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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別亂動

丁塵看著那兩個人走遠,這才雙臂用力從斷崖下面翻了上來,七八米的距離對於他來說並不算高,但是斷崖下面亂石林立,除非迫不得已,他可沒有跳下去硬碰硬的興趣。

從那兩個人的對話當中,丁塵可以判斷出這兩個人在看守什麼東西,其中一個人身上的衣服就是他們看守的物品之一。這讓丁塵大為心動,要知道他已經很久沒有添過新衣服了。

現在他身上穿的衣物大部分是疏散艙中的備品,那件襯衣則是在路上從一個不開眼的劫匪身上黑吃黑來的。穿了這麼多年,就算是質量再好的衣料也已經破爛不堪了。

說實話,丁塵早就想換身衣服了,可惜這一路走來,就沒遇到過著裝方面寬鬆一點的人。再說丁塵也沒有從別人身上扒衣服穿的習慣,所以也只能一直將就著過。現在突然發現有個搞到新衣服的機會,就算不是重生也要心動。

從那兩個人的談話當中,丁塵還可以判斷出他們是在巡視固定線路,而且應該是剛剛從啟始點出發。考慮到現在下午已經過半,而他們在談論晚飯的時候並沒有流露出吃得會比較遲的意思,所以丁塵覺得他們巡視的線路並不會太遠。

於是現在擺在丁塵面前的就有兩個選擇:是趁著這兩個人剛剛離開的機會,去那個他們看守的地方看看。還是跟著他們回去找葉黛商量怎麼黑吃黑?

丁塵想了一下,決定選擇後者。說到底他還是不放心葉黛這個丫頭片子。這兩個人可有槍,萬一葉黛被他們發現就麻煩了。反正那個倉庫就在那裡,遲一些去也不怕它跑了。

打定主意後,丁塵就躡手躡腳地向那兩個人離開的方向跟了上去。

大概是沒想到會有人出現在這種荒郊野嶺的地方。那兩個本來應該時刻保持警惕的哨兵看起來相當粗心大意,一路走來絲毫沒有意識到這裡曾經有人出現過。更別提發現藏身草叢當中的葉黛了,直接大搖大擺的就順著小路走過去了,倒是讓丁塵白擔心了一場。

葉黛沒有丁塵那麼好的習慣,顯然對於黑吃黑這種事心存疑慮。在她身上,先到先得的民主精神深入骨髓,所以雖然對丁塵口中提起的物資很感興趣,但是卻覺得既然這些東西已經有主了,那麼自然就再沒有別人什麼事。如果丁塵真的對這些東西感興趣的話,也應該想辦法進行交易才對。

丁塵看她說得認真,想了一想,沒好意思把“此寶貝與我有緣”這句名言搬出來。心想你身為女主三觀這麼正,就不怕讀者退票嗎?

他看著葉黛問道:“那如果他們不肯和我們作交易呢?”他擺手說道:“比如依仗有槍,搶先對我們不利?”

葉黛愣了一下,看著丁塵不說話。她只是本性善良,腦子可一點不笨,聽了丁塵的話,哪裡還不知道他打的是什麼主意?

就算葉黛沒有專門學習過法律,也知道判斷對方行事準則這種事很難得出結論。想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想殺人,總不能先讓對方殺自己一下看看。因為嚴格來說,無論什麼原因,只要自己沒被殺死,那就可以認為對方不想殺死自己。但是如果自己死了,那麼顯然證明這件事就已經失去了意義。

可是如果只憑覺得對方有可能殺死自己就搶先下手,那又成了自由心證,就算能把對方當成少正卯,自己也不是孔聖人,用“其心可誅”這個論據實在難以服眾。

所以葉黛看著丁塵,猶豫著不肯說話。既不願意同意丁塵黑吃黑的計劃,也不願意明確拆穿丁塵的陷阱。

丁塵早就猜到葉黛不會上這個當。畢竟葉黛的屬性是傲嬌,可不是呆萌,她的頭上沒有呆毛。

所以他看著左右為難的葉黛邪魅一笑,表示自己有辦法證明那兩個人不是好人。

這話葉黛當然不相信。丁塵看起來就不像是能殺身成仁的主兒,要說殺人越貨還差不多,再說她也不是二次元的女主,總不能讓丁塵為了自己的信念就去冒生命危險。

畢竟不開第一槍這種話聽起來威武霸氣,但是同時也意味著要承受不必要的傷亡。葉黛沒有指點江山拿人命當數字的豪情,自然也就沒辦法坦然接受可能發生的後果。

她又不是聖母,在自己熟悉的人和陌生人之間要怎樣選擇還是很清楚的。

丁塵倒是沒有多想,看到葉黛同意,立刻一溜煙的去追那兩個人去了。看著他靈活的身影,葉黛皺起了眉頭。她很擔心丁塵,如果他因為要給自己找到證明而遇到危險,那就等於是自己害了他。現在她已經開始後悔,剛才不應該表達出反對的意見。

葉黛和丁塵兩個人的思維習慣都比較偏重於理性,而且都喜歡迎難而上,遇到問題習慣性的就要解決,所以從丁塵提出建議開始,兩個人就一直在就事論事,絲毫沒有意識到,兩個人只是簡單的同伴關係,又不是彼此的什麼人,想要做什麼,對方其實根本沒有權力干涉。

葉黛的擔心並沒有變成現實,很快丁塵就又跑了回來,告訴葉黛那兩個人回來了,讓她躲藏好,無論遇到什麼事都不要出來。然後就拿了那個蛇皮水袋回到了小路上,開啟繫住袋口的結,把它小心地放在路面上,自己則拔了一堆青草,躲到路邊的草地裡。

他放在路面上的蛇皮水袋從前是一條超過一米長的大蛇,現在雖然沒有了頭,長度也很顯眼。丁塵放的時候放了手腳,讓人不仔細看的時候,會把它當成一條蛇。

果然那兩個例行公事匆匆轉了一圈的人一眼就看到了這條臥在路上的蛇。兩個人都嚇了一跳,一齊停住腳步,摘下步槍拉栓上膛。然後互相看了看,顯得有些拿不定主意。

僵持了片刻,大概是看到那條蛇一動不動,穿新衣服的人向同伴說道:“好像是條死蛇?”

“死蛇怎麼會跑到路上來?”同伴不耐煩地說道:“你過去看看。”

“你怎麼不過去?”穿新衣服的人明顯不願意,他說道:“我可怕蛇。”他端著槍猶豫道:“要不開槍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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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瘋了還是子彈多了?”他的同伴罵道:“再說你能打得中嗎?”

不過這個提議給了兩個人靈感,於是倆人很有默契的彎下腰找石頭。離著七八米的距離,開槍打一條蛇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如果用石頭砸一條蛇應該不算太難。就算打不中也可以把蛇嚇跑。

穿新衣服的人低頭看到腳邊就有一塊石頭,連忙蹲下身子去撿,卻突然發現身後出現了一雙大腳。他疑惑地看了看那雙看起來雖然久歷風霜,但是依然完好的大頭軍靴,心想自己這個同伴什麼時候換鞋了?

然後他才意示到這雙鞋並不屬於自己的同伴,因為他發現此時自己的視野裡一共有六隻腳,除非同伴四腳著地,不然肯定是多出了一個人來。

穿新衣服的人心中一驚,頓不得再撿石頭,大叫了一聲,轉身站起來向著那人舉起步槍。沒想到那個人的動作更快,就在他起身的時候,那雙軍靴的主人已經從小路的另一側竄了過去,從兩個人的背後繞到了兩個人的對面,順手還把另一個人的步槍奪了過去。

丁塵舉起步槍,一面後退,一面笑道:“別亂動。”他笑道:“我可是和美國警察學的,真敢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