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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熱兵時代(一)

第二天朱平槿早早起床,與士兵們一同晨跑,卻把老婆留在床上,讓她睡個懶覺。這時代官宦家的小姐貴婦,多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常常是“養在深閨無人識。”可自己的老婆呢,天南地北、雜事成堆。除了天全沒去,其他自己去過的地方她全去了,而且待的時間比他還長。

晨跑要圍著大操場跑兩圈,差不多有五里路。朱平槿沒有偷懶,一身大汗回到了自己的行營。可掀開簾布,卻看見羅雨虹已經起來了。她換了一身嫩青色的交領束腰道袍,綴白綾護領,頭戴一頂寬簷大帽,腰間系了一根豔麗的大紅錦帶,錦帶上還掛了一柄寶刀,好似一個出門踏春的富家少年郎。唯一顯露女子裝扮的,是她帶了耳環。

“怎麼掛上刀了?如果我老婆也要用刀,那這護商隊練來也沒多大用處了。”朱平槿輕輕走過去,從背後抄住她的手,圍著她的腰,把鼻子湊近她的髮髻,嗅她髮髻中飄散的體香。

“一身都是汗,討厭!”雖然嘴裡罵著,可羅雨虹並沒有推開老公,反而把頭後仰,讓自己的腮幫接觸老公的嘴唇。

“長胡子了。留著,顯得老成,免得被下面的將軍欺負。”

“誰敢欺負我老婆,本世子就砍了他的腦袋!”朱平槿在老婆耳邊惡狠狠地呢喃。

羅雨虹鬆開老公,轉過身來,把刀子扯出半截讓朱平槿看:“你不在我身邊怎麼辦?就如收租院那回。我還是自己帶把刀,心裡有些安全感。這是高安泰送的,說和你的刀是一對兒。比你的刀短一尺,拿著輕鬆些。”

朱平槿又把老婆圈在懷中:“再短也是兇器!將來你老公會為你殺出個太平盛世,走到哪裡都不用配刀帶警衛!”

“記著你的承諾!”

“我記著。在彭山搞個布袋廠,一袋裝五十斤。布袋除了轉運軍糧方便,緊急情況下還可以用來裝泥巴堆工事。”

“唔!”

“檢查仁壽養的雞鴨鵝豬。天然食品也是要圈養的,不是滿山亂放。可以把圈搞大些,這樣它們就可以自己上山下河找吃的,節省飼料。兔子在山上散養要謹慎。兔子幾個月就繁殖一窩,全家到處打洞,破壞植被,下雨容易滑坡。”

“唔!”

“再看看河邊建的那座磨坊。有了磨坊才有麵粉,有了麵粉才能烤鍋盔。”

“還有什麼?一次說完!”

“再選幾十個女孩當護士,讓你爹你師兄教她們。以後我要在成都府建一座傷兵醫院。”

“還有完沒完?”

“完了。視察內容都在行程表裡寫著的。”

“真想一直留在你身邊。”

“我也是。有種難捨難分的感覺。”朱平槿道。

“我不想走。”他老婆扭動著燥熱的身體,把嘴唇伸過來。

“姐!你還走不走?”羅景雲不耐煩的聲音適時在簾布外響起,“我還要參加營裡火器演習呢!咋女人出個門都這麼囉嗦!”

“走,我送你一程。”朱平槿輕輕親了老婆耳朵一下,把她的發跡味道留在自己的鼻翕間,“我在這裡住幾天,練練兵。等你從彭山仁壽回來,我們一起回成都,好不好?”

朱平槿和羅景雲回到松林山,跟著陣陣轟鳴聲直接去了操場。新編的輜重營正在操場上訓練。士兵們一人一輛雞公車,車上壓著沉重的土袋,圍著操場轉圈繞石頭。三營正在操場的東南角附近組織火器排對抗演習。十幾名士兵身著紅色皮甲,面對小山坡站成一排,正把銃託放在地上,加快速度往銃口塞鉛子。一名軍官掐著自己腕上脈搏,來為這次裝彈計時。火器排對面,還有個負責陪練的短矛排。

見到朱平槿等過來,組織演習的總參軍官賀有義、高安泰、劉紅婷、洪其信,以及宋振宗、宋振嗣等一團二團十餘名團營長一起過來迎接。

朱平槿直截了當詢問對抗演習效果怎麼樣。

“我們已經組織了兩次短矛排對火銃排的對抗演習。”回答的是三營營長陳有福,“演習證明,在對抗作戰中,火銃排對短矛排有明顯的優勢。原因很簡單,世子這次發放的新式火銃有刺刀,既是火銃也是短矛。對抗雙方在接敵之時,火銃排率先打放一次。我們估計,按三十步命中三成的準頭,火銃排可以率先打掉短矛排一個班的兵力。然後雙方白刃拼刺,短矛排雖然兵器輕巧靈便些,但是人少了三分之一,所以還是落了下風。若是火銃排的打放距離再近些,命中率還會更高。還有個決定勝負的關鍵,短矛排的士兵看著能噴火的銃口正對自己,心裡害怕,走著走著士兵就慢下來,這樣氣勢上便先輸了一籌!”

宋振宗、賀有義等人以前曾經激烈反對裝備火銃,賀有義對此做了個經典總結,叫做“六不便”。這次對抗演習之後,這些老將都沒有提出意見,這說明帶刺刀的火銃確實比起單一的短矛和火繩槍具有相當的優勢。

“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句D公的名言,放在古代一樣適用。好不好用,拉出來溜溜便一目瞭然。

朱平槿滿意地點點頭:“現在火銃暫時不足。不過在陳營長他們出發前,至少足夠編成一個排。火銃是與短矛混編還是獨立編組,你們有結論了嗎?”

陳有福看了眼宋振宗,老實回答,“現在還有爭論。”

“你個人的看法是什麼?”

“末將以為,要儘量集中,獨立編成一個排。理由如下:

火銃射程有限,遠了準頭也差,而且打放速度太慢,只能在敵人逼近時打放一輪。若要徹底震撼敵膽,只能集中。火銃有個弓箭比不了的好處,威力極大,打中了人非死即殘,比起短矛刺中要害毫不遜色。早晨我們將廚房要殺的豬披上甲試了威力。一層皮甲、一層棉襖,二十步鉛子輕易打穿,毫無問題。豬兒一陣嚎叫,立即蹬腿死翹翹!”

朱平槿和眾人都笑起來。看來只要環境適合,陳有福這個苦大仇深的人也會釋放幽默感。

“只要我們集中打放,中彈之敵必然像豬兒一樣大聲嚎叫,動搖敵之軍心,並倒地阻礙後隊之敵前進。是故末將以為,火銃以到前排集中打放為好。集中打放後,立即退後裝彈,由短矛手掩護接敵。火銃手裝完子藥,既可原地再次打放,也可以到其他地段打放。如果被前排士卒擋了視線,還可以成為預備隊。”

“反對意見是什麼,誰來講?”朱平槿笑著環顧眾將道。

“末將的意見分散到各連,每連一個班。”宋振宗大聲道:“陳營長說的便是我們秦軍使用弓弩手的法子。弓弩手先到前排攢(ZAN)射,三箭之後敵人逼近,就躲入後排,然後再拋射敵後,阻敵增援前隊。但末將仔細想了,覺得不行。”

“哦?既然宋將軍也是仔細想過的,那也給本世子一個理由!”

“是!理由不是一個,是三個!”

“一是火銃使用不便,火繩纏著礙事。戰場上瞬息間便是生死之別,火銃手若是被火繩絆了,沒有及時跑回後排,那就會誤大事;

二是我們火銃數量太少,集中打放嚇嚇山匪可以。但那些土暴子裡面官軍很多,嚇不住。他們跟俺一樣,原來也是瞧不起火銃的。依靠火銃一次齊射就嚇跑敵人,末將覺得很難;

三是弓箭雖然威力小些,但射速遠快於火銃,射程也不吃虧。北人善射,秦軍多年征戰,裝備遠好於川軍,裝備了大量弓弩。末將擔心,若敵人有弓弩手,站在遠處與火銃手對射,那我們就要吃大虧!末將以為,要震破敵膽,集中火銃不如集中虎蹲炮!一陣排炮過去,土暴子肯定嚇傻!”

其他人都沒有繼續發表意見,那說明兩人的說法應該具有代表性。

陳有福的想法,代表了火銃部隊的未來方向;但是宋振宗的話,言之鑿鑿,明顯更加貼近實戰。

朱平槿在軍官們面前來回走動,無法定下決心。從他的內心來說,他是極贊同陳有福的意見的。透過一陣驚天動地的齊射,瞬間把敵人的陣勢打得七零八落,然後乘勝追擊,大殺四方,那是每一個穿越者的夢想。可他所掌握的知識告訴他,同樣都是原始的前裝滑膛槍,同樣繁瑣的裝填動作,火繩槍、燧發槍和擊發槍僅因為點火方式不同,便能使射速發生很大的差異。而射速和射擊精度,是前裝滑膛槍部隊編成與戰術運用的主要決定因素。

不能忙著下結論!平槿暗暗告誡自己。“實踐出真知”,沒有實踐,你不過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門外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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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言不發,將手一揮,帶著軍官們走到了那排火銃手面前。那名正在指揮火銃手裝填的排長,連忙小跑過來。

“暫編火銃排排長林言前來報告。”排長半膝跪地,向朱平槿拱手。

從碧峰峽開始,朱平槿就在軍中推行甲冑不拜,軍禮就是一個手掌撫胸的動作。不過這個規定沒有強制推行。許多左護衛出身的軍官還是習慣半膝跪地拱手來行軍禮。或許他們內心的潛意識裡認為,這種軍禮才是最正式的,也才能表達對受禮人的最大尊重。

朱平槿看著林言有些眼熟,卻叫不出名字,“你以前當過官軍?是左護衛還是其他軍衛?”

朱平槿的問話讓林言有些結結巴巴:“世子爺,以前我……以前我是您的……”

好在宋振嗣及時為林言解了圍:“林排長以前是王府儀衛。末將帶著他護送世子到了蒙陽鎮。雅州平亂後,他跟著末將到碧峰峽軍訓,合格後分到名山王莊當鄉兵小隊長。前幾天根據總參命令,他跟著陳營長到了這裡,現在編入第三營。”

難怪眼熟,原來是自己的護衛,而且資格很老了。不過當時隨自己到蒙陽鎮的護衛並不多,也就三十多人,怎麼此人自己沒有一點印象?不認識自己的隨身護衛,可真叫那不認識的人傷心。

朱平槿在電光火石之間,腦袋裡轉了幾個彎。他問那林言,是否衛裡的世襲軍官。林言回道不是。

“哦!”朱平槿語重心長道。

世子這話問得奇怪,是不是左護衛的世襲軍官有什麼差別?如果是就應該被注意、被認識,那麼宋氏兄弟怎麼回事?他們兩兄弟也都不是世襲軍官。如果反之,那林言又怎麼回事?

總之,世子一句話,讓周圍的軍官都意識到了,世子對左護衛的世襲軍官早就注意上了。至於這種注意是好事還是壞事,眾人各有不同的解讀。

朱平槿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眾人還在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朱平槿已經翻過令他尷尬的一頁,開始進入正題了。

“林排長!”朱平槿喚醒若有所思的林言,“命令士兵以最快速度打放一輪,打完了躲到短矛兵身後!陳營長,再調一排短矛兵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