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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結婚

孟時被李志節趕出門,酒局“不歡而散”。

作為酒吧街中的後起之秀,南鑼鼓巷相對於它的兩個老哥,三里屯、後海,氣質要來的溫潤、靜、雅。

只是孟時拎著半瓶啤酒,叼著煙,縮著脖子溜著牆邊走的樣子,遠遠看著跟個偷電瓶似的,和旁邊三三兩兩而過的文藝青年格格不入。

謝向傑猶猶豫豫的說,“我們找個地方再坐坐吧。”

孟時看了眼時間,凌晨一點半,笑道,“還沒結婚就不想回家了?”

謝向傑沒回應他的玩笑,說,“我知道帽兒衚衕那邊有家小酒館不錯。”

孟時停下腳步,說,“行,不過要你請客。”

謝向傑,笑,“哪次不是我請客。”

馬路牙子三個,陳與和孟時是窮鬼,就他生活費多,還願意去兼職家教,所以下館子什麼的全指望他了。

“我去買包煙。”孟時把半瓶酒喝了,摸了摸口袋,去旁邊的便民超市買了包利群,拆開遞給他一根。

人半夜都不急著回家了,再說什麼,你女朋友交代不要抽菸喝酒就沒意思了。

朋友交往本就是個人下雪,皎潔的在上面,如果有心把皎潔底下的隱晦露出來,不用動手去挖,自個就化開了。

謝向傑接過煙,又從孟時兜裡掏打火機,點上吸一口,長長的吐出來。

倆人沉默著,沿方磚衚衕向南,從豆角衚衕往帽兒衚衕拐。

這是一片是宿舍區,文旅部、國家話劇院、京戲表演學院都有宿舍樓。

這些消費群體,決定了周邊酒吧、館子的基調——安靜、舒適、文藝範。

帽兒衚衕往裡,謝向傑帶孟時鑽進了一家小酒館,這店門臉小,燈光暗,倆人走過了,又回頭這才到。

靠窗的座坐下,謝向傑問,“喝點什麼。”

孟時搖頭,“你曉得我酒量淺。”

店裡工作的就老闆娘和一個調酒師,謝向傑見兩人都在忙,便起身過去。

李志節最後拿出來的精釀,度不低,孟時感覺自己的思維被酒精粘住有些凝滯,店裡播放的音樂,洞簫過後,鋼琴起,魚兒清透的聲音在耳畔開始吟唱,他才意識到放的是《JOJO的奇妙音樂:天空之城(吟唱)》。

“買版權了嗎?!”

在吧檯點單的謝向傑被突忽其來的喊聲嚇了一激靈。

清幽的氛圍,吵鬧總是引人注目。

老闆娘、調酒師、店裡其他客人,齊刷刷的看向聲音發出的方向。

孟時的臉上帶著些些酒氣上湧的紅暈,白襯衫解開三顆釦子,嘴裡叼著煙,斜靠在椅子上,正舉手表示是自己問的。

謝向傑對他們歉意的說,“不好意思,他喝多了。”

幾人男人見孟時喊過一句就停,便轉回頭去。

而個別女客雖移回頭,但忍不住對他眉梢輕斜,眼波流轉。

老闆娘紅唇捲髮,豐腴的身材包裹進青巖色花草紋的旗袍裡,在這燈火不明的小店,火色十足,對孟時輕輕招了下手,說,“版權買過了,三百呢。”

孟時這才滿意的把手放下,歪頭將煙點起來。

謝向傑看了眼裝在牆上的音響,頗為得意的對老闆娘說,“這曲他寫的。”

老闆娘說,“我知道,唱歌的是他外甥女魚兒。”

謝向傑楞了下。

“我算他半個粉絲吧。”老闆娘說,“有人拍了他景區教小外甥女唱兒歌的影片,快兩百萬點贊。”

謝向傑說,“那是小橋。”

老闆娘笑,“評論區一堆人想當小丫頭的舅媽呢,要是他嗶站的影片跟斗音那兩個一樣風格,他粉絲不止二十幾萬。”

她說的鬥音兩個影片,一個是孟時舅媽拍的——

夜風習習,浪花堆疊,老舅夏成才拉二胡,孟時赤腳站在沙灘上,唱,“晚風吹起你鬢間的白髮,撫平回憶留下的疤,你的眼中明暗交雜,一笑生花……”唱完,還回頭對鏡頭後面的老媽夏琴笑的陽光明媚,燦爛無比。

另一個,是種藍山拜佛遇到的黎曉白拍的——

人來人往、聲音嘈雜的景區售票大廳,他跟小橋兒頭碰頭,輕聲教她,“藍藍的天空銀河裡……”唱完還和丫頭親親、抱抱、舉高高。

就這兩個影片可太有迷惑性了。

而鬥音、V博的小姐姐們興沖沖順著標題【嗶站孟時】,跑到嗶站的時候,孟時正在上都陪陸成康逛蘇州河。

好傢伙,那影片拍的,不是車外霓虹、就是黑燈瞎火。

而且倆人就一座橋,一座橋嗯逛,一個影片十好幾分鍾沒一句話,可以說是又臭又長,這誰熬的住啊。

就算有小姐姐因為他顏值硬熬下來的,也隨著這貨到四九城整天在公園裡攆人家狗子玩,給弄跑了。

這貨攆狗子就純拍狗,從開始沒狗繩硬追,把狗子按地上rua,到後來牽著繩,被拖著跑……

謝向傑回頭看叼著煙的孟時,笑道,“這貨明明能靠臉吃飯,卻過於沙雕。”

老闆娘笑,說,“喝點什麼,我請。”

謝向傑端了一杯加冰伏特加和蜂蜜檸檬水回來。

孟時問,“聊什麼呢。”

謝向傑瞄了眼靠在吧檯出神的老闆娘,說,“她是你粉絲。”

孟時說,“哦,免單嗎?算了,反正你買單。”

謝向傑無語,他越來越不明白這貨腦子裡想的都是些什麼東西,索性問了自己最好奇的問題,“你為什麼那麼恨你……老妖。”

他有點沒想明白,既然孟時的父母是正常離異,而且是在他小學的時候就離了,為什麼孟時到現在還這麼恨他。

孟時喝了口蜂蜜水,感覺太甜,隨手放到一邊,說,“我從小就覺得,孟愈遠不愛我媽,不過沒關係,我愛她,她也愛我,這就很好。

可是後來我發現,我媽其實還是愛他,她會在深夜去保養那把琴,會偷偷流淚。

她愛一個不愛她的人,又努力想把愛她的我,變成她想要的樣子,這不公平,所以我就拿吉他走了……

夏天,阿爺去世,我回家,我們和解了。

在鳥巢,我把吉他摔臺上,她就在臺下,我以為自己把孟愈遠的路,也走到了盡頭,徹底超越他了。

好啊,這下心裡舒坦了,回老家的時候,在動車上還主動給他打了個電話,問他活的怎麼樣,聽他說在某個篝火音樂節混了頓烤羊,還覺的挺好,直到今…昨天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介紹個朋友給我認識……艹!”

孟時和王鑄幾談過之後,心裡就憋著火,說著忍不住罵了一句。

謝向傑問,“所以,這這次去《樂隊》是想超他?”

“這年頭,你說,我要成為一個傳奇樂隊主唱,超越老崔、破土,可能麼?”孟時用看白痴的眼神瞥他,“這已經不是拼技巧,拼作品就能拼出來的了,時勢造英雄,人都不在一個年代沒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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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向傑喝口酒,“那你去幹嘛?”他心裡是希望孟時能去的,但又想不明白他的動機。

“我不是說過了,這是託夢,是他求我……”孟時擺擺手,說,“算了,不說這個了,你和陳果怎麼回事。”

謝向傑臉上的微笑緩緩落下,抿了下嘴,說,“她懷孕了想結婚,我……我覺得太早了……”

孟時夾著煙,小指撓了撓額頭,伸手把他面前的小半杯酒拿過來,一仰頭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