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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收攏人心

一覺醒來,陳遠便接到老家打來的電話。

老家,準備修新房了,就是修多大,修成什麼樣,拿不定注意。

父母的意思是,花個三四十萬,差不多就行了,總不能有點錢就全部折騰空,他將來還得娶媳婦。

要不,不修也行,不修,拿錢,去縣城買房,小縣城,房價還沒過萬,一百萬,可以買得不錯了。

還不用還貸。

陳遠一頭汗,好說歹說,才給勸住了。

買房,開什麼玩笑?

他在京城的大平層,都不知道能住幾天呢,縣城買房,養蟑螂麼?

至於留錢娶媳婦,更是扯淡,第一,他不需要留錢,第二,他不想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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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樣一來,事情又多了,他得,找一份鄉下別墅的設計圖,要不然由著家裡父母給弄,還不知弄成什麼樣。

沒準到時候還得推倒重新來過。

正好,裝修設計公司聯絡,表示要去店裡實際測量,便乾脆,把鄉下別墅的設計一併打包了。

完事,轉道看了看房子裝修情況,之後,便回到唐朝。

還是那片山。

還是那片水。

因為今天有奴隸過來,所以,就不開荒了,只準備了一些最基本的工具,等著來人,蓋房子。

很快人就到了。

公主府管家親自帶隊,還帶來了永嘉的親筆信。

陳遠看了看,不是很識字,但差不多就那意思。

等到交接完畢,管家帶著隨行的家將撤離,兩個身穿武士服的壯小夥,便雙手抱刀,一左一右站在他身邊,鼻孔朝下看著對面一群人。

陳遠捻著下巴,忽然說道:“二虎子是吧,能不能,把你的刀借給我看看?”

二虎子,管家之子,聞言趕緊收斂姿態,恭恭敬敬將昨晚才配發的寶刀雙手奉上,甕聲甕氣,請家主過目。

陳遠接過……

噝,還挺沉,到底是真家夥,就是不一樣。

再看刀柄纏絲,劍鞘雕紋,甚是不錯,一看就便宜不了。

待到長刀出鞘,便是瘦長烏亮的劍身,雪白刺目的刃口,頭發絲放上去,吹之即斷。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唐刀,可惜,都被小矮子給學去了!”

心中暗歎,又隨手比劃了一下,陳遠問道:“這刀不便宜吧?”

二虎子嘿嘿笑:“回家主,不貴,就兩貫錢。”

“意思是,這刀你自己買的?”陳遠莞爾,目光依舊停在刀身。

二虎子撓頭,好一會才道:“府裡給的,吾,沒那麼多錢……”

陳遠覺得也是。

兩貫錢,差不多上萬了,而當下平均工資水平,還上不了一千,根本不是一個下人能買得起的。

不過有一說一,這刀是真不錯,好像據為己有,拿回去裝逼。

最終還是還了,扭頭,面向眼巴巴看向他的眾人,“誰能幫忙生堆火起來?”

“吾來!”二虎子已經表現過了,這次,二狗子自告奮勇,表演,鑽木取火。

陳遠就看著他鑽,“疼不?”

“不疼。”

“要不還是算了吧,別火沒生上,皮給磨破了!”

“不會,阿郎快看,冒煙了。”

“……”

還真冒煙了。

不過跟想象中不一樣,不是直接鑽出明火,而是,燃著的炭屑。

用這些炭屑,小心翼翼的吹,引燃乾枯柔軟的草,方得火焰。

陳遠忽然覺得,這些古代人,也太艱難了,生個火都那麼麻煩。

這要換了是他,恐怕只有破皮的份。

便問:“你們平時都這麼生火的?”

二狗子搖頭:“有時候,會敲石頭生火,也有時候,會用銅鏡取火。”

“用銅鏡取火?”

“是的阿郎,就是用銅鏡,對著太陽,很神奇,不過只能天氣好的時候用,而且尋常人家用不起。”

阿郎,是當下下人們對一家之主的稱呼,老爺,那是唐以後的事。

陳遠也大致聽明白了,原來當下最流行的,居然是鑽木取火。

然後,有條件的,會買火石,原理跟燧石打火機類似,只是燃燒介質不同。

再然後,以凹面銅鏡為工具,利用光的反射取火,居然已經存在了很多年。

當然,這些都是次要的。

火升起來,眾目睽睽之下,陳遠拿起之前交接的奴契……

尷尬!

堂堂211畢業生,培訓機構培訓老師,這會,居然成了文盲,名字都認不全!

好在隊伍裡有兩個文化人。

就是那兩個嬌俏可人的新羅少女,一個姓鄭,叫鄭愔,一個姓姜,叫姜籬。

據說,過去都是貴族小姐,懂音律,曉詩書,具體情形如何,他不知道,管家也沒說。

也正是這兩個少女,一個一個念,很快,奴契都到了各人手中。

然後正戲來了,陳遠高聲道:“初次見面,你們可能不太瞭解我,但是,沒關係,我這個人,向來不喜歡強人所難,如果你們之中,有誰不想跟著我,大可以燒掉奴契,一走了之,我保證,不會追究。”

一段話,所有人都愣了。

回過神來,二虎子二狗子目中兇光畢露,盯著對面一群人儼然隨時準備試刀。

鄭愔姜籬花容失色,當場就跪下了,瑟瑟發抖。

兩黑叔,一開始沒什麼反應,等明白什麼意思,也嚇得趕緊跪下,嘴裡嘰裡呱啦,不知在說些什麼。

只有幾個本土的,公主府出來的,相對鎮定,卻也有點茫然,無動於衷。

此情此景,陳遠也有點搞不懂了。

啥意思?

放你們自由身,想走走,想留留,還不樂意?

合著,哥已經帥到這種程度,讓人寧可為奴為婢,也要不離不棄?

這是鄭愔語帶哭腔道:“阿郎慈悲,奴婢感激不盡,但還請阿郎收回成命。”

姜籬亦哭著央求道:“請阿郎收回成命,奴婢不想走,也不想恢復自由身……”

一番話下來,陳遠隱約有些明白了。

什麼不想走,扯淡呢!

若能自由,誰不想自由,眼下之所以如此,不過是,沒辦法,走不了!

一來大唐比較斯文,不像西方領主那樣野蠻,直接在奴隸身上烙印文字印記,而是採用嚴格的籍賬制度。

即,兵有兵籍,民有民籍,匠有匠籍,奴有奴籍。

這就意味著,奴契燒掉也沒用,奴契燒掉,若不去官府登出,等於沒燒。

二來,無處可去。

說句不好聽的,跟著主家,至少有飯吃,等閒不會被餓死。

可要是出來自己混,天知道什麼情況?

有田給他們嗎?

萬一遇上天災怎麼辦?

尤其兩黑叔,昆侖奴,鄭愔姜籬,新羅婢,是不存在所謂自由的。

他們的價值擺在那裡,隨便一個都身價十貫以上。

只要他們敢走,就有人敢把他們重新抓回奴隸市場!

就這麼殘酷。

《唐律》,奴婢,律比畜產,是不當人的,如牛馬牲畜一般,只能依附主人而存在。

那些外來的,戰俘也好,昆侖奴新羅婢也罷,更是不當人!

不過,陳遠還是一把火,把所有的奴契都給燒了。

還是那句話,他不喜歡強人所難,如果有人想走,他可以陪著去官府辦手續。

而最終,俱皆感激流涕,一個都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