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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11月18日第一更)

從商店裡出來,付春華聊起了剛剛的事情:“哎,什麼時候都有這種仗勢欺人的人,剛剛要不是她當著大家夥的面說出來的話太不給經理面子了,我估計那經理也不會怎麼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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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宏哲笑著問道:“你還在為那人生氣啊?”

“那倒不是,就是看不慣這種人,你要有真本事就跟家不出來上班,也讓單位給你發工資啊!這上著班又不安心於本職工作,還有什麼好嘚瑟的。”付春華搖搖頭。

莊宏哲安慰她:“她這種人總會碰到比她更橫的,說不定過不了多久她就該回家吃自己去了。”

付春華聽了轉頭好好地看了他一眼:“你這是什麼意思?”

“能有什麼意思,只不過想說明一下惡人自有惡人磨這個道理。”莊宏哲笑得壞壞的。

付春華也笑了:“不過,她今天給我們道歉還是很讓我高興的,我這也是狐假虎威,藉著那經理的勢呢。這個女人啊,只要以後看不著就行,她那樣的人哪裡能搞服務行業。這要再過幾年,她就會知道厲害的。”

“咦,這裡有賣滷雞爪子的,我最愛吃這個了,晚上加個菜唄!”付春華幾步走到那個飲食店門口,他們門前的桌子上有兩個大盆,一個盆裡是滷雞爪子,一個盆裡是滷豬蹄,全都是很鮮亮的醬紅色,看著就那麼讓人愛。

稱了一斤雞爪子,店家用荷葉包了起來,遞給了付春華。真好,這個時候還沒用上那萬惡的塑料袋,荷葉包東西既環保又健康,還有股子荷葉的清香呢。

再往前走,有個住家的小門開著,門口擺了一張小桌子,桌子上放了一個茶盤,茶盤裡面是幾個玻璃杯,玻璃杯裡有淡黃色的茶水,玻璃杯上用一塊四正四方的玻璃板蓋上了。

桌子前面貼有一張紙,上面用很是中規中矩的毛筆寫了幾個大字“茶水——1分錢一杯”,對了,這個時候上街除了去冷飲店裡喝個汽水、吃個冰棒,再就是街邊的這種茶水了,真是,這也是好多年沒見過的了,付春華頓時生出了親切的感覺。

莊宏哲看她站在茶水攤前發呆,就拉了她一把,付春華這才醒過神來,一步三回頭地看著那個記憶中已經模糊的茶水攤,慢慢走遠。

兩人說說笑笑的,就到了紅梅冷飲店,一進門,哇,這裡人還真不少,每個桌上都是放著好些玻璃杯,全是過來喝冷飲、吃冰棒的。

剛伸頭去找自己家人,就看到付春景站了起來,衝著他們揮手:“哎,在這裡!”

付春華和莊宏哲兩個走過去,才看到家裡人還給兩人佔了兩個座位,等兩人坐下來,付春景看到妹妹手裡的荷葉包,涎著臉問道:“妹妹又買什麼好吃的了?”

付春華瞪了他一眼:“剛剛要不是為了你被人罵土包子,我們能跟人吵架嗎?怎麼那女的一起高腔,你就沒影了,現在還好意思問我要吃的。”

付春景有些委屈地撓撓頭:“她一個女的,我一個大男人,哪裡好意思跟她吵!”

他這話將一桌子人都逗樂了,莊宏哲更是笑著問道:“比我還小一歲的大男人?”大家笑得更大聲了。

付春景卻一點都不在意,還是一臉笑眯眯地看著付春華笑:“妹妹,妹妹,下次你再要跟別人吵架,哥哥我一定衝鋒在前,不讓妹妹操一點心。”

付春華其實也不是有心說他,可他這個人真的對家裡的責任心很是小,如今讓自己調/教了這一個多月稍微好一點了,可這個警鐘還是須時時敲響,讓這個觀念滲透到他的骨髓裡。

這會子見他還是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了,也就不再矯情,不過仍是不給他荷葉包,而是告訴了他:“就是一斤滷好的雞爪子,等會吃飯的時候添個菜。”

付春景對這個倒是不怎麼感冒,嘴裡嘀咕道:“啃半天也啃不到什麼肉,有什麼勁!”

付春華笑著說道:“這可不一定,像咱爸這樣喜歡喝酒的,這個最是下酒了,是不是,爸?”

付永德點點頭:“就是,就是,這喝點子啤的,啃上一個雞爪子,那叫一個美。”

付春華讓自家老爸這句話給勾出一個想法來,如果自己家以後的小飯館也做這個呢。對了,不光是雞爪子,像鴨掌、鵝掌什麼的,前世的那個什麼鴨可是紅遍大江南北,生意做得老大了,要是做得好,自己還可以做成塑封的,進到超市裡去賣。

不行,不行,這些個好法子都得記下來,這個時候不做,以後能做的時候不記得了就得不償失了。

好在她挎包裡總是隨身帶著一個小本和一杆鉛筆,她掏出來,就開始刷刷地往上面寫。

家裡眾人看著她都不知道她這是幹什麼,莊宏哲已經忍不住伸頭去看她寫什麼了,付春華也大方地讓他看。

莊宏哲不由自主地念出聲來:“做滷雞爪子、滷鴨掌、滷鵝掌、滷鴨架子、滷鴨舌頭。”

付春景叫道:“妹妹,你這人怎麼這樣啊,盡做點沒肉的,這樣的東西誰吃啊?”

哼,誰吃,到時候喜歡吃的人多著呢,你以為人人都是你這樣,就知道傻吃肉的吃貨啊!只是還是有個難題,這自己做的滷水做得不是很好。

猛然,付春華想到爸爸經常有人請他去家裡吃飯,好似這機械廠裡的職工家裡他多半都去過,就抬頭問道:“爸爸,你去過的人家裡,這滷水做得最好的是哪家?”

付永德想了想,才開口說道:“其實啊,你唐叔叔家裡的滷水做得不錯,不過……我想想啊,好像饅頭家的做得最好吃,有一次我就吃到過一次他家做的滷豬蹄,那個味道,我至今都難忘。”

饅頭,是付永德三車間的一名普通工人,因為家裡一個個都是長得大腦殼小身子,所以一家子都冠以麵食的外號,男主人甘建雄綽號饅頭,這個外號甚至已經代替了他的名字,很多人只知道饅頭,卻不知道甘建雄是誰了。

老家也是山區的,聽說甘建雄家裡七姊妹,他是老大,家裡還有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自己家又有三個孩子,所以他的負擔很重。

而他除了會做滷水這個特點之外,還真的沒有什麼讓付永德記得的,上班做事雖不搗亂,但是你想他做出個什麼好來,那也是不可能的。

家裡條件不好,做事又不突出,所以大家一般說起他家來都是一副瞧不起的口吻。

他老婆付春華都不記得叫什麼名字了,只記得大家都喜歡叫她包子。大兒子是燒麥、大閨女是餃子,小閨女因為長得又黑又瘦,直接叫油條了。

只是付春華沒想到這饅頭還有這樣一門好手藝,這樣說來,如果跟他學怎麼做滷水,或者等自己家的店子開起來了,她可以請饅頭過來專門做滷水。

以他的配方,自己的空間水,付春華相信一定會比那個前世的什麼鴨生意要好得多。而且,饅頭家裡以後肯定逃不脫下崗的命運,自己請他過來也算是能幫助他渡過難關了,也算是一舉兩得的好事了。

想到這裡,她又往本子上記了一筆,在配方後面添上了饅頭兩個字。

付春景手裡還剩了幾毛錢,就問付春華:“妹妹,給你和阿哲兩個來兩杯桔子汽水?”

付春華搖頭,這種糖精加色素、香精的東西,她才不喜歡呢,還不如回去吃萬老太太做的蓮蓉綠豆沙呢,莊宏哲也連連搖頭,表示自己也不喝。

付永德見家裡人的汽水都喝得差不多了,就笑著說道:“那你們不喝,咱們就回去吧!”大家將杯中剩下的汽水一口喝完,呼啦啦地站起來魚貫出了冷飲店。

又走了二十多分鍾,一行人才回到了莊宏哲的小院。

琴嬸已經把飯菜做得差不多,在後院的竹林裡放了一張大桌子,只等著大家回來就開始上菜了。

付春華坐在竹林裡的竹椅上的時候,不禁感嘆琴嬸挑的地方真是不錯,雖然天氣還是有些炎熱,可在這小竹林裡卻不覺得了,風吹竹葉刷刷的響聲,很是涼爽,這裡既曬不著,又光線好,實在是太棒了!

琴嬸的手腳很利落,等他們都上桌沒多會兒,菜就上齊了。

付永德見琴嬸和五叔都不過來,就叫家裡人都擠一擠,讓出地方來多添了兩把竹椅,硬是把兩人都叫了過來一起吃,說這樣熱鬧。

付春華卻是知道,這老爸是沒人陪他喝酒就沒意思,這不以他這個老酒鬼的眼光,一眼就能瞧出五叔那人是絕對能喝的。

所以,五叔的座位就給安排到了他的旁邊,這樣兩個人慢慢喝著小酒,聊著小天,多恣意啊!

付春華卻是記起自己帶的雞爪子還沒拿出來,忙起身去客廳把那荷葉包拿了過來,她強烈地想讓付永德試試,這份雞爪子比起饅頭滷的豬蹄來味道如何。

大家都坐定了,照例付永德又跟莊宏哲和五叔、琴嬸客氣了一番,才算是正式開席。(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