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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大夢場中誰覺我

浮雲山莊。

最豪華、最敞亮的那個包廂裡,江春水高居上座。

滿座盡是熟人,縣委辦副主任曹茂,政府辦主任楊曉光,教育局局長舒應雄,大唐灣鄉的人大主i李樹幹,大雲鄉人大主ii易煉紅、紀委書記陳伯安以及曾明荃,都是曾明澤組織的飯局上的常客。

唯獨坐在曾明澤右手旁的那人,江春水才是第一次見面。不過從那人進門時旁人起身與其寒暄時,江春水就猜出了對方的身份。

縣交警大隊的大隊長,段正興。

所謂圈子,今晚這一桌人大概就是最真實的縮影了。

在這麼多人當中,江春水的職級最低,年紀最小,資歷也最淺。反常的是,今天曾明澤卻安排他坐在了自己的左手邊。按規矩,這是所謂的三號位,原本不該是江春水坐的位置,不過其他人對此似乎也並沒有任何異議。

這份待遇是江春水用暫扣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的代價換來的,所有人心知肚明,今晚的主角只能是江春水,而他們無論級別高低,今晚都只是陪客而已。要知道,在這之前的天時間裡,人家可都是在派出所裡的候詢室裡度過的。

期間曾明澤也出面找了縣公安局的領導想把人給撈出來,奈何林州方面的交警昨天才離開龍潭,饒是同曾明澤關係莫逆的段正興也不敢貿然行事。同行是冤家,眼前稱兄道弟的同僚下一秒指不定就能同室操戈。段正興有顧慮,曾明澤也不能強人所難。

雖然只被拘留了三天,江春水整個人卻廋了一大圈,眼窩深陷,臉色蠟黃,坐在一群達官貴人之間顯得格外不合群。

江春水今天早上就被釋放了。在走出派出所大門的那一剎那,望著那熟悉的街景,他油然而生一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生活不是電影,自然也不會發生電影裡那種令人熱血沸騰或熱淚盈眶的場景。

江春水抬頭再低頭,今天是龍潭這個季節常見的陰雨天氣,小雨初歇,整個天空都是灰濛濛的一片混沌。但莫名的,他卻覺得有猛烈的陽光刺眼,幾近模糊的視線可及之處,沒有豪車,沒有美女,更沒有滿臉笑意斜靠在車門上等他凱旋歸來的兄弟。有的只是蹬著三輪車日復一日滿街吆喝“北方饅頭”的小販,是一言不發、筆直杵在路旁漠視人間冷暖的景觀樹,是假意關心這世界上的一切實則視線卻從沒有離開過自己的陌生人。

江春水在派出所的門口站了半響,然後獨自回了租房。洗了一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將下巴及上嘴唇處那一叢像是被踩過的亂糟糟的茅草般的鬍子仔細剃掉,他才上床補了個覺。

這兩天,江春水其實沒受什麼苦。曾明澤早早給公安局那邊打了招呼。小地方熟人社會中,面子這東西有時候比白紙黑字的公文還有用。打江春水被送進來,所裡上上下下十來號人都懂得這個情況,除了沒開啟問詢室的門鎖,把人放出來之外,就沒誰把江春水當成犯人看待。手銬沒上,一日三餐叫的還都是跟值班民警一樣的外賣。

不過儘管如此,被關在不足五平米的小房間裡三天三夜,江春水還是倍感煎熬。那種深植於心的對於法律的敬畏感在這個封閉的環境裡被最大程度的激發出來,尤其是之於江春水這種本就自知有錯的人來說。讀書讀出來的自持、閱歷累積起來的心理防線在未知的災難面前猶如土雞瓦狗,特別是在這種你根本不知道會何時發起而一旦發起便會摧毀一切的災難面前,人是極容易崩斷那根心絃,失落、沮喪、懊惱、絕望……一切在平時隱而不發的負面情緒像掙脫了牢籠的惡蛟一般,變得肆意妄為、橫行無忌起來。

被拘留之後,在經歷短暫的恐慌之後,江春水繼而越發不可抑制的懊惱起來。在無數次的覆盤之後,他終於意識到,這其實並不是一件壞事。假若借用封建迷信的思想來看待,這未嘗不是冥冥之中某些存在給予自己的警示。當然,這裡頭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事情最後能得以圓滿解決,能保住他的公職身份不丟。

凡事做最壞的打算是他抄在筆記本上的一句話,但這個時候,他甚至都不敢去想自己有可能會被革除公職身份這件事情。年近三十,身無它長,手無餘錢,要是這時候丟了飯碗,之後還有何未來可言?江春水不願想,更不敢想。

掩耳盜鈴,眾人皆知愚不可及。但若事情真落到了自己身上,卻總不自覺的當上了那個盜鈴人。

江春水只能選擇相信曾明澤會幫他,也能幫到他。儘管他知道這是重蹈覆轍,同他現在之所以被關進來的原因一般無二,卻別無他法。

好在這一次幸運女神沒有拋棄江春水,曾明澤也表現出了符合其預期的操作能力。在江春水離崩潰僅一步之遙的時候,原本天大的問題放佛颶風面前的灰塵般,瞬間消散無蹤。

江春水一覺睡到天黑時分,直到曾明澤打電話過來才醒來。

考慮到江春水沒了駕照不能開車,曾明澤親自開車過來接江春水去吃飯。不過對此,提前享受了一把處級領導待遇的江春水卻沒什麼感覺,要擱在以前,早受寵若驚不已了。

還是老規矩,三杯酒之後是自由交流時間。

曾明澤第一杯酒敬的是段正興,這在情理之中。朋友之間固然應該互相幫忙,但受助的一方也該有表達感謝的覺悟,這樣有來有往的情誼方能長久。之後第二杯酒,曾明澤敬了江春水。

“你受苦了!”曾明澤沒有用小杯,而是端起了大杯一飲而盡。

江春水輕聲說了句:“謝謝老闆。”

隨即也陪著喝了一大杯。

接下來,陸續又有人過來敬江春水的酒,不用想,自然是曾明澤之前就有交代過的。

江春水心知雖說喝酒的人是自己,但人家敬的卻是曾明澤,但來敬酒的都是領導,自然懂裝不懂,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的裝出受寵若驚的模樣同眾人碰杯,低著頭弓著腰,儘量擺出一副謙虛誠懇的姿態接受一輪又一輪的毫無新意的教誨和言不由衷的誇讚。

等所有人都敬過江春水酒,江春水也回敬曾明澤、段正興兩人之後,他便理所當然的醉了,伏在桌上人事不省。

“酒量還是差了點,哈哈!”耳畔傳來曾明澤爽朗的笑聲,他的話音剛落,其餘人也隨即跟著鬨笑起來。其中雖不乏不明所以只是習慣性附和的假笑,節奏卻也掐得相當準確。

“明荃,你叫兩個人送小江回去。來,段隊,咱兩再走一個。”曾明澤交代下去之後,不一會兒,江春水便感覺到有人過來將他從桌子上扶了起來,有兩個人一左一右將他夾在中間,半扛半拖著他往外走去。

江春水將眼睛眯成了一道縫,嘴裡含糊不清的說這些連他自己都聽不清楚的話語,極其配合的讓那兩人把他推上了一輛SUV的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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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覺頭暈沉沉的,卻遠還沒有醉到不省人事、只能讓人拖著走的地步。他能清楚的聽到剛才包廂裡的每一個人說的每一句話,送他上車那人長什麼樣、穿什麼顏色的衣服他更是瞧得清清楚楚。他之所以裝醉,原因很簡單,只是因為他不想再繼續呆在那個看起來格外熱鬧其實與他半毛錢關係都沒有的地方了。

在像今晚這樣的酒桌上,能提前走的人無外乎地位最高的或最不懂事的兩種人。

前者想走就走,其所處的位置或手裡掌握的資源足以支撐起他的任性妄為,即便再失禮旁人也會覺得理所應當而不會有半分的怨懟。而後者幾乎無一例外的都會被認作是腦殘,進而乾淨徹底的剔除出那個圈子。尤其是領導帶出來的年輕人,要是沒有做小的習慣,往往會被打上不懂規矩的標籤,甭管工作上多賣命,也會被打入另冊就是了。所以陪領導出去,在酒桌上死戰不退的年輕人比比皆是,怕的就是那個萬一。

當尊嚴和利益相衝突的時候,除了剛畢業從校門出來的小夥子之外,大多數人幾乎都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不過這也只是那些才混了幾年江湖,初窺門徑卻尚未登堂入室的人才會採取的策略。等多摸爬滾打幾年,喝飽了水,再回過頭去看,又要忍不住拍著自己的頭大罵煞筆了。這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卻也從來不缺乏兼顧的法子。儒家所說的內方外圓,所謂的“內直修心不求同,外曲應世不違矩”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先存諸己而後存諸人。

許多人就是不懂這個道理,彎來繞去許多年,費盡心力卻不討好。

被拘留的三天裡,江春水想了許多。不僅想了醉駕這個事情,還一點一滴的回溯了自己打大學畢業之後這些年來的生活。

以前他也產生過“我看了這麼多書,懂得了這麼多的道理,經歷了這麼多的事情,為什麼還是過不好自己的生活”的疑問,起初他認為是自己歷練還是太少,人生經驗太淺薄的原因。後來他又把病灶歸結為自己讀書沒讀透、道理沒弄通,以為只要假以時日,等做過的種種演變為經驗,經驗再加以昇華成為理論,理論再經實踐便能成為人生通達的指南。

現在看來,其實都對,卻也都不太對。歸根到底,還是對自己不甚明了,心不定而過於漂浮,以至於走的路多卻不長,下的力氣足又沒有持續作用在一個點上,久而久之也就是事倍功半的結果。反倒是一直秉承“沒有好處的事情我不幹”的江遊,雖說處事思維方式看起來簡單粗暴至極,實則卻是一門極其實用而且有效的大智慧。

目標明確的人生才有可能成功,即便不能達到世俗層面的功成名就,實現物質上的富裕,卻也能免除那些本就可避免的紛擾,實現心安理得的大自在。

沒有好處的事情我不幹,換句話說就是只幹有好處的事情。照這樣的大原則生活,精力、時間、金錢得以集中傾注,無關緊要的人事全部拋諸腦後,得,是自己所欲,失亦無悔。

之前江春水住院的時候,江遊勸他:人生不要有那麼多的勉強,應該學會躲著麻煩走。江春水還自以為自己悟到了其中的精髓,不曾想,現在回過頭去,才知自己又走了彎路。許多時候,因礙於情面或害怕得罪人,不說沒有好處的事情,即便明知是個坑自己也會往裡跳,典型的寧肯委屈自己、自己吃虧也不會駁了人家的面子,說是損己利人也不為過。長期以往,江春水就發現自己陷入了這樣一個惡性循環,好似對誰都和和氣氣,卻少有人以同樣的態度反饋於他。好像對什麼事情都上心,卻是多點開花,少見結果。以前他以為是自己心地過於善良的緣故,後來才發現這根品行根本毫無關系,就是典型的討好型人格,也就是現在流行的舔狗。不同的是,一般的舔狗只會舔特定的物件,江春水則是逢人都習慣性的舔上一舔。凡事都以他人的感受以及他人會如何評判自己為出發點,一來二去就找不準了自己的節奏定位,更談不上有目標的生活了。

這邊,江春水正自神遊萬里,前排開車的年輕人突然開口道:“荃哥,你知道他住哪裡不?”

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曾明荃回頭望了一眼一直仰面躺在後排一動也不動的江春水,馬上打消了搖醒他,然後問他住址的想法,“我問問明澤書記吧,他應該懂的。”

“他沒接!估計也喝的差不多了。”曾明荃摁滅手機螢幕,想了想,說道:“到縣城找個酒店,給他開個房睡算了。”

司機嗯了一聲,接著問道:“哪個酒店?”

曾明荃往後視鏡裡瞥了一眼,確認江春水沒醒之後才說道:“找家路邊的快捷酒店吧。”

“車站那家城市便捷?”年輕的司機試探性的提議道。

曾明荃笑罵道:“你當我錢多燙手啊?!要那麼好的幹嘛,找個一般點的,幾十塊一晚的就行了。”

江春水在後排聽見,嘴角微微扯了扯,心中冷笑不止,卻也沒其他大的動作,繼續裝作爛醉不醒的樣子。

最後,曾明荃在縣城老城區找了家賓館,把江春水丟在床上就走了。

等到那兩人的腳步聲消失在樓梯間,江春水馬上從床上爬了起來。

站在窗戶前,看著曾明荃開車離去,江春水冷笑一聲。上次因為石猛那件事情,他對曾明荃的印象一直是很好的。不曾想,知人知面不知心,到底還是沒能修出一雙能看破人心魑魅的火眼金睛。看來以後還是要多裝醉的好,不然可就得錯過不少故事了。

曾明荃。

江春水輕聲唸叨著這個名字,心裡已打定了將其劃入黑名單的決心。他轉身觀察了一下房間,發現這賓館儘管陳設老舊,不過倒也還算乾淨整潔。

“就在這裡睡一夜吧。”江春水自言自語道,放棄了再回去租房的想法。

進衛生間洗了個水溫極高的熱水澡,江春水赤條條的爬上床,關掉燈之後,仰面八叉的躺在床上,半睡半醒之間突然呢喃了一句:大夢場中誰覺我,千峰頂上視迷途。終朝睡在鴻蒙竅,一任時人牛馬呼。

然後緩緩睡去。(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