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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罪名

楊清源在文府之中,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也沒在文府之中多做停留,帶著李莫愁趕回了自己的府邸之中。

“齊伯,給我準備一杯豆漿!”

楊清源在京城有自己的宅邸,由天子賞賜,佔地不小。

一回到家中,楊清源就到廚房問齊伯要了一杯豆漿!

然後便帶著李莫愁回到自己的書房之中。

“沒想到,你在京城還有這麼大的宅邸!?”

李莫愁有些詫異,楊清源平時表現得完全不像有錢人!

其實,單以合法財富而言,楊清源堪稱朝中首富。

而楊清源的如今的政治地位也是不低,大理寺少卿,相對於最高法的副院長,代理院長主持日常工作。

這級別與zz局委員是持平的!這樣的人怎麼可能缺錢呢?!

只不過楊清源且對錢的態度,是秉持著夠用就好,故而難以顯現。

半個時辰之後,府中的侍女便端著一杯豆漿就來了,眼中還有好奇八卦之色,這還是第一次見李莫愁呢!!

楊清源當然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讓侍女放下豆漿就走!

拿起壺中的豆漿,楊清源就開始往裡面加水,稀釋豆漿!

在晃盪均勻之中,楊清源以真元從壺中攝起一小團摻水豆漿,隨後在桌面之上平鋪了一張宣紙。

掌間真元一運,掌心正上方的摻水豆漿瞬間化為水霧,保證均勻地落在了宣紙之上!隨後以先天無極真元化為純陽內力將微微溼潤的宣紙烘乾!

“你這是在做什麼?!”

李莫愁完全不能理解楊清源這神神叨叨的做法!

“你稍後便知!”

楊清源沒有直接回答,只是反覆進行了上述過程,一連三次。

直到第三次將宣紙烘乾!

李莫愁的眼中已經出現了驚異之色!

原本全新的宣紙,此時已經有了一份陳舊感,看上去就像是存放了數十年一般!

“這……!”

李莫愁不能理解!

楊清源隨口說道,“這不過是簡單的造舊之法罷了!沒什麼稀奇的!”

一邊說,一邊手還沒有停下,正在鼓搗昨天的茶水!

不僅僅是豆漿,過夜茶水也是造舊的法寶之一。

楊清源在滿滿一壺過夜茶水之中,滴入了幾滴墨水,然後待其徹底溶於水中,隨後將這溶了墨的過夜茶水,像剛才那般均勻地灑於宣紙,保證宣紙的微微溼潤,但又不至於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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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數次,最後一次,還從廚房要了一把精細鹽,撒到了宣紙之上。

待到其被楊清源的純陽內力烘乾之時,宣紙已經呈現微微的暗黃色,像極了陳年舊紙。

李莫愁看著兩張被楊清源造出來的陳年宣紙,滿是驚奇。

和楊清源相處了一段時間,才發現這個人真的很有意思!

便是當年的陸展元在才學之上,也遠不如他!

還好楊清源不知道李莫愁在想什麼,要是知道,說不定會覺得委屈。

竟然落到和陸展元比較的地步。

作為江南兩陸之一的陸展元固然有點本事,也算是江湖之中讀過書的人,但是遠不和楊清源相比!

楊清源雖然沒有參加鄉試!是靠張三丰的舉薦信直接參加的會試和殿試!

但朝中知道楊清源身份的人,並不算多!

楊清源能在會試和殿試之中,奪得地榜榜眼!其才學絕不是陸展元這般看了幾年書的江湖人士可比的!

鄉野並非沒有遺賢!

但是很少!

比如“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的李太白,便是翰林出身。

比如半癲半狂的唐寅,原本也是該是一甲中人,或者是二甲前十。

難得出個不是進士的徐文長,那也有秀才功名!

大周的大環境下,民間有大才而隱者,幾乎是沒有的!

拿楊清源和陸展元比較,實屬欺負人了!

楊清源當然不知道李莫愁在想什麼,看到她發愣便開口說道。

“麻煩李道長,在這張宣紙之上,再謄抄一遍剛才的武學!”

說著,楊清源自己也開始在以茶水做舊的宣紙之上開始謄抄東瀛文版的《碎骨掌》。

一夜時間,楊清源和李莫愁完成了造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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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王府。

“大哥!我們難道就此罷手!看著文頡死在楊清源和李尋歡的手上!”

當代中山王徐忠壽聽著二弟徐膺緒的話,也是左右為難!

不得已將目光轉向了自家最小的妹妹徐妙雲!

徐妙云為中山王徐天德最小的女兒,年不過二十,但智謀眼光還在幾個兄長之上!

“小妹你怎麼看?!”

一旁的徐妙雲一邊吃著糖沾,一邊看著江湖話本,開口道。

“既然左右為難,不知所措,那便放棄文頡!”

徐膺緒眉頭微皺,“這不顯得我中山王府怕了他大理寺了嗎?!”

徐妙雲絲毫不給兩個哥哥留面子,“你們若是不忌憚大理寺和楊清源,怎麼會遲遲做不出決定?!”

徐膺緒、徐忠壽:“……”

自家妹妹說得好有道理,但是能不能不要這麼直接地打自家兄長的臉面。

“文頡本來就算不得我鳳陽一系的核心成員,日前已經表明過自家的態度,犯不著為了他和大理寺、都察院死磕!!”

“況且……!”

徐忠壽和徐膺緒追問道,“況且什麼!”

徐妙雲嚥下最後一口糖沾,擦了擦嘴不以為然地說道,“況且,他們未必能想得出殺文頡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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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楊清源來到了都察院中。

李尋歡為首的都察院眾人已經大功告成,李尋歡連奏疏都寫好了!只要潤色修正之後,便可上呈天子。

“李兄,介不介意我先看看你們的奏疏!”

李尋歡毫不在意,以他和楊清源的交情,這都是小事!

楊清源接過奏疏簡單翻閱,其中的內容果然與楊清源所猜測的一致。

都察院的一眾御史,結案幹淨利落,將文頡所犯之事,幾乎都查清楚了,洋洋灑灑寫數萬字,證據確鑿,條理明晰!痛斥文頡之罪。

但是這殺不了文頡。

楊清源從袖中掏出一本奏摺,“李兄,我也寫了一份奏本,還請李兄斧正!”

李尋歡翻開楊清源的奏疏,一股如劍意般鋒芒的殺氣透紙而出!

文頡,劫掠姦淫良家婦女,致使數百戶人家,妻離子散!其罪一也!

為防止訊息走漏,殺人滅口,掩藏屍身,其罪二也!

與兒媳有染,有逆人倫,無恥之尤,其罪三也!

私通趙王麾下大將,有往來書信,不忠朝廷,其罪四也!

暗中勾結倭寇,出賣邊防其罪五也!

豢養死士,圖謀不軌!其罪六也!

暗藏兵甲,視同謀反,其罪七也!

七條大罪!足以斷絕文頡的一切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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