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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梁園雖好,非久戀之家

丁塵沒有結過婚,他甚至都沒有過固定的女朋友,但是他讀過很多書,偶爾也會看肥皂劇和文藝片。所以也曾經幻想過自己下班後回到家裡,與溫柔美麗的愛人共度閒暇時光的情景,只是從來沒有想到過,這都末世了,這個願意看起來仍然沒有達成的可能。

說實在的,剛才他無意中透過葉黛的領口看到實質內容的時候,的確有那麼一個瞬間,男性的本能佔據了上風,心中升起一陣衝動,想把葉黛推倒在熊皮上,弄髒她的衣服。

但是很可惜他不能,因為這超過了他心中的道德底線。丁塵的道德底線很簡單,不濫殺、不奸/淫。

前者出於對生命的尊重,後者則是對自身武力的限制。

曾經有一位軍隊中的前輩對他說過。他們這支部隊總會出現在條件最惡劣的戰場上,執行的是最危險的任務,每次都是九死一生。

當自己的生命時刻受到威脅的時候,所有道德準則都將失去意義。只有堅持自己心中曾經畫下的底線,才能夠保留住一絲理智,不會變成只會瘋狂殺戮的瘋子。

丁塵從來沒有面臨過變成瘋子的危險,但是仍然牢牢記住了這位前輩的話。因為他不想變成瘋子,特別不想變成末世瘋子,那實在太沒節操了。

在火坑旁邊坐了好一會兒,丁塵的心情才重新恢復了平靜,然後開始很認真的考慮,回到公寓後要不要接受霍斯的提議。如果他的感覺沒有錯的話,那裡有幾個女人對自己應該很有一點意思,如果自己不是那麼挑剔的話,其中一個也是可以接受的。

直到這個時候,他才突然意識到,自己居然把從河邊帶回來的東西都扛進洞裡來了,實際上這些東西都應該在洞外處理完之後再搬進來。由此可見,剛才他離開葉黛身邊的時候有多慌張。

反正也已經扛進來了,丁塵乾脆把他們扔到一邊,蹲下來專心消滅葉黛為他準備的食物。

看起來葉黛很用心,樹籽粥也還算了,裡面一股濃濃的人間煙火氣,不用桑桑來,丁塵都可以順著它找到夫子了。看起來葉黛在這方面沒加什麼天賦點。

倒是準備好的熊肉烤得外焦裡嫩,而且已經切成了很細小的肉丁,放到嘴裡不用怎樣咀嚼就可以咽下去。

丁塵曾經在網路上看到過一種說法,說人們喜歡吃肉,其實只是喜歡享受肉類在口腔當中被咀嚼時的感覺。丁塵覺得這位專家一定有命,不信你讓他吃肉的時候在嘴裡嚼完了別咽直接吐掉,看他會不會很享受。所以他很享受葉黛為他準備的肉塊,一定都不覺得不能充分咀嚼有什麼可惜之處。

如果願意民,丁塵的飯量可以很大,實際上能吃能餓也是他從前那支部隊的特點,畢竟即使是重視後勤補給的PLA,也沒辦法在每次降下作戰的時候都帶上炊事班。與其把希望寄託在就糧與敵上面,還不如在出發前多吃一點來得實在。

填飽了飢腸轆轆的肚子,丁塵這才扛著本應該留在洞外的東西又走了出來。正好看到葉黛已經清洗完了熊皮,正在費力地把它拖到山坡的陰涼處準備風乾。

丁塵連忙走過去接手這項工作。葉黛這次並沒有和他客氣,很痛快地放手。她雖然好強,但是也很清楚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區別,像這種人肉起重機的工作,她是不會去競爭的。

做完手裡的工作後,葉黛回到洞裡用樹葉捧了一把肉丁出來,坐在陽光下看丁塵從一段樺樹幹上把皮完整地剝下來。

看著這個樹皮圓筒,葉黛覺得很奇怪,“這是什麼?”

“你不覺得它像水桶嗎?”丁塵問。

葉黛覺得很難理解,因為她用過的水桶都是有底的。

於是丁塵用尖端燒硬的木棍戳死了一頭土狼,把皮蒙在樹皮筒裡,讓它變成了有底的桶。從此他們有了提水的容器。

第二天,丁塵製造出一把石斧,開始用它來代替黑刀砍樹。

熊肉開始發臭,丁塵把兩端削撿的樹枝彎曲後埋在肉裡,在河裡捉了一條大鯰魚。

第三天,丁塵用樹枝在洞裡扎了一個籠子,外面糊上厚厚的軟泥,然後在裡面點火,燒出一個土坑,趕在熊皮發臭之前解決了兩個人睡覺的問題,從此告別了每天睡地板的悲劇。

等到丁塵用樹枝編出兩個箱子,還製造出石質錘子和鑿子,又用它們做了個很難看的桌子之後,葉黛開始懷疑他是不是想在河邊一直住下去,安心過二人世界了。

現在兩個人配合得已經很默契了,每天上午的時候丁塵出去尋找食物,葉黛留在山洞裡看家作飯。下午的時候丁塵製作傢俱和狩獵工具,傍晚時分再出去設定陷阱,晚上回來兩個人聯床夜話,相擁而眠。日子過得別提多有規律了。

“聯床夜話,相擁而眠”這兩個詞是丁塵說的,按他的說法,兩個人睡在一張床上,自然就是“聯床”。火坑太小,葉黛睡覺的時候經常會擠丁塵,偶爾會擠到丁塵的懷裡,所以說“相擁”也不算錯。

可憐葉黛一個工科生,肚子裡的墨水有限,雖然覺得這兩個詞不像什麼好話,特別是從丁塵嘴裡說出來的時候,他臉上那賊忒兮兮的樣子,很值得讓人懷疑,不過卻找不出有效的理由來反對。

想想反正這裡只有兩個人,就算丁塵在口頭上佔自己的便宜,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於是也就由他去了。

到這個時候葉黛還根本沒有察覺到,她已經預設丁塵可以佔自己的便宜了。

當然丁塵這段時間雖然過上了有人管飯的日子,其實每天也不好過。洞裡本來就不大,他燒的火坑只夠兩個人並臥。每天美人在側,卻不能動手動腳,也實在是難為了血氣方剛的小夥子,每天早上丁塵睡醒後都會早早的起床出去,就怕葉黛看到自己一柱擎天的壯觀景像。

一轉眼七天過去了,葉黛手臂上的傷口已經開始結痂,可以拆掉布條了。但是仍然沒有尋找他們的人出現。

葉黛曾經跟隨丁塵到河邊去過,看到丁塵在他們上岸的地方用樹枝扎了一個大大的箭頭指向岸上。如果有人過來,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個人工製造的物品。

但是很顯然,並沒有人走過來看到它。

昨天晚上,兩個人就已經商量過了,山不來就我,我便去就山。今天一早就開始返回公寓的征程。所以天一亮,葉黛就爬了起來,和丁塵一起收拾隨身的物品,而不是像平常一樣再睡個懶覺,等著丁塵準備好早飯叫她。

丁塵把安裝了石質槍頭的長樹枝用藤條捆在一起,這是他受到鄭氏兄弟的啟發,製造的標槍,用來代替他常用的弓箭來進行遠端攻擊,必要的時候還可以當成短槍用。

葉黛則從洞底新挖的地窖裡把他們這幾天裡儲備的食物拿出來,包括一些風乾的肉條和和乾果、野菜,以及二十多個大小不同的鳥蛋。

在這一週裡,葉黛已經確定跟著丁塵可能會遇到一千種死法,但是絕對不會餓死。進了樹林,這傢伙就像回家一樣,輕輕鬆鬆就能找到各種各樣可以入口的食物,雖然大部分味道不佳,有時候還相貌可憎,但是至少可以填飽肚子。唯一讓葉黛感到可惜的是,丁塵沒辦法弄出鹽來,他們可以把動物血煮熟來補充鹽份,但是沒辦法分離出鹽來,所以每次吃飯的時候嘴裡都沒什麼滋味。

丁塵倒是曾經找到過一種帶有辣味的植物,可以把汁液抹在肉上燒烤入味,但是這種植物很少見,幾頓就吃沒了,兩個人只好恢復吃白食的日子。

丁塵用一根從柳樹嫩枝上剝下來的莖管從石坑裡把剩下的涼開水匯入蛇皮袋裡,然後小心的扎好開口,掛在脖子上。他做的那個水桶裡面已經裝滿了水,但是這些水扔掉可惜,所以也要找包帶走。

這已經是他捉到的第三條蛇了,最早那條捆縛過葉黛的蛇皮早就已經發臭扔掉了。

葉黛從洞裡抱出一隻小兔子,這是丁塵前幾天掏兔子洞時的戰利品,大兔子在逃跑的時候被丁塵當場幹掉,後來進了兩個人的肚子。這只小兔子是唯一束手就擒的,所以完好無損,當時丁塵說要優待俘虜,把它留了下來。葉黛養了幾天之後,就捨不得殺死吃肉了,這個時候要離開,總不能帶著,只好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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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留戀地看著小兔子慢慢鑽進草叢,向丁塵說道:“這就走嗎?”

丁塵看了看生活了一週時間的山洞,向葉黛聳肩說道:“梁園雖好,非久戀之家。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