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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嗜血石像

曼達盯著小夥子在微笑,豬就是豬,永遠不敢直視老虎的眼睛,那小夥子慫了,他不敢再看曼達,而是朝著小男孩吐了口唾沫。

“骯髒的乞丐,誰想吃你們的東西!”小夥子坐回了角落,趁著曼達不注意又踢了小男孩一腳。

小男孩委屈的抽泣了幾聲,曼達轉臉對小男孩笑了笑,然後把麵包塞進了嘴裡。

從晚餐到現在,曼達什麼都沒吃過,這一小塊麵包,讓曼達恢復了不少精神。

小夥子還在一旁咒罵,他想再踢男孩一腳,發現曼達陰冷的神情,訕訕的把腳收了回來。

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害怕這傢伙,曼達比他矮了很多,而且瘦很多,換做往常,兩拳就能把他制服,可這次他竟然沒有多看一眼的勇氣。

“他很討人厭,但罪不至死。”一個微弱到幾乎辨識的聲音在耳畔響起,如果不是曼達的聽力特殊,根本聽不出來有人在說話。

曼達轉過臉,看見了一個邋遢的中年大叔,眼睛很大,皮膚很黑,鬍子自顴骨下方開始生長,掛滿了整個臉頰,和頭髮連在了一起,頭髮肆無忌憚的蔓延,竟然和眉毛連在了一起。

這簡直是個毛人!

擁有如此濃密的毛髮有一個明顯的好處,他能完美的掩蓋自己的表情,連他的嘴唇都被鬍子蓋住了,以至於他說話的時候都看不到張嘴。

“我們有著與眾不同的能力,不該拿來對付盲鴨,而且還有更大的麻煩等著我們。”

盲鴨,古神信徒對普通人的稱呼,原來這位大叔是同道中人。

鬍子大叔看了看那架被幔布蓋住的馬車,道:“你聞到了嗎,有血腥味。”

曼達點點頭,他的確聞到了血腥味,但沒有作聲,十二歲男孩的嗓音很容易被人察覺。

曼達轉過臉,看著男孩道:“你怎麼來到了這裡?”

“為子爵當短工!”男孩眨著眼睛道,“子爵說他需要短工,給麵包,還給工錢,子爵很慷慨,已經給了我們兩個銀幣。”

兩個銀幣!這句話砸在了曼達的心裡。

這孩子只有五歲左右,他的母親是個瘦弱的女人,沒有人會僱傭他們當工人。

他們被騙了,為了兩個銀幣賣出了自己。

討人厭的小夥子又開口了:“你們只是奴隸而已,我和你們不一樣,我和那位騎兵大人說過了,我認識字,他給了三個銀幣,我會成為一名書記員,在大人的身邊做事,用他賞賜給我的鞭子,來教訓你們這群該死的奴隸!”

曼達沒理會那小夥子的蠢話,雖然上輩子生活在沒有感情概念的侏羅紀,可他從沒想過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

“都是為了生活,我也上當了,”邋遢大叔依舊在用普通人無法察覺的方式說話,“你為什麼會被抓住?”

“我也是為了生活。”曼達敷衍了一句,伸出食指,做了個鬥雞眼。

神力的判斷是準確的,每個人的臉上都浮現了兩個銀幣,比一頭豬還要便宜,在這輛木車的裡的人們只值這麼多。

“別亂用神力,”大叔看著外面的那名騎兵,提醒道,“土牢獵人齊格塞,蓋亞的三階信徒,他能問到你身上的味道。”

地母蓋亞的信徒?位格很高啊,感覺比宙斯還高,而且還是三階,這種遠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級才能滿階?

曼達收回了鬥雞眼,心下暗道:恐怕他早就發現了,不只是我,也包括你。

紅葉林中的景色很美,殘留的楓葉不時從枝頭上墜落,打著盤旋在風中飛舞,那場面簡直比油畫還要迷人。

如果是在樹林裡散步,這樣的景象美到無可挑剔,可像現在坐在木籠子裡,讓曼達想起了被關在卡車裡送去屠宰場的豬。

看著太陽偏斜的程度,馬車在森林走了差不多兩個小時,終於抵達了子爵的營地。

在這個時代,步兵和騎兵代表著軍隊裡的兩種階級,步兵是士兵,騎兵是軍官,一名騎兵身邊至少有兩名步兵配合作戰,再加上兩到三名侍從,儼然就是一個作戰小隊的小隊長。

雖然齊格塞穿著騎兵的戰袍,但那只是身份的掩飾,他是子爵請來的賞金獵人,負責保護他的兒子,並且為戰爭提供必要的幫助。

剛回到營地,索倫斯子爵的兒子託雷斯親自迎了出來。

“一切順利嗎?”

“神像是真的,可人數不太夠,一天至少要兩個人。”

“為什麼不帶回來一些,快餓死的流民有很多。”

“他們沒那麼好騙,不過這些人裡有兩個是特別的,他們的血能比的上四個普通人。”

託雷斯邀請齊格塞進了主將的帳篷,支走其他人後,託雷斯問道:“哪兩個人是特別的?”

齊格塞解下頭盔,擦去額頭上的汗水:“那個滿臉是毛的壯漢,他是提坦的種,自己送上門的,還有一個孩子,我聞不出他種血的味道,在森林附近捉住了他。”

託雷斯一怔:“會不會是山谷派來的探子?”

齊格塞點點頭道:“有可能,他當時躲在樹叢裡,看樣子潛伏了好一會。”

託雷斯道:“從他嘴裡或許能問出一些山谷的訊息。”

“是個好主意,”齊格塞解下頭盔,喝了一口酒,抿抿嘴唇道,“我建議您最好把他送到子爵大人那裡,又或者換個地方單獨審問。”

託雷斯皺眉道:“為什麼不可以在軍營裡審問?”

齊格塞笑道:“這是您的軍營,您當然可以在這裡審問,但我請求您等到明天,等我離開營地的時候再開始。”

“你在擔心什麼?”託雷斯眯起了眼睛,一個三階強者在這偏僻之地似乎沒什麼可畏懼的。

齊格塞把麵包切成小塊,泡進了濃湯裡,吸了一大口,抹抹嘴道:“坦白點說,我不認為子爵大人真想打這場仗,如果他只想裝裝樣子給侯爵大人看,最好不要真去招惹怨霾山谷那群瘋子,至少我不想惹上麻煩。”

託雷斯對齊格塞的態度非常不滿:“你既然不想惹麻煩,為什麼還把那個孩子帶回來?”

“他在營地附近徘徊,可能會威脅到您的安全,保護您是我的職責,但至此之後的事情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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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雷斯咬了咬嘴唇,齊格塞說對了,索倫斯子爵不想攻打怨霾山谷,山谷在他的領地範圍內,一旦戰爭失敗,他知道後果有多嚴重。

可他也不敢違抗侯爵的命令,他組建了一支軍隊,還買來了威力強大的神物,僱傭了遠近聞名的強者土牢獵人齊格塞。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向侯爵表明心意,等真正開戰的時候還可以見機行事。如果侯爵真能攻下怨霾山谷,他當然願意跟著侯爵一起痛打落水狗,如果侯爵戰敗了,他至少還有一支軍隊能保證侯爵的安排,也有和伯爵斡旋的籌碼。

“再等兩天,等父親來了再說,”託雷斯擠出一絲笑容,“今天的祭祀可以開始了吧?”

“當然可以,”齊格塞點點頭,“我已經把流程告訴給了祭司,他知道該怎麼做。”

……

祭司準備好了一切,等雨停之後,兩名侍者掀開了神像上的幔布,刺鼻的血腥味迎面撲來。

那是一座比如人高的白色女神石像,她站立在祭壇之上,穿著短袍,右手拿著短弓,左手正準備從背後的箭筒裡取出一隻羽箭,看起來像獵人的打扮。

曼達對神靈的形象並不敏感,畢竟他只學會了神譜上的文字。

但鬍子大叔一眼認了出來,“這是復仇女神阿爾忒彌斯的神像,神像裡面有血。”

曼達儘量壓低聲音道:“是狩獵女神的血嗎?”

“不,是寧芙的血,寧芙是神靈的侍女,這座神像裡封印著狩獵女神的一位寧芙,祭司想將她喚醒。”

“用什麼喚醒?”

“應該是人血,”鬍子大叔的眉毛漸漸豎了起來,“我預感到了,就是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