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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與牌坊

吞噬小說 www.tsxsw.com 牌坊,封建社會為表彰功勳、科第、德政以及忠孝節義所立的建築物.有的屹立在宮觀寺廟作為山門,有的在祠堂的門口,昭示家族先人的高尚美德和豐功偉績,也許還有點祭祖的功能.不過這些都是次要的,當代社會中,牌坊已經與婊子一詞迅速的建立起了超友誼的關係.

婊子,新華字典裡解釋是“古亦作‘表子‘,妓女的俗稱”.有人會問幹嘛引用新華字典,而不用說文解字?這裡強盜我得叫聲屈,在東漢之前婊子這個詞還沒有出現,所以說文解字裡沒有,也就怪不得我用這這本1987年出版的“新書”來解釋這一古老的詞彙了.

也不知多少年前,一句“你強*奸了我的眼睛”,讓作者與讀者的關係欄上寫上了強*奸犯與受害者.但多少年後,我驚奇的發現自己在作為讀者時沒有被強*奸,居然會在成為很短暫的一段時間的作者之後迅速接客達30多萬人次,究其原因,竟是因為我所寫的一部《隋唐》.

寫這本書是一個偶然.我一直在起點看書,除了追著少數幾本書外,大部分書都是看著就算,平日裡也都信守沉默是金,基本上沒發過什麼評論.但有一天看到本書,實在是離譜的沒邊兒,當時一衝動(現在想來,當時是也不知道發的哪門子邪了,)竟“失手”留了一條評論,寫了幾點自己的看法,哪知道惹下大禍了(讀‘鳥‘音)!結果第二天再去看時那位在牛a和牛c之間的作者,留下了一條經典回覆:“老子就是高興這麼寫,你有本事你也寫去!”又是一時衝動(現在想來,更是猶如腦袋讓驢踢了的一般.)一氣之下寫了這本《隋唐》.

那天上傳稿子,隨意地(這裡不敢說認真,大多數萬金油我都是一掃而過.)翻看著書評,突然一句帶有首都風味的留言吸引住了我,“你丫就是又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腦細胞趕快開動起來思索這句話什麼意思,首先定性一點就是我肯定是婊子了,沒辦法,這是‘讀者‘說的,套句大話西遊的臺詞:‘讀者‘說的最大嘛.但是這等不等於我被強*奸了?再接著看.“你簡介裡寫的什麼狗屁疑惑和不能容忍,你說別人你丫自己不也一樣?”還好,人身攻擊沒有上升到上輩,向上接著看,還是他的留言:“我仔細認真的接著往下看,寫到最後你丫的也就是個矬!”先不談這位讀者估計是個偽北京,因為這個“矬”字據我所知還不象是北京的方言.我們只來看看這兩個留言時間間隔:10分鐘!在這短短10分鐘裡,他居然看完了!還是仔細認真的看完了!好歹我也趕早摸黑的寫了第一次發言是在看到一半時發的,你10分鐘也算是看了15萬字了,而且看完後還順便給我整了個婊子的頭銜,你讓我說什麼好?你就是曹子建,李太白你看我這15萬字好歹也給個面子看個15分鐘吧?好歹1萬字你看個1分鐘是不?結果你10分鐘看完了,這麼“快”就看完了,你說我是信你看了呢?還是信你沒看?這樣的看法是算是我的讀者呢?還是不算你是我的讀者?或者直接劃出一類,起個名字叫“10分鐘讀完15萬字的讀者”?

再來說我接客的事,錯了,還不能定性成接客,只能是暫時被定為婊子的事.為什麼那位“10分鐘讀完15萬字的讀者”說我是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究其原因源於:“你簡介裡寫的什麼狗屁疑惑和不能容忍,你說別人你丫自己不也一樣?”

先從那位仁兄說我要當婊子的證據,也就是“簡介裡的‘狗屁‘疑惑和不能容忍”.這裡得先探討一點,那就是一名讀者變成作者之後,他還是不是讀者?有人這裡會說我放其黃犬之屁了,說只要你丫的眼睛一天沒瞎,一天都還在看書,那你丫的就永遠是個讀者!

好了,那我們再回到我的簡介.這是我在成為作者之前,(雖然我現在一直強調我是個作者但我首先更是個讀者.)也就是讀者的時候,我在起點讀了有2年的書了,自覺也看到了一些潮流的改變,從王霸之氣的流行,到今天對王八之氣的四處申討,網絡文學在進步,很多以前沒有寫到的,甚至是沒有人想到的題材作品,一部接一部的騰空出世,讓人耳目一新,精神一振.但是!注意了!還有很多的老的,舊的,餿的,爛的,臭的,讓人看了‘過目不忘‘‘耳熟能詳‘的東西卻死也不肯退出這個舞臺.老的,舊的沒關係,新瓶裝舊酒照樣喝的香,看的爽.但那些餿的,爛的,臭的東西你連個新瓶子都不給他裝上,就直接拿出來讓讀者看,是不是有點過分了?作為讀者的一員(上面給定的性,只要沒瞎,只要還在看書就算是讀者.)我看到那麼多的諸如此類文,有沒有權利說些什麼?有沒有因為我成為了一個作者之後就喪失了這些權利呢?你要說沒這個權利,我得讓你先看看憲法,要說有權利,那我在我自己寫的書的簡介上寫些我個人的看法不過分吧?

再來說那位仁兄說我要立牌坊的原由:“你說別人你丫自己不也一樣,”這句.說到這又有類似那位“10分鐘看完15萬字的讀者”一樣的另一位讀者跳了出來,說你個強盜自己是啥人自己還不清楚?發個評論不就得了?還非寫書!寫了書還非要在開始也寫同你簡介裡的疑惑一樣的東西,你說你是不是找抽?自己沒那個本事,還非放什麼牛屁!說我沒什麼本事這我真得承認,要真有本事怎麼著也得幹個全國作聯副主席不是?所以說這裡我得檢討:我強盜不該非要在書的前面寫的和簡介裡的疑惑一樣,然後還非要慢慢的在書裡說明,然後最終闡述我的那些疑惑不該存在的道理.非要把一個網路快餐(指不定那天就變稀飯了,一喝低朝天.)搞的跟個多有思想性多有教育意義的歷史鉅著一樣,不該抗上那個改變文壇新風向,掀起優秀作品大浪潮的思想的旗幟...哎!等等,等等.說笑了啊.上面檢討那段給掐了啊.這是導演讓說的!

言歸正傳,上面說了,我強盜開始寫這本書時確實是為了賭這口氣,所以心裡是存了點開始故意寫個通俗yy,然後在書中慢慢一點一點扳過來的這麼點心思.所以在我的《隋唐》裡你也會看到一個公主開始莫名其妙的愛上主角,但是,只要你不是和那位“10分鐘看完15萬字的讀者”一樣,你就會發現,這個公主並不是象平常那些發現主角然後立即貼上的女人一樣從此和主角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在我的書裡,這個公主不敢說最後,最少是寫到這30萬字的時候處境是十分悲慘的!這也算是我自己寫在簡介裡的疑惑二:“憑什麼你主角一站在那擺個破絲,立即就有一群mm往你身上衝?難道你是便便她們是蒼蠅?”的一個回應吧.

總結上面這幾段,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這件事看來應該可能或許是不成立的了,不過有一便有二,為了我強盜夏侯元讓為了我這個還算彪悍的筆名的貞節,這才寫了上面這些羅羅嗦嗦一大篇.諸位不管是讀者還是作者,又或者如我一樣是作者但首先更是一名讀者的人,在看完上文後,都希望你我能夠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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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其他,只望日後能多看些精彩好文.畢竟還是那句老話,我是一個作者但首先更是一個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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