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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面見丈人

吳蘭她老爹的名字,基本上已經決定了他不能當官,也不能出名。

什麼,你敢叫吳廣?不知道當年,反動起義軍的頭頭,就叫吳廣嗎?你是不是也想來一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所以說,李牧他老丈人。別的不說,就因為這個名字,活該窮苦一輩子。

第二天,切了一隻豬腿,兩人就上路了。

說到這只豬大腿,又有一個故事了。昨天吳蘭自己,想切了一個豬耳朵就夠多了。

她扭扭捏捏地拿來,給李牧一看,後者都覺得不好意思了。難得去一次老丈人家裡,這麼敷衍不好吧。你這女兒當的,連我這個女婿都看不下去了。

重新來過,他結結實實的,砍下了一個野豬後腿。抗在肩上,大大咧咧的朝老婆孃家去了。吳蘭跟在後面,眼裡閃耀著感動和溫馨的光芒。

這個時代,送幾十斤肉,屬於很貴重的禮物了。作為一個女婿,向老丈人家,送的東西越貴重。則說明了,他對老婆越是滿意。

以往的逢年過節,吳蘭每次回孃家,都只帶來一點點東西。她是家裡的大女兒,嫁的人也算體面了。可是帶會孃家的禮品,比兩個妹妹都不如。這意味著什麼,大家都清楚。

得不到丈夫的疼愛,連回孃家,都是形單影隻的。長此以往,娘家人當然不滿意了。女婿連面都見不到,只能埋怨女兒了。特別是丈母孃,老是說什麼“當初要是許了王富貴多好,你看看人家怎麼做女婿的,隔壁的***,經常來我這裡炫耀。”

確實,當初她只要點個頭,如今的境遇無疑會好很多。不僅有人服侍,也能得丈夫憐惜。然而這也是上天註定,要讓她得享半世榮華富貴。選擇了李牧當丈夫,前半生也許艱難坎坷。不過後半世,在穿越過來的李牧手裡,活得怎麼樣自不必多說。

老丈人家所在的吳村,大約就是漢末普通農村了。從房屋上就看得出來,這裡以泥房居多。一路過來,一條像樣的道路都沒有。還好這幾天都是晴天,要是一下雨,嘖嘖。

他忽然間想起來,以前吳蘭總是一個人會孃家的。要是碰上刮風下雨,又是在這樣的路況下,肯定吃了不少苦頭。

看了一眼身後的吳蘭,她一副服服帖帖的模樣,想必是對“前”丈夫畏懼有加。李牧搖了搖頭,夫妻之間,怎麼能這樣相處呢。溫和的拉著她的手,親近地走完了剩下的路。

吳蘭被抓著手,眼神迷離的望著身旁的丈夫。她彷彿又依稀記得,當年的器宇軒昂的他,也是這般的吸引人。

老丈人挺會生的,三個女兒一個兒子。現在他們老兩個,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幾個女兒都嫁得不錯,夫君要麼有一技之長,要麼勤勞懇苦。

和李牧自己家類似,這裡也是三間房子。只是該成了面朝東,南北而列。

“爹爹!”吳蘭一進門,就高興地朝父親打招呼。

“小蘭回來了啊!咦,這,你也來了。”老丈人一見女婿,愣了一下,還是把招呼打完了。

其實李牧的這個老丈人,並不比他大多少。他娶吳蘭的時候,就已經接近三十歲了。而他老丈人,也只有三十歲多一點,叫一聲老哥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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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原本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樣子,他放下豬腿後,文縐縐的施了一禮,又似乎變得儒雅起來。

“小婿見過岳父大人,祝岳父大人長命百歲。”

吳廣勉強笑了一下,示意兩人快坐下。

“呦,今天是什麼風,把李大先生吹來了?”

聽到動靜,從屋裡走出來兩個婦人,年長的那個發話了。

“季贏,你說的是什麼傻話!”

老丈人雖然不喜李牧,但也不想雙方弄得像仇人一樣。因此丈母孃嘴裡,一發出一些指桑罵槐的話,他立即就喝止了她。

原來剛剛露面的兩個女子,一個是李牧他丈母孃。另一個,想來應該是她兒媳了。

李牧苦笑一聲,看來這家人,對他好像不怎麼感冒。

“丈母孃原諒則個,往日不常走動,是小婿的不是,今日特來賠罪。”

那季贏,聽了這話,臉色才好了很多。她不時地瞟一眼丈夫,得意洋洋的,似是示威一樣。

轉身看了一眼桌上,那豬腿那麼大一個,十分顯眼。

“小李啊,你來就來了,還這麼客氣幹嘛!”

丈母孃的底線,在看到大豬腿的一瞬間,已經毫無保留的丟棄了。她拉著李牧,熱情洋溢地問長問短,端的是一個好丈母孃。

心裡偷笑了一下,李牧已經知道了,這個季贏的大概脾氣。貪小便宜就好,不難搞定。

“應該的,孝敬丈人家天經地義。”

李牧應該慶幸自己,有先見之明啊。禮多人不怪,不僅僅是禮儀,禮物也是如此。有貴重物品開路,立馬搞定丈母孃,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吃了頓飯。要是今天來時,果真就帶了個豬耳朵,冷言冷語指不定有多少呢。

吳蘭明顯很開心,愉悅的心情都寫在臉上了。丈夫和父母相處的這麼順利,她心裡也放下了一塊大石頭。今天的家人會面,只有他們四個,加上丈人的兒媳。

吳蘭的弟弟,帶著自己兒子去鎮上了。她的兩個妹妹,事先沒收到訊息,也就沒出現在這裡。

來去匆匆,古代生活條件不好,留人住宿不方便。即使外面小雨朦朦,李牧夫妻倆還是要動身回家。老丈人取了一把油紙傘,讓他們好躲一下雨水。

今天回孃家,吳蘭明顯是精心打扮過的。衣著換下了麻布,改成了買來布料製作的衣服,比平日裡好了很多。面容上點了點眉毛,用紅砂紙咬了嘴唇,鮮豔亮麗,也增添了一分姿色。就連鞋子,都穿了一雙,平時捨不得穿的花布鞋。

細雨浸溼土地,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上堅實一點的土壤。吳氏的年紀,放在現代,屬於成熟誘人的美婦一級。雖然常年勞作,底子已經敗壞地差不多了。可這一打扮,頓時看上去順眼很多,甚至能看出來,她年輕時應該走的清純路線。

“上來!”李牧蹲在她前面,邀請她趴上去。她捨不得弄髒鞋子,這副模樣讓人看了好笑。

吳蘭猶豫了一下,在前者的催促下,終於肯坐在他背上。

好輕啊,原本李牧以為,這段路可能會很吃力。可是老婆出乎意料的,體重很輕。這也難怪,她每日操勞,食物卻特別差。就是原來再胖,近二十年這樣的生活,也該活活累瘦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