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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利益分配(下)

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需求,文化企業重創意,所以創意很重要;工廠重規矩,所以操作裡流程很重要;

包括同一家企業不同的部門,都會有不同的需求。業務部要會談買賣,做人得靈活有眼力階兒;做編劇的要有想象力;做產品經理的不僅要懂產品還要懂市場;做營銷的要懂市場還要懂藝人。

而不同的需求就有不同的文化。

你對編劇說工作流程很重要,每天八小時上班,上班時間不能看電影,對方能扒了你的皮你信不信——影視公司的員工是可以公然在影視公司看電影電視的,因為那就是他們的工作內容之一。

反過來你跟流水線工人說創意,他們也會看傻逼一樣的看你。

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文化需求,牛逼的企業文化必須高度概括。

比如狼性,這個比較具有概括性。

比如創新,這個也比較有概括性。

但是太概括了,基層也難以理解。

比如廉潔,這個也比較有概括性,但是公然提出,會顯得對員工的不信任,當然也不是不能提,但要有方法。

所有的企業文化,制度,都是建立在矛盾對沖基礎上的,你所指定的任何好方案,都必然會損失部分群體的利益,從而導致執行不利。

比如鵝廠曾經推出的活水計劃,內部職員可以自由轉崗。但這對中層管理人員來說很糟糕。因為這意味著自己辛苦培養的好手下隨時都可能跑掉——合法跑路。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屁股,李閒雲的屁股是易勝傳媒,許詩琴的屁股是易勝經紀,企劃部的屁股就只能是企劃部,業務部的屁股就只能是業務部,別說他們不會操心太多,真就操心太多,還要嫌你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一如陳一心的屁股就只在他的位置上。

要讓大家從整體考慮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把總公司股份拿出來,但實際上也沒用。因為就算你拿出來了,這麼多人,每個人到手的股份也是非常少的,遠不如心黑一點兒獲得的好處。

所以這種情況下就只能做權衡。

正常情況下,是誰重要就傾斜誰。但實際不可能。

因為你不僅要考慮到重要性,還要考慮實際操作。

比如廣大員工肯定是根基,但在實際操作上,所有員工加起來都幹不過幾個高管。聯想就是最好的例子,全年百分之三十的利潤高管瓜分。憑什麼?你以為憑的是公理?扯淡,是憑權力!

所以優秀的大企業都是往下層放權。

但是下層放權的問題就在於下層不具備管理實權,甚至也不擅長運用許可權,過多的許可權會形成對抗,反而不利實行。這就形成了種種問題。

於是大企業們通常會在這個基礎上加上第三方。

但是第三方也不代表都是公正的,有時候他們的加入也會導致額外的麻煩。

李閒雲當初就請了第三方諮詢公司為了他們策劃一套方案,但實行起來依然有問題——這也不能全怪人家,實在易勝傳媒本身就不是傳統的企業,小鬼問題就象錨點論中的錨點,是定死的,也就註定許多傳統方式行不通。

目前李閒雲真正依靠的第三方就是小鬼。

小鬼是公正的!而且是絕對忠心的。

但問題在於他們是個人,不是制度!

小鬼們既管不來那麼大一攤子事,也不可能形成一套長期有效的自覺體系,何況他們自己還有那麼多活兒要幹!

原本李閒雲採用的是影視公司固有的方式,即獨立工作室制度,專案自理,相當於半獨立執行。此外作為創意行業,相對自由度較高,企業文化也比較推崇創新——影視企業發展百年,早就有成熟經驗了,直接學就可以。

但是大製片廠的推出以及易勝傳媒的高速發展,讓易勝傳媒早就不再是一家簡單的影視公司,而是一家囊括了地產,科技,時尚等眾多領域的集團企業。

沒有哪一家企業的企業文化與制度適合所有領域!

比如工廠,人家的企業文化通常第一就是安全生產。

網際網路是技術革新。

影視是文化創新。

大家底子模式都不一樣,你要不貼合實際,就是空喊口號,沒鳥用。

傳統影視公司的管理方式與企業文化跟不上易勝傳媒的腳步,李閒雲不得不把目光放的更長遠一些。

他現在需要的是一整套傳媒集團的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

為這個李閒雲思考了半天,覺得最終還是得用老辦法。

抄!

管理這種事,有時候抄襲比創新好用,在抄襲的基礎上再做創新。

而李閒雲看來看去,覺得也就是鵝廠的制度適合自己。

因為鵝廠和易勝傳媒有一點很象,都是利用核心資源做周邊擴張。

但有所區別。

鵝廠的核心資源是流量。所以他們做的才是阿力常說的“賦能”,對新型企業比較追求。正因此以抄襲出名的鵝廠,其實有過相當多的創新,尤其是對創新型企業的扶植。

而易勝傳媒的核心資源是超級省成本,這意味著他們其實不需要考慮新產業的模式需求,他們只需要在舊產業上做到極致,而舊產業有現成的管理體系,是可以抄襲的。

但另一方面,易勝製片廠,超神科技等也是創新企業,所以形成了兩條路去走。

一套是傳統模式,一套是創新模式。

但傳統也好創新也罷,落實下來依然有眾多不同,畢竟易勝傳媒現在擁有的產業太多了,方向也太雜。

而在這件事上,歸根結底還得靠外掛!

是的,靠鬼!

說了一堆屁話,轉到最後,還是得靠自己的“核心資源”。

但這個靠鬼,不是靠鬼辦事,而是靠鬼帶來的超強連線——易勝傳媒是所有企業中,唯一所有董事心連心,完全一體的。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董事會的董事不董事,這很正常,畢竟總要考慮利益分配問題。

但是易勝傳媒沒這個問題。

不僅董事會沒有,就連外面的李城都不會算計李閒雲。

這不是因為人性,而就是因為他們知道李閒雲的秘密!

這就是鬼的無形作用了。

可以這麼設想一下,李城想黑李閒雲。但是他知道李閒雲擁有可以隨時探秘的機靈鬼,擁有可以殺人於無形的山鬼,你說他敢嗎?

李閒雲給錢,給股份,這是情感的連線;鬼的共同秘密,是信任的連線;而鬼能殺人於無形,這是威懾。

現在李閒雲給李城八百個億,連份合約都不需要,李城也不敢黑。

因為今天他黑了錢,明天他可能就暴死家中,順帶還留份遺囑,署名所有財產捐贈給李閒雲——保你一點後患都沒有。

對於李閒雲,你只能待之以誠!

當然,這些話絕對不能放在臺面上說,大家都是人精,心中有數就好,說出來就傷感情了,甚至都不要去多想,想多了也不好。

正因此,他們彼此的感情如今無比真摯,大家就算是自我洗腦,都要建立一個——我和李閒雲是鐵桿兄弟,絕不會出賣和背叛李閒雲的概念。

你不這麼做,那就是自己作自己的死!

情感,信任,威懾,三位一體,才是所有知情人絕對忠誠不會背叛的核心原因。

在這種情況下,知情者不應該再困守一處,而是應該放出去當諸侯!

別家的諸侯放出去,你要擔心他造反。

金錢與地位是讓人短視的最佳籌碼,它可以模糊視野,讓許多人鼠目寸光。最經典的例子大概就是當年華誼口頭承諾給周星馳八千萬好處,卻最後食言。八千萬相對於周能夠創造的價值,值嗎?不值!但終究還是這麼做了,因為八千萬畢竟也不是小錢,足以讓人鼠目寸光一下了。

八千萬可以讓一個上市集團大佬都急功近利,那麼更多的呢?

所以很少有一家企業的老闆可以同時對多家以上的集團型企業進行絕對掌控,那太難了。

你要放出去,那就是坐大的諸侯。你要不放,那不還是一家集團旗下的企業嗎?

又要人有獨立自主發展能力,還要遵照協議,尤其有些約定可能就是口頭約定,根本不存在於紙面上。涉及到成百上千億的體量……說句不好聽的,親爹媽都不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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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李閒雲例外!

姜正,宣東,李城,李峰,董梓欣這些人放出去,絕對不會造反!

既然這樣,就應該繼續堅持之前的路子,

李閒雲擁有的不應該是一家集團企業,而是很多家大集團。

每個集團有自己的體系,制度,根據需求而發展,這樣才能百花齊放,又能絕對統一!

總之,鬼作為李閒雲的核心資源,非但讓他有了強大的生產力,也建立了強大的生產關系!

之前是靠鬼玩生產力,現在就是靠鬼處理生產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