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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廣平的謊話

重新開了間房後, 程想想在廣平寸步不離的陪伴下, 進到了房間裡。又偷瞄了廣平一眼,正想問問他真的不需要睡覺嗎?就聽他說:“你睡吧,我也回房了。對了,工牌記得戴好。如果我不在身邊,工牌不要隨便借出。”

經過之前的事, 廣平也不想把心跡表現得太明顯,免得嚇到了程想想。畢竟,他覺得還是得先從朋友發展起來比較好。

叮囑完之後, 廣平剛準備要走,程想想忽然想起了什麼, 忙道:“對了大神。剛才我睡覺的時候, 你不是坐在窗邊的沙發上玩手機嗎?後來怎麼跑到我床邊上的?”

如果不是離得太近,也不至於“面面相撞”, 她的額頭啊,可是到現在還隱隱生疼呢。

“這……”廣平開始吞吞吐吐起來,想矇混過關,卻見程想想一雙烏黑溜圓的大眼睛直直地盯著他。

於是廣平在“這”了半天之後, 忽然靈光一閃, 一本正經地道:“剛才你睡覺的時候, 本君發現有一團妖氣朝你襲來。許是哪個不開眼的小妖, 聞到你的味道,想來吸你的陽氣。當時你正睡得香,本君不忍心喊你, 就想著一巴掌拍死算了。可剛一靠近你,那只蠢殭屍就乍乍呼呼地回來了。破鑼嗓一吼,把那團妖氣也嚇跑。再後來的事你也都知道了。”

程想想一聽,自己睡覺的時候,居然有妖想害她,心都跟著揪了起來:“真是太可怕了!幸好有大神你在,要不然,我可能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工牌,對了工牌!”

她趕緊把工牌從兜裡摸出來,在衣服上別好後,才稍稍放心了點——出門外在,還是得小心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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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平負著手,一臉傲嬌地點了點頭:“正所謂:‘匹夫無罪,懷壁其罪’。你多些防備,也免得勾引妖精們犯罪。”

說罷,出了房,又順手帶上了房門。等到程想想看不見他時,他才輕輕籲了口氣,自語道:“幸好本君反應夠快,就是最近的謊話說得有些多。”

程想想最近幾天翻山越嶺著實累很了,一覺下去,再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要不是肚子餓得緊,程想想還能再接著睡下去。

起床洗漱之後,剛一走出房門,便見廣平也從對面的房間裡走出來,看見她時淡淡一笑:“醒了?本君還以為你要睡足三天三夜。”

程想想撇了撇嘴,“你當我是豬啊!睡那麼久,我還不得餓死?”

廣平道:“就知道你該餓了。走吧,出去吃飯。”

話音才一落,旁邊另一間的房門也開啟了,殭屍先生的腦袋探了出來:“你們要去吃飯嗎?正好,我也餓了,一起一起呀!”

廣平瞪著他:“你餓了你自己去吃不就完了。誰要跟你一起?別說你沒錢,想想頭天晚上給你的錢,足夠你這幾天的伙食費了。”

殭屍先生撓著頭,嘿嘿一笑,“一起吃飯熱鬧呀!”

程想想正想回他一句:熱鬧個鬼呀,誰要跟你們一起!

那只殭屍卻已扭頭招呼道:“桃夭別睡了,趕緊起床吃飯了。”

於是,在廣平怨憤的目光下、程想想的無奈中,以及殭屍先生的興奮和桃夭的含羞帶怯裡,一行四位離開了旅店,在鎮子裡走了一陣後,到了一家中餐館。

這家中餐館面積不小,上下兩層樓,足有四五百平米。裡頭的裝修也是極具古典風格。連女服務員都穿著高開叉的旗袍,風情萬千地捧著選單過來招呼。

桃夭坐在加了軟墊的木椅上,神情頗有些侷促,扯了扯程想想的袖子,小聲地道:“程姐姐,這家館子一看就很高檔,我以前路過好幾次,但從不敢進。要不,我們還是換個地方吃吧?吃一桌肯定得費不少錢。”

桃夭這姑娘自小在山裡長大,後來父母都早早死了,自己得了機緣,入了修練的道,也是直到近些年才修出了人形。

以前她來鎮子裡時,最多也是靠賣點土貨,換點東西。一般的小飯店她都沒來過,何況是這種大館子?

程想想在桃夭身上,看到自己當年剛剛考到城裡上學時的模樣,那時的她也如桃夭這般,見什麼都好奇,卻又什麼都不敢買、捨不得買。

心中不免也生出了些許親近之感,正想安慰她幾句,卻聽殭屍先生先嚷了起來:“桃夭你別心疼。我跟你說,想想有錢著呢。就年前,她賣了個古董,一下子就賺了十幾萬呢。你知道十幾萬有多少嗎?買胡蘿蔔能買把這館子都撐破!來來,想吃什麼,只管點!甭客氣!”

程想想今天雖然不打算太摳門,可是聽到這樣的話,恨不得把手裡的一杯熱茶水直接潑他一臉!媽蛋的,自己想在美女面前充大方,就拿她當靠山!

桃夭翻了翻選單,卻是越翻眉頭擰得越緊,一直到整本菜譜都看完了,才點了兩道菜。一道是醃蘿蔔,一道是炒青菜。點罷之後還埋怨道:“這家館子看起來挺大,就是沒啥好吃的,以後不來了。”

“就是,就是!這麼大的館子,也不知道多準備幾道兔子們愛吃的。”殭屍先生也跟著附和了一句後,扭頭衝服務員喊道:“給我來盤炸全雞,炸雞排,還有紅燒雞爪!”

還別說,這段時間來,和桃夭在一起後,殭屍先生天天啃蘿蔔吃青菜,嘴裡都淡出鳥來了。這會兒,當然要點一些自己愛吃的炸雞嘍。

程想想聽到殭屍先生點的菜後,忍不住打趣道:“你到底是只殭屍還是只狐狸精?怎麼會這麼愛吃雞?”

殭屍先生道:“其實我最想吃的是人。可是我已經立志要做一只好殭屍,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改吃雞了。”

程想想一陣無語。這兩位,一個愛吃蘿蔔,一個愛吃炸雞,到底是怎樣對上眼的?

他們倆都點完了,程想想便把選單遞給廣平:“你喜歡吃什麼,儘管點吧。今天我請客。”

這段時間,廣平陪著她,也受不了少的罪。於情於理,程想想都想好好地請廣平吃一頓。

廣平只淡淡地掃了眼選單,道:“你點吧。我隨便吃什麼都可以。”

程想想也沒敢往多裡點,就隨便點了幾個炒菜,要了幾碗米飯。

一頓飯吃完,雖說喜好不同,卻也算各自滿意。

吃完了飯,一行四位沿街逛了逛。街上的各色鋪子皆有,還有不少妖族們喜歡的工藝品,比如做成半人半妖人狀的泥偶。還有些愛美的妹子,拿著相機玩著自拍。

總之,走在街上,有時都會讓人錯覺,這裡只是普通的旅遊景區。

可是再細看,就能看到有修為不夠的小妖,露出尾巴。或者有些嫌維持人形太費體力,乾脆走到一半,身子往前一拱化成一隻大胖熊的。

逛了一陣子,又買了些趕路時吃的、用的。

間中,殭屍先生還厚著臉皮湊到程想想面前:“想想,能不能再借我點錢?”

程想想沒好氣地道:“你不是都吃飽了嗎?”

殭屍先生指了指旁邊一家賣衣服的鋪子,低聲道:“桃夭的衣服又舊又破,我想給她買套新衣服。剛才我看她一直在偷看那個廚窗裡的裙子,肯定是喜歡又不好意思說。想想,我也知道讓你破費不太好。我已經想好了,等回去後,我就去找個工作。憑我這身本事,賺錢肯定不難。除了還你的錢之外,最主要是以後為養媳婦做準備。”

程想想打量著殭屍先生,只見他那一身清朝官服已經破了好幾道口了,其中一個袖子還掉了一半,“你自己的衣服不操心,卻一心想著幫她買衣服?”

“噓!”殭屍先生忙看了眼走在他們前頭,正饒有興趣地看小攤老闆捏糖人的桃夭,見她應該沒聽到,方才松了口氣。

“想想你小聲點,別叫桃夭聽到了。我堂堂一個大男人,總找你借錢,實在是有損面子……”

廣平也離得近,聽這裡,嗤笑著插了句:“你覺得你還有面子可言嗎?”

殭屍先生只裝沒聽到,繼續道:“我是男人,衣服破點不要緊,反正婚介所裡還有衣服,回去了再換也不遲。可是桃夭是位姑娘家,總穿得破破爛爛的不太好。她臉皮薄,不好意思說。我作為他的男朋友,理應要多體貼些。”

程想想聽到“男朋友”這個詞,心思微動:“你已經搞定她了?人家這麼漂亮看得上你?”

殭屍先生嘿嘿一笑:“現在看不看得上不要緊,將來肯定是我女朋友,沒跑!”

言下之意,就還不是那種關係嘍?

“這麼說來,你從昨天夜裡到今天上午,這麼時間,跟人家同處一室就什麼也沒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