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死神空間內。
烈龍拉比爾已經徹底死亡,他的靈魂被一股至高無上的力量摁緊、箍住、壓縮,變成一道綻放著紫色光芒的千珏印記。
【提示:你已獲得烈龍拉比爾的靈魂印記,你的紫色靈魂印記已滿。】
林洛開啟面板一看,發現攻擊射程提升了十五米,這是三個紫色靈魂印記的收益。
“每個品階的印記只能獲得三道,接下來就要找赤紅級別BOSS了。”
林洛收下靈魂印記,等級已經26級百分之八十了。
這是因為單人擊殺,加上越了五級的鉅額經驗獎勵。
林洛從死神空間中現身,目光遠遠地望向龍骨要塞的心臟處,也就是巨龍之城。
“是時候,真正挑戰一下赤紅級BOSS了!”
林洛緩緩握住拳,雙目之中,漸漸升起一股戰意。
在轉職之前,連他也沒把握挑戰赤紅級BOSS。
怪物的品階越到後期,差距越大,有時候一個品階實力差距堪稱天壤之別。
紫色級別和赤紅級別差距,甚至比紫色和白名怪差距都大,擁有各種古怪又難纏的手段。
但現在林洛實力已經質變,紫名怪對他已經不算什麼,赤紅級別BOSS才是真正的對手。
赤紅級別的千珏印記,提升比紫色級別整整高一倍!
而毫無疑問,那個龍骨軍團長牧龍,至少是赤紅級別的BOSS!
……
林洛駕馭著地獄三頭犬來到南姆城上空。
他內心思索,要不要出手幫忙,加快突破南姆城。
但轉念一想,自己一旦出手,必然摧枯拉朽了。
這樣軍團根本得不到歷練,甚至讓他們得意忘形,小瞧戰爭的殘酷和難度。
“我不能出手,讓他們自己來,溫室養不出參天大樹,徐徐圖之。”
林洛心裡對這支軍團是寄予很大期望的。
若是有一天自己忽然不在,他們同樣爆發出強大的力量,那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軍團,才算是真正成型了。
一支頂級的軍團,必須經過足夠的戰火考驗。
“該去休息了……”
南姆城的大戰,絕非幾個小時能完成的,光攻城拔寨就要很久,後面還得圍剿敵軍,都是非常需要時間的。
林洛決定先下線休息。
正好現實裡,他有一件最重要的事要做。
……
林洛從遊戲艙醒來的時候,發現搬家公司的人已經到了。
是的。
今天,林洛要搬家了。
距離新世界開服,看似時間過得飛快,但卻也真真正正的,過去快兩個月了。
兩個月在遊戲裡,那就是四個月,一百多天。
林洛透過這一百多天的努力,從一個提桶進廠的撲街主播,成長為今天的國服第一箭,他拼盡全力了。
成功的路上,是不能缺少運氣和機會的,機會是林洛自己選的,他當初毅然放棄續約進軍新世界,運氣是老天給的,對此林洛心懷感激。
當然了,也離不開他自己的努力。
遠古魔法遺蹟的夜以繼日,英雄屠龍之戰的三天三夜至死不渝,還有第一個來到德瑪西亞,徒手攀援兩天兩夜,騎著銀子把大半個德瑪西亞跑遍了。
為此他花費無數心血、心思,絞盡腦汁想到各種強大軍團和轉職的方法。
是這個時代,造就了林洛。
但沒人知道,這國服第一箭住的地方,是月租4500的漢城郊區。
在此之前,他每天還在吃泡麵。
“喂?”
林洛接到電話,對方是一家著名的搬家公司。
在很早之前,他已經和貓頭他們商量過了,成立工作室是需要線上下的,這涉及到合同問題,是必須的。
“林先生,我是惠通搬遷員小萬,我們現在來到你家附近了,現在方便開始搬遷嗎?”
林洛這個郊區出租屋其實沒啥可搬的,全都是日常小家電,連冰箱都是房東的。
他之所以叫這個業務,是怕遊戲艙磕磕碰碰搞壞了,這玩意修理起來很麻煩,林洛愛護它就像愛護自己一樣。
“方便,我給你們開門。”
林洛打開門,一行穿著搬遷公司制服的青壯走進來,表情有些古怪。
第一次見出租屋叫搬遷公司的。
他們對接的業務,一般都是市區的寫字樓、辦公樓,或者是高檔樓盤小區別墅住戶。
“你們把這個東西保護好,千萬別磕壞了。”
那些搬遷員工看到遊戲艙的時候頓時面面相覷,表情詫異地盯著林洛。
如今新世界全民皆知,16週歲以上的合法公民都能進入,別看他們是搬遷員工,下了班照樣進遊戲開殺,開什麼玩笑,誰還不是個快意恩仇熱血澎湃的冒險家?
他們當然也認得遊戲艙了。
“好傢伙,這可不比普通房子便宜。”
“據說遊戲艙都是千萬起步的。”
“土豪啊!”
搬遷員工們業務還是很熟練的,先將遊戲艙放進鋪滿海綿的大型運送櫃裡,然後各自托住角,要是穿上西裝皮膚黑點,放個BGM就有黑人抬棺那味了。
接著林洛又撥打了一個電話,這個電話是他這兩個月第一次打。
“喂?爸,你和媽到南京沒?”
事實上,林洛除了穿越,基本就真的只是個普通人,他父母一輩子是工農階級,身體健康吃嘛嘛香,家裡只有他一個,從小疼愛他,對他照顧有加,希望他快快樂樂。
原主正是因為父母太愛自己,但自己卻一事無成連自己都養不活更別提報答父母養育之恩,這心裡落差實在太大,有一天半夜喝醉嚎啕大哭,一時實在想不開,便撒手走了。
現在林洛回過頭一想,其實大可不必。
以自己記憶中對父母的印象來看,父母性格屬於樂天派,就算自己真的奮鬥失敗回老家種田,父母也不會怪自己,反而把自己養的白白胖胖,只要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比什麼都好。
但有些事,長輩與後輩之間總有隔閡,這些事說不開,往往造成遺憾。
索性的是,這個遺憾,林洛用行動彌補了。
他還是將那對老人當做父母。
自己孤伶伶來到這個世界,絕不能讓那對老人孤伶伶離開這個世界。
既然自己來了,就當從未離開過。
“洛啊!我和你娘來南京了,你人那?”
林洛是兩天前,給爹媽打了筆錢,讓他先來南京這邊的堂姐那住幾天,等自己安排好住的地方再去接他們。
住的地方貓頭已經安排好了,他在高檔小區綠地之窗找朋友租了個大別墅,那個朋友現在在國外,一年半載回不來,那個地方是以友情價租給貓頭的,半年十萬。
“稍等,我大概一個小時到南京,你們先等會兒。”
林洛孑然一身來到這個世界,沒有多大的歸屬感,只有這一對老人,還有遊戲裡一起奮鬥的朋友,被他放在心上。
這也是他的執念。
他把兩個老人接過來,以後就在別墅裡做做飯,養養花花草草就可以,要求也不高。
林洛把搬遷地址交給那幫員工,然後把筆記本、一些衣物收拾了下,以及用習慣的幾雙筷子,一隻勺,兩雙拖鞋收拾起來,給房東打了個電話,抬腳邁出這個小小的出租屋。
林洛踏出門檻的那一刻,他仰頭看到了明朗的天空,遠處是一些全自動化的麥田,麥田的極遠處裹著一層淡藍色的霧靄,霧靄之中閃爍著霓虹色彩,沖天高樓林立,是發達的城市中心。
“恍如隔世!”
林洛深深地呼吸了幾下。
他回頭看了一眼小小的出租屋,熟悉的小客廳和狹隘的臥室,曾經的自己在這裡只有反覆的兩件事,脫下頭盔睡覺,戴上頭盔進入新世界,日復一日,如此迴圈。
時至今日。
一股解脫和自由的感覺,浮了上心頭。
如果說,鹹魚真的可以翻身,那自己現在,算是已經翻了個面吧!
從今以後,自己將告別這裡,走上人生的下一站。
以後的日子是未知的,但這樣才有期待。
林洛一路走來,早已處變不驚,他希望今後能遇見更好的人,還有更好的事。
說真的,這世界對他並不算友好,但他仍熱愛這個世界,熱愛這個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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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洛安排好諸多事情後,踏上了前往南京的高速飛機。
他現在要去南京的堂姐家接一趟老爸老媽,然後去新家裡安頓下來。
這件事是必須做的,大概要花一天左右,之後就不必操心現實裡的事了。
林洛透過安檢踏上飛機,感覺睏意襲來,不小心在飛機上睡了過去。
再次醒來,已經是飛機提醒下機,他感覺人並不是很清醒,揹著行囊走入了機場。
看著人潮湧動的機場,林洛內心感慨。
這是他第二次踏入這個城市。
林洛是大學的時候來過一次南京,是貓頭邀請他來的,後面再沒有來過。
接機的人是自己堂姐,從小就在南京長大,家裡是開服裝廠的。
林洛只記得很小的時候,農村還能放鞭炮,每年過年堂姐會從市裡回來,然後自己帶著她去田裡到處放鞭炮,她父母用鄙夷的眼光看自己,趕蚊子一樣趕自己走。
當時自己還不當回事,但這些都已是童年的回憶了。
“阿洛!這裡這裡!!”
林洛眼睛一亮,看見一個穿著靚麗,極具新時代魅力的女人衝自己揮手,比自己大兩歲,但看著比自己年輕,興許自己太顯老,指氣質上。
“——洛啊!!!”
一個體態微胖的女人奔過來,衣著樸素,神情激動,舉著手跑過來。
林洛一把抱住她,這就是她的母親謝梅,一米六的個子,撲在他一米八的身上,開心的要死。
旁邊更為沉著的男人抑制著激動,大步走過來,想了半天吐不出一個字,突然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
“好!你小子好像又長高了!”
拍肩膀這個癖好,林洛就是跟他爹學的。
小時候被拍多了,現在他說話做事,也喜歡拍別人肩膀。
他爹叫林安,是個農民,但頭髮也已經沒了,個子比林洛還高,家裡有一套中山裝是林洛爹的爹傳下來的,只有重要的時候穿,還真有幾分舊時代的縮影。
林洛看著兩位老人,心裡忽然如潰堤般湧現酸楚,親情的力量在這一刻體現出來。
但這種感情,瞬間被他壓制下去,他深吸一口氣道:
“爹,娘,你們這兩年……過得還好吧?”
這兩年裡,林洛沒有親自回過鄉下了,只是寄一些東西,打一些電話。
父親瞪眼罵道:
“你個死孩子,這麼久不回來看你娘!”
謝梅反瞪一眼:
“不許罵!大城市,講素質!”
林安訥訥閉上嘴。
這時一道女人聲音傳來,有點奶聲奶氣的,這就是堂姐的聲音,從小都沒變過。
“阿洛,聽說你要來南京,還把二老接過來,有什麼事啊?”
堂姐叫做林溪辭,家裡還有個妹妹沒來。
她和林洛小時候關係還很不錯,長大後因為圈子的原因,越發疏遠,她前幾天接到林洛電話,說要把叔叔嬸孃接過來,先到她家裡暫住幾天,不久便接走。
她心裡當然是很疑惑的。
二老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不清楚林洛的情況,她可再清楚不過,一個不算有名的師範畢業,實習之後沒去應聘上班,兩年都不知道在幹什麼,像是人間蒸發了。
要不是林洛前幾天給她打電話,她都要以為林洛人沒了。
她又打量林洛幾眼,一身不知翻洗多少遍的行頭,一雙老款式球鞋,想來混的也不太好,極有可能進了廠。
不過她不是刻薄的人,並不刨根問底林洛是什麼情況,只是想到童年一起玩耍的身影,和眼下這個看起來樸素,氣質沉默寡言的年輕人比起來,忽然感覺彼此之間出現一道可惜的厚壁障。
“算了,先去堂姐家吃個飯吧,給你接接風。”
林溪辭笑道。
林洛露出淡淡的笑容,婉拒道:
“不用了,我還有些急事,就先走了。”
他沒記錯的話,伯父伯母都是比較刻薄的人,小時候夫妻兩個趕上經濟大潮在市裡賺到不少錢,回農村就瞧不起各種老鄉,包括自己父母。
他現在的格局,是已經透過遊戲和現實裡那些實體公司扳手腕,而且他佔據絕對上風。
去堂姐家裡坐坐,他個人是願意的,堂姐從小到大都是軟軟的性格,體貼又善良,可惜兩個爹媽過於勢利,又不知道那姐夫是個什麼性格,如果也是個勢利眼,那真是想想就有夠糟心的了。
林洛過去一趟,極大機率出現被嘲諷的事,若是自己攤牌打臉這種事也過於爛俗,現在小說都不興這麼寫了。
我現在手下幾千號人,一分鐘幾百萬上下。
哪有功夫跟你整那些花裡胡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