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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是兄弟吧

高鐵,早上十點的票,到四九城七點了。

張麟均開啟頭上的行李架把包取出來,看了眼發出輕微鼾聲的孟時。

“醒醒,到站了。”

他走之前,還是選擇把這個很氣人的傢伙搖醒。

孟時做了一個夢,夢裡有一個女孩對著他笑,牙齒白的像剛剛落下來的雪,眼睛像一彎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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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口想要說什麼。

隨後整個世界搖晃了起來。

他驚醒,試圖回憶女孩的臉,然後只看到鄰座那個哥們離開的背影。

“好像該找個女朋友了。”

孟時自嘲的笑,站起來順勢把腳邊的雙肩包背上,再把吉他提起來,從車門處走了出去。

南站地下一層有2個出站口,一個出站口在南側,還有一個在北側。

兩年,不對,現在已經可以說是三年前了。

三年前,來京城找謝向傑的時候,他走的是北側出口。

從高鐵南站走到地鐵南站,坐4號線到西直門,再轉乘13號線到五道口,最後步行到“五道口職業技術學院”東門,然後在門口等了他半個小時。

等待的那半個小時,孟時盯著圓形花壇裡被兩盞地燈打亮的“青華大學”,可以說是度日如年。

孟時看了眼大廳上面大大的顯示器。

19:12

好巧,上次好像也是這個時間。

不過,這次孟時往南側的出口走了過去。

當他從南二出口走出去的時候,一眼就看到了謝向傑和陳與。

三年前,這倆貨也是一起來的,兩人騎了一輛電瓶車,前車燈外面的塑膠殼子都是破的。

陳與開車,謝向傑在後面指著孟時,“就他!”

陳與把車在孟時邊上停下,兩隻腳蹬著地,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文化衫,上面寫著一個大大的“淦”,頭髮留的老長,斜眼看著孟時拿著一直沒放下的吉他包,說:“就你?”

當時的孟時,看著這兩個好像是來尋仇一樣的人,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心裡後悔慘了。

然後這倆貨看把人嚇到了,便領著去吃了頓大盤雞。

一天沒吃飯的孟時,一個人造了一盤子的褲帶面,把盤底的湯都刮乾淨了,這才把心放下。

這是三人第一次見面,用車上那哥們的話來說,就一個字,俗。

陳與還是那般高瘦,依舊留著他一頭到肩膀的長髮,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蓄起了鬍子。

他頭髮烏黑濃密,髮質還巨特麼好,就這麼披散著,配著鬍子,哪怕是19年的首都,依舊吸引了一票人的目光,但他對別人的目光視若無睹。

如果不說,沒人能猜出來這貨在老家開了一個燒烤攤。

記憶裡,孟時每隔一兩個月,都會和留在京城工作的謝向傑一起出來聚一聚。

相較於陳與,謝向傑的變化很大,樂隊解散、陳與被退學,讓他成熟了很多。

謝向傑穿著很正式的襯衫,手腕上還帶著表,應該剛下班就約了陳與往車站來。

孟時往他們那邊走。

感覺這倆人現在光從外表上看,瞅著不像一路人了。

不過說話間不時相互錘上兩拳,還是當初騎破電瓶車那感覺。

直到孟時走近,兩人這才注意到他。

陳與打量圓寸皮膚有些黑的孟時,對他的腦袋伸出了手,“你特麼真的去養豬了啊?”

孟時把他伸到一半的手拍掉,又回敬了他一腳。

陳與一閃身要躲,孟時跟進,在他寬鬆的黑色褲子上留下一個沒有紋路的拖鞋腳印。

“看這功夫,顯然出家了。”

謝向傑雙臂張開,模仿武僧提水的樣子,墊著步子繞著小圈跑。

陳與看他這憨批樣,抬腳踹在了他屁股上。

謝向傑一個踉蹌,一直站在一邊的姑娘急忙伸手把他扶住。

謝向傑握住姑娘的手,“還是你好。”

然後對著孟時和陳與啐了一口,“這倆忒不是東西。”

“阿姨,這裡有人隨地吐痰!”

孟時和陳與異口同聲大喊。

謝向傑故作驚慌的左右張望。

姑娘看著他們的互動,捂著嘴笑了起來。

謝向傑,這才介紹到,“我女朋友果兒。”

果兒?

孟時狐疑的和陳與對視了一眼。

“果兒”在搖滾圈子裡指的一種特別的女孩,是Groupie的音譯,也就是俗稱的骨肉皮。

這種女孩以睡圈裡人為榮,豆瓣那有個地兒還有一個討論組,交流自己睡過的樂手的尺寸大小,技術如何。

她們認為自己在參與,和樂隊相互慰藉,甚至感覺自己成為繆斯女神,然而在大部分人眼裡,找那什麼還要掏錢,她們不用。

所以果兒這個名字,不懂的時候,感覺挺甜,但……

謝向傑看這兩人的眼神就知道,沒想好事,於是補充了一句,“名字叫陳果!”

孟時低頭喊了聲嫂子,陳果大大方方的應了,然後和謝向傑相視一笑。

把孟時和陳與兩個單身狗噁心的夠嗆。

就這場合,謝向傑能把女朋友帶來,顯然是愛極了,兩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男人好面,既然謝向傑帶著陳果,自然不會是坐公交來的。

雖然這個點孟時更樂意坐地鐵,但沒辦法,只能跟著坐電梯往下一層,到了M層。

“吃大盤雞去!”

“咱第一次見吃大盤雞,解散吃大盤雞,今天又吃大盤雞?咱能不能有點出息?”

謝向傑提議,陳與反駁。

孟時說道:“去後海。”

仨人一起看他。

“我約了人在以前工作的酒吧談事情。”孟時約了秦輕雪晚上在李哥的清吧見一面。

既然孟時這麼說了,他們自然不會有意見,也沒有問是什麼事情,走著就完事了。

陳與碰了碰孟時拿著的吉他包,“你小子寫的歌還是那麼難聽。”

孟時斜眼撇他,眼裡是,你丫的說不出個所以然,看老子弄不弄你。

陳與甩了一下他那一頭烏黑的頭髮,說道:“別裝了,剛剛放完的刺秦,主題曲英雄是你寫的吧,這尼瑪鬼哭狼嚎,從詞到曲都古古怪怪。”

孟時怕這貨把頭髮甩他臉上,人往後仰了一下,“你有病啊。”

“嚯,看看還急眼了。”陳與拍了拍前面駕駛座的靠背。

他們以前就喜歡拿孟時寫的歌開玩笑,惹急了又哄,算是苦中作樂。

然而,現在的孟時,早已經不是當初的孟時了。

他伸手掏了掏耳朵,“不是,正常人誰看主題曲誰寫的啊?還有,你丫長的娘娘唧唧,不留鬍子還能算個女裝大佬,現在留這一嘴鬍子噁心誰呢?”

“我……”陳與眨巴了一下眼,一時竟無言以對。

這他喵的還是那個,整天埋頭練琴,人一多就自閉的孟時?

孟時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之前沒敢和良載阿公說的話,字正腔圓的說了出來:“哥,食大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