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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不速之客

週末早晨,苟歸元來了,居然用自帶的鑰匙開啟了門然後進來,彷彿回自己家似的。

沒戴眼鏡的我有些愕然地看著闖進來的人,發現是他之後才輕鬆下來。

苟歸元:“我來看看你在公司租出的房間裡過得怎麼樣,還有就是送些東西給你。”

他拎著一隻烤鴨和一隻燒雞,看上去很好吃的樣子,我決定待會暫時放棄控制體重,明天再考慮這事。

我尋思應該如何還禮,送他一雙穿了幾次還沒洗的舊襪子行不?

小黑不知去哪裡了,從我起床至今沒看到它,我心裡明白最好別讓公司裡的領導見到這只貓,如果不小心撞見,它可能就會變成生貓片或者用其它方法烹飪出來的貓肉。

我接過禮物放到微波爐上,然後搬了一隻椅子讓苟歸元坐下,因為沒有沙發,只能讓他坐硬梆梆的塑膠椅。

苟歸元看了看周圍,傻笑著說:“真是家徒四壁啊。”

我:“就等加薪,然後買幾件傢俱。”

苟歸元:“再過十幾天就發工資了。”

我:“為什麼你有這裡的房門鑰匙?”心裡想的是,我要換鎖,還要記住每天都從裡面反鎖上,讓人無法不經同意擅自闖入。

苟歸元:“公司的出租房的鑰匙我全都有,旁邊那幢樓裡有幾位大媽做夢都盼著我去看望她們呢,每次我一出現,那個熱情啊,簡直受不了。”

我平靜地問:“換鎖得花多少錢?”

苟歸元:“我又不會咬你害你,幹嘛要換鎖,而且就算你換了鎖,能擋得住真正的壞蛋嗎?”

說得蠻有道理的,竟然讓我無法反駁。

“我只是覺得,換了鎖了之後這裡會更有家的感覺。”

“別換,聽我的,這樣我才能更方便地保護你。”

這話聽著簡直有點威脅的意味。

當然,如果考慮到他不說話也不笑的時候相貌挺不錯,身材也很好,有車有房還是公司領導,並且時常表示對我有好感,那麼貌似也屬於可接受範圍,若是幾年之後我仍然孤身一個沒有嫁給美男或者有錢男的話,可以降低標準接收他。

“你餓不餓?”我沒吃早餐,並且意識到距離午餐時間也很近了,用來客的禮物招待來客,貌似是很合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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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歸元:“不餓,但是如果你要做飯給我吃的話,我會比較開心。”

我:“這裡食物儲備很少,只能吃你帶來的烤鴨和燒雞,然後再加上橙子還有我煮的飯。

我絕對不會說出‘我下面給你吃’這類奇怪的話,萬一引起誤解怎麼辦。

苟歸元笑嘻嘻地:“足夠了。其實平時我只吃肉和狗糧。”

我:“聽起來很不健康啊。等等,你為什麼吃狗糧呢?你又不是狗狗。”

苟歸元面有沮喪之色,流露出怎麼又說錯話了的神情:“其實有幾個品牌的狗糧味道蠻不錯的。”

我:“偶爾吃點可能也沒什麼,但是你應該像我一樣注意全面營養,每天都吃水果和蔬菜,喝牛奶,吃泡麵還有速凍食品。”

苟歸元:“嗯,我會注意。”

我用水果刀把烤鴨和燒雞分割成很大的塊,因為不具備廚師的技巧,也沒有合適的工具,無法斬成形狀合適的小塊或者剔出片來。

對於食物,我一向不認真,總覺得弄熟了就可以了,吃不壞肚子就行。

烤鴨和燒雞被弄成大小不等的塊,亂糟糟地堆放在三隻塑膠微波碗裡,醬料則放在小碗裡,椒鹽則只是開啟了小小的塑料袋就這麼擺放在桌子上。

現在我用來烹飪食物的只有微波爐,因為兩個月前電磁爐壞掉了,然後我不小心又摔壞了幾隻盤子,所以只好用買泡麵時得到的贈品塑膠碗來待客。

我的電飯鍋倒是還能正常使用,煮了一點米飯,現在可以吃了。

沒有蔬菜,我用橙子來代替,在電腦桌上全部擺放好之後,食物的整體效果看上去像是幾位高中生的野餐。

苟歸元倒是不挑剔,樂滋滋地說:“開動了。”然後抓起烤鴨的腦袋,往裡嘴裡一扔。

這個能吃嗎?

還好鴨尾部分已經扔垃圾簍裡了。

這時的他確有幾分可愛,若是現在他立即掏出一名大鑽戒向我求婚,我很可能會稀裡糊塗地答應,然後在未來的日子不斷後悔。

好在他沒有這麼做,而是飛快地吃肉,並且不吐骨頭,咀嚼的動作飛快,甚至有點猙獰,發出清脆的咯咯聲,就像一隻飢餓的大狗在啃骨頭那樣。

我覺得自己不應該關注他吃東西的樣子,因為這樣的進食方式顯然有失體面,而且危險,據我所知,常常有狗因為啃食雞骨頭而被送進寵物醫院治療或者動手術,這可能證明雞骨頭是不宜食用的,就算他有超強悍的牙齒和胃。

我也在快速地吃,因為再不抓緊的話,可能就沒得吃了,苟歸元進食的速度太快了,有爭搶的感覺,讓我懷疑他帶著烤鴨和燒雞本來只打算自己吃。

稍後,他大概意識到什麼,也可能是吃飽了,所以放慢了速度,而此時雞和鴨的屍體碎塊大概只剩下六分之一了。

我啃光一隻雞腿的肉,然後把骨頭扔到桌子上,又啃光了一塊雞胸肉,也把骨頭放在桌子上,最後吃了一點飯。

苟歸元:“你做的東西真好吃。”然後伸出舌頭把碗底的飯全舔光了。

我:“要不要再來一些飯?”

苟歸元:“不用,其實平時我很少吃米飯,就算吃,也是用煮熟的豬肝或者牛肝切碎了絆飯吃。”

我:“哇,好奇妙,我家裡養的大狗就是這樣喂的,那是一隻胖乎乎的拉布拉多,非常可愛。”

苟歸元臉上流露出嚮往的表情:“你家的狗真幸福,我要是你們家的狗就好了。”

我不假思索地說:“如果你只是吃牛肝混合的米飯,那麼倒是也養得起。”話說出口,突然覺得很失禮,怎麼可以把上司當成狗呢,太不像話了。

苟歸元:“有時我很懷念當年做——哎,沒辦法說了。”

我:“當年你做什麼?劊子手?道士?”

苟歸元:“不說從前的事了。你養貓了嗎?為何我嗅到貓的氣味。”

我覺得有些奇怪,窗子一直全開,風不停往這裡灌進來,並且灑過廉價香水,居然還有殘留的貓咪氣味,只好這麼說:“鄰居家的貓有時會跑過來陪我玩一會。”

苟歸元:“好像還有一點妖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