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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第 9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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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能怪我膽子小,畢竟任誰都不可能理解自己好端端開個門怎麼就能這麼巧的砸昏一頭羚羊,而且那羚羊頭頂上兩支細長筆挺的角還無巧不巧地戳進厚厚的板金裡,靠近車體的那一根就差一公分險險從自己的腋下擦過。

只要當時的我動作再慢一點,腳在往外跨出的時候速度快那麼一丟丟,那麼那根肯定能夠把兩個成年人對穿的長角就會華麗麗的在我左肋處穿過,而我就會變成燒烤架上的**人肉串,就算勉強活下來肯定也會落下病根,那會讓我在之後的行程裡成為累贅。

動作僵硬的低下頭瞪著那根帶著骨質紋路的黑亮犄角,我艱難的嚥下嘴裡突然大量分泌的唾液,腦子裡不由自主地閃過許多種自己曾經幻想過的死法,最後卻不得不承認被一頭在動物園沙漠區裡看過的羚羊戳死這一個選項還真特麼的從沒出現過。

然而我傻可那羊沒傻,從暈眩中回過神來的牠第一時間就發現了自己的窘境,為了擺脫束縛而本能地甩動頭顱並且用兩條有力的後腿拚了命的又蹬又跳,連帶著我跟冬琅所在的車子也一陣瘋狂的搖晃。

搭過車子或是看過政府交通安全推廣廣告的人都知道,在車子座椅旁都會裝設安全帶,可問題是誰會在明知隨時會有突發狀況需要下車處理的時候乖乖繫上它?如果是以前那種警察抓得很嚴的法治社會肯定是必須系上,但在一秒的延誤就有可能喪命,連政府都放棄了人民的混亂時代,為了保命誰還願意弄根橡皮繩將自己跟張椅子捆在一起?又不是吃飽太閒想在下地獄時順道連椅子也一併帶走。

於是沒有系上安全帶並且整個人仍處在震驚之中久久無法回神的我就這麼華麗麗的被顛到車子外吃了個狗啃泥-當然冬琅沒有眼睜睜看著我摔出去,但我寧可他別幫,真的。

維持著雙手前半截手臂和手掌以及整張臉全都和地上那佈滿石礫、枯草以及黃土的大地拜伏,下半身卻由於褲腰帶和左褲腿被冬琅扯住而整個懸吊在半空中的詭異姿勢,我無比怨念的在心裡嘆氣。

然而屋漏偏逢連夜雨,我還沒撐起上半身提醒車子裡被這突如其來的意外而嚇傻的冬琅放手,那頭掙累了稍作休息的羚羊又開始向癲癇發作的病人般毫無規律的鬧騰開來,於是當我發現自個兒還沒動呢,臉就突然懸空離開地面接著又迅速貼近時終於再也忍不住,奮力撲騰雙腿試圖讓裡面那只放開那只扯著我褲腰帶的手。

……最後結局是喜人的,可過程卻是悲劇的。

短短幾秒的時間裡,我先是聽見某種衣帛被撕破時發出的聲響,接著就感覺到身體突然往下一沉,下意識為了護住頭臉而擺出雙手抱頭的姿勢,同時腰部發力試圖讓身體藉著落地時的滾動緩衝自身所受到的衝擊,可一聲繩索之類的東西崩斷時所發出的聲響伴隨著地心引力的牽引迅速打亂了我的步調,完全來不及搞清楚發生什麼事的我只覺得兩條大腿和小屁屁突然一涼,接著整個人就已經和大地有了二度親密的接觸。

本能地用手臂在地上一撐一推將自己推離可能的危險區域,我直到整個人灰頭土臉的結束一連串翻滾、縱身躍起以及蹲伏壓低身形並且將手探向鞋子外側準備抽出匕首自保的動作後,才在手指碰觸到綁腿時察覺不太對勁。

視線循著涼颼颼的感覺往下迅速掃了一眼,隨著意料之外的發現,我因為接二連三的打擊而顯得有些當機的腦海中只剩下"褲子呢"三個大字。

「小琰!」

冬琅警告的大喊讓我迅速回過神來,眼前逼近的塵土讓我再度打了個滾,閃過塵土的同時也已經把褲子神馬的給忘得乾乾淨淨。

沒辦法,任誰光著屁屁在地上滾了好幾圈爬起來頭一抬就看見四周圍了好幾頭一點也不溫馴,低著頭將那兩根長犄角對準自己作勢攻擊的羚羊們,都會立刻忘記自己的屁屁除了一件勉強遮羞的小褲褲外什麼都沒穿,呈現半luo奔的窘樣。

畢竟光屁屁只是小問題,小命丟了可不像玩線上遊戲那樣能夠一鍵重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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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用眼角餘光打量了一下四周,接著我發現若是想活命目前只有兩個選項,一是趁那些羚羊們尚未反應過來前回到離自己最近,剛才非自願忄生被迫離開的黃灰色悍馬上加速離開,二是拚一點繞過車子衝進屋內,再不濟起碼水泥牆多少能夠拖延點時間給自己反應。

阿布跟長山那邊一點也不需要我付出額外的jing力,因為即使還是個孩子的長山來不及對這突發狀況作出反應,但跟冬琅一樣身為前特種兵的阿布也不是吃素的,所以在察覺情況不對時,本來還隔著車窗做鬼臉刺激我的阿布已經率先把車子退出羚羊的包圍圈,甚至試圖衝撞最外圍的羚羊藉此轉移牠們的注意力-雖然效果極為有限,可起碼他的確成功的讓最外圍的兩頭羚羊和他死嗑上。

但計劃終歸趕不上變化,我這兒正在為了該選哪個方案而糾結時,那群羚羊中一頭看起來貌似領頭的那個突然抬起前蹄在地上重重踏了幾下,接著那些本來低著頭用犄角對著我比畫的羚羊們彷彿打了雞血似的亢奮起來,離我最近的一頭甚至紅著眼撒開蹄子朝我衝了過來,那氣勢那陣仗壓根兒就是擺明了現在我就是牠們挑中即將上桌的那盤菜,而且是已經煮好熱騰騰擺在那兒任君享用的那種。

「阿艹!」恨恨地爆了粗口的我迅速從地上爬起來學著牠撒開兩條腿狂奔,目標自然是那扇沒關上的車門。

不是我不想躲在那道堅固結實的水泥牆後方尋求庇護,實在是因為當那頭領頭羊發出攻擊訊號,為了能夠掌握更多訊息而站直身子的我才終於發現,包圍車子的並非是我先前以為的只有少少幾頭,而是實際上數量絕對在二十以上的龐大群體。

躲到建築裡雖然的確能夠尋得一時的安全,可誰能確定旁邊這間牆壁顏色土灰土灰,屋頂上還是用乾草鋪墊的建築能夠抵擋羚羊群多少次的衝撞?更何況一旦踏進房子裡就像是掉進甕裡的鱉,要再離開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既然選哪個方案都會陷入困境,那麼選擇直接上車落跑肯定逃亡成功的機率要比靠兩條腿來的高許多。

畢竟車子只要油料充足,在不爆胎的情況下就能夠不斷開下去,而人畢竟會累會疲倦,要維持足以甩掉羚羊群的速度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