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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案件討論

“你們有沒有想過,在林麗珍案中兇手為什麼第三天才殺人?”夏日暮丟擲這個疑問。

前兩起案件被害人遺體都是第二天在垃圾池中發現,生前遭受過暴力性侵,死後被兇手用編織袋層層包裹扔進了垃圾池。

整個犯罪過程簡單、犯罪動機明顯,屬於性變態殺人,類似於華城連環殺人案。

第三起案件,兇手是將被害人先綁架,等待三天後才殺人,最後兇手還要在大白天穿過繁華的街道,將拋屍拋棄在住宅區的巷子裡。整個犯罪過程十分復雜,犯罪動機不明。

“兇手為什麼要怎麼做?”金政峰也在細細斟酌這個問題,犯罪過程越複雜,對兇手來說越不利,因為遺留的罪證也就越多,事後難以完全掩蓋。

“他是在向警方示威?前兩起案件沒有抓住他,這起案件他故意先綁架被害人,吸引媒體的注意,等到警方自己承諾的時間線截止,再殺人來證明警方的無能。”金政峰猜想。

“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如果是想吸引輿論的目光,滿足自己想出名的慾望,那麼他一開始就會留下顯著的犯罪特徵。”

李淳哲繼續說道:“如開膛手傑克,每次殺完人後會向警局寫信嘲諷警察,十二宮殺手會給媒體郵寄密碼信。”

“用編織袋包裹被害人不算犯罪特徵麼?”金政峰反駁道,兇手的殺人特徵也很明顯,每次案發現場被害人遺體都被米黃色編織袋包裹。

“編織袋包裹屍體,那只能算兇手的犯罪習慣。許多兇殺案件中兇手也會使用編織袋、皮箱等物品包裹被害人遺體,這並非兇手獨創,無法體現兇手的特殊性。”

“而十二宮殺手在寄給媒體的信封中,會提供只有警察才能識別的一些案件細節,比如殺人所使用的子彈型號、受害者屍體的姿態等。因此十二宮殺手,有顯著的炫耀罪行的習慣。”夏日暮解釋道,他並不認為兇手有炫耀罪行的心裡。

金政峰還是有點不信服,“兇手要是怕罪行敗露,為什麼會拋屍在鬧市區,郊區掩埋不是更好的選擇麼?”

“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從遇害到案發時間,都沒超過24小時。”

“兇手拋屍地點每次都固定是垃圾池,高檔住宅區附近的垃圾池會常有拾荒者翻撿,也就是說,兇手一開始就知道被害人遺體24小時內一定會被發現。”

“即使這樣,兇手依然將被害人遺體拋棄在高檔住宅區附近的垃圾池裡,這難道不是罪行炫耀?如果不是罪行炫耀那又作何解釋?”

面對金政峰的提問,夏日暮和李淳哲都陷入了沉默,這個問題也是困擾他們多時。兇手不在乎屍體會被發現,但又存在拋屍行為。

這似乎是非常矛盾的一件事。

“他真的不怕罪行被發現麼?”夏日暮問了自己這樣一個問題。

看著卷宗裡的照片,三起案件的被害人都被米黃色編織袋緊緊裹住,扔進了垃圾池。轉移第一現場,打掃犯罪痕跡,這無不說明兇手其實害怕罪行被發現。

那他為什麼又要讓被害人遺體被發現?夏日暮能想到最合理的兩個解釋,一是或想掩蓋自己的罪證,二是或想故意誤導檢方偵查方向。

“什麼樣的情況下,屍體被發現反而能幫助兇手掩蓋身份資訊?”夏日暮百思不得其解。

三人又討論了一會兒,也沒有找到合理的解釋,不過他們對兇手行為特徵達成了一致意見,

一是兇手選取目標並非隨機,三名被害者存在一定的潛在相似度。

二是兇手犯罪是有預謀的,事前做了充分的準備,這點從檢方的偵辦中就可以看出來。

三是兇手與三名被害人存在某種空間上的交集,兇手在篩選目標的時候一定觀察過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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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兇手活動範圍雖然是新亭洞,但他本人的生活環境不在新亭洞,這一點是從他拋屍行為上分析的可知。

......

慶熙大學

夏日暮一步入校園內,彷彿造訪了一座歐式莊園。建築風格是純學院派哥特式,大部分建築的材質是灰色的石頭,上面覆蓋著常青藤。這些古老的石頭建築給人以莊嚴之感。

現在正好是盛夏的時節,校園內步道還種植了大片粉嫩的櫻花樹點綴;不過櫻花已謝,留下綠意盎然的林蔭道。

穿過林蔭道,夏日暮漫步至一棟現代風格建築物前,這是慶熙大學綜合生物醫學大樓。確認地址無誤後,他抬腿邁入了大樓內部。

夏日暮本不用來,按照流程,檢察官只需要將《屍體解剖許可狀》傳真給慶熙大學醫學司法鑑定中心。

鑑定中心接到指令後,會委派公共醫師對被害人遺體進行解剖,解剖完畢後,醫師會出具一份屍檢報告,再由鑑定中心傳真回檢察官辦公室。

之所以親自前來,夏日暮擔心鑑定中心會繼續派那名半吊子法醫為被害人解剖,導致很多關鍵性細節被忽略,這些細節可能隱藏有兇手的身份資訊。

夏日暮晃悠了半天,才在五樓的拐角處發現了醫學司法鑑定中心的導視牌。推開門進入房間,辦公室面積不大,約合四十平米左右,寥寥幾人坐在裡面。

位置靠門的中年婦女見有一位年輕人進來,她起身問詢道:“您找誰?”

“您好,我是首爾南部地檢廳的檢察官。”

夏日暮掏出身份證明遞給中年婦女,並說明來意。“我負責的一起案件需要對被害人遺體進行法醫鑑定。”

婦女接過工作牌和檔案,檢視一番後,微笑地說道:“原來您是檢察官呀,我還以為是走錯門的同學。”

司法鑑定中心在大學裡是一個冷門的部門,時常會有同學走錯門,這次夏日暮前來,她也這樣認為。

“傳真我們已經收到了,剛剛已經通知了宋醫生,解剖工作會在晚上八點左右進行。”中年婦女問道:“您這次來是有什麼疑問麼?”

“我想在一旁觀摩一下解剖過程,關於兇手諸多猜想,也許能在被害人遺體上找的解答。”

中年婦女有點不解,到時候看《屍檢報告》不也是一樣能找的解答。

“解剖過程可能會引起您生理上的不適,我不建議您去觀摩。”

“我沒事,為了早日偵破案件,我可以忍受。”夏日暮找了一個合情的理由。

她看見夏日暮態度堅決,也不好反駁,按照司法程序,允許夏日暮作為案件的主任檢察官觀察解剖全過程。

ps:對不起各位老鐵,拖更了許久,我想把這本書寫好。但目前還在第一個故事打轉,需要細細打磨,我刪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情節,什麼時候上傳還不確定,因為還沒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