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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把楊朝月養歪了。

很快的,一天的《奔跑吧兄弟》錄製結束完畢。

張飛宇換回自己的衣服,與一干藝人告別。

他沒有在杭城逗留多久,而是很快的回到了滬都的工作室。

因為《最好的我們》預計要在半個月後開機了。

而也由於陳瀟瀟演技十分差強人意,雖然有了之前飾演的林洛雪。

但怎麼說吧。

林洛雪這個人設與耿耿差別還是很大的。

一個是自信灑脫,看似交際能力MAX,卻找不到真正朋友的校園女神。

一個則是看似傻里傻氣, 但卻有趣輕快,鍾青靈秀的平凡女孩。

與其等到《最好的我們》開機以後,再去調教陳瀟瀟,臨時抱佛腳,還不如早點未雨綢繆。

這是張飛宇的想法。

他打算給陳瀟瀟和楊朝月兩人,再來上一個星期的演技特訓課。

平心而論,陳瀟瀟並不完全適合耿耿這個角色。

畢竟耿耿在原著設定中, 她是個長得一般,家庭一般, 學習一般。

除了性格十分突出,是那種時而呆萌,時而傻氣,時而靈動的複雜性格,其他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

而再看陳瀟瀟呢,她出身的家境不說大富大貴,但完全稱得上是中等小康。

光這條件,就已經秒殺了華夏百分之99.999999%的家庭了。

而且陳瀟瀟的顏值嘛,雖然說不上拔尖漂亮。

但也絕對和普通沾不上邊,甚至還因為身材的原因,添色加分不少。

這樣顏值漂亮,身材很好的女生,在班上,乃至學校裡, 會只被男主注意到?

還輪得到他下手。

僧多肉少,早就被搶了好吧。

學習方面,陳瀟瀟倒是和耿耿的人設十分符合, 都是學渣。

但人家耿耿雖然是學渣,書到用時方恨少,但誰讓她的運氣一直不錯呢。

中考險勝,高考再次險勝,乃至於公務員考試也險勝。

險勝多了,那麼就不得不考慮。

這究竟是耿耿的運氣太好呢。

還是她的智商,情商,心理素質等諸多因素都及格過關,糅合所造成的必然結果了。

因此,耿耿這個人設看似普通平凡,但其實想要真正演繹出來。

讓人看到她傻里傻氣,但除此以外還能看到傻之外的其他優點。

十分困難。

特別是陳瀟瀟這個演技新人。

這對她來說,比之前演林洛雪的時候,要難上一百倍。

畢竟,這可是真正扛大梁的女主角啊,整部劇的核心人物。

之所以讓陳瀟瀟出演耿耿,這還是張飛宇的一個私心。

想著拉自己這個前世失之交臂的青梅竹馬一把而已。

畢竟說到底,他張飛宇也不完全適合餘淮啊。

餘淮在小說設定中,作者其實並沒有描寫過他的具體長相。

甚至連通常言情小說裡面所必備的男孩描寫。

譬如乾淨清爽,陽光帥氣等形容詞都沒有。

並且, 餘淮的成績,也頂多只能算得上不錯,屬於學霸,而不是學神。

他的分數,是自己一次次努力學習所換來的,真正做到了一分努力,一分收穫。

而同樣是振華高中呢,上有學長盛淮南,又帥又成績好。

同級部又有楚天闊和週末這種高智商的學霸。

還有林楊這種活潑開朗的聰明男孩,就連本班都有個憂鬱學霸韓旭。

相比較這些離譜選手。

餘淮,僅僅只能算的上,學校裡一名不錯的男生而已。

離譜的是,因為餘淮的家庭很壓抑。

冷颼颼的,沒有交流,父母感情好不到哪裡去,在一起都是責任,壓力,餘淮心底裡甚至還十分敏感自卑。

這種敏感自卑到,與耿耿聊天的時候。

他總能不由自主的升起羨慕對方的想法。

他羨慕耿耿的單純,羨慕她的家庭,也羨慕她的純真,她的父親把她保護的很好。

餘淮會被耿耿吸引,很大程度就是因為耿耿的性格。

之所以讀者們會覺得,餘淮給她們的印象這麼好,簡直是個才華顏值具備的校園男神。

完全是因為作者一直是以耿耿視角去寫他的。

情人眼裡出西施,耿耿從見面就對餘淮一直抱有好感了。

以她的視角去看,餘淮當然是怎麼看怎麼好,到處都是優點啦。

再看現實中的張飛宇,高考狀元。

雖然說這個狀元在張飛宇自己眼中,水分很大,畢竟他是重生者。

但在外人眼中,他就屬於那種突然開竅了的妖孽天才學神。

光是這一點就不符合餘淮的小學霸人設了。

再加上,他的顏值氣質什麼的,也十分出眾。

屬於在娛樂圈裡都排得上號的那種。

至於自卑,那就更離譜了。

要說抑鬱倒是可能,前世張飛宇因為拍戲的時候,代入角色過深,好幾年沒走出來。

可要說自卑,抱歉,他從來沒有過好吧。

也正是這諸多因素。

所以張飛宇覺得,他也不完全適配餘淮。

坦白說,當初如果不是八月長安的一力堅持。

他也不會想到去演餘淮的。

不過嘛,木已成舟,現在再去糾結那些有的沒的。

已經沒啥太大意義。

而既然也決定了讓陳瀟瀟出演耿耿,張飛宇也打算盡心盡力的把她調教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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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她能夠達到前世譚松芸那種水平。

至少不要掉鏈子好吧。

不多時,陳瀟瀟和楊朝月兩人到了。

張飛宇掃視了眼兩人。

有段時間沒見,兩個姑娘出落得越發亭亭玉立了。

陳瀟瀟倒還好,一如既往的精緻漂亮。

而楊朝月,再次見她,張飛宇當真有種刮目相看的感覺。

以前的楊朝月,由於是剛進社會磨練一兩年的時間,也混跡在服裝廠啊,服務員等底層行業。

無論是皮膚狀態,身上的氣質感覺,就是屬於那種十分普通的女生那種。

不懂得化妝,打扮,更不懂得穿著。

簡而言之就是有種土味。

好聽的說法,就是質樸。

但而今,進入了工作室大半年有餘。

經過莫向晚和諸多形體老師的打磨。

楊朝月整個人的氣質也越發出眾,皮膚也養的白嫩水靈起來。

舉手投足間,也不再和以前一樣大開大合,好像假小子一樣。

甚至,無論是打扮穿搭,也變得好看漂亮起來。

會塗口紅了,會擦BB霜了,會搭配衣服了。

這樣的楊朝月,與之前簡直是天壤之別。

如果說此時的楊朝月,是出身在大城市裡,從小喊著金湯勺出身的小公主。

怕是也不會有人懷疑。

怎麼總覺得,自己把楊朝月養歪了啊?

這樣的她,以後偶像出道,還能自稱村姑嘛?

也就在張飛宇剛升起這樣的想法的時候。

就見楊朝月一進門就嘻嘻直笑。

“老闆,好久不見,恭喜發財。”

“你給我滾!”

張飛宇沒好氣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