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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奇特的風俗

而這親事前面階段的籌備倒是同楊大郎娶親時相差無幾,走完三書六禮等規矩後,楊三郎才能在一早定下的吉日、正式將林三娘迎娶進門。

這些迎親的規矩禮儀,無非就是大紅花轎、吹吹打打、放鞭炮,和魚兒前世在電視上看的相差無幾,就連拜天地那些禮儀到讓魚兒覺得眼熟。唯一讓魚兒覺得不同和新奇感的、就只有“引路雞”和“帶尾蔗”這兩個閩南特有的婚嫁習俗了。

話說這魚兒纏著劉氏聊了好一會兒,才得知這“引路雞”和“帶尾蔗”在惠安一帶十分有名、隨便逮個人問都知道,也算是閩南比較有趣的婚嫁習俗之一了,這兩個習俗也寄寓了人們對新婚夫婦婚後生活能幸福美滿的祝福。

魚兒初一聽到這個習俗,還以為是楊三郎迎娶林三娘那一日,需要找只大紅的公雞在花轎前頭領路呢!真到那一日還熱心的找了劉氏商量,說要如何才能好好的讓公雞專心引路、不撲騰著翅膀四下亂跑,魚兒甚至已經想出了灑米引著大公雞走的法子……

哪知魚兒找劉氏一商量,才知道這所謂的“引路雞”並非是真的用來引路的,而只是一種寓意、有著把新婚夫婦引向幸福生活的意思。

劉氏知道魚兒一向對村裡的各種風俗很感興趣,於是便慢慢的解釋給魚兒聽,先說這“引路雞”要成雙成對、一隻公雞一隻母雞,而且必須是健健康康、毛羽光鮮漂亮的一對雞。母雞要挑選那種當日就能下蛋的、公雞則要挑選剛剛會啼叫的。

劉氏還告訴魚兒、這“帶路雞”得由林三娘的母親親自準備,但因林三娘自幼喪母、於是林家便請了她嫡親的姨母來幫著準備。林三娘的姨母先是去鋪子裡扯了一根長九尺的寬面紅帶子,隨後將紅帶子的兩端分別系在兩隻雞上。

這特意扯了九尺長之的紅帶子,乃是因為“九”與“久”諧音、有“常常久久”之寓意;而選用大紅的帶子,一是看著喜慶應景兒、二是取“紅紅火火”之意。

而女方孃家贈送給新婚夫婦這對綁了紅帶子的雞,是希望女兒嫁出去後能和女婿和睦相處、相敬如賓,不僅要長相廝守、白頭偕老,而且還要一輩子“好命”。這“好命”也是閩南當地的一個口頭禪,意思就是女兒嫁過去後,日子能過得順順利利、不吃穿不愁。

這“帶路雞”林家早早就按照規矩備好了,迎親那一日由陪著新娘嫁出門的女儐相用花籃提到男方家中,並由女儐相親手放入新房裡頭的新床底下。

因魚兒早早就聽劉氏說了這個奇特的婚嫁習俗,所以女儐相一把那對雞放到新床底下,魚兒就和來家裡看熱鬧的人們一起擠在門口、伸長脖子往屋裡探,心裡十分關心那對被放入床底的雞,究竟是公雞先走出床底、還是母雞先走出床底……

這小岞村的人都十分迷信,一直都是以這樣的規矩來推測、新嫁娘頭一胎生的是小子還是閨女兒,不似魚兒只是因為好奇來瞧個熱鬧、感受下氣氛。

而由於北宋之人普遍重男輕女、尤其在農村更是這樣,因此在“重男輕女”思想的作祟下,當看熱鬧的人們瞧見母雞先探出頭來時,就會高聲吆喝、連連發出“噓噓”,不斷的把母雞嚇得趕緊往回走……

而若是公雞先探出頭來,就會有新娘的親朋好友偷偷的灑些米誘惑公雞再往外走幾步,一直到公雞比母雞先走出床底,人們才會皆大歡喜的散去。

而公雞先走出來、自然也就預示著新嫁娘的頭一胎會生小子了……

當然,這“帶路雞”可是吉祥物,不但不能宰殺還要將它們好吃好喝的供起來,母雞更是要留下生蛋。因“蛋”與“代”諧音,故取其“代代(蛋蛋)相傳”之寓意。

即使這兩隻雞慢慢的老死了,養著它們的夫婦也不能將它們烹食,而要加以“厚葬”。魚兒當時一聽說這規矩、當下就發出了這樣的感慨———可以說原本普普通通的雞,一旦被選為“帶路雞”,那後半輩子不但衣食無憂、還不用擔心被宰了端上飯桌,比考上狀元當“公務員”還值當!

而另外一個有趣的惠安婚嫁習俗“帶尾蔗”、則是出現在楊三郎和林三娘新婚後的回門之日。這“回門”是中國婚禮的一大特色,閩南一帶的人也十分重視這個規矩。因此林三娘嫁到楊家的第三天,就在楊三郎的陪同下、穿著一身粉色的衣裳回孃家“做客”去了……

這成親時、和新婚回門時穿的衣裳也都十分有講究,這林三娘是楊三郎明媒正娶的正頭娘子,拜堂成親時自是要穿象徵著正頭娘子的大紅嫁衣了,只有那些大戶人家的小妾進門時才不被允許穿大紅的嫁衣,且那些小妾平日裡也是不得穿大紅的衣裙。

不過正頭娘子倒是大紅的衣裙能穿、別的顏色的衣裙也能穿,且新娘子在回門時還偏偏就得穿粉色的衣裙。這些衣裙都是楊家事先扯了各種顏色的布料送到林家去,由林三娘自個兒親手趕製出來、隨後裝在箱籠裡帶到楊家來的。

而小岞村回門的規矩同別處有些不同,別的地方新嫁娘回門後、新婚夫婦都能留下小住上幾日,但小岞村的規矩卻是新婚夫婦當天不能留在孃家過夜,黃昏前就要趕回新郎家。

因此楊三郎陪著林三娘回門拜見了老泰山後、看著時辰差不多了就帶著林三娘告辭了,而成了楊三郎的老丈人的林東漢則會拿出兩根甘蔗、讓楊三郎帶回楊家去。

這兩根甘蔗必須有頭有尾、且同樣也要用九尺長的寬面紅頭繩綁住,蔗尾要拖地走、按照規矩叫“拖青”,且楊三郎要一路把甘蔗拖回家,直到拖進新房放到婚床上才能鬆手。

這林東漢送甘蔗讓楊三郎拖回家有兩層意思,一是因甘蔗長成一節一節的、通常被稱作“有節”,“有節”與“有潔”同音、因此這甘蔗也是寓意著新嫁娘的貞潔;二是甘蔗味道十分甘甜,寓意著新婚夫婦日後的小日子會過得甜甜蜜蜜、幸福美滿。

而這林三娘從孃家回來後卻只在楊家再住了十二天、就在楊三郎的陪同下再回林家去了,且這一次只有楊三郎一人回楊家、林三娘沒有一同回來。

魚兒初始見了這樣的情形心裡十分不解,以為林三娘是和楊三郎吵了架、所以才會留在孃家沒回來。因此楊三郎一回家魚兒就一直偷偷的觀察著他的神色,心想這才新婚沒幾天林三娘就同楊三郎鬧彆扭、楊三郎心裡一定十分難受。

哪知這楊三郎卻跟沒事似的,該吃吃、該喝喝看著似乎一點都沒因林三娘回孃家而覺得難受,這樣的楊三郎讓魚兒倍感不解、最終忍不住問了句:“三哥,三嫂呢?怎麼沒同你一起回來?”

“你三嫂從今天開始就要長住孃家了,阿母沒同你說嗎?”楊三郎反倒覺得魚兒問這話有些奇怪。

而魚兒一聽這話心裡越發犯起糊塗來了,不解的問道:“三嫂從今天開始要長住在林家?這是為何?”

楊三郎見魚兒一臉不解當下就猛然一拍後腦勺、恍然大悟的說道:“我知道了,阿母沒同阿妹你說我們惠安一帶婚後特有的習俗,怪不得阿妹你對你三嫂回孃家長住覺得奇怪和突兀,事情是這樣的……”

原來惠安一帶有著一個讓魚兒覺得匪夷所思的婚後習俗———惠安女成親後只能在夫家住上十五天,十五天一到新婦就必須要回孃家長住,直到這一年的除夕夜、丈夫才可以將妻子接回家住一個晚上,但第二天丈夫就必須把妻子送回孃家。

也就是說林三娘是在楊家住滿了十五天、才按著規矩回孃家長住的。並且從現在開始,只有等到較大的傳統節日到來和特定的時刻,例如春節、清明節和七月十五的中元節,以及冬至和農忙的時候,楊三郎才能將林三娘接回楊家小住一到二日……

如此反覆,直到林三娘替楊家開枝散葉、生下孩子,方可名正言順的長往在楊家和楊三郎共同生活。

這個婚後的規矩魚兒聽了後相當震驚,首先想到的就是這麼一件事———這成婚後的楊三郎和楊三娘住在一起的日子只有寥寥幾日,就算每一次團聚的日子都他們都十分辛勤的播種,那也得命中率很高、林三娘才能生出孩子來啊!

而這孩子若是一直沒生出來,那楊三郎和林三娘就必須繼續分居過日子,一直到生出孩子為止,這不等於是惡性循環嗎?

要是有的夫妻天生有什麼缺陷、生不出孩子來,那不就得一直過著分居兩處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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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又不能把心裡的這些疑問說出來,因此她只能嘀咕了句:“這個規矩是怎麼來的?聽著還真是古怪……”

楊三郎也是在成親前才從劉氏嘴裡得知這個規矩,也費了心思去打聽了一番,知道了這個規矩到底是怎麼形成的,於是眼下魚兒一問他也就正好能給出答案:“阿妹,其實我們惠安的小娘子長住孃家的習俗,並不是無中生有的……”

原來從以前到現在,閩南一帶的男人有些都是長期在外捕魚、很少在家,這也就讓獨自一人在家的婦女少了依靠。有的男人家裡更是沒有被的親人、只有媳婦兒一人,這樣一來男人一出海、他的媳婦兒就回孃家住去。

此舉本意大概是想讓媳婦兒回孃家、生活上多少能有些照應,但慢慢的卻在不知不覺中形成了惠安女婚後長住在孃家的習慣。(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