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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王軒,一個強大到節目組為之改變規則的男人(第一更求訂閱)

《蒙面歌王》的改制訊息一出,無數人目瞪口呆。

“改制?什麼要改制啊?”

“想不明白《蒙面歌王》節目組在搞什麼,好好的為何要改制啊?”

“莫名其妙。”很多人都懵了。

就連很多業界人士都想不明白《蒙面歌王》為何要改制。直到一個業界知名節目策劃解惑,眾人都明白了過來。

“還不明白嗎?這波改制明顯是針對白虎,白虎太無敵了,創作能力太強,太具有針對性,1V1,誰能贏得了白虎?但多人混戰就不一樣了,白虎失去了單挑的針對性,出現什麼結果都有可能。”林蒙說道,他就是那個知名策劃人。

“可前兩期《蒙面歌王》的收視率那麼好,一直呈現飆升的態勢,照這樣下去,成為現象級節目都有可能。現在突然改制,節目組就不怕收視率受到影響嗎?”有業界人士疑惑道。

“不,不改制收視率才會受影響。前兩期的收視率確實不錯,如果不改制,估計第三期乃至第四期的收視率還會飆升,但第五期就說不定了,因為現在的收視率其實是病態的,不健康的,是由白虎拉高的收視率,我稱之為泡沫式的繁榮。

正所謂成也白虎,敗也白虎。

白虎太強了,強到足以靠一個人拉高收視率,但也因為他太強,他也足以毀掉《蒙面歌王》的收視率。一旦比賽失去了懸念,觀眾沒了期待感,便是《蒙面歌王》收視率毀滅的開始。

而如果不改制,白虎無疑是那個足以讓比賽失去懸念的選手。此前的兩期節目已經證明白虎具備這樣的能力。除非《蒙面歌王》節目組把白虎從節目裡T出去,讓比賽保留懸念,不然改制勢在必行。

可把白虎從節目裡踢出去,節目組肯定捨不得。正如之前所說,一個白虎,是可以拉高很多收視率的。這種選手平時請都請不來,節目組又怎麼捨得把白虎T出去?於是就只好改制了。

改制對白虎做出一定的限制,讓比賽保留懸念,這才是最健康也是最佳的方案。。

其實以我多年策劃節目的經驗來看,這種改制效果更佳,選手同時跟好幾個人PK,在選歌方面勢必會更加多樣化,呈現出來的節目也會更加精彩,觀眾期待感會更足。

這麼說吧,如果讓我給《蒙面歌王》打分的話,改制前,我頂多給9分,但改制後,我起碼能給到9.5分。”林蒙解惑道。

“原來如此。”很多業界人士點頭。

林蒙在節目策劃界真的很有名,此前策劃過好幾檔非常不錯的節目,囊括綜藝、選秀、真人秀、訪談..等等等等,所以他的分析見解具有很大的說服力,很多人還是願意相信的。

而很多吃瓜群眾看了林蒙的分析之後,嗨了。

“所以《蒙面歌王》改制是為了限制白虎?這也太6了吧?”

“白虎牛逼!一個強到讓節目組特地制定規則限制的男人,屬實強大。”

“別說,如果不改變規則,我真覺得沒人能戰勝白虎。白虎太強了,兩期節目,未曾一敗啊。”

“獨孤求敗,就是那麼可怕。”

“白虎YYDS!不解釋。”

......

其實,在發通告之前,《蒙面歌王》節目組還特地給所有參賽選手發了改制的資訊。而王軒除了收到資訊之外,還接到了張政的電話。

“王軒老師,節目組改制的訊息看了沒?”

“看了。”

“不好意思哦王軒老師,在這裡我先給您道個歉,其實這次改制主要是針對你。你太強了,別人不知道白虎是你但我們知道啊,我和蘇總一致認為,不改制給你點限制的話,1V1沒有人可以戰勝你,三兩期還行,可長期的話......”張政欲言又止。

但王軒聽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沒事,你們覺得怎麼合適就怎麼來。只要所有選手都是這個規則就行,我沒意見。”

“這肯定。我們改規則只是為了給你增加點限制,可不是為你創造出不公平的環境。規則肯定是適用於所有參賽選手的。”

“那就行了。”

“因為這次直接補位3位選手,節目組這邊想組織大家下月3號先碰個面,4號開始錄製節目,您看您方便3號過來嗎?”張政又問。

“沒問題。”王軒說道。

“那就下月3號見。”

“嗯。”

掛完電話之後,張政松了口氣,正如林蒙所說,節目組改制其實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是為了限制王軒才改制的,所以他們就怕遭到王軒的牴觸。

不過現在看來,王軒還是挺好說話的。

另一邊,王軒沒想過那麼多。

改不改制於他而言,其實並無太大的區別,無非就是能不能以頭名晉級罷了。比如第一輪晉級賽,從10位選手中選出6位選手晉級,王軒還能排除在六名之外不成?

同樣的道理,半決賽選出三位選手晉級決賽,除非王軒不想晉級,不然他還不信他晉級不了。三位選手可比兩位選手要容易多了。

而決賽,三個人PK和兩個人PK又有多大的區別呢?反正都要唱三首歌。

再一個,其實在連續拿下兩期歌王之後,王軒對常規賽的歌王倒也沒有那麼大的需求的。總決賽歌王他勢在必得,常規賽的話,往後他估計會劃划水,甚至可能輪休三兩期節目。

反正王軒是這樣打算的。

常規賽歌王一共八期,王軒不可能每期都參加,那太膩了。

當然,若以收益來看,參加《蒙面歌王》還是可以的。

這個節目熱度高,他在節目上唱的歌,不需要花人力物力去宣傳,就能拿到非常不錯的下載量。

比如26號這天,王軒在月初唱那首《紅日》,已經拿到了5400萬的下載量,預計月底拿到6100萬的下載量不成問題。這首歌4號才上傳,不然下載量肯定更高。

《彩虹》、《雨一直下》、《曹操》這三首歌11號上傳,分別拿到了4500萬、4590萬,4300萬的下載量。

就歌曲質量和傳唱度而言,《曹操》其實和《彩虹》以及《雨一直下》還有一段距離,所以下載量與前者有差距很正常。

《彩虹》與《雨一直下》倒是差不多,其實王軒更喜歡《彩虹》,但從下載量看來,聽眾更喜歡《雨一直下》,估計也與《彩虹》太悲傷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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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不會》、《涼涼》、《貝加爾湖畔》這三首決賽歌曲18號才上傳,所以下載量比較少,分別拿到了3000萬、3400萬、3200萬的下載量。

這個下載量其實也正常。

這三首歌,如果不考慮王軒一人分飾2人演唱《涼涼》的話,就歌曲難度而言,《學不會》最難,非常考驗唱功以及肺活量;就傳唱度而言,《涼涼》更易於傳唱,一首《涼涼》送給大家可不是說說而已。《貝加爾湖畔》則更優美,宛如天籟....

所以考驗唱功的《學不會》下載量最低,最便於傳唱的《涼涼》下載量最高,《貝加爾湖畔》則處於中間位置。

而上月王軒在《蒙面歌王》節目組唱的那些歌,尤其是《體面》、《曾經的你》、《聽媽媽的話》這三首決賽歌曲,還有著不可小覷的下載量,到月底加起來1.5億的下載量絕對不成問題。

所有歌曲下載量加起來,估計得有個5億的下載量,一個下載量一塊錢,王軒能分到三成,四捨五入,又是2億大洋入賬。

看,這收益是不是槓槓的?

反正真的跟搶錢一樣。當然,前提是能像王軒這樣,唱的所有歌曲都是他自己原創,且詞曲作曲編曲都是他一個人包辦。不然也賺不了幾個錢。

好比如這個月闖進決賽的鳳凰,一期節目下來唱了7首歌,下載量總和預計在2.5億左右,很高了,但由於歌曲版權不是她的,她只有歌手的分紅權,大概只能收到2500萬的分紅,而且是稅前,若是稅後只能收到1700萬的收入。因為歌手的唱歌收入,需要繳納40%的稅款。

而這還是闖入決賽的鳳凰的收益,像二哈這種每次倒在半決賽的選手,一期節目下來,到手的能有個700萬左右收入就不錯了。

其實王軒的收益也是稅前,不過他要交的稅要比鳳凰等人要好不少。因為王軒的收益中,有三分之二屬於詞曲創作者的收益,詞曲創作者的收益只需要繳納所得額的14%稅款就行。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歌手所得,需要繳納40%的稅款。

以王軒四捨五入的2億收益打個比方。這2億收益中,三分之二屬於詞曲創作者所得,大致是1.33億,需要繳納14%的稅款,也就是1860萬左右。三分之一屬於歌手所得,大概就是0.67億,20%的勞務報酬稅率扣除之後,剩下的5300萬元為應納稅所得額,需要繳納40%的稅款,大致就是2140萬。總共加起來需要繳納4000萬左右的稅款,相當於稅後王軒只能到手1.6億。

歌手的稅收就這樣,不,或者說明星的稅收都這樣,個稅很高,高達40%,因為明星來錢太快了,動不動就是上千萬的片酬,上千萬的歌曲分紅,上千萬的商演...

娛樂圈為何有那麼多陰陽合同,為何那麼多明星會成立私人工作室,為何那麼多明星絞盡腦汁搞出諸如“在稅收優惠地區註冊公司”、“用股權代替片酬”、“換國籍”、“只拿稅後片酬”、“註冊第三方公司作為投資方進入專案”...之類的么蛾子,其實際便是為了方便偷稅漏稅,捨不得那高達40%的稅款。

以範豪門那份6000萬的陰陽合同為例。

正常而言,她需要繳納將近2000萬的稅額,可她利用“大小陰陽合同”逃稅,應繳稅金額變為“小合同”裡的1000萬的80%,即800萬,最終繳納的稅款只有3193000元,將近320萬。也就是說,這一筆合同,範豪門就逃掉了將近1680萬元稅款!

看,多舒服啊?

王軒是在地鐵上接的張政的電話,等結束通話電話後,王軒就收到了陳雪琪的微信訊息:“你過來了沒?”

“地鐵上了。”王軒回覆。

“嗯。我在地鐵口附近,你出來地鐵後告訴我。”陳雪琪又發過來個訊息。

“...沒必要吧?你的身份,萬一被發現了怎麼辦?”

“沒事。我這車的車窗是不透明的,裡面可以看到外面,外面看不清裡面。而且,我裹得很嚴實,別人肯定認不出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