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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珍妮爵爺

我頹然退後,用魔杖支撐著地面,好讓自己不會倒下。整個世界就這樣以我為中心開始快速地旋轉。我踉蹌著走到路邊,用手抓起幾朵怒放的鈴蘭,又把背上的包裹甩在地上,從裡面摸索出一些巨魔的骨粉和月長石粉末,再把它們一股腦兒地塞進嘴裡,嚼一嚼吞下去。

鈴蘭花瓣原本有點兒甜味,然而和那兩種粉末混在一起,就變成了刺鼻的氨水味兒。它們一落到胃裡,一股涼氣就直衝我的腦門兒,漲得我的耳膜都像是要破掉。

恢復精神的藥劑製法有千千萬萬種,幾乎所有有香味兒的花朵和骨粉之類的東西都能成為關鍵配料,但像我這次這麼用,後遺症可不大好受。現在我的腦袋終於擺脫了眩暈的感覺,可胃裡卻一陣又一陣地抽搐,然後我之前吃掉的黑麵包和醃魚就從我的嗓子眼兒裡一股腦地擠了出來,路邊的一大片鈴蘭頓時慘不忍睹。

藍眼睛尼安德特人女騎士已經從灌木叢中站了起來,看著我只說:“你……你……你!”

我又扯下來幾朵鈴蘭擦乾淨了嘴,然後撿起地上的口袋,向她點頭笑了笑,慢慢地繞著路魔留下的那個大坑轉圈。

彩虹噴射只對生靈起作用,這生靈包括一切有心跳有血液的動物,也包括食人樹和食人花之類的魔物屬植物。因此如果這只路魔之前吞噬了很多人的話,那麼他們身上的金屬制品小東西就應該會掉在那個坑裡。一個魔法師通常都需要很多材料,而這些材料在大多數人看起來都挺稀奇古怪——比如現在我背後的口袋裡就有一小串風乾的蝙蝠耳朵,當然這不是配菜,是魔法材料。

坑裡有不少亮閃閃的小東西,那是些指環項鍊之類的零零碎碎。其中一個戒指的戒面上還鑲嵌著一枚碩大的紅寶石——因為路魔體內酸液的長期腐蝕而變得更加璀璨。我跳下坑去,撿起那枚紅寶石戒指和一個熒光石小飾品,然後沿著原路爬了上來。

那個女騎士還站在裡那,手裡握著一把灰濛濛的鐵劍,瞪著眼對我說:“法師!”

我能夠體會她的這種心情。在我很小很小,小到記憶都快模糊的時候,我的母親常常會在我晚上不睡覺的時候嚇唬我——“洛基山上的魔法師會在晚上飛下來抓走還醒著的小孩子,做成蜥蜴幹掛在屋簷下!”

那時候的人們都知道魔法師這種生物,都知道他們有挺可怕的力量,可實際上沒有一個人真的相信自己會看到魔法師。就像很多人崇拜金牛神、獨角獸、長翅膀的奧克良小仙女一樣,可從沒有人會認為自己真的就能看到它們。哪怕是為我代售幸運戒指的小販,也一直認為我只是個用廉價錫製品換錢的還算入流的手工匠而已。

還有的人賭咒發誓說,某片叢林裡存在著看不見摸不到的邪惡力量,會讓人發瘋、精神失常。實際上那是他們不小心踩壞了叢林妖精的巢穴,於是小妖精們會用尖利的骨刺去折磨他們,讓他們像發了瘋一樣跳腳大叫。

由此可見,普通人也是看不見叢林妖精這類魔法生靈的,只有一些類人種生物和擁有真實之眼的魔法師才看得到。

可是這個不走運的女騎士先是遇到了路魔,後是見到一個貨真價實的法師使用了彩虹噴射——儘管我是一個只能記憶三個魔法的法師——這足夠她感到震驚了。

於是我聳了聳肩,對她說:“法師。”

她呆呆地看著我,過了好一會才有點兒慌亂地把手裡的劍插進劍鞘,可看了我的魔杖一眼,又將它拔出來了一半,想了片刻卻再次推了回去……

我只好笑笑,攤攤手說:“我不吃人,也不會從煙囪裡飛進屋子捉走小孩子。”這個世界上沒有沒父母這樣嚇唬過的小孩子大概還不存在——於是那個尼安德特女騎士愣了一愣,也就真的笑出了聲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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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她一直盯著我,眼裡露出與她身上的裝扮完全不相符的好奇神色來:“真的有魔法師……怎麼可能?你怎麼能用那個木頭杖噴出光線來?”隔了一會兒,她又叫起來:“是你的那個魔杖的問題吧?!”

我一直都知道在很多平民的心裡,魔法師的名聲並不好。人們總是習慣性地敬畏比自己強大得多的同類,一旦這同類又極神秘,神秘感就會將敬畏催化為畏懼。但在少部分貴族的心裡——因為他們的祖上或許有過同魔法師接觸的經歷——他們對這類群體的畏懼之心會減少很多。大部分貴族不像大部分平民一樣認為魔法師只是個傳說。他們確信這魔法師是真實存在的。

這個女騎士一定是貴族,所以她才會沒有對我表現出太多的畏懼。然而她也一定不會是一個極有勢力的貴族,因為那樣的話,她從前就會親眼見到活生生的魔法師,而不會表現出這種眼見傳說變成現實時的驚訝來。

在我的記憶裡,一些法師喜歡寄居在大貴族的府上。這多半是因為他們需要某些珍貴而稀少的魔法材料,於是以自己的學識和鍊金術的技巧來獲得貴族的供養。一些極其強大的魔法師一旦出現在戰場上,甚至可以以一個人的力量扭轉一場小規模戰役的戰局。艾瑞法斯特大陸上曾經有過那樣一位強大的魔法師,但……

但一想起這件事情,許多記憶的碎片就浮現於腦海之間,我的頭腦就會莫名地劇痛。過了半個小時,陽光變成橘黃色的時候,我已經和這個名叫珍妮·馬第爾的女騎士一同走在路上了。她的姓氏帶給我一種熟悉的感覺,接著讓我回憶起了一些事情,愉快的或者不愉快的,零零碎碎,林林種種。

珍妮是一個勳爵,她的父親是一個男爵。原本一個男爵不大可能為女兒裝備這樣的鎧甲與劍,但恰好馬第爾家位於歐瑞王國東南部博地艮行省的領地裡有一座鐵礦,於是珍妮的父親成為了整個歐瑞王國裡最富裕的男爵。

馬第爾家靠軍功受封為貴族,因此極為尚武。他們的祖先參加過六百多年前那次導致了亞人種最終失去了在艾瑞法斯特大陸主導種族地位的“二十六年戰爭”,另一位祖先則參加了三百多年前的那場“迷霧森林戰爭”,因此家族裡曾經出現過兩位侯爵,才致使他們這一代不至徹底淪落為平民。

但如果一直這樣下去,即便歐瑞王國裡沒有爵位不能授予女性的規定,到了珍妮的下一代,如果他們還沒有足以匹配勳爵這個爵位的功績,他們就會失去貴族的頭銜,變成一個富有的平民家族。也許再過上幾十年,馬第爾家的後人就會像歷史上無數曾經顯赫無比的家族後人一樣,縮在貧民區的某間木頭屋子裡,啃著幹麵包,庸庸碌碌地過完一生,然後完全忘記祖上的榮光。

於是珍妮在十八歲的時候,也就是此時,從家裡溜了出來。她想要做一個建立功業的騎士,想要取得男爵的封號。(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