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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納頭就拜

捕快們剛走,衛小歌正要關上大門,不料門口卻晃過來一個髒兮兮的少年。

少年一言不發“撲通”跪倒在地,腦袋朝地上,猛磕了幾個脆脆崩崩的響頭。

衛小歌一眼就認得了,是那賣訊息的燒餅少年。

她頓時啼笑皆非。

竟然享受了一把納頭就拜的風光,有“小弟”前來投靠了。

然而,自己這個老大只是個樣子貨。對付普通人十分利索,可是遇到真正有修為的高手,恐怕馬上就露餡,到時候反而讓這少年看輕了。

她不由得沉吟了片刻。

見衛小歌面有難色,少年抬頭睜著一雙亮晶晶的眼睛,滿面乞求,“我什麼都願意做,只求學些本事,求公子收留!”

學本事......這個,我才剛開始修煉呢!衛小歌更是遲疑。

“你多大了?”

“十五歲。”少年感覺到衛小歌語氣中的鬆動,面上露出一絲欣喜。

衛小歌點點頭。

這個年紀倒是不錯,太大了不方便管束,太小了又多添個弟弟,簡直是自找麻煩。

拜師肯定拉倒,她可沒那麼個耐性。不過日子久了,倒是可以傳授些修煉的法門。萬人屠的“縱雲梯”不能傳,但是穆乘風的基礎功法顯然是大路貨,沒那麼多講究。

留下這少年當然有好處。

長貴和長富還小,還真需要個人當保姆。收個小弟往後也方便差遣,免得她總分不開身。光是每天做幾頓飯都得花大量的時間,已經煩得她跳腳抓狂了。

這小子說話有條理,看著也實在,並非是個久混街頭的油滑乞丐。恐怕也是有些說不得的故事在後頭。

“可識字?”

“少時認得幾個,多數都忘了。”少年面露一絲尷尬。

這年頭認字的人很少,流落街頭必定有些緣由。

衛小歌沒想太久便道:“你去東門大街那邊,應該有個叫做千紅的女子,守著幾個幼兒,正等著他們的爹孃來認領。瞧瞧事情進行得怎樣了,有事回來報我。如果做得好,我便收下你。

還有,今晚就我便會離開邑縣,三更前記得來找我。”

必要的考驗還是需要的,完全不能辦事也不行。

少年一臉喜色,又猛地磕了兩個響頭,跳起來就跑。

衛小歌笑了笑。

掩門後,去後院叮囑了長貴兩聲,叫他在地洞裡忍耐下,晚上就離城。自己隨便吃了些點心,便倒在床上睡覺,趁機養精蓄銳。

可惜沒睡多久白澤就回來了,將大門踢得砰砰作響。

“八個小孩,三個已經領走了。還剩下五名,千紅正在想辦法。又來了一個小子說是你派遣過去幫手的,他們兩人商量著呢!”

白澤報了一聲,口裡嘟嘟囔囔的,要回房歇息,說是外頭的人氣重,燻得它難受。

這傢伙膽小得很,能在東門大街那邊熬這麼久,衛小歌已經對它刮目相看了。

“去休息吧,半夜我們就離開這裡了,你有什麼要收拾的趕緊些。”

她想象不出白澤該怎麼收拾行李,只有蹄子能將包袱打結嗎?然而此驢的蹄子能直接撩起到嘴邊,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一件事。

打發了白澤,衛小歌繼續矇頭睡覺,不過心中憂慮甚多,並不敢睡得太沉。

正如她威脅對門胖婦人的那句話,擔心“有頭睡覺,沒頭起床”。

三更的梆子敲過,衛小歌已經準備停當。

已經超過六十天,不用穿男裝了。第三個主線任務,失敗或者成功,就得看丁土一句話了。

一個姑娘家,穿著男裝太顯眼了。

她一身樸素的女子裝扮,低調的絳紫色的交領窄袖襦裙,裙子並未拖到腳面,只到小腿,裡面套著一條闊腳的同色褲子。

不過,褲子蓋住的卻不是尋常的繡花布鞋,而是一雙結實牢靠的小牛皮靴子。

頭髮編成辮子,在腦後繞了兩圈,用布帶綁住,免得萬一動手打起架來礙事。

長貴也收拾得很幹淨利落,一身利索的靛藍色短褐。身上掛著個有數個口袋的褡褳,瞧著鼓鼓囊囊的,塞了不少東西。

背上還斜揹著一柄劍鞘磨損得厲害的長劍。

長劍看著有些年頭了,不知道他是哪裡弄來的。

你小子盡出花樣,衛小歌竟無言以對。算了,小孩子有柄長劍裝樣子,顯得家學淵源,反倒會讓那些捕快們不敢放肆。

雙肩的柳條揹簍中鋪了柔軟的小毛氈,這是長富的窩,按照老規矩被她扛在身後。

開啟大門,便見門口不遠處停著輛半舊的馬車。馬車的馭位上斜斜靠著個瘦長的少年,腦袋一點一點的,如小雞啄米似的在打盹。

衛小歌笑了。

新收的小弟在這裡等著呢,還以為他後悔了。而且竟然頗有些眼色,沒去敲門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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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趨步上前,在少年的肩膀上輕輕拍了一下。

少年猛地驚醒,睡眼惺忪地看著衛小歌,“啊,公子......咦?”

因為過於驚詫,渾身不自在,手腳都沒地方擺。

“小公子”是個姑娘家,他自然早瞧出來了,只是人家要男裝打扮,當然不能戳穿討打。

不過眼前的“公子”洗去了臉上的黑灰,換了一身女子裝扮。

一張稚嫩的瓜子臉,眉清目秀,嘴角彎彎噙著一絲笑容,瞧著十分嬌美可喜。

那些僧人都是一招就死,全部咽喉被切斷,簡直太厲害了。可是眼前這姑娘,這哪裡是什麼殺了十幾個和尚的英雄,簡直就像個需要人保護的小丫頭。

少年整個人都呆了。

傻傻地愣了半晌,他才結結巴巴地說道:“姑娘......嗯,我叫薛紹奚。千紅姑姑她在馬車裡,說是要跟著姑娘一道,還有小孩找不到人收留。想請示姑娘該怎麼辦。”

衛小歌打量了下薛紹奚,見他與長貴的打扮有些相似,換上了一身全新的墨灰短褐。

臉上的汙跡擦洗乾淨,面目十分端正,濃濃的眉毛透著些正氣。因為瘦得厲害,一雙清澈的大眼睛好似佔了半張臉。

哪裡還有半點之前的那副乞丐模樣。

“我姓衛,叫做衛小歌,歌曲的歌。你叫我衛姑娘便好。孩子的事,我再問問千紅吧。”

她直言相告,免得人家不知該怎麼稱呼,不過她卻不曉得,這年頭女子的閨名不應該隨意告訴旁人。

只是薛紹奚流落在外數年,也不曉得這個理,點點頭,恭謹地說道:“是,衛姑娘。”

薛紹奚終於從驚訝中恢復過來,不由自主地朝著長貴那邊溜了一眼,看見這位衛家的大弟弟背後的長劍,眼中露出一絲羨慕之色。

有一天也能揹著一柄劍,能夠手刃仇人,叫他做什麼都行。

這個大些的估摸著有些本事,揹著長劍。另外那個被僧人搶走的,估計在揹簍裡,應該不到三歲。

衛姑娘看著比他還小個一兩歲,還帶著兩個更小的弟弟。

難不成也是父母雙亡?

正在此時,馬車的簾子被一隻纖纖玉手撩開,那名叫做千紅的女子低頭鑽了出來。

她屈膝福了福,輕言細語說道:“衛姑娘,千紅失禮了。先前睡過去了,沒發現姑娘前來。八名孩子,有三名被家人領了回去,還有三名送去給了不能生育,卻願意養育孩子的姐妹。”

就算衛小歌的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這道數學題也十分簡單,不會弄錯,八減去六,還剩下兩名。

難的不是數學題,是一道擺著眼前的選擇題。

今晚就要出城,剩下的兩名孩子怎麼辦?帶上真的很麻煩,仍舊留給千紅解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