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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能力覺醒 五十一章 兇殺案

“歡迎來到褻瀆之城,是否開始你今天狩獵之旅。”

螢幕上傳來提示,海川點了是。

褻瀆之城是幾個副本之一,有平民、商人、官員等等,完全還原現在都市,雖然設定是現代背景,可是用城裡的一切都用彷彿深入雲端的高牆圍住,每個人都可以選身份,你可以選小偷、罪犯或者英雄平民,不過相應的身份只能做對應的事。

因果分明,你選了農民你只能種菜;小偷就是偷東西,殺人犯肆意殺人,而英雄則維持正義。

這遊戲每一個身份都有很多人物,而英雄人物只有一個,那就是夜遊神,他提著閃爍青藍冥火的燈籠,握著刀把殺了的罪犯靈魂收集到引魂燈裡面。

來到了一條索橋上,一個盜賊搶一對十幾歲姐妹的錢,海川操作夜遊神毫不猶豫拔刀一番操作擊殺了盜賊。

“恭喜你,完成今天第一個狩獵的任務。”將罪犯的靈魂收入引魂燈,系統傳來語音提示。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狩獵,海川的引魂燈裡已經收集了是一個罪惡靈魂,他退出遊戲,來到了落地窗前。

江海市處於沿海地帶,下雨頻繁,經常給這城市裹上灰濛濛的雨霧,城市的快節奏經常使人忘記帶傘,不過當你放緩了步伐,不管是隔著公交車、汽車還是酒店爬著水滴的玻璃望向窗外,雨霧與樓房,街燈,門店門牌顯示燈以及紅綠燈,各色的燈光交映,顯得格外混沌美麗。

這大概是大城市與眾不同的美吧!

“說吧,找我出來有什麼事?”

女生在奶茶店喝著喜愛的草莓奶蓋,一邊刷著短影片,有些不耐煩。

“昨晚的那個男的是誰?為什麼你一起和他去了電影院?”

面對男的質問,女生覺得好笑:“我跟他去哪裡關你什麼事?劉子莫你是我的誰啊。”

“我不是你的男朋友?”男的被問急了,想不到她提出這種問題。

“拜託大哥,我陪你去k了幾次歌,看了個電影,讓你牽了一下手,你真的以為我們是情侶了?

”女的嘆氣轉過一邊玩手機根本不願多看他一眼。

“這樣還不是情侶,是不是特麼要把你睡了之後才能算啊?”男的也不甘示弱,大家都是年輕人,在酒吧混熟了,有點醉意的時候別說牽手,就算接吻回家過夜,也沒什麼大不了,只是覺得這個女跟自己玩的同時,還去找別人,像被綠一樣,心裡受不了這鳥氣。

“神經病,都是成年人,這點默契都沒有,我把聯繫方式刪了,以後喝酒別他媽叫我。”女的起身將椅子踢開一段,也不等他答不答應,自顧自離去,男的也沒有打算追的意思。

“不去不去,老孃煩得很。”掛掉小姐妹去酒吧的邀請,她低著頭玩手機走向去地鐵的地下隧道。

“咦?”她疑惑的看了看對面迎著她走來的人,覺得有點面熟,又看了看手機新聞,灰色的風衣,戴著黑框眼鏡和帽子,身高一八零之間。

他笑了笑:“別搞笑了,要是罪犯能這麼囂張的在人流量這麼大的地鐵站大搖大擺的走。”

她覺得自己在想什麼,想到是那個男的原因,就一肚子氣,踢了扶梯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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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來了旁邊人注意的目光,在她前面的小男孩回頭看著她,目光慢慢的明亮了起來。

“媽媽,這個姐姐真漂亮。”小男孩搖晃著他媽的手。

“小弟弟你真有眼光。”被一個六歲的小男孩誇獎,她讓高興了起來,彎下腰捏了捏小男孩的臉蛋。

小男孩的媽媽回頭看了一眼,發現這個女生皮膚白皙,粉棕色的短髮,一身短牛仔褲和白襯衣的搭配,顯得格外青春靚麗。

當看到女孩右肩的紋身時,她露出一絲厭惡的神情:“乖,不看了,有紋身的都不是什麼好女生。”

雖然她沒有刻意說的大聲,但她還是能聽得清。

女生從婦女和一個男的中間擠過去,做了一個兇狠的表情,瞪著婦女說道:“我抽菸喝酒紋身,但我是個好姑娘。”

撂下狠話也不等扶梯自然下來,就傲嬌的走下了扶梯。

“申明,33歲,

未婚,華銀商務大廈殺人案兇手,當天九點鐘殺了加班的四人,手法極其殘忍,每個人都被捅至少二十幾刀。”

江海市公安局,整理檔案的警員對著另一位警員說道,旁邊的聶警官正好路過。

“而且最殘忍的是他捅的不是心臟這些地方致命的地方,而是朝臉部、脖子、手背以及五官,偏偏這些都是人體的裸露位置。”警員半眯著眼,似乎想到那個畫面都覺得不忍直視。

“查清楚他殺人的動機了嗎?”

聽到有人問道,他們看了一眼身後的聶警官。

“哦,我是來找聶隊。”他衝他們點頭笑了笑,湊過去一副繼續的模樣。

“沒有,這個人也是奇怪,從他的背景調查來看他從小成績好,考了個985的學校,畢業後去過兩家公司,最後才來到現在的這家上市公司,沒到兩年時間就做上了這家公司的渠道總監。從周圍人對他的評價來看,申明從小到大沒打過架,也沒有任何違紀犯罪紀錄,堪稱別人家的小孩,所有人都不相信一個事業有成,前途光明的人會做出這種事,如果不是辦公室有監控攝像看到的話。”警官皺了皺眉,很不理解。

聶警官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離開,不是每個兇手殺人都會有犯罪動機,有可能是衝動型犯罪,有很多人在和陌生人發生爭吵時,也會痛下殺手;有些人可能是因為內心煩躁,剛好有人觸碰到他,意識就像不受控制一般,殺了人才後知後覺。

“這是羅銘的資料和屍檢報告。”法醫將報告遞給他。

“謝謝。”

他看了手中的資料:羅銘,男,26歲,大專畢業,江海市人,曾在製藥廠,服飾廠,化工廠工作過,無任何犯罪記錄。

他看了背景調查,發現羅銘的社會關系簡直乾淨到不能乾淨,一個普通到不能普通的人,上班三班倒,工資每月四千多,包吃住,工廠都是在郊區,沒什麼消遣,平時沒事就和工友打打牌,喝個小酒吹吹皮,偶爾還組織車間打籃球,賺不了什麼大錢,可這麼看來生活倒不比別人差多少。

那他為什麼要自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