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又突然“嘀嘀嘀”的響個不停。
醫生連忙進行搶救, 護士握住倪春雨的手,有些急,只得先全部應下來。
“好好好, 已經通知警察了,其他的你先不要想, 穩住呼吸……”
病房裡兵荒馬亂, 林秋高警官站在病房門口,去也將倪春雨先那句話聽得清清楚楚。
倪春雨和那位名叫卓玄月的犯人都堅稱, 李澄心是兇手。
難道李澄心真的是兇手?
可如果是李澄心,那麼矛盾可疑的地方未免也太多了。
“共犯……嗎。”林秋低聲喃語著。
高警官轉頭看向他。
林秋靠在門框邊,看起來像是沒什力氣了,但手裡的紙張倒是抓得很緊, 邊角被抓出了明顯的褶皺。
病房裡的倪春雨很快又昏了過去。
林秋最後看了她一眼,似乎感覺到無趣, 移開了視線,退回到走廊上。
鍾新月還提飯盒, 坐在走廊的長椅上。
她依稀聽見別人提到“倪春雨”這個名字,又想到林秋的反應,便大致猜出來裡面正在搶救的人是誰。
“那個……倪小姐, 救回來了嗎?”鍾新月問道。
“嗯。”林秋點了點頭,“暫時沒有什生命危險。”
“哦,這樣啊。”鍾新月點了點頭, 卻仍然皺著眉頭,並沒有能露出高興和慶幸的表情, “不過,就算這次救回來,以後……”
低聲的喃語並沒有說完。
“就算救回來, 也活不了幾個月了。”林秋補上了她的。
鍾新月怔了怔,抬頭看向林秋。
“這是不治之症,至少目前為止,還沒有治癒的方法。”林秋語氣平淡地解釋。
高警官也跟點了點頭。
倪春雨得了絕症的事情,院方在稍晚些的時候也告知了警方,畢竟之來檢查的時候就留下了記錄。
但是院方告知倪春雨時,用詞很委婉。
因為只是做全身體檢的時候才發現了不對,為了避免誤診,醫生建議倪春雨再來複查兩到三次,才能真正確診。
倪春雨也跟醫生約好了下次複診的時間。
再加上倪春雨被捅了之後求生欲極強,應該是不想死的……
所以對倪春雨本人的那一點懷疑很快就一閃而過,並沒有被列為優先懷疑對象。
直到此刻,醒來的倪春雨第一句話就是指認李澄心。
結果就很明了了。
要李澄心真的是兇手,要倪春雨在說謊,而且跟真正的兇手有共同做戲陷害的可能性。
但自導自演、誣陷殺人等等的指控也是很嚴重的,不應該被輕易扣到某一個人的身上。
高警官略有遲疑,大腦轉了幾圈,卻是給倪春雨找合理的藉口。
“不是她看錯了?”
“她本身就對李澄心有敵對、憎恨的情緒,如果有酒精之類的影響,也有錯亂認知的可能性。”
“或者……真兇其實是李——”
他說著漸漸有所遲疑,最後那個猜測他自己都不太相信。
如果兇手不是李澄心,只能說明倪春雨說謊。
那個黑衣的男人尚可以理解。
關於他處心積慮陷害李澄心為殺人兇手的推測八九不離十,過度的執念之下,他一口咬死狡辯到最後一刻也不稀奇。
但,倪春雨為什要說謊?
而且是在被搶救醒來之後的第一時間她就要說出來,而不是慶幸自己活下來,或者害怕惶恐。
那種反應,更像是迫切地想要給李澄心定罪。
“是倪春雨。”林秋打斷了高警官的,“她是共犯。”
高警官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他跟林秋也合作過幾次了,也算對他有所瞭解,對他那些微妙的情緒變化也有了一些感知能力。
林秋的聲音有些冷,像是壓怒意的。
他之很少用這種篤定的語氣做出絕對性的論斷,以至於有那麼一瞬間,高警官險些懷疑他是不是被氣到了,所以才控制不住一時說了氣。
事實上並不是。
林秋將手裡的報告單遞給了高警官。
“是倪春雨之檢查的結果?”
高警官低頭看了一眼,正想說他們之就在醫院那裡看過了,但在看到第二眼的時候,他就把那些咽了回去。
“第二人民醫院……”
報告單頁尾的醫院名稱是這樣標的。
但他們此刻所在的,是第一人民醫院。
而且報告單上的日期是在十多天以,從醫生的診斷報告來看,那已經不是倪春雨第一次就診了。
甚至不是她就診的第一家醫院。
換句話說,倪春雨早就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了。
換到第一人民醫院之後,檢查出來依然是同樣的結果。
她實際上根本不需要再做第二次複診,那早已經是板上釘釘的結論了。
在第一次發現“密室”的時候,倪春雨就曾被懷疑過自導自演。
因為無論是案發現場還是她的幾處傷口,都太過“乾淨”了,李澄心一個醉酒到神志不清的人,理論上是不太可能造成那樣平整的傷口的。
等倪春雨被檢查了傷口,確定不是自己可以造成的,她的嫌疑一度被摘除。
直到後來,“密室”不成立、發現微型攝像頭、案發現場遇到逃跑的黑衣男人、李澄心指縫裡沒有血汙、被下藥意識不清晰手不穩、倪春雨手指裡有黑衣男人的皮屑組織……
重重線索證據堆疊下來,嫌疑便被徹底轉移到了那個黑衣人身上。
倪春雨因為受害人的身份、自身的求生欲,以及下次複診的約定,也沒有再進入懷疑名單。
若將她也一併列入懷疑名單,那結果疑是有些匪夷所思的。
什人會願意損失一根手指、拿自己的性命作為代價,只為去陷害某一個人呢?
她跟李澄心的恩怨理應遠沒有到這樣的地步。
但如果她早就知道自己必死無疑呢?
她自己未必主動策劃出那樣的計劃來,但如果另外有人拿出能讓她心動的報酬,一條遲早要逝去的性命拿來做賭注,似乎也沒什不可以。
而掙扎、旺盛的求生欲也可歸於本能。
在真正面臨死亡的時候,沒有人能保持冷靜。
更何況倪春雨本來也不是真正不畏死亡的人,否則也不輾轉各處去做多次檢查,而是安心在家等死了。
結果看起來極為荒謬,但在現有的線索證據之下,卻最接近現實。
高警官也覺得不可思議:“她這做,能得到什?她沒有孩子,跟父母關係不好,也沒有什要好的朋友,難道是想報仇?”
若是如此,豈不是整棟公寓樓的人都要遭一遍樣的罪過?
鄰居裡面跟她有過直接矛盾的就不少,李澄心絕對排不上列。
林秋答:“錢。”
高警官:“但是人都死了,要錢有什用?”
林秋:“呂文宇很缺錢。”
高警官與他對視了片刻,確定林秋並不是在開玩笑。
“呂文宇公司破產、找小三回家、跟她鬧離婚。”高警官一樁樁地列下來,“如果呂文宇知道這個事情,他不躲在這兒守兇手。”
呂文宇毫不知情,不存在共同謀劃的可能性。
倪春雨毫疑問是個虛榮的女人,倘若呂文宇有錢,她或許捏著鼻子忍了,但呂文宇公司破產,再三出軌,她早就沒有了炫耀的資本。
按照常理來說,倪春雨不可能再對呂文宇有什感情,而應只想將他踢得遠遠的才對。
不離婚很大程度上也應該是防止被分走她以前收到的奢侈品房子。
林秋反問道:“她沒有孩子、沒有朋友、與父母幾乎不來往、工作沒有提升空間、沒有錢,那她還有什?”
高警官頓了頓:“……呂文宇。”
倪春雨自從考上大學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老家,十多年來與父母的聯絡屈指可數。
這次倪春雨生命垂危,在意識到呂文宇不靠譜之後,電話終於被想辦法打到她父母家,得到的回應卻只有一聲不鹹不淡的“哦”。
她家裡還有好幾個孩子,男孩兒也多,她從來也排不上號。
父母並不是她的避風港。
在所有的美好幻想和炫耀資本都化為泡影之後,仍然留在倪春雨身邊的,就只有一個呂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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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過去十年間的精神支柱,早就是不可輕易撼動的了。
呂文宇帶女人回家一定程度上是在挑釁,倪春雨漠視,或許並不是真的徹底撕破臉皮不去計較,她只是真的假裝什都不知道,或許還能維持現狀。
“呂文宇明顯不喜歡她了,但是不跟她離婚,八成是為了錢吧。”
“倪春雨過去暗中積攢下的各種奢侈品應該價值不菲,但她現在卻連一個耳環項鍊都捨不得戴,以她的性格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她大概是將那些東西都藏起來了。”
她害怕被找到之後,呂文宇就會徹底跟她撕破臉,她離婚。
有錢有資產,她反而才能一直吊呂文宇。
所以乾脆將所有值錢的東西全部都藏了起來,一丁點機會都不留下。
“而且呂文宇出軌破產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倪春雨卻在這時候懷孕了。”
“這還真是……”不可思議。
高警官組織了一下語言,卻無可說。
那些細節他並不是沒有注意到,只不過這樣的關係實在太過扭曲,與常理相悖,很難讓人往這方面去想。
然而除此以外,又沒有別的解釋了。
“查一下呂文宇名下的賬戶記錄就知道了——他自己不常用的那些,還有他們家裡,以及那些藏奢侈品的地方,也許會有現金。”
林秋頓了頓:“說不定還有‘感人肺腑’的告白信。”
那些東西最後是在呂文宇家的雜物間裡找到的。
雜物間原本是多年前裝修的時候就留下的嬰兒房,但倪春雨是不易受孕的體質,加上後來呂文宇漸漸對妻子失去熱情,嬰兒房便徹底擱置了,變成了雜物間。
幾個櫃子裡堆放的都是諸如被子、壞掉的印表機、裝修剩下的舊木板等等沒什用的東西,看不到什值錢的包包首飾之類的,他只是大致翻看一遍,看不到就不再往這顯眼的地方找了。
呂文宇並不認為妻子賣掉那些她最愛的奢侈品。
而且公寓裡套房面積不小,還剩下不少房間供他選擇,他也從來不做家務,也就懶得再進雜物間收拾。
倪春雨知道丈夫的秉性,那些小而薄的東西隨手塞到一處,他便不再去翻找。
事實上那些奢侈品早就被她陸陸續續地賣掉,留下的錢一部分慢慢存入銀行,大部分變成現金,疊成幾摞,分散在雜物間的各個角落裡。
看到警察將雜物間清理出來,翻出了一大箱子鈔票的時候,呂文宇自己都目瞪口呆。
隨即他又咬牙切齒,全是對倪春雨的憎恨不滿,眼睛盯著鈔票的時候還能看出貪婪的神色。
“她藏了那麼多錢,當初公司瀕臨破產,她竟然一分都不肯給我出,真是心狠手辣的女人,老天怎麼偏偏不開眼,叫她活下來了……”
如果她死了,那麼這些錢就全是他的了。
警察微微皺了皺眉,呂文宇還不知道他妻子與兇手合謀陷害他人的事,說出這種來屬實過分了。
但他確實沒有違法犯罪,頂多算是私德有虧,而且他還幫警察抓到了兇手,反倒是立了功,其他人便也不好說什。
而且倪春雨那邊……
心底說不出來的想法或許都是一樣的——這大概就叫做惡人自有惡人磨。
他們只能將拍完照取完證的那一封信先遞到呂文宇的手裡。
信是倪春雨寫的,字跡、落款,看起來是一致的。
信上第一句話寫的是:
雖然你傷我至深,但我依然愛你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