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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兇手揚長而去(6)

6

正說著,丁威進來了。

“關於羅檢察官----”高天睛說道。

“這個案子一直是你在負責,對吧?我只知道沈淵曾說過,兇手扼殺後未獲成功又以窒息方式殺害了被害者。”

“那麼------”

“來吧,你們都來吧。”丁威不由分說,將二人拖到外邊的警車。警車一直開到省公安局。然後,丁威帶他們到了審訊室。

陳歡坐在那兒,一臉無辜受害者的樣子,“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我要告你們,你們隨意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丁威走過去,拿起桌上一杯冷開水,潑在陳歡的臉面上,頓時冷水從陳歡臉上流到脖子上,刺骨冰涼。

“什麼公民?到了這裡你就是嫌疑犯,你再叫我就往你身上灌冰塊。”丁威狠狠地罵道,“你將被害者母親趕出樓房時怎麼沒想到你是違法的?”

“那棟樓房是我出錢買下的,我當然要收回。”

“產權已登記在阿霜名下,這就是法。你想要回,這就是違法。即使被害者生前做過什麼對你不起的事,還有什麼比她付出生命的代價更大嗎?”丁威猛地拍著桌子,喝道,“來人,將嫌疑人手腳銬起來,把他投入看守所。”

“別----別----”陳歡立即跪倒在地上,“我求求你們,別這樣,有話好好說嘛。”

“你知道為什麼要把你再次抓回來嗎?”

“是我不好,我不應該將阿霜的娘趕走,阿霜的房子我不要了,行了嗎?求求你們放過我。”

“我再問你一次,被害者遇害那天晚上你進去現場看到屍體是什麼時間?你又是什麼時間離開現場的?”

“我說過了嘛,1點15分的樣子我進去的,1點0分左右我出去的。”

“夠了,把他銬起來。”

“不行呵,丁大人,你還沒說原因呵。”

“有人證實那晚1點0分和被害者透過電話,也就是說,那晚你進去的時候根本不可能看到一具死屍。”

“這----這這這。”陳歡突然撒潑哭鬧著起來,“反正我沒殺人,我沒殺人。”

正在這時,外面開來了一輛林肯加長版小車。一個穿著灰色長風衣的男子從車上下來後徑直走了進來,他就是湖南省三湘律師事務所的所長賀國維。現年五十歲,辦過很多大案要案,司檢法人員又敬又怕的律師。

“我聽說你們又把我的當事人抓來了,你們到底想怎麼樣?”賀國維站在那兒,氣勢軒昂的樣子。

丁威將陳歡涉嫌謀殺被害者的證據一一列了出來。

“說完了?”賀國維扶了扶了臉上的金絲眼鏡,“朱佑財與被害者最後的通話時間雖然可從電信那兒查詢得到證實,但是朱佑財所說的通話內容不能完全做為有效的證據,畢竟這是朱佑財的一面之詞,沒有錄音證據,加之朱佑財和陳歡屬於情敵,朱佑財的話不能完全採信。而劉麗琴呢,僅只看到案發時間從門口離去的背影疑似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在現場看到我的當事人。請問看到背影算是人證嗎?從證人的房前到被害者樓房前應當有幾十米遠吧,那樣昏暗的路燈下,她能辨認出我的當事人嗎?就算看清楚,難道憑這個就認定我的當事人是兇手嗎?這就是你們的邏輯嗎?至於我的當事人,由於他和被害者的特殊關係,進出被害者的房間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他承認進過被害者房間,只能說明他誠實,而不能說明他殺人。所以,我要求你們立即無條件釋放我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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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檢察官,你認為呢?”丁威轉向羅琿問道。。”

“雖然陳歡自己承認,曾在案發時間進了被害者的房間,但作為涉嫌殺人的證據的確不夠。我認為賀律師分析得很有道理,目前的情況下你們只能放人。”羅琿說道。

“滾。”丁威這個字剛說出口,就看到陳歡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昂著頭大搖大擺走了出去。

“對不起,我們-----”高天睛說道。

“你們已經做得很出色了,尤其是沈淵的昆蟲工作。要不是你們的幫忙,我們恐怕到現在還在抓瞎呢。”丁威大手一揮,“走,今天中餐我請客,把沈淵也叫來。”

三個人坐車到了湘江酒樓,不一會兒,沈淵坐著共享單車也來了。

沈淵剛剛坐下就說道,“高大哥,我想請十天假。”

“好呵,這段時間辛苦你了,丁威他們很感謝你呢。你就好好休息吧。”

沈淵沒有說話,一臉憂傷的樣子。

“你怎麼啦?”

“我要去湘南的青龍鎮。”

“我記得你老家在常德漢壽,去那兒做什麼?”

“我女朋友是青龍鎮人。”

“呵,哈哈哈,我怎麼不知道你還談了一個女朋友呢。你女朋友是幹什麼的?”

“她是湖南師範大學新聞系四年級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