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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6章 三稜槍刺

第626章 三稜槍刺

第六四一章三稜槍刺

曹工沒有選擇仿製m1加蘭德步槍,而是選定了同為半自動步槍的五六式,林嘯高興之餘,其實還是略有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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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面臨太多選擇的時候,總是逃不過“糾結”兩字,總是容易朝三暮四,這就是人性的弱點。

事實上,“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是二戰時期大名鼎鼎的世界名槍,對於這種槍的優缺點,林嘯瞭解得一清二楚。

該槍是米軍在二戰中的主力步兵裝備,因彈倉裡能容納八發子彈,又被稱為“大八粒”。

二戰期間,相比於大多數對手使用的栓動步槍,該槍有著射速上的巨大優勢,是有效壓制敵方火力的神器。

對付衝鋒槍時,它雖然射速略佔下風,卻在射程和精度上大大佔優,所以,無論在太平洋島嶼、東南亞叢林,還是在非洲沙漠、歐洲戰場,m1步槍都有過出色的表現,被公認為當時最好的步槍。

該槍採用可靠的導氣式槍機,閉鎖方式為槍機回轉式,最為獨特的,是其供彈方式——裝滿雙排八發子彈的鋼製漏彈夾,由機匣上方壓入,子彈跟彈夾一起留在彈倉內,最後一發子彈射完時,彈夾會自動彈出,發出“叮”的一聲脆響,提醒士兵重新裝彈。

抗美援朝戰爭初期,我軍普遍裝備繳獲自日軍的三八大蓋,與該槍交火時,在射程上還能勉強一戰,但在射速上非常吃虧。

後來,託“思密達”們的福,我軍繳獲了大量的“大八粒”,在很多戰鬥中就靠此槍去打擊對手,甚至一些狙擊手也喜歡用該槍來狙殺敵軍。

比如神射手張桃芳,雖然更習慣使用水連珠,但他坦言:還是大八粒更好用。因為,在上甘嶺陣地上,雙方的前沿往往只相距幾十米,對於一個優秀射手而言,在如此近的距離上,射速才是至關重要的。

要說此槍的缺點當然有,但真的瑕不掩瑜。

比如,為了皮實耐用,它還是偏重了些,後坐力也大,長時間的連續射擊下,東方人的體質會很難承受,所以,“思密達”們逃跑時,往往一臉嫌棄地把它扔了,以便輕裝撤退,大大便宜了志願軍

另外,作為半自動步槍,八發的彈倉容量也偏少,並且,其獨特的彈夾設計有個副作用,戰鬥中途想加裝子彈相當困難

而林嘯手中的這支五六式半自動步槍,當然毫不遜色,也是經受過戰火洗禮的名槍。

“五六半”,最初仿自前蘇聯的“sks半自動步槍”。

sks同樣採用導氣式自動槍機,閉鎖方式為槍機偏移式,十發固定彈倉,其設計初衷,恰好是跟同期的加蘭德等優秀步槍相抗衡。

事實證明,該槍結構更簡單,不但同樣很可靠,還更容易製造,具有明顯的的優越性。

然而,由於全自動的ak47步槍很快問世,如此優秀的武器卻在原產地並未獲得青睞,其境遇只能用“生不逢時”來形容。

所以,我軍於一九五六年引進仿製該槍,在倡導“全民皆兵”的時代大背景下被發揚光大,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幾經改良後,該槍具有重量輕、射擊精度好、後坐力較小、機構動作可靠等優點,在我軍戰士手中,創造了無數神槍手的傳奇

曹工如此選擇的理由,林嘯自然心領神會。

可靠性方面,這兩支名槍半斤八兩,五六半的主要優點是輕,空槍只有七斤半重,而加蘭德大概重九斤,這對需要長途步行的戰士來說差別巨大——同樣的負重下,選擇前者可以攜帶更多彈藥。

射程方面,五六半明顯佔下風,因為槍管短了近十公分,五六半的有效射程只有400米,遠不及加蘭德的700米。

並且,由於槍管短,開火時,火藥燃氣到達槍口往往壓力還很大,所以槍口噪聲會很大,造成了大嗓門的毛病,在後世,這不利於射手位置的隱蔽。

但是,這兩個缺點,在林嘯看來都不叫事。

首先,只要超過200米距離,除了幾顆談不上什麼準頭的實心炮子,幾乎沒有任何武器能對他的戰士們產生威脅。

其次,嗓門大這一缺點,在這個時代反而成了優點——震耳欲聾的射擊聲,能產生極大的震懾力。

有時,遇到吃過大虧的老兵油子,僅僅聽到槍聲,他們就會喪魂失魄、迅速潰敗。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對現在主力部隊裝備的那支天外來客:m16a4自動步槍,林嘯反而不太滿意——過於低調,再奢華都沒人當回事。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林嘯知道曹工並沒有說出來。

曹工是槍械專家,作為一名老軍工,對自己家的武器自然更熟悉,也更偏愛——自家的孩子,自己不愛誰愛?

“還複製了三稜刺刀?”

林嘯第一眼就看到了這把摺疊在槍管下的槍刺。

“是,理由與現實相同,”

老曹面帶苦笑答道,“冶金技術還差點火候。”

林嘯笑了笑,小心拆下這把槍刺,饒有興致地把玩起來。

三稜槍刺,也叫鄆型刺刀,正是五六半的最大的特色,也是名副其實的我軍獨創武器。

這把槍刺的刀身呈稜型,三面血槽,刺進人體後,血液隨血槽排出,肌肉急劇收縮時很難“吸”住刺刀,這樣,刺刀可以毫不費力地拔出,進入下一場刺殺比賽。

另外,三稜槍刺扎出的傷口,大體上是個形狀怪異的窟窿,很難做最初的應急處理。

至於越傳越神的“空氣進入血栓致命說”,聽聽就好

事實上,當初,這把一代神器的問世,是咱們軍工人的無奈之舉。

當時,由於我們的冶金技術落後,鋼材強度還達不到前蘇聯軍刀的要求,便以這把鄆型刺刀替代了原有的劍形刺刀,這樣一來,既彌補了製造能力的短板,又能體現出我軍敢於“刺刀見紅”的精神

62年中印邊境衝突,我軍以十八軍為主力,共四萬兵力,卻在東西兩線迅速擊潰阿三的三十萬大軍,除了高超的指揮藝術和大無畏的戰鬥精神,戰士們手中的五六半,完勝阿三手中那支老掉牙的英77,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英77,也叫李-恩菲爾德步槍,是英吉利人自產的一種栓動步槍,最早問世於19世紀末,二戰後幾經改進還在用,按理說效能也還說得過去,雖然用過的人都說彆扭。

作為曾經的殖民地,阿三自然也大規模生產了這種主子發明的武器,但是,神奇之處在於,只要經過他們之手,再好的東西,效能就會一言難盡

最拉胯的,是該槍的刺刀。

這把刺刀很長很有面子,神奇之處在於,它一點都不實用。

裝上它後,不但會大大影響射擊,刀刃的穿透能力還弱到爆;因為血槽的加工不合格,插入人體後不易拔出,得手腳並用才行;作為手持武器使用時,這把輕薄的刺刀更沒什麼卵用。

所以,在巡邏和突襲中,阿三士兵更喜歡用刀、斧子甚至棍棒,因為他們發現,這種刺刀最合適的用處,是當撥火棍

所以,那場耗時極短的戰爭中,他們不但在火力上幹不過我軍,在面對面白刃戰時,一見咱們亮出三稜刺刀,就那麼多俘虜,知道怎麼來的了吧?

當然,咱家的三稜刺刀其實缺點也很明顯——功能太過單一,以致只能使用刺殺一種功能,像其他軍刀的挑、劈、砍、鋸、剪等傳統技能,它統統都不具備,所以,自八一式槍族開始,它也被淘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