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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聚餐

練武對於一個人的戰鬥力果然提升是巨大的。

這個戰鬥力,當然包含了方方面面。

一個多小時後,當曹巖跟著售樓小姐回到售樓處的時候,小姑娘雙腿都有些發軟,臉色紅紅的,看向曹巖的時候,眼睛裡滿是春情。

曹巖的表現就正常多了,目不斜視,像是一個紳士一樣。

因為是精裝房,所以交了錢拿上鑰匙就能直接入住。

房門也不用換,這種高檔小區,房門都是高檔貨,加上小區保安工作做得很好,所以根本不用擔心會有小偷光顧。不過話又說回來,這種小區都能被小偷隨隨便便進來撈一筆的話,那換門也毫無意義。

曹巖直接刷卡交錢,這樣的大手筆,讓一班售樓小姐看著他的雙眼冒光。

當然了,有錢人多了去了,可再結合他停在外面的那輛跑車,以及他那修長標準的身材,和不錯的氣質。這些小姑娘的眼睛有多毒辣,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不凡之處。

可惜曹巖回到現代之後的第一次已經給了帶他去看房的小姑娘,短時間內他已經沒有這方面的慾望了。

拿上鑰匙,曹巖也沒有立即入住的打算,他把鑰匙交給物業的保潔人員,讓他們幫自己把房子打掃乾淨之後再說。而且裡面的床品都得換一套,這個工作,他也不知道交給誰去做,最後還是想到了那個帶他看房的小姑娘,直接用手機給對方劃了一萬塊錢,讓她幫自己把床品搞定。

買房比買車簡單,過戶的工作會由物業幫忙去做準備,他只需要在必要的時候去房管局簽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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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完房,曹巖直接開車離開,他今天還有其他的事情做呢,他畢竟沒有忘記自己回到現代的真正目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將手鐲需要的材料補充起來。

之前他拿出了自己的所有存款,才夠手鐲傳送一個來回的材料,不過這一次沒關係了,他卡里還有一千萬,足夠他傳送一百次了。

材料也都是市場上能買到的常見的材料,當然了,如果有錢可以買更高階的材料,但更高階的材料,有一部分就不是隨隨便便能買到的了。高階材料的好處是補充一次就能使用很多次,但曹巖是在沒有必要搞什麼一勞永逸的事情,所以普通材料足以。

開車前往材料市場的路上,他的手機響了起來。

趁著等紅燈的功夫,曹巖拿起手機看了看,是自己之前工作的公司的老闆打過來的。

想了想,曹巖還是把電話撥了回去。

他的想法很簡單,工作呢,自己是絕對不會去做了,一個月賺幾千塊錢有啥意思,如果是以前的他不會這麼任性,但現在他有了任性的資本,那就應該任性一些。

結果電話剛打通,他還沒來得及說話,對面就開罵了,“麻痺的你還知道回電話?你還準備準備上班了?啊?這幾天你特麼死哪去了?打電話也不接,你要不想幹就早說,勞資這裡有的是人!”

經理罵罵咧咧的聲音從電話裡傳出來,曹巖一聽火就上來了。

麻蛋,皇帝都沒罵過我,你敢罵我。

“不幹了,滾蛋!”

說完他就把電話給結束通話,並且直接把經理的電話號碼拉黑,壓在公司那一個半月的工資他也不要了,根本看不起!

結果剛把手機放下,手機就又響了起來。

曹巖疑惑,自己不是已經拉黑了嗎?

結果拿起來一看,第二個電話居然是自己一個同學打進來的。

曹巖抬手接通電話。

“喂?石頭,你在哪呢?”

電話裡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王猛,曹巖的高中同學,也是他最要好的同學之一。

因為曹巖從小到大無父無母,是在孤兒院長大的,所以他沒有親人。加上他的性格稍微有些怪,所以朋友也沒有幾個,反倒是從小到大一切讀書的同學,有幾個關係很不錯,王猛就是其中之一。

“我在環橋上呢,幹啥?又想找我喝酒啊。”

曹巖用肩膀夾著電話,笑嘻嘻的問道。

“啥話,除了喝酒我就不能給你打電話啊,不過今天找你來還真的是為了喝酒,你還記得孫苗苗不?”

王猛在電話裡笑著說道。

“孫苗苗……額,記得,咱們班的學習委員嘛,怎麼了?她回來了?”

“可不是咋的,人家從英國回來了,還帶回來一個洋女婿,你猜怎麼的,人家要邀請咱們班所有同學吃飯,還點名要邀請咱們幾個,嘿嘿,我看呀,她這是還記得你當年追求她的事兒呢,回來臭顯擺了。”

王猛的語氣充滿了戲謔和自嘲。

曹巖當年上高中的時候,確實追求過孫苗苗,孫苗苗長得不能說多漂亮吧,但是很符合曹巖的口味。那時候他情竇初開,看了幾本小說後對談戀愛來了興趣,就嘗試著想要追求孫苗苗。

結果當然是被孫苗苗狠狠鄙夷了一番,更可惡的是,她還嘲笑曹巖孤兒的身份。

當孤兒又不是曹巖自己願意當,只能怪他那不負責任的親生父母在生下他之後就把他遺棄了,這件事在他心裡一直是一根刺。當時被孫苗苗當場揪住不放後,他感覺自己的世界都快塌了,如果不是王猛幾個人開導他,他可能當時就輟學了。

不過自那件事之後,他也轉學了,換了一所其他的學校,是孤兒院的院長幫忙和市裡面的教育部門談的。

換了一個學校,他變得沉默了很多,也不和同學們說話,所以在新學校他沒什麼好朋友。但王猛幾個同學,卻成了他很要好的同學,之後他上了大專,王猛幾人上了大本,但他們之間的聯絡從來沒有斷過。知道大學畢業出身社會,雖然各人的發展不盡相同,但這幾個同學從來沒有瞧不起他,這一點是最讓曹巖感動的。

所以王猛幾人一直是他最好的朋友,直到現在也是如此。

腦子裡胡思亂想著,曹巖對著電話嗤笑一聲,“想顯擺就顯擺唄,人家現在發達了,也是該顯擺顯擺好讓我這等絲死心了。對了,你們準備去不?”

“我定不下來呢,這不是問你的意思呢?”

“去,為什麼不去,有人請吃請喝,不去白不去。反正我早就對她沒啥念想了,咱們就權當是蹭吃蹭喝了。”

曹巖笑著說道。

“那好,那我這就和他們幾個說去了,地點在金州大酒店,你什麼時候能過來,我在門口等你,咱們一起上去。”

王猛工作的地方裡金州大酒店不遠,步走也就十幾分鍾的事情,所以他註定要比曹巖去得更早。

“不用了,你們去了就先上去吧,我自己上去找。”

曹巖一邊看著路,一邊說道。

“額,那也行,那我就不多說了,咱們一會兒見。”

“行,一會兒見。”

曹巖點點頭,結束通話了電話。

一想到孫苗苗當年的那副嘴臉,曹巖心裡要說不恨那是假的,不過話說回來,這麼多年都過去了,而且自己現在也已經不再是當年的自己,到時候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誰對誰顯擺。

他冷笑一聲,用力一踩油門,911猛然加速,在環城高速上化作一條黑色的光束,迅速朝金洲大酒店的方向駛去。

路上的時候他賣了一個手機,是大米牌的,很便宜,才一千多。

雖然他現在有錢了,換個水果手機再簡單不過,但他還是更願意支援國貨。

汽車那是沒辦法,他是真的喜歡這輛車,而且保時捷是德國車,和米國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他現在用的手機,也是大米牌的,但卻是很老款的那種,用了兩年了,手機卡的不行,平時玩個遊戲都燙手,電池也非常的不耐用。他早就想換了,只是一直沒機會,今天終於有機會了,總算是給自己換了一臺手機。

就是換手機的時候,店員看他的目光很怪異。

也是,換做是誰,看著一個開著三百萬跑車的人,進店卻買一千塊錢的手機,也會感覺驚訝把。

曹巖卻沒有理會店員驚訝的目光,買了手機後,直接開車朝金洲大酒店的方向駛去。

金洲大酒店是本地最有名氣的酒店之一,已經有好幾十年的歷史了,這裡的裝潢比較有檔次,最重要的是這裡的東西物美價廉,特色菜非常的好吃,不管有錢沒錢,來這裡吃頓飯都花不了幾個。所以金洲大酒店也可以說是本地裝潢上檔次的酒店裡飯菜最好的,飯菜好的酒店裡裝潢最上檔次的。

也因此,金洲大酒店每天門庭若市,門口的停車場在到飯店的時候找個停車的位置都難。

曹巖早就想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在隔著金洲大酒店還有幾百米的地方就把車停進了一個露天停車場裡,然後步走著走向酒店。

在門口他和迎賓小姐問了一下包間的具體位置後,一路徑直上到三樓,最後在303包廂的門口停了下來,不用推門,他都能聽到裡面說話的聲音。頓了頓,曹巖整理了一下衣服,臉上掛上公式化的笑容,伸手推開了包廂大門。

房間裡的人立刻就把目光轉向了他,其中就包括作為主角的孫苗苗,以及她身邊那個金髮碧眼的大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