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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一七六 談妥

石進在一邊聽著,心裡不由得嘆了口氣。�

大人為人,還是太過仁慈了些。

見劉三面露難色,董策問道:“怎麼,劉兄可是有些難處?”

劉三沉吟片刻,道:“不瞞大人說,大人您也是官場中人,這衙門裡頭的事兒,當也多少知道一些。這年歲,在也無比大牢裡頭更黑更狠更毒的所在,甭管有罪沒罪,進了大牢裡頭,那就不算是個人了。每個月給打死扔出去的,往少了說也有四五個。誰會管?所以本來撈出幾個人來,不算是什麼大事兒。但是這重犯,反而是輕易動不得!尤其是那些已刑的死囚,更是如此,不好出差錯的。”

他頓了頓,又道:“這些死囚,斬了腦袋之後,知縣大人都要親自驗過的。”

董策卻還不知道裡面有這些彎彎繞,想了想,道:“本官要這些人,卻不是要他們活,若是等些時日,本官把他們的腦袋給拿回來呢?”

劉三眼睛一亮,思忖一會兒,點頭道:“這倒是可行,畢竟只要他們死了就成。只不過,大人何時能把腦袋拿回來?”

董策問道:“距離現在最近的一個要處斬的死囚是什麼時候?”

“一月之後!”

“好,那就是一月之後!”董策一擊掌:“到時候十個腦袋,一個也不少!”

劉三笑道:“大人說的話,小人自然是信得過的。”

接下來,便是商量價格了。

最後定下來的價格,是一個死囚十兩白銀,董策一共要付一百兩。

說實話,這個價格並不貴,畢竟要把那麼多大活人給從大牢裡面弄出來,絕對不是一件容易事兒,須得上下打點,把每個人都給關照好了。只要稍有差池讓人給捅出去,就是個禍事。

“明日老趙當值,讓他尋個藉口,把牢子們都打發出去,嗯,大不了便老子做東請他們吃酒,只是什麼藉口卻得好生想想。到時候牢裡只留兩個人,便把那些狗東西給提出來,塞進車裡,從側門兒出去。那車伕處,門子處,也得來一筆。如此的話,也得需要打點三五個人才成。”

劉三心裡大致已經有了個譜兒,他這是看在董策的面子上給優惠了不少。

兩人談好了價格,便又就其它的一些瑣碎事項說了好一會兒。

等到談妥,已經是過去了一個時辰。

劉三急急告辭,回去準備去了,董策很是客氣,親自送到包廂門口。

等到劉三下樓,石進瞧了董策一眼,終究是沒忍住,嘆了口氣:“大人,這百兩銀子,就這麼砸進去了。”

他是個很有原則的人,素來對董策便是竭力支持和默默從命而已,只是這一次,看來確實也是太心疼了,而且對董策的做法頗不認同,於是便說了出來。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董策擺擺手,淡淡道:“我知道你是為銀錢計,只是也得記住,有些東西,銀錢買不來!這是咱們的底線!”

說到後來,臉上已經是肅穆。

石進默默點頭:“屬下知道了。”

董策知道,自己未必是能這麼輕易說服他的,石進和別人不大一樣,城府深沉,而且頗有自己的想法。

他轉移話題道:“對了,你是怎地認識那張麻子的?”

石進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屬下早幾年便常來陽和城,還記得第一次來的時候,有兩個偷兒竟是瞄上了我,偷盜不成,被我抓到巷子裡面把手指頭給砸碎了,這輩子是甭想再偷了。卻沒成想那兩個偷兒竟是找了人來,正是這張麻子,還帶了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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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下把那幾個人都給卸了八塊兒,張麻子一個字兒也沒往外說……”

董策失笑:“惡人還需惡人磨。”

……

很多人以為封建王朝草菅人命非常容易,說殺誰也就殺了,這種想法,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

在明面上,每一個中國的封建王朝都是法治社會,就拿大明來說把,大明律至少在名義上,上之於閣老大學士,司禮監秉筆,下至於草民黔首,都是有約束力的。倒是真對百姓有約束力,可是對官員士紳的約束力,那就小的可憐了,更別說對於那些大員們了。

殺人也是一樣。

按照大明律規定,除非是幹了造反之類的勾當會立刻被殺以外,其它的重罪,哪怕是殺了人,也不能立刻就判處死刑然後執行。一般都是秋後處決,而處決之前,必需得經過複核,唯一有複核權的人就是皇上。經過皇上硃筆御批之後,才能殺。

而且有時候皇上心情好,或者是碰上什麼大事兒比如說皇帝死了新皇登基之類的,還會大赦天下,於是罪犯們就會無罪釋放。

明面上是這樣的,但是私下裡,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兒。

明朝的地方官員,豪門縉紳,要殺一個人,實在是太容易了。

尋個罪名抓進衙門,而一進了衙門,想要搓圓捏扁,還不是人家一句話的事兒?且不說有罪了,就算是沒罪,三兩日也能把你折騰死。

比如說拷打。

明朝雖然規定“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但同時允許對死刑、搶劫重犯等實旋“嚴刑拷訊”,“其餘只用鞭撲常刑”。可是在實際操作中,是不是嚴刑拷打,完全取決於地方官吏,而他們通常是很熱衷於此的。

其刑具有挺棍、腦箍、烙鐵、攔馬棍、灌鼻、釘指等,特別是兩廠一衛這種特務組織,審案所用的刑具更為狠毒,有械、鐐、棍、穢、夾棍,可謂五毒俱備。這些酷刑“痛楚十倍官刑”地方惡吏在刑訊逼供時除用上述各種刑具外,還製造出竹籤、磨骨釘、燕兒飛、寸寸緊等名目繁多的刑具和用刑酷法。所以往往供詞未逼取,人卻被拷死。依據這些供詞——很多是假供——審斷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然後就有更多人因此被牽連下來死罪。

這種情況實在是太過於酷烈——“多者數十,甚者數百,積骸滿獄,流血塗地”——以至於孝宗弘治六年專門定下拷訊致死之罪。管用了一段時間,但是到了現在這會兒,約束力早就近乎於無了。

再比如說獄中鬥毆。

牢頭獄霸在哪個年代都是存在的,犯人進了監獄先得吃一個下馬威,這也不是後來才有的,而是源遠流長。剛進去挨一頓打還算好的,有的是法子折騰新丁。像是一個最具代表性的,這個法子從漢朝的時候就有了。有個名目,叫燕兒飛。把一張木片兒或者是稻草塞在牢房頂上的縫兒裡,然後把新犯人拋起來讓他用嘴去叼那紙片兒,就算是能叼下來,這一下子下來也得摔個半死。若是叼不下來,來上幾次之後,有的人能給生生摔死。

類似於此的不知道有多少。

而牢中因為一點兒小事兒產生口角進而發生衝突,而後鬥毆致死的事情,也絕不鮮見。

死的人大把大把的。

既然未定罪和已定罪的罪犯的命都這麼不值錢,那麼董策能透過運作搞出來十來個罪囚,也就是順利成章之事了。

董策要的,都是重刑死刑犯,而且是已經斷定有罪,必然會死之人。這些人多半是江洋大盜或者是滿手血腥,也算死有餘辜,殺了他們,董策也沒有什麼心理負擔。

他本來有更好的選擇的——比如說石進提的建議,直接抓一些流民來,反正這些流民遲早都要餓死,現在死了反而是解脫,說不得比生生餓死還要舒坦一些。

但是董策心中終歸是有些底限在的。

這等事,他還做不來。

接下來,董策三人又在陽和城住了三日。

董策每日都在客棧裡不出來,這一次他帶了不少書出來,都是諸如戚繼光的《練兵實記》《紀效新書》,以及《武備志》、《神器譜》等講兵法戰法或者是軍事器械的書。這些書買了他看的卻不大仔細,不過是大略的遛一遍而已,沒有深讀進去。

這個年代的書沒有句讀之分,讀起來確實是很費勁的。

之前一直是忙的腳不沾地,這一次卻是難得有了時間,正巧利用起來。

而周仲和石進則是被他打發了出去,讓他們去做一件事——收錢。

收的是那種質量並不遜色於官鑄錢,甚至還要略好,厚實粗大,但是文字簡略,一兩銀子可以兌換一千五到兩千個的那種私鑄錢。

有多少收多少。

……

三日之後。

夜色深沉,寒風呼嘯而過,帶來陣陣寒意。

此時的北地,已經很有些寒冬氣象了,衰草枯微,地面都凍得梆硬。

董策三人牽著馬,躲在一個背風的所在,正自等著。

今日是和劉三說好的交貨的時候。

這裡是陽和城南門西南二里之外,已經遠遠的離開了陽和城外的繁華區域,從這裡看去,那裡燈光密集,繁華浮生,在呼嘯的寒風中,卻是顯得如此遙遠。少頃,從南門的方向忽的出現了一串亮光,接著,那一串亮光便是向著此地而來。仔細看去,卻是一行人打著火把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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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