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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五章 散兵對散兵

史密斯看到的情景,自然是李永吉親自帶領的近衛裝甲營無疑了。

近衛裝甲營是李永吉傾力打造的護衛部隊,總人數達五百人,其中的主力是一個獨立重灌連,裝備有1輛裝甲車,都是以VN1型8×8輪式步兵戰車為基準的改型車。

除了這個擔當攻堅主力的獨立重灌連,這個營還有兩個摩托化步兵連,包括80輛LYT01超輕型輪式傘兵突擊車,6輛改裝的梟龍越野卡車,實現了全摩托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總人數達五百人的摩托化近衛裝甲營,其中除了車輛駕駛員跟炮手外,所有的伴隨步兵都是潛龍特戰隊成員,他們的輕武器跟其他摩托化步兵完全不同。

夢之師的一般摩托化步兵,使用的是81-1突擊步槍,也就是俗稱的摺疊式八一槓,這種槍價格便宜威力足,子彈可以跟56衝通用,卻又比56衝更好用。

但是近衛裝甲營的步兵所使用的武器,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兒了,因為他們都是特種部隊,所以使用的的是價格更貴,效能也更好的G6突擊步槍以及97式突擊步槍,子彈口徑都是5.56×45mm NATO標準彈藥。

G6不說了,之前李永吉就給特種部隊裝備了這種武器,不過由於這款槍太貴,而且重量也不輕,一般個頭的人使用不便,所以哪怕在潛龍特戰隊裡,G6的數量也很少,到目前為止,裝備這種步槍的部隊,總共才一個連。

既然已經用上了北約彈,那不能繼續用八一突擊步槍或者56衝了,所以張信達乾脆又弄了一批價格便宜的97式突擊步槍。

97式突擊步槍實際上就是紅色中國的95式突擊步槍的外貿版,而李永吉拜託張信達進口的這批步槍,都是最新的出口型號T97NSR。

T97NSR型突擊步槍主要是出口加拿大的最新版,所以質量方面比國內普遍使用的軍品95步槍要好的多,發射的子彈也是5.56毫米的北約彈。

原本張信達提供這種武器的各種樣式的時候,李永吉看中的是那種去掉提手的魔改版,不過後來一問價格,那種去掉提把,加了戰術導軌的步槍價格貴了不少,所以最終就選了普通的97式突擊步槍,

這款槍的價格畢竟在那擺著,相當划算,其他像瞄準基線高,彈夾更換不方面等缺點,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其實也不突出。

實際上,從實用性跟可靠性方面來說,李永吉覺得法國的FAMAS自動步槍要更合適一點,當時第一時間提的也是這款槍,畢竟這款槍經過戰爭考驗,而且這款步槍法國軍隊正在淘汰,有大量庫存貨,對外出售的價格方面也可以優惠,優惠下來,不比紅色中國的97式突擊步槍貴多少。

但是呢,張信達當時已經搭上了中國的軍企,大家是關係戶,買了97式,可以得到中國方面持續的後勤服務,這些後勤服務的價格比法國就優惠太多了,因此綜合來說,還是中國武器最實在啊。

就這樣,李永吉最終剛還是採用了97式無託突擊步槍,當作自己特種部隊的用槍,特意裝備了一個連試試水。

李永吉的打算是,一旦這種97式步槍用的好,他不介意多弄一批槍過來,畢竟他還有一支飛龍特種部隊,特種部隊用這種槍自然是最合適的。

不過,由於彈藥通用型問題,李永吉已經打算除了這個近衛裝甲營外,其他的97式突擊步槍都要改版的,也就是要求發射56衝跟八一式突擊步槍所使用的7.6毫米子彈。

這並不是什麼問題,中國軍方早就說了,改版沒問題,不過為了不影響整體效能,載彈量會下降,一個彈夾只能裝5發子彈,這對李永吉來說當然沒什麼問題,反正5發子彈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來說,威力也相當不錯了。

而在狙擊步槍方面,夢之師裡普通的摩托化步兵,使用的是仿SVD的85式狙擊步槍,但近衛裝甲營的狙擊手,用的都是價格高了好幾倍,效能也更好的AWP狙擊步槍與97式狙擊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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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AWP狙擊步槍裝備在使用G6突擊步槍的第一連,而使用97式狙擊步槍的,則是使用97突擊步槍的第二連,這樣做的原因,自然也是價格因素,畢竟AWP的價格太貴了,一支AWP的價格頂好幾支97式狙擊步槍。

至於手槍,除了第一連還是大量使用USP手槍外,第二連使用的是發射9毫米手槍彈的中國產9式半自動手槍,原因麼,自然也是價格因素。

而那些普通的摩托化步兵,就沒這麼好了,他們用的手槍,全部是張信達自家兵工廠裡出產的仿柯爾特左輪手槍,只不過發射的彈藥變成通用的9毫米手槍彈,且加了保險裝置而已。

還有就是,普通的摩托化步兵連,是沒有榴彈發射器的,但近衛裝甲營的連隊卻普遍裝備了榴彈發射器,而且是奢侈的每一個班就裝備一具。

既然能用這麼多奢侈的先進武器,這批特種部隊自然是優中選優,平均身高都超過了一米七五,而潛龍第一連的官兵更是平均身高超過一米八,這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中國,是相當不容易的,幾乎是從全國軍隊中特意選拔的人物。

廢了這麼大勁頭,李永吉自然是不能讓這批士兵只有武器,卻忽視了防禦,所以都給他們配備了全套的防彈衣,至於防彈衣的型別,則是中國產的"護神"系列防彈衣。

同樣的,原本李永吉是想給士兵裝備美軍的攔截者防彈衣的,不過這種防彈衣先不說價格,關鍵是市面上很難買到,而除了這種防彈衣,其他市場上容易買到的防彈衣在防御能力上並不比中國的護神級防彈衣強多少,但價格卻比國產的防彈衣貴不少。

一套"護神"系列防彈衣,實際上分兩套,主體是使用芳綸纖維以及超高分子纖維材料製成的軟體防彈衣,可以達到ⅡA級防禦,能防禦一般的手槍子彈,且重量輕,舒適性高,而一旦加了高性能的防彈陶瓷板,那麼立刻就可以達到ⅢA級,跟美軍攔截者防彈衣的防禦能級基本一致,只不過是重量略重一些而已。

經過實際測試,這種防彈衣如果不算陶瓷插板,在15米範圍內足夠抵禦合眾國普通使用的原版夏普斯步槍(彈.藥使用黑.火.藥的那種)的射擊,不過可惜的是,雖然能防禦的住,但由於夏普斯步槍的動能不小,在15米範圍如果打中穿了這種防彈衣的人,那就算子彈穿不透,動能卻不小,等同於一把大錘轟在身上,可以讓人瞬間失去戰鬥力,嚴重的都能斷一條肋骨。

相反,如果加了陶瓷插板,那麼由於陶瓷插板可以卸去很多動能,打在身上人雖然依然難受,卻不至於失去戰鬥力。

正因為有良好的防御能力,加上價格也不貴,大量買的話,這種加強版全套護神防彈衣系統(加頭盔、護臂、護腿版的),市場價才50美元,簡直太划算了。

因此,李永吉的整個近衛裝甲營裡面,全員都配備了防彈衣,除了駕駛員跟炮手等都只是穿了輕便的軟式防彈衣外,所有要執行任務的伴隨步兵都穿了全套加陶瓷插板的防彈衣裝置,頭盔全部是芳綸頭盔,而且都配備了戰術墨鏡。

全套的防彈衣,再加上先進的武器,只從外表看,跟現代特種兵也沒什麼區別。甚至因為他們的避彈衣是加強版,比一般的避彈衣要臃腫一些,另外他們的衣服外罩是山寨ACU的數碼迷彩款式,臉上還塗抹著迷彩泥,所以看起來要比現代的中國軍隊更威風一些。

現在,李永吉就帶著這一支準現代化的近衛裝甲營出戰了,這次出戰,與其說是給自己的部隊增加反應時間,倒不如說是李永吉按耐不住寂寞,想要玩一把臨場感了。

既然是親自出馬,那安全自然要做到最好,所以李永吉提前穿上了他那套被稱之為雷神盔甲的東西,整個人也是科幻的不行。

其實那套16公斤的重型全身甲,樣子本來就是仿製光暈裡面的雷神盔甲,當然沒有人家的動力系統,所以光有重量跟防護力了,但一般人卻根本無法穿上,就算穿上,也沒法自由行動,最多短時間的擺一下POSS。

但是對李永吉來說,這都不是問題,他本身擁有強大的力量,穿上這一套盔甲,雖然不能說跟沒穿一樣,但就感覺而言,也就跟普通人穿了件皮大衣一樣的感覺,實在說不上是負擔。

可是,由於這套衣服採用了大量先進的複合材料,防彈能力比什麼龍鱗甲可強太多了,而且是全方位的防護,甚至頭盔上都帶了防彈玻璃,以至於頭盔也是重的不行。

有了這套衣服,自家的槍械不提,如果只是合眾國的那些前裝槍,就算頂在李永吉跟前打都沒問題。

正因為感覺自己的安全有了保障,加上又希望能有更強的臨場感,所以李永吉帶兵出戰的時候,雖然自己乘坐的戰鬥裝甲車不是打頭的,只是在中間,但他還是探出了身子,在M14加特林機槍的陣位上,拿著望遠鏡不停的觀望。

當然,李永吉這麼託大,也是因為跟敵人的騎兵距離還比較遠的緣故,在這個距離上,對方的任何武器都打不過來,所以他根本不擔心露頭會出現意外。

很快,李永吉就就發現了史密斯所在的方位,比較史密斯太驕傲了,身邊圍了一群人,且他身上的衣服也與眾不同,所以被李永吉發現也就毫不奇怪了。其實不止是李永吉,整個車隊很多人都發現了史密斯,只不過只有李永吉才是指揮官,只有他說了算而已。

"看起來是條大魚。"發現目標後,李永吉放下望遠鏡,自顧自的道,"命令,全軍轉向,向斜對面那個小山坡處行軍!"

李永吉的頭盔裡有行動式無線對講機,所以只要說話,就可以自動的連線到裝甲車上的通訊系統,然後訊號再經過放大,傳遞到所有車輛上。

當然,就算不經過裝甲車的訊號放大,在半徑五公里範圍內也可以順利的傳遞出訊號,所以不用裝甲車上的訊號放大功能也可以,但有了放大功能,通訊會更清晰。

命令一下,打頭的那輛VN1型8×8輪式步兵戰車,在順利透過被士兵開啟的鐵絲網通道後,立刻主動轉向,向著史密斯所在的小山坡行去。

而在這輛裝甲車之後,其他裝甲車也陸續沿著這條通道向前行駛,直到整個車隊都走過,最後的一輛卡車才會停下來,等後面的步兵重新關閉鐵絲網,上了車,這才重新啟程,加速追向前面的車隊。

看到那支奇怪的車隊向自己的方向迅速駛來,雖然還沒親自接觸過這支部隊,不知道這支部隊的厲害,但史密斯本能的覺得十分危險,畢竟那些車輛都體積龐大,上面好像還有大炮,一看就不好惹。

所以,史密斯這次也不驕傲了,招呼一聲,就主動撥轉馬頭,開始向後面逃去。

由於跑的快,所以史密斯沒仔細觀察過那支裝甲車隊,不清楚那支隊伍的速度有多快,還以為自己只要提前跑,對方肯定追不上自己。

然而,史密斯策馬奔騰了沒一會兒,就發覺後方轟隆隆的聲音越來越近,轉頭一看,立刻就嚇了一大跳。

原來只是這麼一兩分鍾,那車隊就跟自己越來越近了,已經爬過了之前史密斯駐紮觀測的那個小山坡,開始向自己的方向快速追來,似乎認準了自己這一支。

"怎麼這麼快!"嚇個半死的史密斯連忙高呼一聲,"全速撤退!"

喊完了話,史密斯再也不管其他,狠狠的向自己坐騎的馬屁股上抽了幾鞭子,也不顧惜馬力了,展開全速開始撤退。

別看史密斯平時很囂張,但他的戰場敏感性還是很強的,尤其是面對未知的東西,他是不會輕易冒險,命令部隊硬碰硬的,再說他們這次本來就是偵查任務,偵查情報是第一位的,不是跟對方硬碰硬的,因此也就沒必要在這個時候體現自己的勇武。

"跑的還挺快!"看到對方這麼快就逃跑,李永吉也有些皺眉,"還以為他們會先嘗試跟我們打一打呢,沒想到這麼機靈。"

"司令,我們還追不追?"這時候,耳邊傳來近衛裝甲營營長兼潛龍特戰隊隊長吳守雲的聲音,"我們周圍還有不少騎兵,而且看樣子已經開始向我們聚攏過來,繼續追下去的話,很可能就要陷入他們的包圍了。"

"追,當然要繼續追!"李永吉冷笑了下,"對面那一看就是大魚,十有八九是高階指揮官,要不然,那些其他地方的騎兵也不會拼命過來了。至於陷入包圍?哼,我們乘坐的可是裝甲車,怕什麼?"

"陛...司令。"吳守雲開始勸道,"我們有裝甲車,自然不怕,可還有很多人只是乘坐沒有裝甲防護的突擊車跟卡車,要是繼續這麼追,他們沒有防護,萬一對方從背後開槍,有所損傷就不妙了,畢竟他們人多啊。而如果停下來的話,以他們所持武器的射程跟火力,對方根本就近不了身。"

"說的也對。"李永吉看了看周圍的情況,同意道,"你說的沒錯,這種情況被包圍,的確不是很愉快的事情,畢竟我們不是所有人都有裝甲保護。算了,既然如此,就先放那家夥一馬,解決了這些傢伙再說。"

說完,李永吉立刻接通了全軍頻道,對所有人下令道:"注意,我是司令官李遠征,現在我命令,全軍轉向,向東邊離我們最近的那支騎兵部隊衝過去。

速度都給我放慢一點,保持在5公里每小時就夠了,另外,後面的車隊也儘量跟緊裝甲車,儘量保持隊形,車上的自動武器都給我開啟,一旦有人接近到機槍的射程,立刻開火,不要顧惜彈藥,務必不要讓任何人接近到兩百米內!"

"明白!"吳守雲立刻回話,而隨著他的回話,各個連長也紛紛回話,表示聽到了命令。至於排長,就沒有回話了,因為排長雖然也聽到了命令,但他們跟李永吉身份相差太懸殊,沒有回話的資格,除非是李永吉特意叮囑。

隨著李永吉命令的下達,整個車隊立刻轉向,以六輛並排的裝甲突擊車打頭,自行火炮與突擊車稍後,卡車在中間稍後,排成了以六輛VN1裝甲突擊車為箭頭,其他車輛為後腰的鋒矢陣,向離自己最近的一隊騎兵衝去。

那一隊騎兵大概有兩百多人,數目也算不少了,原本還是呈現散兵狀在周圍散開觀察,但發覺自己的上校出現危險,明明對這支鋼鐵車隊也覺得頭皮發麻,但他們還是義無反顧的趕了過來。

原本他們也沒有兩百人,不過在趕過來的時候自動聚合,才形成了一個兩百人的小團隊,而除了他們,其他方向趕過來的騎兵也是如此,都是在運動裝不斷聚合,顯示出了他們很高的軍事素養,是當之無愧的精兵。

由於彼此都在對沖,所以雙方很快就接近到500米的距離,這個時候,打頭的六輛VN1戰車先一步開火了!

這六輛VN1戰車都是突擊車,主要武器是炮塔上的一門0毫米機關炮,副武器是一挺7.6毫米的並列機關槍。

其中0毫米機關炮的射速是00發每分鐘,有效射程達4000米,至於7.6毫米並列機關槍,由於是車載機槍,雖然口徑不大,但由於是加重加長的槍管,有效射程卻達到了1400米,射速最高可達900發每分鐘,因此500米的距離,所有武器都處在有效火力範圍內。

不過,也正因為500米的距離太近,所以機關炮並沒有開火,怕誤傷,而且也沒必要,所以這次的所謂開火,就只是7.6毫米機關槍的火力。

900發每分鐘的射速,在五百米的範圍內打出去,那就跟一條火鞭一樣,打在毫無遮攔的騎兵目標上,那簡直就是屠殺,更恐怖的是,這樣的火鞭還不是一條,而是六條!

只是六挺機關槍的瘋狂射擊,前面兩百騎兵就就紛紛倒下,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還手之力。

發覺這個情況之後,李永吉點點頭,覺得自己似乎有些太過小心了。

可不是麼,只是六條機關槍的射擊,就讓兩百騎兵死傷慘重,唯有十幾名倖存者逃開,這樣一來,自己聚集成一團衝過去,似乎的確有浪費火力的嫌疑。

實際上,在沒有火炮的情況下,就憑著這些頂多只有前裝短管卡賓槍跟左輪手槍的美國騎兵,要想對付擁有機槍跟突擊步槍的戰鬥車輛,那純粹是雞蛋碰石頭,就算沒有裝甲防護,也近不了身。

相反,自己把所有部隊編組成一個大陣,反而失去了己方的火力優勢,面對這些鬆散的騎兵,最好的辦法應該是讓自己的部隊也散開,也單車為單位,相互隔開一段距離,然後以散對散,利用己方的自動火力,去獵殺這些騎兵才對。

想明白之後,李永吉立刻重新接通了全營頻道,然後下達了各自為戰的命令。

這個各自為戰,是指以兩輛車為基本作戰單位,然後全部散開,每兩輛車組成一個雙車編隊的進攻單元,分主車跟副車,相互協助,去不停的獵殺對方的騎兵。

如果敵人數目不多,兩輛車的進攻單元就足夠應付,而一旦遇到敵人的大部隊,就要及時呼叫附近的進攻單元過來,一起去進攻。

不過,這只是針對突擊車跟卡車,至於裝甲車,則完全不必這麼做,只需要單槍匹馬就可以,因為對方沒有反裝甲的能力,也沒有手榴彈之類的爆炸武器,只憑著原始的步槍手槍,哦,還有騎兵刀,對裝甲車完全不構成威脅,加上這裡地勢平坦,所以單憑這一輛裝甲車就可以橫衝直撞。

不但普通的裝甲突擊車可以橫衝直撞,連裝備了1毫米榴彈炮的自行火炮也可以當裝甲車來用,因為他們的都有厚厚的裝甲,而且都有一挺7.6毫米的車載機關槍,只這一挺機關槍,就足夠了。

下完命令後,李永吉直接讓自己所乘坐的裝甲車駕駛員轉向,向自己看到的一群騎兵衝去,而在衝過去的同時,他也放下頭盔上的防彈面罩,雙手握住了M14六管加特林機槍,準備來個橫掃千軍。

果然,在這個命令之下,原本的鋒矢陣立刻一變,成了一大片鬆散的的陣型,輕便的傘兵突擊車當先以兩車編隊的模式衝出,各自尋找了一個目標衝了過去。

一旦衝近到了己方機槍火力的有效射程,車上面的士兵就一邊嗷嗷直叫,一邊瘋狂的開火,打的那些騎兵一片一片的栽倒在地,就算偶爾開槍反擊,也根本就對那些突擊車隊形不成絲毫威脅。

就這樣,當李永吉下達了以散兵對散兵的命令後,史密斯的騎兵團就立刻陷入了噩夢之中。

打,他們打不過,對方的火力太猛了,不但射速快的嚇人,一支槍比普通兩三個連的火力還猛,而且他們還是在自己所持火槍的有效射程之外就開火,這種情況下,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抵抗能力。

跑,他們也跑不過,對方開的那種不需要馬拉,也沒有蒸汽機跟煙囪的小車速度很快,自己逃跑沒多久,很快就追了上來,甚至如果他們樂意,都可以迅速超過自己,再從前面包抄!

打又打不過,跑又跑不了,哪怕這些美國騎兵十分彪悍,也十分注重榮譽,可也依然受不了,於是倖存者紛紛在對方來臨前就下馬投降。

原本他們的投降的方式都很標準,也就是高舉雙手,站在原地,可這些中國人的突擊車來到之後,立刻就高聲要他們把槍全部聚在一起,然後全部趴在地上,否則就開槍,殺無赦。

雖然感覺憋屈,但在幾個倒黴鬼被對方毫不留情的開槍突突成血篩子之後,所有人都開始乖乖的聽話,都把武器聚集在一起,然後在對方機槍的威逼下趴在地上。

等這麼做了之後,通常中國人就只留下兩輛車看守,其他人繼續向前追殺。

就這樣,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整個騎兵團就全滅了,除了打死打傷的外,全部乖乖做了俘虜,真正僥倖跑掉的騎兵不到一百人,其中還包括那位最早逃跑的指揮官史密斯上校。(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