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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五六七 傢伙事兒

走完了這兩步,便是掄著膀子幹開了。

在後世,最有名的盜墓工具莫過於洛陽鏟了,這種工具已經是被傳的神乎其神,頗有失真之處,但既然這麼神,那一定是有其本事的。

但洛陽鏟是民國年間,最早也是清末才發明的,在這會兒,大明朝崇禎年間,自然是還沒有那等器具的。

不過沒有那等器具,不代表就沒法子盜墓了。實際上,這會兒的盜墓四門中,也有相當多的各種器具,非常好用順手,被行內人大量使用。這一次曾文信帶來的那些人裡頭,一個個在騾馬背上都弄了大大的兜囊,裡頭裝的其實就是這些器具。

其中用得最多的是三種。

鐵錐,鐵鍁,短柄鋤。

鐵錐之於民國之前的盜墓賊,就像是洛陽鏟之於民國之後的盜墓賊一般,同樣的意義重大。

其實說白了,可以把鐵錐理解為洛陽鏟出現之前代替洛陽鏟功能的一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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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遲在明代盜墓賊中間,已開始使用鐵錐這種工具,明人王士性所記:盜者尚能以鐵錐入,這一說法,便是透露出了這一點。

其實,鐵錐最早乃是一種廣泛使用的專業性生產工具,並不僅僅是盜墓上面,或者說,在被發明出來相當長一段時間之後,才用在盜墓上面。在明代,四川的井鹽開採,便使用鐵錐來挖掘鹽井。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便曾經提及過,《天工開物》中所記相當詳細,甚至連使用方法也說了——“凡蜀中石山去河不遠者,多可造井取鹽。鹽井周圓不過數寸,其上口一小盂覆之有餘,深必十丈以外,乃得滷信,故造井功費甚難。其器冶鐵錐,如碓嘴形,其尖使極剛利,向石山舂鑿成孔。其身破竹纏繩,夾懸此錐。每舂深入數尺,則又以竹接其身,使引而長。初入丈許,或以足踏錐梢,如舂米形。太深則用手捧持頓下。所舂石成碎粉,隨以長竹接引,懸鐵盞挖之而上。大抵深者半載,淺者月餘,乃得一井成就。”

開鑿鹽井與盜墓,從產品上來說,截然不同,但是從方法上來說,卻是有很大的相同之處,不少盜墓賊就將盜洞稱為井,盜墓其實也是在“挖井”。《天工開物》一書中還繪有《鑿井圖》,令人驚異的是,時人使用鐵錐的方法竟然與民國盜墓賊使用“洛陽鏟”時的動作很相似;更驚人的是,其錐頭與後世的“洛陽鏟”鏟頭,也驚人地相似,都是圓形的,有較大弧度。可見,鐵錐就算是不能完全替代洛陽鏟,也是具備洛陽鏟相當一部分功能的。

甚至在洛陽鏟剛剛發明不久的民國時期,當時的學者便把洛陽鏟稱作鐵錐。

“洛陽為吾國舊都,古蹟甚富,城北城東,古墓尤多。近十餘年來出土古物,以銅器為大宗。土人以大利所在,私行盜掘者,幾成一種職業,並發明一種鐵錐,專作採試地層之用。沿城北邙山一帶,盜掘痕跡,不計其數。……其參加工作者,共二十餘人,各執鐵錐,分割槽探試,偶有所獲,則歡呼若狂。”

記載中所述當時所見盜墓賊手中的“鐵錐”,就是剛發明僅十來年的“洛陽鏟”。

大體可以理解為,洛陽鏟是鐵錐的一種以及發展形態。

曾文信的手下把騾馬背上的大兜囊接下來,扔在臺階上一堆,裡頭工具加起來二三十件兒是有的,其中不少便是鐵錐。

這種鐵錐下面是一個鏟子,鏟子的頂端,帶著約莫三寸長的套管,不過鏟身很有意思,並非是扁形而是半圓筒形,類似於此時常見的瓦筒狀。鏟身的部位,長約半尺多,粗有兩寸許,上面的套管裡頭則是連著三尺長的木杆。

還有三四根足有六尺長的白蠟杆扔在一邊兒。

鐵錐在盜墓中起到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其最大的作用,說白了就是探土,由於鐵錐的樣式和特性,在深砸進地下之後,很容易就能把地裡的泥土給帶出來——而一旦把土帶出來,有經驗的盜墓賊就能判斷出底下到底有沒有墓穴,若是有,其埋藏深度又是多少。

墓穴頂上所用的封土,和一般的土可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東西用來取土用來判斷是再好不過了,但是卻不能真正的挖洞,開挖洞穴,靠著這玩意兒不成。所以在盜墓中使用最多的工具,並非是鐵錐,而是鐵鍁。

沒錯兒,就是鐵鍁,和一般百姓家裡常備的用來挖土的那種鐵鍁一摸一樣。

實際上,就是一種。

五尺來長的木頭柄,前頭固定了一個鐵鍁頭,不過,和一般的鐵鍁也有一點兒細微的區別。一個是鐵鍁頭的身壁比議案家用的鐵鍁要厚得多,差不多就是兩倍作用,非常之厚實。二來是,在鐵鍁周圍那一圈兒的刃部,是特殊打造的,在打製的時候專門用特殊的工藝淬了火兒,非常之堅韌,質量遠遠超過一般的鐵鍁。而且這些夥計還把鐵鍁們都給開了鋒,周圍那一圈兒刃部磨得非常之鋒利,簡直就跟厚背大砍刀一般了。

如此一來,這種鐵鍁遠比一般的鐵製工具要經久耐磨,不易損毀,好用得多。而且用這種鐵鍁挖土,速度要比一般的鐵鍁不知道快了多少。

這兩點尤其重要。

一般來說,盜墓賊出外做活兒,既沒有補給,也沒有什麼可供替換的,而且經常是為了挖一個大墓而十天半個月窩在一個地方不動,有的時間長的,為了算計一座古墓,甚至要把周圍的地買下來,種上青紗帳,然後以莊稼為掩護開挖地道,通到墓裡面去。這樣的話,那時間可就長了,半年一年有可能,三五年也不是誇張。在這一段時間內,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自然也就沒可能隨時補充工具,如此一來,工具的耐用性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而另外一種情況,則是正好和上面相反。往往是盜墓賊已經鎖定了一處墓穴,然後利用晚上的時間,極為迅速的打洞進去,把裡面的明器盜出來之後,趕在天明之前便迅速遁走。這就對速度有一個非常高的要求,因為這些盜墓賊不是做的水磨工夫,是以手段也是相當之粗暴,打盜洞弄出來的土直接就是四處仍了。如果一晚上弄不完的話,到了第二天,就很容易被人給發現。

而這種特製的鐵鍁挖掘速度很快,也是滿足了這個要求。是以幾乎所有的盜墓賊,都用這種鐵鍁,而鐵錐,用的就不如這個普及了。第三種則是短柄鋤,因為形狀像是鶴嘴,因此也有稱為“鶴嘴鋤”的,這玩意兒,其實就是從耕地用的鋤頭上發明衍伸過來的。盜墓賊中,有相當部分其實都是當地的農民,而且數量很大。尤其是以那些墓葬極多的風水寶地,諸如洛陽,諸如關中,這些地方,許多當地的農民白日種地,晚上便偷偷去盜墓。這種情況,現如今大明朝有,大明朝之前也有,大明朝之後的滿清和民國也都有,一直到了董策前世那個時代,也沒什麼可挖的墓了,政府管控的也是極嚴了,這種情況才慢慢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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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