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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交手(戰鬼篇)

第十二章交手(戰鬼篇)

“不過作為對手,你卻僅僅想抓我嗎?”

“當然,為了網文戰爭的勝負,決鬥也是必須的呢。”

此時,艾伯特也注意到了,這位警察小姐雖然穿著身警服,但卻沒有配槍,相對的,她腰間掛著一把精美的長劍。

“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劍聖王越,因為是小說中的actor所以和歷史有點出入。”

“和歷史有出入,你這傢伙是歷史人物嗎?”

“不知道嗎?”少女王越有些意外。“不過看你這副外國人的樣子也沒辦法。

我的原型是東漢的武術家王越,原作是《新世紀王者之戰》,因為在小說中形象發生了些改變,不過在劍技上我有信心達到原版的水準。”

雖然艾伯特沒有讀過,不過按常理來想,那恐怕是將歷史人物的形象改變一下後用某種契機進行戰鬥吧。

聽說這個世界也很流行這樣的題材,比如某常年第一騙錢的手遊什麼的。

總之,雖然掛著歷史人物的名字,不過除了幾個特定的特點,其他包括性別在內,都可以重新加工,可以完全算是另一個人物。

比如這個穿著警服的可愛的紅髮少女,會是劍聖王越,正常來說是不可能的。

而且穿著這身衣服揮劍的話,總能想到她胸前的兩個豐滿的東西也會跟著晃動,這難道是他作者的趣味嗎?艾伯特倒是不會在乎就是了。

和貝多芬不同,這傢伙基本沒有歷史人物的因素,完全來自於作者的二次創作。

而這種二次創作的人物,也不能用歷史來衡量,比如現在的王越大概是個正義感很強的女人。

“雖然決鬥是必須的,但是也要講規則,必須越好時間地點,在不給人添麻煩的情況下分出勝負,所以我不打算在大街上跟你決鬥。

我之所以在這裡只是因為你擾亂公共秩序,請和我到公安局走一趟。”

說話的同時,王越出示了自己的執照,沒有造假的必要,這個女人似乎真的在來到這個世界僅僅兩週時間就當上了警察。

雖然actor找到工作並不意外,然而竟然是警察這麼正經的工作也讓艾伯特有些意外。

而且王越多半沒有撒謊,她並不是為了殺死艾伯特而出面,而僅僅是為了對做出擾亂公共秩序的人進行逮捕。

畢竟此時兩人的author都不在場,僅僅殺死actor,沒有奪走拓本的話,根本沒有任何意義,所以如果要決出勝負的話,並不是去找對方的actor,而是去感知對方author的位置才是正確的。

在這種地方打敗actor的話,author一旦警覺便會逃走,以actor一千米的感知範圍,在一座城市中找到自己的敵對author並不容易。

因此,雙方都是actor的情況下,在這裡決出勝負並不划算。

不過,艾伯特也不打算老老實實被逮捕。

“喂,女人,我也有我的工作,找我麻煩的話等下班再來好嗎?現在可是中午,我還有好幾單沒送出去呢,被罰錢了你怎麼賠我?”

“明明闖了禍還這麼理直氣壯嗎?”

“你倒是一副驚訝的樣子幹啥?既然都是actor,你難道以為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嗎?那種人不可能成為actor吧。

第一,我們actor超乎常理的行動會被舉辦網文戰爭的神修正,除了你以外誰都不會記住我在屋頂跳躍的樣子,誰也不知道你也不必管了。

第二,我想這個國家的法律並沒有禁止我的行動方式。”

“那只是因為這個世界還沒有人能像你這樣跳來跳去罷了!

而且,你這傢伙才不是只在屋頂上跳,別人家的晾衣杆,地上的電線杆,那些危險的東西你都可以落腳。

真是的,如果電線杆漏電了,或是晾衣杆不牢固的話你打算怎麼辦?

法律可並不是讓別人看不到就可以不遵守了,你對自己的安全也要負責啊!”

真虧這傢伙能一本正經地對自己說教。

而且,明明是對手,王越卻一副擔心自己的樣子,該說是胸大無腦嗎?艾伯特還沒見過這樣的actor。

不過,似乎沒有那個時間和她辯論了。

艾伯特看了看自己剛買來不久的智能手機。

“不好,再這樣下去真的要罰錢了。”

“喂,你有聽我說話嗎?”

見艾伯特想無視自己離開,王越有些不悅地握住了劍柄。

“喂,你是真想要在這裡幹架嗎?”

“放心,我會用刀背打的!”

這句話毫無疑問並不是謊言,雖然才認識不到幾分鐘,艾伯特卻已經可以這麼確信了。

不過正因為這樣,他才有些忍俊不禁。

“用刀背打?你認真的?噗——”

“有什麼好笑的啊!?”

確實,和之前的actor相比,王越的架勢確實有兩下子。

就這樣逃走,估計是會被她追上。

這樣想著,艾伯特放下了自己提著的送餐箱。

“你這是——”

“雖然你覺得自己在伸張正義,不過在我的世界,強大就是正義。”

將墨鏡摘下,艾伯特·鷹眼正如他的名字一樣,那雙紅藍異色瞳宛如鷹一樣銳利。

他就像一頭盯著獵物的猛虎,對於沒有攜帶武器的人來說,無論如何也逃不過一隻老虎的捕殺,被老虎盯上,唯有什麼都不做地站在那裡。

對actor來說,一隻老虎或許並不是特別可怕的敵人。

然而在王越看來,眼前的這個人仍然像老虎一樣。

也就是,那是一頭獵殺actor的老虎。

“你真的打算襲警的話,我也不打算留手了,所以——噗!”

似乎想要對艾伯特發出警告,然而在這之前,來自艾伯特的一擊重拳就已經打在了她的腹部。

屋頂的地磚被他強大的蹬力踢碎,對於他這樣的“猛獸而言”十米或二十米的距離就跟不存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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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老虎的強大不僅是其一掌能拍碎大部分動物的頭顱一樣,艾伯特的強大絕不僅僅是因為怪力,還在於超乎人想象的反應能力和速度。

在他而言,想要殺死誰,僅僅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夠了。

下一秒,王越的身體便被擊飛了出去。

如果說一般的拳頭擊中腹部只是能讓人疼痛難忍地蹲在地上的話,艾伯特這並不算完全認真打出的拳頭則足以和發射炮彈所產生的動量相媲美。

人比炮彈沉一些,所以估計飛不了太遠,不過暫時應該不用擔心她會追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