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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神秘的村落

雖然桃夭說的是一百多年前的事, 但是這些人保不齊就和給程家下詛咒的古得力有關係。而且從桃夭的描述裡看, 當時他們應該是準備遷到這片山裡來居住的,否則不會挾兒帶女。

“那些人後來定居在哪裡了?”

如果能找到他們的定居點,或許就能找到古得力藏蠱蟲的地方。

桃夭道:“我只看到他們往西南方向去了,具體的不知道。樹妖奶奶怕我惹事,不讓我去。”

“樹妖奶奶現在在哪裡?能不能帶我去找她?”程想想的想法很簡單, 桃夭年輕,修為又淺,很多事肯定知道得少。但保不齊她口裡的樹妖奶奶知道得多一些呢?

聽到她問及樹妖奶奶, 桃夭神情一黯然,語氣略帶傷感地道:“樹妖奶奶沒能躲過天劫, 五十年前已經被天雷給劈死了。”

這段時間, 因為和廣平朝夕相處,程想想從他那裡獲得了許多從前所不知道的妖鬼之間的事情。因此也知道, 妖修一類,想要入道修行,是極為不易的。就算得了機緣,獲得了修為。每隔幾百年, 都會有天劫降臨。能躲過天劫, 則代表著還能繼續修行。如果躲不過, 就面臨著魂飛魄散的下場。

想到這些, 桃夭不禁悲從心來,茫然地望向天空:“也許不久之後,天劫也會降臨到我身上, 我也會和樹妖奶奶一個下場吧。”

程想想正想著怎麼安慰她,只聽殭屍先生道:“桃夭別怕,就算天劫來了,小江哥哥也會第一時間擋在你面前,保證不讓天雷劈到你!”

“小江哥哥……”桃夭滿心感動,忍不住眼泛淚花。

“桃夭妹妹,別怕!”殭屍先生深情款款地凝視著她。

程想想不期被塞了一嘴的狗糧,卻也不好過多打擾他們,只能默默地退場。

之前還為殭屍先生的終身大事犯愁,現在看來,他們兩人之間就只餘下一層薄薄的窗戶紙了,只要輕輕捅破,估計好事也就順理成章了。

程想想找到廣平,把殭屍先生他們也要一起去的事說了,廣平倒是沒有明顯的反對。畢竟,他還自恃身份,要在程想想面前維持好君子風範,不能顯得太小家子氣。但是心裡不痛快是肯定的。

因為又多了兩張口,程想想就近多採買了些便於儲存的食物。出發時候,大包小包的,再加程想想自己的行李,足足有五個大包。

有殭屍先生在,廣平就樂得清閒,行李都丟給他拿。

桃夭不忍,想幫著分提行李,殭屍先生自然是不肯。

“沒事沒事,我力氣大,我願意拎。”

因為有桃夭提供的線索,尋找蠱蟲便有了方向。

一行四人,一路往西南而去。

雖然說西南方向也很廣闊,但是有了具體的方向,總比滿山的亂跑強多了。

程想想的腳程最慢,每每走不了半天,就需要坐著休息好一陣子。而接下來的半天,則有廣平揹著她走——背過了第一次,接下來的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順理成章了。

如此白天走,夜晚休整。又走了五天時間,程想想一行人更到了一片類似於盆地的地方。這一帶,四面環山,山外又套著山,乍一看,像是一個天然的牢籠一般。

可是走近之後,就發現盆地中央的那一大片平地,除了地勢好之外,植被也豐富。

山上的水源恰好流到此處。從西邊的那一面山坡上直流而下,形成了一座小型的瀑布,瀑布跌落時的落差有上百米,衝擊到地下時,經年累月得匯成了一泓湖水。湖水極為清澈,伸手鞠起一捧便可直接飲用。

站在小湖邊遠遠望去,往前走了不足百米,便有幾十個已經破敗的不成樣子的屋子。

屋子是用石頭壘成,樣式簡單,因年久無人居住,屋子都被周圍的植物所侵佔,還有些野獸據此為窩。一見有人靠近,受驚而逃。

程想想道:“一共有幾十座石頭房子,那也就意味著這裡至少曾住了上百口人。有一個村子的規模了。會不會就是桃夭一百年前看過的那一隊養蠱遷居到這裡的人?”

桃夭道:“肯定是了!這一帶沒有什麼村落,一般人就算要遷居也只會往外頭遷,不會越遷越偏。只是他們人都到哪裡去了?看起來,這裡像是荒廢了很久一樣。”

廣平看了看周圍的植物,便道:“看這裡植物的長勢,差不多有30年沒人居住了。如果是要遷走,會帶上行李。但是本君剛看過屋子裡的情況,基本上屋裡的東西都沒動過。那也就說明,很有可能是這裡突逢變故,甚至可能全部的人一夜間全死掉了。走吧,我們四處找找,也許就能知道答案了。”

“好!”程想想應了一聲,剛抬腳欲走,耳垂上忽然傳來一陣陣的刺痛,就像是有針在扎她耳上的肉似的。

廣平見她捂著耳臉,面露痛苦之色,忙問道:“怎麼了?是耳邊疼了嗎?讓本君看看。”

湊近一看,只見程想想的耳垂下紅得厲害,尤其是位於耳垂後方的兩個紅點點,比之先前更加的紅,像是血珠一般,隨意會滾落。

廣平:“沒錯!你這是起反應了,蠱蟲應該就在這一片了。”

一聽這話,程想想頓時大喜,顧不得耳上的刺痛,“太好了!那我們趕緊找吧。”

四人兵分四路,搜尋了每間石屋,又在附近的草叢、樹邊、水源處挨個檢查,均無所獲。

除了沒有找到蠱蟲之外,也沒有找到一點人跡,連屍首都有一具,就好像這裡全部的人員,在幾十年前忽然消失了一般。

而此時,太陽亦已西沉,暮色來臨,四周的景象也漸漸看不分明。

廣平見程想想有些疲倦,便道:“要不先休息一夜,明天再找吧。反正大致範圍已經框定,應該很快就能找到,也不急於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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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了塊空地,殭屍先生蹦躂著清理乾淨了附近的雜草,桃夭拾來了乾柴,廣平出了火點燃了柴。程想想拿出了鍋和泡麵正準備煮,桃夭忙阻止道:“程姐姐,這泡麵吃好幾天了,都膩味了。不如換換口味吧?”

程想想無奈地道:“我也不想吃呀。可這不是沒辦法嗎?”

桃夭笑嘻嘻地道:“要不我煮點粥給你們喝吧。離開封塘鎮之前我買了點米,正好可以煮點粥喝。”

“野外煮飯太費勁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長,還是吃泡麵簡單。” 程想想會煮飯,但她其實很不愛做飯。否則當初在婚介所的時候,也不會大部分時間都叫外賣了。

“我會煮飯。鍋和食材都有,一點都不會麻煩。”桃夭一邊說,一邊解下自己隨身的一個小包包,拿出事先買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夠了泡麵,在這種環境下,能喝點清粥地絕對是一種極大的改善。自然也不會拒絕,和桃夭一起到水源邊上把米淘洗乾淨。“

食材收拾完之後,架上火上的一鍋水也已經煮滾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攪動了幾下後,蓋上鍋蓋讓它自己慢慢煮著。

她又跑到附近採了些野蘑菇、野菜當煮粥的配菜。

這些蘑菇程想想在市面上沒見過,也不知道是什麼種類的菌,但桃夭說,這些都是無毒可食的。她以前經常吃,吃膩了就採一大筐拿到封塘鎮去賣,好換些其他的生活物品。

蘑菇也洗淨後,又撕成小塊小塊的,然後一起灑到鍋裡和米同煮。等到粥煮得差不多了,桃夭又從小包裡拿出食鹽灑上,最後放上碧綠碧綠的野菜。再稍稍煮一會兒,便大功告成。

程想想還沒吃過這種野味十足的粥,待嘗了一口之後,只覺入口潤滑,清香宜口。她忍不住豎起了個大拇指,嘴上卻根本顧不過得說話,忍著燙又連喝了幾口,越喝越覺得鮮美。明明只是簡單的食材,甚至連調料也只有鹽而已,可是這粥的味道卻比程想想以前在小吃街上吃過海鮮粥還要美味得多。

殭屍先生呢,當然也早餓了,不過他在吃之前狠狠地誇了桃夭一通,吃的中間又是誇不停口。把桃夭的一張漂亮的小臉都誇得滿面緋紅,差得連頭都不好意思抬。

“誇張。”廣平淡淡地丟下了一句,卻是連看都不多看一眼,跳上樹自我入定去了。

定了不多時,便聽到程想想喊他:“大神,吃點飯唄?”

他一垂眸,居高臨下地看到程想想站在樹下,仰著臉對他笑著,唇角邊上還粘著一粒米,因為說話時嘴唇在動,那粒米也跟著一動一動的,眼見要掉,卻又遲遲不掉,看得他心裡發急,遂抬手一揮,揚起清風一縷,不偏不倚正好拂落了那粒尷尬的米粒。

“你是沒吃過粥嗎?至於這麼丟人嗎?”

程想想還不明白他的意思,只以為他嫌自己貪吃,便道:“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我又不是大神,做不到辟穀不食的境界。還剩一碗粥了,我特意給你留的,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吃了啊!”

話音才落,廣平的身影已經從樹上消失,不等程想想看清,手上一空,碗已經被奪去。廣平站在她一步之遠的地方,正悠哉悠哉地喝著粥。

喝了一口,他的眉頭微微蹙了蹙:“一般般而已,而且還有種兔子的騷味,怎麼就被你們誇得天上有地上無似的?我怎麼覺得還沒你煮的泡麵好吃?”

“這肯定比泡麵好吃多了!是不是涼了,味道變了?” 程想想說著,端過他手裡的碗,也沒多想就嘗了一口:“還溫著的呀,味道也沒怎麼變,挺好吃的。是不是不合你胃口?”

“誰說的!雖然味道一般般,但勉強還是可以喝的。”廣平再次搶過了粥,端到了一邊,暗搓搓地想著:她和我喝同一碗的粥了,喝同一碗了……那是不是代表在她心裡,我們的關係已經好到可以同吃一碗飯的地步了?這世間,也只有情侶才能這樣的吧?

於是那碗滋味一般般的粥,愣是讓廣平吃得心花怒放。

程想想也搞不明白,為什麼他嘴上說著不好吃,卻背過身去吃得那麼樂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