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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四章 獨行獨宿,跋山涉水

用過早餐,差不多也就是露水開始被陽光蒸發的時候,可以開始緩慢地出發了。+,

一開始的時候,方天都是把帳篷隨搭隨拆,晚上宿營,而當第二天上午離開的時候,則把帳篷篝火架等拆掉,回覆原樣,然後不久他就發現,其實不必拆掉。除了省下一番手腳之外,還能把這些留給其他人用。

因為他也用上了別人的東西。

那起於一次途中與一個傭兵團的相遇。

一次晚間,方天正欲宿營的時候,與一隊人馬不期而遇。

叢林廣闊,而雙方遇到一起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那就是共同看上了一處適合的靠近溪邊的宿營地,與其說是“英雄所見略同”,不如說是在某個適合宿營的地方並不太多,於是都無預料地,雙方碰上了。

方天這邊是驚訝,因為在莽莽叢林中一個人獨行好多天了,這還是第一次碰上其他人。

而對方則是戒懼,因為這明顯不是一個適合遊玩的地點,一個人,不管其是什麼樣的人,單身一人行走在這裡,都絕非善類。於是在乍然不期而遇之後,立馬的,弓上弦,劍出鞘,整個隊伍都在瞬時之間便做好了戰鬥的準備。

戰鬥最後當然沒打起來。

這不是奪寶,雙方必須你死我活,三級魔法學徒也並非沒有絲毫戰鬥力,對方若欲化身強盜的話,顯然很有可能付出代價,付出的代價大。而收益則很可能完全沒有。

於是先是隔空喊話,然後敵意消失。

因為有著楓林傭兵團的生活經驗。而這次遇到的物件與紅石狼牙楓林等似乎並無差別,因此雙方溝通起來並無困難。只透過一些簡單的對話,雙方便迅速消彌了陌生,建立起了初步的默契,而然後,在涉及到晚上的宿營問題時,也幾乎沒有太大障礙地,並在了一起。

一整晚,時間頗為漫長。

而在這漫長的時間裡,透過篝火、食物、酒以及對話。雙方的關係迅速升溫。

這邊叫起了老哥及外號,那邊叫起了起來其實有點搞笑,那就是方天當初在楓林傭兵團時未曾有機會體驗的野外生活,這次倒是不期地與外人體會了一番。

談話中,得知方天是出門遊歷,並無明確目的地,對方甚至提出了招攬之意。

這也虧得他是三級的魔法學徒,若低了,沒價值。若高了,對方也未必敢貿然招攬,免得被喧賓奪主什麼的,三級卻是恰恰好。方天略有點意動。當幾天傭兵其實也不錯,但是想了想,還是推拒了。

不過一番交流之後。方天也還是獲得了不少的相關知識。

其中的一點,就是關於帳篷。帳篷設門處。如果有一根長長的橫樑橫架在門上方,表示這是一個主人不願意其他人進入的帳篷。而如果沒有這個標識,則意味著告訴後來人,這個帳篷及其中的東西,盡請使用。

而如果既有橫樑又有豎梁,則表示這個帳篷主人常用,但是不拒絕其他人使用,只是帳篷裡面的東西,要慎用,而且最好不要帶走。

這是通行在大山裡的規矩,沒有誰規定,但就是這樣流傳了下來,只要是慣於在大山裡行走的人,都懂。

知道了這個之後,方天其後的行程,省了不少事。

因為之前其實他也碰到不少個其他人搭的帳篷,但是為了避免麻煩,他還是一律另找地方,另搭帳篷,而從現在開始,知道其中規矩,有時就可以借他人之便,而不必再麻煩了。

清晨是寒冷,午時則是酷暑。

在陽光不住的照射下,草木茂盛的叢林彷彿便是一個溫室,被不住加溫,有時山間整個地表都浮起一層淡淡的霧靄,中午的霧靄。用前世的說法,這叫“瘴氣”,如果是某些特別的地帶,這霧氣,會帶有毒性。

有一次方天就不小心踏入了這樣的瘴氣區,直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頭昏眼花等症狀不住地傳來,才知道誤入陷地。

那之後方天就學會了,有時候中午,也不能出行。

而行走時,在陌生地域,對地表高低的識別很重要,“寧走高,不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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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開始漸次出現,不過得益於以前製造蚊香時的無數材料試驗,方天總是可以隨意地從身邊的草木中擇取一些需要的東西,新增到晚上的篝火中,以避免蚊蟲。

就這般,一個人行走在漫無邊際的莽莽蒼蒼之中。

十天、二十天、三十天、四十天……

時間在這裡漸漸地失去了意義,不外乎是日升月落,日落月升。

哥哥、小弟、老師、導師、會長、大人、城主、神之子、小友,等等,一切身份都在漸漸地淡去、遠去,消彌在了最為單純不過的日升月落之中。如此這般,方天渴則飲,飢則食,累則止,健則行,用緩慢的腳步與曲折的路線,一步一步地丈量著這十萬大山。

沒過多久,他就成了一個山中好手。

一個好的行路專家,一個好的獵手,一個好的帳篷搭建者,一個好的野外最方便蔬食烹飪者,一個好的地勢觀察專家,一個好的植被分佈理論專家。

這天這地,這山這水,這草這木,以及鳥獸蟲魚之類,都是老師。

它們在不停地告訴著他東西,許多東西,以最鮮活的方式。

踏入神域之後,意識因為陡然進入海闊天空之境而似乎有點茫然無所著落的狀態,就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開始回落,被這一山一水一草木所吸引所貫穿,以至於慢慢地,方天竟是差不多忘記了他為什麼要走入這卡拉多山脈。

好在只是差不多,而不是真的忘記了。

這一天,方天來到了一個特殊的地方。那位小盆友當初殘存的記憶,在他踏入這個地域時,陡然鮮活起來。

兩年前,那是一個傍晚,叔侄兩人還沒有來得及搭帳篷,天便突然下起雨來,而且是瓢潑大雨。像這種原始叢林裡,大雨其實是很恐怖的,因為往往你不知道它要下多大,以及下多久。

一切人類居住區的情況,都不適用於這裡。

在人類居住區,雨稍大一點,連下幾天便成災,而在山巍峨壑縱橫河流交錯草木密集霧水濃郁的莽莽叢林,某個連下幾天了,就是連下幾十天,都是很尋常的事情。

河流為之改道,陸地變成汪洋,都不值得奇怪。

若沒有相關經驗,明明行走止宿於陸地,不久後整個地被水淹了,包圍在一望無際的水澤中找不到出路,都是可能的。

當時叔侄二人慌不擇路,隨便找了一個較為高一點的山坡便往上行。

這一行,不知不覺地便向山脈中深入了,準確地說,是“越線”,然後踏入了一處暴熊的領地。這種暴熊,力大無窮,脾氣暴躁,最為關鍵的是,根本不怕魔法,因元素而引動的法術在到達其身邊的時候,效力大失。

那一次,踏入人家領域的叔侄二人被暴怒的大熊追殺了差不多整整一個夜晚。

然後第二天,不出意外地,山下的陸地,漸漸被水封淹。連綿的降雨形成了一個包圍圈,由大而小。叔侄二人無處可去,在隨後的幾天只能施展全部身手,與那暴熊周旋。

一方無處可退。

一方則誓必要把這侵入領地的怪物給滅殺。

最終,叔侄二人還是透過“進貢食物”這一方式,獲得了在這個熊領地的短暫居住權。

本來事情到此也沒有什麼好說的,然而接下來的發展卻有點令人意外。暴熊卻有一個不大的熊寶寶,而那位小盆友,在其後的日子裡,與這位熊寶寶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一熊一人,可能是雙方過去其實都沒什麼朋友,於是才一接觸,就結成玩伴,然後感情甚篤了。

雙方很快發展到同吃同睡,甚至一同結伴到山下游泳。那十幾天,是少年在逃難日子裡,惟一值得濃墨重彩一說的亮點。十幾天後,雨停水散,叔侄二人繼續向前,而這段記憶,則被少年很珍視地收藏。

方天這時,是代那少年,來看望一下老朋友。(未完待續。。)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