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UU看書 > 次元 > 離柯南遠一點最新章節列表 > 187 為追索項鍊而來的高遠
選擇背景顏色: 選擇字體: 選擇字體大小:

187 為追索項鍊而來的高遠

“遊戲結束了!”

隨著服部平次因為受到麻醉針的效果而昏睡之後,柯南馬上就拿出了領結型變聲器,透過調整變聲器的旋鈕,讓自己的聲音變成服部平次的聲線,然後柯南就躲在門後用著服部平次的聲音,儘可能的模彷著服部平次那口大坂腔說道——

“我已經完全清楚了,兇手究竟是誰!以及兇手是用的什麼手法,犯下的這起事件!”

“啊?”

陡然間,本來還在因為剛得知藤澤俊明跟大木綾子兩人早就認識店主金谷裕之這點而感到驚訝的在場眾人,在忽然聽到服部平次的話語後,不免表情顯得更為驚奇的,齊刷刷的轉頭看向此時靠坐在門上的服部平次。

“沒錯,首先在這家旅店內殺害店主金谷先生,並讓其坐車摔下懸崖的第一起命桉,以及試圖利用車庫內揮發的汽油加害大木小姐跟藤澤先生的罪魁禍首……”

如此說著,柯南同時從門後用手托起了服部平次耷拉下來的右手,讓服部平次的手指向房間中的某個人——

“就是你!”

凌然的,服部平次的聲線斬釘截鐵的說道。

“咦?我?”

然而,順著服部平次手指所指向的方向看去,站在眾人身前,被手指所指向的人選,毛利小五郎一臉驚詫的,用手指了指自己,茫然的反問道。

同時,在場的眾人也不免都是一驚。

而對此,稍稍從門後探出身,看著房間內的情況後,柯南略顯無奈的,繼續用著服部平次的聲線說明道:

“錯了!我指的是大叔身後,此時正冒著冷汗的……戶葉研人先生!兇手就是你!”

此言一出,戶葉研人不禁童孔大怔,竟一時間愣在當場。

而與此同時,一旁的大木綾子在聽到服部平次的聲音說出了這個結果後,表情稍顯失望的,最終無奈的低下了頭,嘆了口氣——

“等、等一下!”

不過,當眾人的視線,都因為服部平次的話語而都一臉震驚的將注意力轉到戶葉研人身上後,戶葉研人立馬慌張的反駁起來:

“店主開動車子前的幾個小時,我一直都跟你們待在一起啊!這你不也在場嘛?你倒是說說看,我要怎麼辦才能在跟你待在一起的情況下,殺死店主呢!”

“哼哼——”

對此,就在戶葉研人說完這話之後,一旁的小五郎不禁得意的笑了起來,然後緩緩的走到了服部平次跟前,似乎像是有些忍無可忍的,在服部平次頭上打了一拳——

“爸爸!”

對於小五郎在服部平次頭上打了一拳的行為,小蘭感覺這樣十分不好,便不由規勸道。

而注意到剛才小五郎那一拳的力度,躲在門後的柯南則不免心下一慌——

“糟糕!這不會讓他醒過來吧……”

但小五郎卻是依舊十分不悅的,瞪著服部平次那邊,發洩著生氣道:

“沒錯!你這個笨蛋!少瞧不起人了!幹嘛用這麼古怪的關西腔說話!店主發動車子時,你不也跟戶葉一起在這裡嗎?你倒是說說看,他這樣要如何讓車子發動啊!”

“沒錯,看起來的確不可能。”

不過,見被小五郎打了一拳後,服部平次並沒有因此醒來,柯南便繼續用著他的聲音說道:

“不過,若是利用死後僵直狀態與車子的效能,那就有可能了!”

說著,柯南稍作停頓,然後便將店主金谷裕之被害事件的核心詭計說了出來——

“詭計是這樣的,讓距離現在整整死了一天的店長坐上駕駛座,把他固定為腳踩剎車的狀態。過了半天,當屍體開始僵硬,這樣一來,即使車子的引擎開著、排檔切到D檔,但由於踩著剎車,車子還是不會動。然後,只要在吃飯前開啟車庫,慢慢的跟著大家一起在屋內等著屍體變軟,踩著剎車的腳就會鬆開,車子自然就會開動了!”

“哈哈哈哈!”

但對於這樣的推論,小五郎卻馬上大笑起來:

“你這小子,不懂就不要裝懂了!僵直的屍體要在人死後40小時才會開始軟掉啊!如果照你所說的,店主是昨天早早的就被害的,那麼也不過才二十幾個小時,時間可根本不夠啊!”

“可如果屍體所處的環境溫度較高呢?”

隨著小五郎的話音剛落,服部平次的聲音就立馬給出了解釋。

“哎?”

聽到這裡,小五郎頓時一愣。

“屍體周遭的溫度如果高達35攝氏度,僵硬跟軟化的速度都會加快,大概24到30小時左右,屍體就會開始變軟。”

柯南得意的澹笑著,用著服部平次的聲音說著推理:

“店主是前提夜裡10點以後失蹤的,假設他那時立刻就遇害的話,車子是今天早上三點半左右,大約就是29小時後發動,時間不是很吻合嘛?

“而且當時,我們不是也聽到了車裡發出的像吹風一樣的聲音嘛?那不是我們一開始以為的冷氣,而是暖氣!如果開著的是冷氣,前輪旁應該會有水滴下來。”

“所以,你當時才回去檢視輪胎印的四周?”

對此,小蘭有些驚訝道。

“沒錯。”

柯南繼續用服部平次的聲音回答道:

“我們在事後馬上調查車轍印的時候,並沒有發現有水滴的痕跡!那就說明了當時車內沒有開冷氣,因此,當時我們聽到的吹風聲,就只可能是因為車內開著暖氣了!”

“不過,這種把戲只要調查一下屍體僵硬的情形就可以……”

面對這樣情況,小五郎不禁感慨道,同時也明白了兇手為什麼要做那樣的佈置——

“所以,兇手才要把店主連人帶車弄下懸崖!因為只有找不到屍體,才無法調查屍體僵硬的情形!”

服部平次的聲音繼續解釋道。

“那車子怎麼會突然加速?”

在聽完這段分析後,占星師戶田瑪麗亞這時提出了一點疑惑。

而柯南便繼續用服部平次的聲音分析道:

“大概是因為路面顛簸,讓已經軟下來的屍體的腳,從剎車踏板上徹底滑落的關係。由於沒有了剎車的減速,車速自然就會提起來。而蓋在儀表盤上的布,也是為了不讓靠近車子的人,發現車子是開著暖氣的緣故!”

“原來如此……”

十分震撼的,川津鬱夫不禁感嘆道:

“然後只要跟任何人在屋子裡目擊車子自己發動就行……”

“這樣一來,兇手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戶田瑪麗亞有些佩服的說道。

“那這麼說來……當時戶葉先生要綾子小姐留在屋子裡就是要製造跟自己一起目擊車子發動的證人?”

有些難以置信的,小蘭發問道。

“沒錯。”

服部平次的聲音肯定了小蘭的話語。

可對於這樣說法,小蘭卻有些難以接受,視線不由看向正在一旁不發一言的大木綾子——

“可是……為什麼!如果殺害店主的兇手是戶葉先生的話,那豈不是說……剛才想要綾子小姐命的人,也是戶葉先生!”

【鑑於大環境如此,本站可能隨時關閉,請大家儘快移步至永久運營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

小蘭不解的追問道:

“他們不是情侶嗎?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要滅口啊!”

冷冷的,服部平次的聲音回應道:

“不是綾子小姐自己說的嘛——她已經知道誰是兇手了嘛!”

“什麼!這麼說的話,那個時候!”

驚訝的,在聽到服部平次如此一說後,在場的眾人都不禁看向了站在一旁的大木綾子,有些難以置信——

“沒錯。大家應該還記得吧?大木綾子小姐突然說她知道誰是兇手了。因為在那個時候,在她從我這得知了車轍印附近沒有發現有水滴的痕跡後,兇手利用死後僵直的把戲來製造不在場證明的手法,就已經被她給拆穿了!”

柯南回想起之前大木綾子在向大家宣告她知道誰是兇手前,向服部平次詢問時的情形,不禁如此說道。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她早就知道戶葉是兇手的話,那為什麼在知道兇手也想要了她的命後,她到現在也不肯將真相說出來呢!”

小五郎大聲的質問道。

“這當然是因為,大木綾子小姐也有自己的小算盤啊!”

柯南用著服部平次的聲音繼續說道:

“你們還記得吧,在聽到大木綾子小姐宣告自己知道誰是兇手之後,焦急的戶葉先生裝出尾隨她去洗手間的樣子,其實就是去找她談條件的。我想大木綾子小姐的那張紙條應該就是那個時候由戶葉先生交給大木綾子小姐的,為的就是以那本初版本為條件,讓大木綾子替他保守秘密!”

“的確……當時只有戶葉能跟她單獨在一起。”

川津鬱夫恍然的說道。

“所以她回來之後才會態度大變!”

戶田瑪麗亞對此大為驚訝的說道:

“可是他還真厲害,竟然能在那種時候馬上想到這個詭計!”

“不,這個計謀原先是為另一個人準備的。對兇手而言,最幸運的就是大木綾子小姐跟那個人一樣有隨身帶著打火機的習慣!沒錯,車庫裡的陷阱應該從一開始就是為藤澤先生設計的!”

(差一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