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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終究是當了迴文抄公(娛樂章節,不喜勿看)

花椒快瘋了,這幾天吳子義的熱搜就沒下來過,資料已經爆炸了。

和那些個娛樂圈的藝人不同,吳子義是運動員,在吳子義的吩咐下,花椒從來沒有買過粉、買過熱搜,這些資料、流量,都是實打實的。

隨著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各種品牌已經對網絡流量有了一定的認知,有時候雖然知道娛樂圈的藝人們會買粉、買熱搜,甚至買黑粉挑動網民對立,但流量就是流量,畢竟黑粉也是粉嘛。

所以更能顯現出吳子義的難能可貴,這樣乾淨的、渾身上下都寫滿了“流量”二字的優質運動員,是每個品牌都夢寐以求的代言人。

“啊?不接?”花椒不能理解,“誒唷,我的老闆啊,你現在的資料已經爆啦!多少歌手、演員、藝人想花錢搞出你這樣的動靜,都沒那門子呢!你這......”

吳子義知道花椒還是眼界不夠,在娛樂圈混了太久,思維一時間還是轉不過來,他問:“我缺錢嗎?”

“額...缺?”花椒仔細看著吳子義的臉色,“還是,不缺呢?”

“當然是不缺,我手裡還有快一千萬沒地方花呢!離世錦賽還有好一陣子呢,代言這種事,等到世錦賽之後再說。我是短跑運動員,什麼事也沒有比賽重要,你用工作室的賬號發個訊息,透露下我的意思,我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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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義拖著略微疲憊的身體睡去,蘇炳天則伴著夜色乘上了燕京飛往西雅圖的航班,他的目的地是美國俄勒岡州的尤金。

經過了夜晚的沉寂,第二天一早,吳子義破10的報道遍佈了各大電視臺和各家網絡平臺,就連隔壁的寒國和日苯,也在爭相報道這個訊息。

有讚揚,自然少不了質疑,吳子義最後回答那位挑事記者的“給我1年,9秒85!”的言論自然是被拿來質疑的好靶子。

但吳子義絲毫沒有在意這些質疑,他敢說出這段話,就不怕被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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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把你給等來了,2月底約的你,這都5月23號了才見到本尊,有點兒不容易啊。”李建將吳子義和花椒迎進門,“不用換鞋,隨意就好。”

吳子義帶著濃濃的好奇進到了李建家裡,進入客廳後第一眼掃過去就能看到許多書,多數整齊的擺放在書架上,也有幾本散在茶几、書桌等地方。

李建看到了吳子義的好奇,他從書架上抽出了一本書,裝在一個精美的袋子裡遞給了吳子義:“初次見面,送你個小禮物,希望你能喜歡。”

吳子義拿出書一看,是萊昂納德·科恩的《渴望之書》,“這不是那本...?”

“對,就是在唱《陀螺》的時候帶的,”李建微笑著答,“我看你每一期都在圍脖上給大家推薦我的歌,就像送你個特殊的禮物。”

吳子義愛不釋手,“建哥你不知道,這本書自從被你帶到舞臺上,就賣脫銷了,書店裡想買都買不到。”

“說明他們印太少了,哈哈哈哈。”

吳子義開心的接下了這個禮物,然後從花椒手中接過一個禮品袋,遞給李建:“建哥,這是我代言的手機,你可得收下,我們歌迷們老是惦記著,說你連智能手機都不用呢。”

李建也開心的接下了吳子義的禮物,將它放到茶几上,招呼二人坐下。

“其實我也有智能手機,但是用著用著發現好像對於我來說它沒什麼用處。我覺得手機這東西能打電話、發短信就足夠了,有時間在手機上刷新聞、看電子書,為什麼不去買報紙、買實體書呢,是吧?”

李建的思想處處流露出一股“復古”的風格,並不隨波逐流,這也是吳子義喜歡他的原因之一。

閒聊了一會,吳子義掏出了一份歌譜,將遞給李建:“建哥,幫我看看這首詞寫得怎麼樣?”

李建接過歌譜看了一會兒,手打著拍子清唱出來:“我曾難自拔與世界之大,也沉溺於其中夢話,不得真假,不做掙扎,不懼笑話......這是那首《吃醋》吧,你填的詞?”

吳子義老臉一紅,這哪是填啊,這是抄呢。

摸摸鼻子,回答道:“嗯,對,這首歌我女朋友挺喜歡的,所以我填了詞,想找個機會錄下來送給她。”

李建有點驚訝:“你想自己唱?是準備自己留著玩還是發行?”

“能發最好,李建老師給點意見?”花椒那能錯過這個機會,李建的大腿就在於眼前,要是能忽悠李建來編曲甚至製作,那再好不過了。

李建沒有立刻回答,而是仔細地看了一遍歌譜後再提問:“這個調,你能唱嗎?”

吳子義知道李建說的是什麼,“降A的話,硬頂能頂得上,不過錄下來肯定不好聽,我的想法是降半個key,變成G4。”

“嚯,你還懂樂理?”

吳子義擺擺手:“沒沒沒,只是平常也挺喜歡聽歌的,就學了一丟丟,也就認個音名啥的。”

李建笑道:“還挺謙虛,你們搞體育的能學這些東西已經很不錯了,我上個月還在網上看到有人說我只會唸詩,唱不了高音呢。”

“開玩笑,就那首《塵緣》裡的弱混D4,整個中國也找不出幾個人來......”

“哎好了好了,別誇我了,”李建打斷吳子義的舔狗行為,仔細斟酌了一下,“你這如果只是自己唱著玩那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想發行的話,版權是個問題。”

終於說到點子上了,吳子義是個運動員,花椒在跟吳子義之前也只是個經紀人助理,他們可沒辦法聯絡到日苯的高橋優。

吳子義和花椒對視一眼,一起眼巴巴的看向了李建。

李建拍拍手上的歌譜,笑罵:“我說怎麼突然願意上我家做客了,原來是早有預謀啊——。高橋優的聯繫方式我可以拜託圈裡人幫你問,不過能不能從他手裡買到版權就看你們自己了,在我看來,成功率應該很低......”

吳子義突然腦殼痛,想想以他的業餘唱功,就算自己是亞洲頂級短跑運動員,估計找到人家高橋優也只能得到一句:“你滴,跑步厲害滴幹活!唱歌?你寄吧誰啊?”

成功率不能說低了,只能說根本沒有。

李建看出了吳子義的擔心,安慰道:“其實你這首詞確實寫得很好,我給你的建議是你自己私下唱,或者......”

“或者什麼?”

“或者找一個歌手,先把小樣錄下來,然後再去找高橋優,直接買下中文版的版權。當然這樣的話你自己是比較吃虧的,畢竟這首歌要是火了,最受益的肯定是歌手。”

“那就這麼幹!”吳子義毫不猶豫,“一首歌的版權才值幾個錢?反正我正愁找不到地方花錢呢,不就是錢嗎?辦他!”

李建倒是很喜歡吳子義的這種敢想敢做的精神,“那有沒有心儀的歌手?要不要我給你推薦推薦?”

推薦?那不是擺著三個現成的麼,林駿傑和吳清風一個在新加坡一個在彎彎省,那就只剩下一個人選了。

吳子義敢想敢問:“建哥,你覺得,周紳怎麼樣?”

“周紳...你別說,這首歌還挺適合他,你眼光不錯啊,回頭我幫你問問他的聯繫方式,該怎麼做你經紀人肯定懂。”

吳子義看向花椒,花椒自信的比出“OK”。

終究還是當了回文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