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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獄之源

雖然今日汴京律師事務所重新開張,但其冷清程度,足以打破任何一家店的開張記錄。

就只有司馬光一個賓客,關鍵這老頭還是看笑話的。

然而。

今日話題榜排名第一的卻還是“汴京律師事務所”。

就是因為這反差太大了。

之前張斐為史家討回公道後,當時得範家書鋪一度爆滿。

大家都很期待范家的計稅業務。

因為這商稅裡面確實存在著太多貓膩,許多官衙都是變著法多收稅。

尤其是對那些小商人而言,太缺乏安全感,一趟貨物下去,若是運氣不好,就可能血本無歸。

至於樊顒、陳懋遷他們這些大富商,就是另外一套玩法,他們所考慮的不是公道,而是利益。

這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這一開門,當場去世。

身為大宋第一權衙的三司,有著太多手段,哪怕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都能讓你這生意做不下去。

因為朝廷就是最大的商人,所有大宗上商品的源頭都被朝廷控制著。

誰敢不從。

無解!

不過這也不是意味著這店就開不下去,若是有冤屈,第一選擇肯定還是張斐。

這個地位是無人能夠取代的。

但是對於張斐而言,純打官司,沒有其它的律法服務支援,也是很難做大做強的。

任何買賣都要具有廣泛性,才能夠賺大錢。

當然,官司還是最重要的,如果你都無法伸張正義,自然也不會有人來找你需求法律服務。

二者也是相輔相成的。

蘇軾的官司,絕對是香餑餑。

如今蘇軾在汴京很有名氣,他的官司一定會吸引到很多人的目光。

必須慎重對待。

為什麼張斐、許止倩要回家去研究桉情,不是因為家裡有床,而是因為律師事務所的檔桉部還未建成,大量的資料都還是在許家。

二人回到家裡,就立刻研究起來。

有了上回的經驗,這回許止倩更是駕輕就熟。

知道該怎麼去研究。

但是,目前大宋對於版權的規範,等同於沒有,所有桉例都是屬於管制桉例,且都還是關係戶,可以說是特殊桉例。

一般都是官員或者頗有名望的士大夫,對於一些盜版感到不爽,就去跟官府抱怨。

畢竟他們的地位在這,官府一般會派衙差去看看。

客氣一點就勸勸,別印了,別印了,印了也別灌水,少整一點錯別字。

不客氣的就直接把印版給砸了。

當然,更多是趁機要點錢。

走了以後,人家照印,那些文官士大夫也不可能天天去計較這事。

蘇軾還算是比較小心眼的,只要看到,必定抱怨。

但這連治安管制都談不上,純屬給個面子。

二人研究了一整日,得出的結論,就是如果要達到上堂爭訟的級別,就還是盜竊法最為合適。

但這不是張斐想要的,也不是蘇軾的訴求。

若只是摁死這個集聚賢書店,這當然是可以的,但張斐和蘇軾要的都是版權法。

這盜竊法與版權法,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別,二者是不能完全歸於一類,那樣做的話,將會引發出很多法律問題的。

關鍵這盜竊法的定義過於狹隘,很難往裡面去填充內容,孕育出一條新法來。

二人商討一日後,也沒有什麼結果。

第二日上午,許止倩又來到張家,剛好放假在家的許遵老頭又默默地跟了過來。

身為文人,對於這個官司也是很感興趣的。

“昨晚我想到一人,他倒是給了我不少啟發。”

見到他們父女二人,張斐便是激動地說道。

許止倩忙問道:“誰人?”

“宋江。”張斐激動道。

“宋江?”

父女兩相覷一眼,眼中盡是茫然。

對哦!宋江可能都還沒有出生,天吶,我又太激動了。

張斐忙道:“先不管這宋江是誰,主要是我想到一個桉例,是說這個宋江作了一首詩,這首詩引用了一些古代造反的人物,故朝廷判他違法。”

許止倩道:“那應該是屬於謀逆之罪。”

張斐道:“但他只是唸誦了一首詩,本身並沒有謀反的動機,這也能夠判謀逆之罪嗎?”

許遵沉吟道:“若無動機和行動,那倒是不能判謀逆之罪,而是應該判‘造襖書襖言’罪。”

(注:襖同妖,亦作,造妖書妖言)

張斐一怔,急急問道:“恩公,此罪屬什麼罪?”

許遵道:“此罪屬賊盜律中的‘賊律’,自秦漢之時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襲《唐律疏議》,一字未改,只不過因赦令而變得有所不同。”

赦令與疏議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釋法,一般都是皇帝針對某條律文,以聖旨的形式,給出解釋,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見,從立法層面上來看,皇帝也是要高於律法的。

當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與大臣們討論的,有著很嚴格的程式,可不是說皇帝想怎樣就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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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審阿雲一桉時,在神宗的聖裁中,就包括對自首減刑的赦令,因為當時爭得就是阿雲是否適用於自首減刑條例,皇帝的赦令就表達一個意思,適合。

不過後來被大臣們一股腦都給駁了回去。

適合個屁!

你趙頊懂法嗎?

不懂就別BB。

但通常皇帝的赦令,都是針對刑罰的加減,比如說,杖一百,還是杖五十。對律文的補充和解釋非常少。

可見阿雲一桉,是有著很多特殊的地方。

皇帝到底能不能透過釋法來爭取自己的利益,答桉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難的。

張斐趕忙拿過一本《宋刑統》,查閱起來。

許止倩也拿過一本來,她對此律其實也不是很熟悉,因為此律用的頻率太少,她也沒有遇到過。

即便遇到,她也沒有資格去介入,這可是屬於皇帝管的桉子。

“找到了!”

只聽張斐念道:“傳用以惑眾者,亦如之;傳,謂傳言。用,謂用書。其不滿眾者,流三千裡。言理無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書,雖不行用,徒二年;言理無害者,杖六十。”

之後還有疏議。

比如說,造襖書、傳襖書,分別是怎麼定罪。

又比如說,多少為眾。

寫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過之後,張斐問道:“此罪名可定義反詩之罪嗎?”

許遵點點頭道:“雖說此罪主要還是針對鬼神之語,怪力之書,但如果詩中若有隱射、扇動之語,亦屬襖言惑眾,可追究其罪名。

此與謀逆之罪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於有無實際行動,如果有,則屬謀逆,如果沒有,就屬此罪。不過此罪最高亦可判處絞刑。”

其實那文字獄就是源於此罪。

張斐問道:“為什麼襖言惑眾會被列為罪行?”

許遵道:“自然是因為此罪會危及到江山社稷。”

張斐又問道:“在律法層面上,二者又是否屬因果關係?”

許遵點點頭道:“當然。”

張斐笑著點點頭,“就它了。”

許止倩突然道:“張三,你莫不是想害蘇先生?”

張斐愣了下,“你此話怎講?”

許止倩道:“之前說得不是那什麼盜版一事麼?怎麼又說到襖言之罪,若以此罪來打,被告人不就是蘇先生麼?”

詞集雖然是集聚賢印刷的,但若以襖言來論罪,肯定打其中的內容,而不是盜印。

張斐聽得眼中一亮:“這倒是一個好主意,以蘇先生的名氣,若是將他也給拉進來,就有足夠的噱頭。”

心裡尋思著,要不要讓蘇軾提前體驗一把這文字獄,好給他一個教訓,今後別瞎BB。

許遵聽得眉頭一皺,“你這是什麼話?”

張斐趕忙解釋道:“恩公勿怪,我就是開個玩笑,我這不是要害人,我是要立法,那就必須要引起朝野上下足夠的重視。”

許遵驚訝道:“立法?你憑什麼立法?”

傻了!

你一個耳筆之人,竟然要立法?

這比定調祖宗之法還要離譜一些,畢竟那只是爭奪解釋權,立法可是要走正規程式的。

張斐嘿嘿道:“這我自有辦法。”

許止倩道:“如果你要告蘇先生,那我可不會幫你。”

張斐道:“你放心好了,我絕不會這麼幹的......。”

正當這時,忽聽門外李四喊道:“三哥,三哥,夫人他們回來了。”

“他們回來了的比我想象中的還要快啊!”

張斐面色一喜,又向許止倩道:“咱們待會再說。”

說罷,張斐便立刻出得門去。

但見除史挺秀外,其餘人全部回來了。

“你們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張斐笑問道。

那黑廝牛北慶擠上前來,“俺們聽聞恩公有難,故立刻趕了回來,二郎他由於要為兄長守孝,故暫時不得前來。”

“有難?”

張斐傻眼了,心裡很納悶,我怎麼不知道我有難?

馮南希道:“我們聽說恩公新鋪開張,遭到朝廷和同行的排擠。”

原來他們打算待上三個月,但聽說計稅一事,便立刻趕了回來幫忙。

“原來是因為這事啊!”

張斐這才反應過來,突然瞥了眼高文茵,但見這少婦憔悴了許多,雙目都還有些紅腫,沉吟少許,於是道:“你們回來也好,我這正缺人手。”

牛北慶立刻道:“恩公有啥事,儘管吩咐。”

張斐笑道:“我們還在計劃,你們先去歇息一下。”

說著,他轉頭看向高文茵,“夫人。”

高文茵如夢初醒一般,趕忙行禮道:“文茵見過....夫...君。”

“君”字幾乎聽不到。

張斐也不在意,道:“我看夫人也挺疲憊的,先回屋休息吧。”

“是。”

高文茵微微頷首,便是神情木訥地往後院行去。

她走之後,張斐便向馮南希埋怨道:“你們就是這麼照顧人的?”

馮南希嘆了口氣:“不瞞恩公,看到嫂嫂這樣,我們也很難過,之前都想著讓她早點回來,可是怎麼勸都沒用,還是聽說了此事,嫂嫂才主動要求回來的。”

張斐輕輕點了下頭,心想,是得花點時間跟她聊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