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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話語權

《音樂之聲》是全國最暢銷的一本音樂類雜志。

在這個網際網路的時代,這本雜誌每週還能賣上幾十萬冊,足以見其火爆程度。

要知道《音樂之聲》可不是娛樂偶像的那種寫真雜誌,而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式審批的音樂藝術類專業期刊。

江銘平時沒有看雜誌的習慣,但酒吧會定。

看著這片文章,江銘有些蒙圈。

“音樂是一種善於表現和激發感情的藝術,在這個充斥著快餐文化的時代,音樂也變成了一種快餐,每天都有大量新歌湧現出來,剛學會了這首,那首又出來了,今天我來分享一首非快餐佳作《父親》。”

總是向你索取卻不曾說謝謝你

直到長大以後才懂得你不容易

……

“一首歌的韻味不只有旋律,歌詞也是一個重要部分,音樂是一種善於表現和激發感情的藝術,可以說音樂欣賞的過程就是感情體驗的過程。

相比比較抽象的旋律,歌詞的內容讓我們更加容易看到。

從《父親》的歌詞裡我們也能找到很多能引起我們共鳴和思考的東西。

面對父親,我們都一樣,索取了物質,索取了歲月,索取了那份真摯的愛,索取的太多太多了,也從來不會去說聲謝謝。

或許,在父親的面前我們永遠都是孩子。

但是總有一天,當我們自己也有一天為人父母的時候,就會慢慢體會和懂得當年父親的不易。

在歌詞鑑賞上,我們會運用通感。

通感就是感覺的相通,視覺、聽覺、觸覺、味覺相互打通,這在瞭解和欣賞音樂中是極有幫助的。

換言之,如果沒有通感,我們對音樂就無法用語言來描述。

因為有了通感,才使得人們能用文字替代各種感覺去描述音樂,也使得欣賞者能透過文字,聞出音樂的多彩與芬芳。

至於曲子方面,歌曲開始用輕柔的旋律進入,有著豐富的情感基調,前奏體現著一種溫馨和感動,體現出了這首歌的靈魂,似乎從中就看到了父親的辛勞,瞭解體會到了父親的艱難與不易。

後來開唱部分的低唱,體現了一種回憶和反思。

如果時光可以重來,定不會像往常一樣無知與魯莽,多麼渴望牽著父親那溫暖的大手掌,可是如今已遠離父親那厚實的肩膀,需要自己用雙手來撐起一片天,我會默默祈禱父親健康長壽。

高潮的到來,旋律轉快,音調上調,歌手也上調了自己的聲音的響度和音調,像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吶喊,更加體現了那種祈禱時光能夠再慢一些,不要再讓父親變老了,我可以用一切來留住父親的歲月。

可是父愛總是更加的無私,父親不會要求我們能為他做些什麼,漸低的語調和減慢的旋律唱出了子女對父愛的感動與對父親漸漸變老的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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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就不斷的重複與強調那種祈禱父親健康長壽的急切心態。

此時與聽眾產生情感上的共鳴,與聽者在情感上進行進一步的交流。

最後達成了一種情感上的共識:感謝一路上有你。”

看完這篇報道,江銘有些詫異。

他沒想到自己這首歌會被《音樂之聲》收錄,更沒想到這篇盛譽自己的文章,竟然是周珂所作。

雖然這個周珂接任總經理的時候,江銘已經轉為幕後。

但作為一個被京娛傳媒雪藏了七年的藝人,他自然認得對方。

“這篇音樂鑑賞寫的不錯,挺深刻的。”

江銘將雜誌扔到一邊,隨口說道。

“你沒看到文章的作者嗎?”

陳昊提醒道。

“看到了,不就是周珂嗎?”

江銘一臉的毫不在意。

“那你還這麼淡定?”

“我為什麼要不淡定?”

江銘微笑反問。

“周珂,他現在可是京娛傳媒的總經理,他這麼關注你的作品,你就不怕身份公佈之後,他會惡意報復?”

陳昊有些擔心。

雖然如今江銘和京娛的合約因為過了有效期而自動解約了。

但如果京娛傳媒利用公司在圈內的人脈關系,可能沒有一家娛樂公司敢籤江銘。

陳昊覺得江銘很蠢,他甚至覺得對方這個時候去參加《蒙面歌王》這檔節目,都是錯誤的。

“你都忍了七年,為什麼不能簽約新的經紀公司之後,再去參加什麼綜藝。”

見對方沒出聲,陳昊接著說道。

“簽約新的經紀公司?我什麼時候說要簽約經紀公司了?”

江銘一臉疑惑。

聽到這話,陳昊愣住了。

“不籤經紀公司?那你不混娛樂圈了?”陳昊茫然。

江銘翹著二郎腿坐在錄音棚外的沙發上,姿勢相當的放鬆愜意,“誰說混娛樂圈就非要簽約經紀公司,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工作室啊。”

在這個世界,幾乎所有的藝人出道都會簽約經紀公司。

藝人的活動、作品、演出甚至身材管理等瑣事,也都是由經紀公司安排。

這種近似於保姆式無微不至地照顧,早已成了圈內常態。

正因如此,經紀公司擁有極大的話語權。

不然,原主也不可能答應和京娛傳媒簽下七年合約,並定下了一個天價違約金。

要知道,當年簽署這份霸王合約的可不止江銘一個。

如今京娛傳媒如日中天的當家藝人許世傑,當年就是和江銘一起簽約的。

只不過江銘中途急流勇退轉為幕後,而對方卻選擇了屈服。

雖然他現在火了,但不過就是公司的提線木偶罷了。

“為什麼要自己建立工作室?藝人簽約經紀公司不是常態嗎?”

陳昊覺得對方的想法非常大膽。

“常態又不代表正確。”

別人可能覺得這件事不靠譜。

但在地球上混過一輩子娛樂圈的他,自然知道明星工作室這條路是可行的,而且未來幾年還可能會成為趨勢。

見對方疑惑,他解釋了一下。

“如果簽約公司,創作、演出都由公司把控,賺的錢,公司要抽一部分,經紀人還要分一部分,辛苦賺的錢,自己拿的最少。”

“但是開工作室就不一樣了,明星用自己的名義去拍電影、接廣告,獲取的報酬直接就是工作室的經營所得。”

江銘用力握拳,眼神也變得堅定,“最重要的是,我要把話語權掌握在自己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