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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夢裡全是你

楊小華是個壞人,但,也是個可憐人。可是,不能因為她可憐,她就不是個壞人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那麼,柳齊鳴的可恨之處呢?他的可恨之處,就在於他也認命,他從未好好的去治病,總覺得丟人,治病又不好好治,這能治好嗎?不就是諱疾忌醫嗎?如果下了百分之百的努力,還沒治好,那才是沒辦法。

可他們倆人,都只是,認命了。

話說田苗那邊,孟凌霄是週三早上出差的,田苗週三、週四、週五晚上做夢,都夢見了孟凌霄。今天是週六,估計還得夢見。好在明天週日,孟凌霄就回來了。

週三晚上,田苗夢見孟凌霄與她一起去爬山,是學校組織的,先要在一條路口集合,再與大部隊一起去爬。

可兩人睡過頭了,沒趕上在路口的集合,又沒有直達那座山的公交或者地鐵,兩人只好打車去。

偏偏司機師傅不認路,把北山當成了南山,方向徹底反了。等兩人糊里糊塗的到了山下,已經中午時分了,到處也沒看見一個同學,兩個人就自己往上爬。

稀裡糊塗的爬山,爬著爬著迷路了,還遇到了一大堆蛇蟲鼠蜘蛛,嚇得田苗都不知道往哪裡躲,幸好有孟凌霄在她身邊,幫她把這些嚇人的動物全趕走了。

週四晚上,田苗夢見自己正在客戶那裡,突然看見窗外火光四起,原來是地鐵口著火了,火勢越來越大,外面的人們跑來跑去,怎樣都躲不過那火,她在辦公室裡坐著,心裡很慌,慌的是,等下下班怎麼去坐地鐵。

這火說來也怪,光在外面燒的起勁,就是進不了辦公大樓,因此,田苗倒是暫時挺安全。

後來到了下班時間,孟凌霄也不知道怎麼做到的,就開著車,直衝田苗工作的辦公大樓開去,田苗坐進車裡,他一路躲火,一會兒就到了家。

週五晚上,田苗夢見這個世界被喪屍佔領了,到處都是行屍走肉,她無處可躲,即使在臥室裡待著,喪屍也會開門進來。

最後孟凌霄把她帶到一個地宮裡,地宮裡全都是木乃伊,但好歹沒有喪屍,還給她帶了烤鴨吃,偏偏她吃不下,覺得烤鴨看起來很像乾屍。

後來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外面的世界終於安靜了,他們才從地宮裡出去,卻發現整個世界都沒有人了。

原來是喪屍把人類都變成了喪屍,全世界所有生物都是喪屍,喪屍又沒有辦法吃同類,於是,全部餓死了。

世界便只有他們兩個人了,他們相當於亞當和夏娃,要開啟世界的新紀元。

這一天天,做的夢,實在都是很神奇的。

想著前幾天做的夢,田苗睡著了,睡著後,果然,夢裡又是孟凌霄。

這一次,她夢見孟凌霄帶她去醫院,但兩個人都沒生病,他們只是跟一群人一起,在醫院滯留,滯留的原因,是世界上出現了一種新的技術,每個人只要在醫院裡待著,等待醫生給他們注射一針,就不會死,永遠不會死。

每家醫院打針的醫生只有一個,因為只有一個醫生具有打針的技術,其他醫生都打不準,這針,必須打在人體固定的一個穴位上,全世界只有一萬個醫生能保證每次都扎準這個穴位。因此,他們一萬人,被分配到全世界,去給人打針。

打這個針有個風險,那就是,如果打對了地方,就能長生不老,如果打錯了地方,哪怕只是打偏了一毫米,人都會死掉,因此,每家醫院只有一個人坐鎮打針。

但打針需要排隊,先到先得,於是,孟凌霄帶著田苗來一家醫院排隊。全世界的人,誰不想打針啊,況且打針不要錢。

但是,要想打針,就得自己在這裡排隊,這隊伍多長啊,一排都不知道要排多久,整個醫院所有房間裡都是人,排隊的規則是,進醫院的時候,在門口另一個編號,只要進了醫院不出來,就算是排隊了,不用非站在隊伍裡,但是,如果出了醫院,就不算在隊伍裡了,排隊就終止了。

於是田苗和孟凌霄都等在醫院裡。等在醫院裡也是一種煎熬,醫院一百八十層,每一層都是人,人山人海,人滿為患,卻都不是為了看病而來的,都是為了打長生不老針來的,在醫院裡,沒有網路,也沒有書籍,也不準帶手機,人就在那裡幹等著。要想打電話,還得排隊用醫院的公用電話。很多人排了很久的隊,後來想通了,不等了,在這裡等著,生命也是完全的浪費掉了,在這裡什麼都不能幹,就傻等著。所以很多人寧願不要長生不老,也不繼續排隊了。但是,田苗和孟凌霄還是在這裡繼續等,因為他們兩個人不覺得等待是在浪費時間,因為她有他,他有她,他們兩個人互相陪伴著,一起等,覺得特別幸福。

不過,夢裡田苗沒有吃飯,她醒來之後,才想到一個問題,那麼多人在醫院裡等待,卻不吃飯,那麼,一定是醫院給他們集中叫外賣,這樣一來,外賣公司賺大發了吧?送外賣的工資一定很高吧?畢竟他為了賺錢送外賣,連長生不老都不要了。

這個夢她想了半天,如果人整天什麼也不能做,就幹坐著排隊,在醫院裡等待著,為了打一針長生不老針,真的划算嗎?

假設醫院每層有一千人在等待,一百八十層,就是18萬人在等待,一人打一針的時間是1分鐘,一小時60分鐘,醫生每天只工作1小時,每天能給60個人打針,18萬人都打完針,需要3000天,一年365天,也就是說,每個人得排隊8.22年,才能打到一針。

真不知道,為了打這一針,荒廢了8.22年青春,是長,還是短。

恐怕也只有深愛彼此的情侶,才能一起等待那麼長的時間,都不會覺得乏味吧。

畢竟,等待8.22年之後,就可以生生世世為伴,永永遠遠相愛了。

週日的下午,孟家父子終於回京北了。

但不是直接回家。

孟繁海的司機接到孟家父子之後,將他們直接帶到了飯店。

而林清月與田苗,早就在那裡等著他們了。

這還是林清月與孟繁海結婚以來,最長的一次離別呢,足足有5天!今天,是第5天。

但這不是她們孃兒倆出來吃飯的主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今天,是孟繁海的生日!

林清月提前給他備好了禮物,是一塊鑲鑽的表,一萬多塊。雖然對於孟繁海來說,這是一筆小數目,但是,在節省慣了的林清月看來,這已經是比較奢侈的禮物了。

而且,這筆錢,來自她自己的存款,並未動用孟繁海交給她保管的銀行卡。

孟繁海自是知道這塊表對於林清月來說價格不菲,於是,收到之後,激動壞了,連著說了好幾聲謝謝。

孟凌霄好笑地瞅著孟繁海,“爸,看您高興的。”

孟繁海取出手錶,戴在手上,抬起胳膊,笑道,“這是你林阿姨的心意,我能不高興嗎?”

田苗也忍俊不禁,覺得孟叔叔太逗了。

歡笑中,一部分菜先上來了,有排骨、蛤蜊蒸蛋、白灼蝦、手撕包菜。

“喲,是我最愛吃的蒜蓉排骨!”孟繁海笑得眼睛都快沒了。

“是啊。”說著,林清月舉起筷子,準備給孟繁海夾一塊。

可偏偏這時,孟繁海的筷子也舉起來了,兩個人的筷子打在了一起。

“哎呀不好意思,女士優先,女士優先。”孟繁海笑著收回了筷子。

“我就是給你夾的呀!”林清月說著,將夾中的排骨,放在了孟繁海的盤子裡。

孟繁海笑得嘴都合不攏了,“我咋覺得自己這麼幸福呢?”

孟凌霄伸手拿了兩張餐巾紙,把其中一張遞給身旁的田苗,又給孟繁海和林清月添了茶水,“爸,您的確是很幸福了。”

孟繁海笑得燦若桃花,“清月啊,這次我們去海浦,發現了好幾個可以合作的專案,真是太好了。”

林清月心裡高興,“是嗎?那就恭喜你啦。”

孟繁海的雙眼閃出興奮的光彩,“是恭喜咱們倆!”

林清月又給孟繁海夾了一塊排骨,“那是,我這不是沾你的光嘛。”

孟繁海噗嗤一笑,“哪兒啊?是我沾了你的光!自從把你娶進門,我這生意啊,也好了不少,你真是我的福星啊!”

孟凌霄笑出聲來,“就是就是,大福星還帶著小福星呢。咱家兩顆福星,生意能不興隆嗎?”

這時,服務員又上了兩道菜,是清蒸小黃魚和清炒豌豆苗。

田苗充分發揮了自己吃貨的精神,一刻不停的吃,邊吃邊說,“別尬吹啦!我才算不上福星呢,長這麼大,什麼大好事兒也沒見著,最多有點小小的好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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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海語氣帶笑,“苗苗別謙虛,你必須是小福星!你的福氣還在後頭呢!”

林清月莞爾,“再大的福星,也比不上今天的壽星啊。繁海,你今天可得多吃點兒。”

孟繁海精神頭很好,“嗯,對,我可得好好吃。這兩天在外面跑,每頓也有不少好吃的,可是,我盡顧著談事兒跟喝酒了,菜倒沒吃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