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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永別

記得任思淼從山林回來之後的第二天,就做出了自公司成立以來他的第一個決定——並不是一個什麼驚天動地的決定,就是要投拍一部大概講述一個“強扭的瓜不甜”這麼個故事的劇本。

總投資原本才不過六七十萬,可後來任董事長硬要把它做成過百萬的商業大片。

後來這部片子的編劇因為此片走紅了,任思淼作為制片方表示很是欣慰。

一年以後的同一個日子,也就是65天之前,那時候任思淼剛從虎口逃生奇蹟般活下了來。

關於一年前那件“森林連環迷殺案”的影子早已淡出了人們的視線,記得的人,也只不過是在別人不經意之間談到了“嗯”、“哦”幾句。這一天,又是一年一度的長假期間。

任思淼獨自駕車去了一個地方,一個他這輩子都忘不了的地方。他站在當年最後只剩下他一個人的地方,面前的土坑已經被雨水沖刷待平,一些舊時的痕跡還在,那最後的一幕歷歷在目……

任思淼神色緊張地倚在一顆大樹旁,他不停地四處搜尋冒向笛可能埋伏的地方,他確信只要這樣守株待兔,就一定能最終贏得這場生死搏鬥的最後勝利。

但是他好像錯了,等他再一次轉過身的時候,冒向笛已經出現在離他不到三步距離的地方——冒向笛竟然是從樹上跳下來的。

“我跟你無冤無仇,你為什麼想殺我?”

“原本是沒有的,可是現在是有了。因為只有你知道是我毒死了姚凱峰。”

“你……你什麼時候下的毒?”

“啊哈哈,難怪姚凱峰從來不肯讓你做決定。你說你去小解,還特意地囑託我要我照顧一下藥湯,你說我是什麼時候下的毒呢?”

“為什麼要毒死他?”

“哈哈哈哈,不為什麼。”

“不為什麼,呵呵,就像現在這樣,你要殺我的理由?”

“不錯,呵呵。”

“那他一定是知道了你的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現在在懷疑姚凱峰的智商,他本應該可以發現你的聰明智慧的,只可惜現在一切都晚了。”

“你錯了。”任思淼的揹包掉在了地上。

“你……”冒向笛的匕首掉在了地上。

“現在才是真正的開始,這才將是一切的開始!”腳步一步一步往前逼近。

“別……思淼,你……你怎麼有,有這傢伙……”腳步一步一步後退,一步,兩步,三步。

“峰哥從過軍的,搞一把這玩意兒,並不算是一件稀奇的事情,這只揹包,不是我的,而是他的。”

“啊?”四步,五步,“你千萬別……啊——”第六步踩了個空,然後就是一陣刺心扎肺的疼痛。

看著自己的身體已被刺穿固定在數十根鋒利的“針刺”上面,冒向笛仰起頭,望著坑上的任思淼,突然瘋狂地笑了出來。

任思淼一聲冷笑,心想,虧你還能笑得出來。笑到最後是哭腔,冒向笛喊道:“沒想到啊,沒想到啊,你任思淼才是最後的大贏家。”

“哈哈哈……只可惜你冒向笛明白得太遲了。”任思淼早就算好了要把冒向笛送葬在這裡,此刻的他再沒有必要做任何的隱藏。

“你借了我的手,殺了姚凱峰……”

“嗯哼?”

“你什麼時候頭暈是真是假暫且不說,可你為什麼偏偏在那碗藥快煎好前藉故離開,而且,還特意引起我的注意,留給我充足的下毒時間。”

“嗯哼,你們在外面說的話我都聽得一清二楚,而且後來你確實很聽話地照做了,看來你很明白我的心。”

“可是我卻沒有看穿你的心,你……你怎麼就知道我會下毒的?”

“我猜的,跟自己打了一個賭而已。”

“哈……哈,別跟我胡扯了,一個將死之人,讓我死個瞑目吧。”

“可以。因為從白筠的相機裡,我看到了幾張有著你的身影的照片。”冒向笛恍然大悟,那時候他正在採摘“美麗尖藥木”,以備在當地的叢林中感染上什麼地方病用來急救,而那時候蕭白筠就在不遠處攝影,看到他之後還樂呵呵地在遠處問他在幹嗎,當時自己沒在意,只是說在採藥草。

“美麗尖藥木”,其葉子具有藥用價值。雖然它花色鮮豔,果似李子狀且美味,但其奶狀汁液卻攜帶劇毒,因而又名“叢林毒草”,它曾被南非克瓦桑族人用作塗在箭頭上的毒而名聲遠揚。

原本想著留作醫用,不了最後竟利用了它的負面價值。

“這一切……你都是算好的?”

“不不不,你把我想象得太偉大了,我沒有那麼神奇。”

“那為什麼……”

“其實原本我並沒有想要去害誰,而且我跟其他幾個根本沒有任何恩怨。只是你們相互之間的恐慌、猜忌、多疑、自私、衝動、奸詐等等最終也燃起了我的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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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排除掉我嗎?”

“不是,是除了姚凱峰跟蕭白筠。”

“什麼?”冒向笛一驚,身子一動,便是一陣劇烈的痛楚,“你,啊……你連蕭白筠都沒放過?”

“可她並不是我害死的。”

“那……那會是誰?難道會是……”

“錯,不是任二哥,也不是柯興朝。”

“他?不可能,他想得到蕭姑娘的,這個我知道。”

“哼,也正是因為他的這點歪念頭,最終觸動了我的心火。”

“那你也知道他們的苟且之事?難道你早就……早就知道了?”

“哼,就在得知要舉行聚會的那天晚上。”

“你是怎麼知道的?”

“你應該先問我為什麼知道會是他害死了白筠,我怕你時間不多了。”

“哈哈……我只能洗耳恭聽了。”

“還是蕭白筠的相機告訴了我線索。”

“你又看到了什麼?”

“蕭白筠拍到的最後一張圖片,是一個人從遠處跟她招手。把相片放大四倍的畫素,就可以很確定的看出,那是姚凱峰。”

之後的事不用說也能聯想得到,至於姚凱峰是怎麼又是為什麼會殺了蕭白筠的,這兩人好像已經完全沒有了一絲想去瞭解的慾望——這已經完全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蕭白筠已經確實死了,再也回不來了。

“哈哈哈……”

“你笑什麼,你可以不用笑的,你的血不夠你這麼浪費了。”

“我笑凱峰哥輕狂了一世,卻沒有看透一個他最親近的人。”任思淼沒有說話。

“咳咳……看來我現在還沒死。”

“確實沒死。”

“那你可以告訴我另外一個問題的答案了。”

“我為什麼會知道他們之間的那些事情嗎?好的,因為那晚我發現了蕭白筠竟然有記日記的習慣。所以……”

“一本日記,害死了這麼多人……”

“嗯……可以這麼說,但也不能這麼說。”

“咳咳……”又吐出一大口血。

“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差不多了……”

“是的,那我也該走了。”

“慢……慢著……”

“又有什麼事?”任思淼用著不耐煩的口吻說道。

“給我一槍,賜我一個痛快……”

“呃……”任思淼掃視了手中的那把64手槍,溫和地說道:“不好意思,為了不引來警察對我的盤問,我還是節省一發子彈的好啊。”

“你……”

“我?是的,我要走了。你也沒多長時間了,我可不想看著老同學在自己的面前痛苦地死去。再見。”回頭說了最後一句:“不,是永別了。”

……

一年之後的今天,同樣的那個泥坑裡,一本典雅的本子:淡綠色的主色調,封面有幾片翠綠的三葉草兒。

在火光中燃成灰燼,一片片飄舞在山林夜色降至的笑靨之中。

其實,直到今天,任思淼還有一點是沒想明白的。既然當年姚凱峰都答應跟冒向笛完成那筆大買賣了,冒向笛又為何還要自斷財路呢?

剛入夜,街上還沒那麼暗,大街上被老城的燈火照得通明。

三年過去了,老城由一座默默無聞的江南古城漸漸的融入到了現代化的大城市行列中。

燈紅酒綠的娛樂場所隨處可見,國際化的摩天大樓拔地而起,迂迴的小弄堂逐漸稀少,四通八達的大道縱橫交錯,舉世聞名的全球性影視基地成了當地新一代的地標式建築。

三年過去間,老城就恍若一位避世的處子,經受不住塵世的繽紛誘惑,也畫上了濃妝,穿起名貴的高跟、抹胸,手挽名包,儼然一副國際範兒。

當然了,那座莊園,老城的白雲山莊,依然是老城遠近聞名的地方。說它能夠遠近聞名,除了自身有著不菲的藝術價值外,更多的還要依賴於這座莊園主人的名聲——那位身家已逾百億美元的影視界大亨,任思淼。

話說,如今老城的這番面貌,多半是受益於任氏集團多年的經營。

今晚月色不錯,透過車前窗,遠眺了一眼晴朗的夜空——繁星點點。

舒緩地呼出了一口氣,整個人放鬆地靠座在副駕駛座上,嘴角露出一絲愜意的微笑。回想起今晚餘溫尚存的飯局,任思淼感到非常的開心,因為這頓萬元不到的宴席為他非常順暢地拿下了一筆上百萬元的贊助,今晚回去,父親一定會高興地表揚自己。(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