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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八章 無人駕駛時代,人怎麼辦?

沈笑夫覺得頗為有趣。

忽然他又看到潮白的一篇文章:《“全自動”了,人也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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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張疑似動車司機打盹的情景被網友用手機鏡頭捕捉了下來,釋出之後,立刻引起輿論的大譁。

即便我們沒在那列正在高速行駛的動車上,也有不寒而慄之感。

根據華國工程院院士、隧道及地下工程專家王先生的說法,動車司機是絕不能睡覺的,如果睡著了,後果不堪設想。

這一點,我們非專業人士其實也都估計得到,然而由院士的嘴裡說出來,權威性不言而喻。

不過現在,大家似乎都可以松一口氣了。

南昌鐵路局“經查證證實”,該司機開車睡覺的照片“系熱心乘客網友誤傳”。

實際上人家在幹什麼呢?

“當時該動車組駕駛室空調突發故障,司機臨時開啟駕駛室門通風,途中曾一時將腦袋側靠在椅背上”。

如果你對這種說法仍然質疑,則該局一名資深技術人士的解釋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該網友微博首發時的時間顯示該列車剛剛出發,“這一時段正常情況下司機不可能睡覺”;

並且,動車組每執行 50 秒,司機如不踩一次警醒裝置,便會自動報警,報警後 7 秒內未採取措施將直接停車。

這解釋邏輯清晰地表明,在那個時間段司機不可能睡覺,以及即便想睡理論上也睡不成。

虛驚之餘,不免為那個司機的不好彩而感到些許冤枉,就那麼“一時”的舉動,卻被“熱心乘客”歷史地定了格。

攝影這種“凝固瞬間的藝術”的本質也被揭示得淋漓盡致,只是定格的瞬間,卻未必是生活本質的反映。

關於這一點,我倒是早有感觸。

山東畫報出版社的連續出版物《老照片》出了 70 多集了,其“品種”開創之功、影響範圍之廣,其對舊時人物風物的還原、再認識,功莫大焉。

但其中不少文字往往即根據照片人物的一顰一笑、眼角眉毛的“瞬間”情景來推論——實則也是定論人物當時的心理,總覺得有一點輕率。

現在的相機都有連拍功能了,我們不難發現連拍下來的照片表情卻可能不大相同,據其一“立論”顯然靠不住。

但是,話說回來,鐵路方面必須也得承認,那個司機的那個“一時”姿態著實讓公眾不大放心,至少看上去有些懶洋洋吧。

因而也就不要指責“出於好奇”的網友多事,庸人自擾。

甬溫線上的“7·23”慘禍去今不遠,滬上地鐵 10 號線接連的兩單事故又驚動了全國,由不得大家不心有餘悸。

據說現在動車、飛機什麼的,都有“全自動無人駕駛功能”,開頭、結尾忙乎一陣,然後“人”就成了擺設,未知真假。

事實的確有些“湊趣”,那就是“全自動”的時候反而沒事,“人”一伸手倒壞了。

比方上海地鐵 10 號線 9 月份發生的那單列車追尾,由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局牽頭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分析認為:

這起事故起因於當天裝置失電,致使運營訊號中斷,地鐵 10 號線行車作業人員隨即採取人工排程行車方式,但是有關人員未能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規定,導致事故發生。

這也可見,饒是“全自動無人駕駛”功能齊備,“人”也終究是有用的,尤其是不能片面地依賴“全自動”,一旦“動手”的時候就抓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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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王院士說的,現在雖有無人駕駛之類的概念,但很多操作指令還是需要司機去實施。

我們需要“熱心乘客”的隨手拍,畢竟這也是監督的一種;

我們也需要類似南昌鐵路局的回應,把調查結果及時地開誠佈公。

當然,我們更需要方方面面的勞動者無論在什麼樣的崗位上,都能夠把責任意識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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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笑夫覺得,這篇文章討論了一個十分有意義的話題。

無人駕駛時代,人去幹什麼呢?

沈笑古又想,無人駕駛到底還有多久才能到來?

這時,他看到了一篇《技術關立法關已過汽車無人駕駛進入實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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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無人駕駛汽車已經不覺得新鮮了,除了一些公司機構致力研發,個人玩票的也很多。

可要說什麼時候售賣,什麼時候合法地在公路上行走,還真不好說。

6月29日,大眾汽車披露,配備了臨時自動駕駛系統(TAP)的汽車可在高速公路上實現最高時速達130km的半自動駕駛,(TAP)具有量產的可能,這是邁向全自動、零事故駕駛的里程碑;

而同一時刻,谷歌無人駕駛車輛也在美國的內華達州爭取到合法上路的權益,說明無人駕駛時代離我們真的不遠了。

“2015年,半自動汽車將出現在高速公路上,2020年,我們很有可能迎來一個全自動汽車時代,駕駛員可以完全放開手中的方向盤。”(這是2008年的預言,現在看來時間可以提前了。)----通用汽車公司研發副總裁艾倫·陶布。

【技術關,大眾汽車研發出“代駕模式”】

通用汽車和沃爾沃一直是致力於無人駕駛汽車的企業先鋒,不過像通用“EN-V”這樣的概念車太未來了。

什麼時候在售的普通車輛也能夠做到無人駕駛呢?

有了自適應巡航、自適應剎車等系統的研發成果,這一切變得簡單了。

大眾汽車披露,配備了臨時自動駕駛系統(TAP)的汽車只要按下“代駕模式”( Pilot Mode),臨時自動駕駛系統會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按照駕駛者選定的速度行駛、在入彎前根據需要減速,並且參照標誌線使車輛保持在車道中央。

該系統還能遵守超車規則和速度限制,在交通擁堵時可自動完成停車一啟動。

(TAP)系統基於普通的傳感器平臺,包括:雷達、攝像頭和超聲傳感器,輔以鐳射掃描器和電子水平系統,與其他輔助系統(自適應巡航控制系統ACC和車道保持輔助系統La門e Assist等)整合成一套綜合體系。

這套系統在大眾在售車型上測試使用。與其他集成系統相比TAP系統更具有量產的潛力。

考慮到安全,運用TAP系統時仍需要駕駛員掌控駕駛情況,以便出現緊急情況時隨時干預,TAP系統旨在預防由於駕駛員注意力分散引發的事故,而不是為了真正解決無人駕駛的課題,所以只稱“代駕模式”。

但毫無疑問,這是邁向全自動、零事故駕駛的里程碑。

不管怎樣,疲勞駕駛、酒駕,開車時打個噸已有了解決方案。

【立法關,Goog 1e無人駕駛汽車在內華達州合法上路】

通用汽車公司曾表示,針對無人駕駛汽車最大的障礙將是人而不是技術:政府法規、權益法、消費者對這樣一款車型持有的態度等。

一系列自動系統已經開發出來,無人駕駛汽車的製造門檻並不高,很多公司甚至個人都在玩票。

搞網路的Google今年就開發出了一種自動駕駛汽車。

但實際上路後,這種整合的自動化駕駛系統安全穩定嗎?人類敢於把性命交託給這個系統嗎?誰也不知道!

Google在今年用Google技術驅動豐田Prius或奧迪TT行駛了至少14萬英里(約22.5萬km),橫跨了美洲大陸,據說只出過一次車禍,雖然不完美也算是成功。

然後在5月份,鼓動米國內華達州讓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合法上路,因為按照當前的法律,這種技術是不符合上路的。

Google似乎很有說服力,上個月,內華達州就透過了立法,成為全球首個無人駕駛汽車可以合法上路的地區,今後Google等無人駕駛汽車都可以合法上路了。

雖然Google表示,每輛測試車都很安全,但似乎自己也沒底,據說在測試中駕駛員一直處於戒備狀態,好在汽車出狀況的時候接管汽車的駕駛權。

雖然稱無人駕駛,這和大眾汽車的“代駕模式”無多大差異,看來在命名方面大眾汽車還是太謙虛了點。

無人駕駛還真不是網絡遊戲,真正實現有個前提,就是要解決“安全”這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