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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偷電腦

“於閒,你下次挖化石的時候跟我說一聲。”

槐樹林小道,白墨忽然蹦出這麼一句話,聽得於閒莫名其妙。

“怎麼回事?你想跟我一起挖化石?”

“不,我們《古代趣聞》編輯部想蹭一蹭熱點。”

在和吳千山對抗時,白墨的《古代趣聞》、《月閣城市報》讓於閒的論文捷足先登,佔盡先機。

相對的,兩份期刊也因為刊登了於閒的論文,賣到飛起。

再往後,於閒在寒疆高原挖到大水溝龍,《古代趣聞》首先報道,再次拔高銷量。

“你知道嗎?《古代趣聞》的影響因子有0.3哦。”

“離譜,那個破雜誌還影響因子?!”

於閒尤其記得第一次看《古代趣聞》,簡直是短篇澀澀小說+古代謠言陣地,古代圖譜也是那時候蹦出來的。

偏偏白墨所說不假,於閒的論文和報道在《古代趣聞》上獨一份,其他學者想引用,只能引用這個期刊上的文章。

正式刊物有人引用,就有影響因子。

六絕戶的事情不方便宣傳,白墨希望於閒搞出新聞時先把訊息給《古代趣聞》,這樣一來,雜誌銷量爆表,廣告費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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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盤真是打得噼啪亂響。”

“互利互惠嘛...對了,還有個事,更離譜。”

“啥?”

“記不記得在去寒疆高原前,有三名歹徒殺到你的出租屋裡。”

說實話,這事快被於閒忽略了。

在寒疆高原親自對戰過黑巫族,輕輕鬆鬆滑鏟擊殺,還在墓區裡解決過人魈。

一層層指派過來的低階小混混應該沒啥價值。

“為什麼突然提起那種小角色?”

“他...他們不是黑巫族派去找你麻煩的。”

白墨和苗薪老早就感覺不對了,黑巫族根本犯不著找於閒。

結果一查,真不是黑巫族吃飽撐著派的人。

“啊?”於閒愣在原地,“那是普通搶劫犯嗎?”

“反正不是搶劫犯,是你們學術圈人物下的黑手。”

起初,苗薪將小混混當成黑巫族重點處理,下蠱讓他們把祖上三代吐得一乾二淨。

結果發現是某個街區的混混頭子接到指令,讓手下去把於閒的膝上型電腦和住處的研究資料、化石帶走。

“黑巫族肯定不要你那些個破化石,是不是學術圈裡的人...”

“不會吧!?”

按白墨給與的情報分析,想把於閒電腦、資料、化石抱走的只會是圈內人。

吳千山再怎麼不堪,也是個學術因子140+的老教授。

學閥打壓很常見,從沒聽說過讓小混混去偷學術成果的。

“白墨,我在檀香市學術圈只得罪過吳千山他們,那些老師不至於用黑惡勢力來搶電腦吧?”

“聽上去不會。”白墨聳聳肩,“具體的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你帶人去問問?”

“去哪問?”

“檀香市東區,金宵步行街,小混混上邊是一間酒吧的老闆,有黑惡勢力背景。”

於閒如果有需要,苗薪那邊肯定會派人幫忙。

之前的小混混被誤會成黑巫族,給蠱術折磨得精神分裂,嚴重失憶,現在不知消失到那兒去了。

排除黑巫族可能後,苗薪沒有後續深挖。

“是該去一趟。”

即便有了投資人、學術因子迅速增加,於閒起初也只能成立最普通的城市級研究所,後續慢慢成長為區域級、國度級、世界級。

和苗家說好要個檀香市的地皮,今後必然要面對本市的競爭對手。

於閒不怕學術上的交鋒,或者說學術交鋒才能令人成長。

但決不允許有人拿噁心的骯髒手段來竊取學術成果。

“我怎麼跟苗薪要人?”

“直接打電話給他,你救了苗家主,苗薪肯定收到命令,從選地皮到相關事物都會配合你的。”

問明情況,返回出租屋的於閒換下正裝,先給苗薪打個電話約好人手,夜裡去金宵步行街一探究竟。

安排好行動,於閒開啟膝上型電腦,開始新一天的論文寫作。

大水溝龍下月發稿,接著又是兩個重磅炸彈。

玫瑰馬普龍和死神翼龍即將抵達檀香市,到時苗薪會先幫忙接收。

玫瑰龍還行,論文方面頂多是補充現有化石不足的部分;

死神翼龍噱頭可就大了,重新整理印安國最大翼龍紀錄。

死神翼龍的資料在《學霸文獻庫》裡有現成的,動筆先寫。

更新版《學霸文獻庫》裡,死神翼龍的骨骼和於閒挖到的化石部位對不上號,需要有諸多獨立思考的部分。

好在已經知道它屬於古神翼龍科,可以參考風神翼龍、雷神翼龍的現有資料。

一邊思考一邊寫著,大半天下來,於閒只碼出了不到兩千個字。

那些一天能更新三章小說的作者實在太帥了!

隨著論文字數增加,於閒的心理壓力也越來越大。

並非因為學術研究難度問題,還是剛才聽了白墨的描述,於閒腦中忍不住設想...真有壞人把這臺筆記本偷走。

血壓飆升!

就算別人拿走了論文,也沒有死神翼龍的化石,沒法對外發表,可這是於閒紮紮實實的勞動成果,《學霸文獻庫》對整篇論文提供的參考不足10%。

“不行,今天晚上一定要好好調查那個酒吧的小頭頭。”

夜幕降臨,街道在迎來下班高峰期後短暫緩和一小段時間,隨後進入了都市居民的夜生活。

檀香市屬於老牌一線城市,夜裡遊玩的花樣很多。

金宵步行街有二三十年歷史,昔日是DC區最繁盛的購物街區。

隨著市區發展,更多商業廣場拔地而起,金宵步行街逐漸老舊,混跡了大量不良少年,更有黑惡勢力盤踞。

到了夜晚看似霓虹喧囂,其實普通市民少有往那兒去的。

能在金宵步行街擁有一間地段還算不錯的酒吧,羅豹子混得可謂滋潤。

他的上邊是掌握金宵步行街八成店面的黑老大,金九郎。

有這麼個靠山,羅豹子平日裡玩得很開,半年前強迫女學生陪酒搞出人命,照樣給保著,讓小弟背鍋,他舒舒服服在酒吧當老闆。

樓下舞池人聲鼎沸,兩位女子或清涼或豔冶,被羅豹子摟在左右。

此時,一位理著寸頭的小弟急匆匆進來。

“豹子哥,有個小少爺要見你。”

“哈?”羅豹子打了個酒嗝,“什麼小少爺?”

“不知道,他帶著像管家一樣的人來,看上去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