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都說我鑽牛角尖了……
大概是這樣的。
小說裡寫到曹一方發展方向,會以網文改編為主。
那麼我想,讀者更想看到熟悉的、有代入感的網文。
把這些網文在小說裡拍成影視劇,而且不以文抄的方式,主角只負責改編,既合理也尊重其他作者。
也就是說,現實的一些作者,在我小說裡就像金庸一樣,以異世界投影的方式存在。
但是很多讀者說,必須拿到授權,其他作者同意了才行。
然後我意識到,這些大神作者是很難找到的……基本上QQ不會回。
我問責編,責編說你寫吧,人家不會在意的。
然後我糾結,讓他幫我聯絡一下。
他反問我,你書裡出現的其他作品,或者明星,聯絡他們了嗎?
這……
然後我開始搞邏輯。
邏輯是這樣的。
很多作者選擇直接文抄,把現實中大熱的作品搬運到自己小說裡,讀者沒什麼感覺,似乎理所當然,我也沒什麼感覺,所以就寫了這本小說。
但是我隱隱覺得文抄不太好,而且也不合理。
那把作者和作品一起搬運進去,半架空,是不是更尊重人?
但其實是一樣的,原則上都不行。
如果我寫鬥破蒼穹改編電視劇,誅仙改編電視劇,或者搬運電影,讀者往往不會有疑惑,因為大家都這麼寫。
但是寫別的網文作品,不行。
大家覺得你侵犯了版權。
很奇怪……
其實這些小說版權都在起點……
我深究邏輯,意識到,其實我寫了神鵰、寫了偽裝者,原則上都不行。
現代詩、歌曲,也不行。
文娛小說、無限流等等……原則上都不行,不應該存在。
這個邏輯順下來……我都不知道該不該寫下去了。==
寫吧,捱罵,原創吧,也捱罵。
這小說沒有系統,我不能用主觀視角寫一個小劇本,主角沒有穿越到那個世界裡,乾巴巴的寫會很無聊。
搬運其他讀者不敏感的作品吧,我覺得邏輯上過不去。
為什麼我想尊重網文作者,讓他們整個出現在作品裡,即便在小說世界裡,作品依然是他們的,這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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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文抄其他更有名的作品,這個卻可以?
為什麼其他人抄全世界都沒問題……
我很彆扭,過不去。
問題的根源變成了,文娛小說原則上不應該存在……可是我已經寫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