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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孫家母子的下場

江寧府衙,衙前街。

此時正人潮洶湧,府衙大門旁的旌善亭、申明亭都擠滿了人。

聖人嘗言: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儒家認為無訟是社會的理想狀態,訟告越少,則說明此地民風淳樸,百姓易治。

若是有酸儒見了今日江寧府衙大門前這人頭攢動的一幕,難免要感嘆一番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不過,此時聚集在府衙大門前的江寧百姓並不是來打官司的苦主和被告,而是聞訊前來看熱鬧的好事者。

而之所以會有這麼多看熱鬧的人,則是因為今日府衙所審之桉非同尋常。

三日前,宥陽縣學生員孫志高趁著夜黑風高,潛入劉家別院行竊,竊得珠寶字畫約值白銀一千兩,翻牆逃脫時,被屋主當場抓獲。

當然,這只是官府公開的說法,坊間還流傳著另一個版本:

孫志高與巡撫劉洵的寵妾宋喜兒有染,二人戀姦情熱,時常在宋喜兒所居的別院私會。三日前,孫志高半夜翻牆私會情人,卻恰好被劉巡撫的手下撞見了,抓了個現行。

兩種說法,百姓們自然更喜歡後者,涉及一省巡撫的內闈醜聞,真是想想都刺激。

這時,知府沉度已然升堂問桉,衙役們拄著水火棍,高喊堂威,容色憔悴的孫志高戴著手鐐腳鐐被押上了大堂。

面對堂上沉度的盤問,孫志高不發一言,只是站在原地,耷拉著腦袋,眼神中滿是絕望。

他被劉家人扭送到府衙後,已經受過幾次審訊,將自己所知道的前因後果說了一遍。

可官府派人查問過後,發現董麗華身邊根本沒有叫茗兒的丫鬟,董麗華更是連孫志高的面都不曾見過,更別提與之幽會了。

如此一來,孫志高的自辯便都是謊言,但是他夜闖人屋之事,有諸多劉家的家丁僕婦作證,卻是坐實了。

至於那些盜竊得來的贓物,雖是劉家有意栽贓,但有那份孫志高親手畫押的供狀在,他沒偷也是偷了。

孫志高入室盜竊一桉,桉情清楚明白,人證物證俱全,府衙審桉也只是走一個流程,沉度問完話後,便寫下判詞。

“孫志高入室盜竊,竊得珠寶字畫若干,約值白銀千兩,不知禮義廉恥,枉為縣學生員,處杖一百,流三千裡!”

宣讀完判詞,沉度又從袖中取出一封公函來:“孫志高,這是江南學政革除你秀才功名的公文,從今往後,你便只是個庶民了,見官須拜,難免刑罰!”

說罷,沉度便將令籤擲於地上,喝道:“一百杖,給本府狠狠的打!”

公堂上,兩名魁梧衙役手中水火棍朝著孫志高腳下一掃,孫志高還沒反應過來,就仆倒在了地上。

兩名衙役掄起水火棍,一下一下的打在孫志高身上,頓時血肉橫飛。

一百杖才打了二十杖,孫志高就已經昏死了過去,沉度終於示意衙役停手,對一旁的刑名師爺道:“將人犯帶入大牢。”

孫志高此時雙腿俱斷,被兩名衙役生拉硬拽著拉走,兩條腿歪歪斜斜地拖在地上,留下一道長長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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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兒啊!”

門外傳來一道悲呼,一個老婦人衝出了人群,朝著奄奄一息的孫志高撲過來,正是孫母。

堂上的沉度一拍驚堂木,喝道:“再有擾亂公堂者,一律鞭十,逐出堂去。”

當下就有幾名衙役架開了孫母,孫母坐在地上哭天喊地,卻也不敢再往前了,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孫志高被拖了下去。

審完退堂後,孫母便被趕出了府衙,她站在大門口抹著眼淚,久久不肯離去。

守門的衙役被煩得不行,提醒了一句:你兒子馬上就要被流放了,與其站在這裡哭哭啼啼,還不如趕緊想辦法疏通疏通,免得讓你兒子死在流放的路上。

經過衙役一番解釋,孫母這才明白過來,原來流放並不只是換個地方生活而已,而是很可能死人的!

不過也並不是全無辦法,按照規矩,流放可以用徒刑兩年來代替。

和後世不同,大周基本上沒有坐牢這種懲罰,關押犯人也都只是暫時的,不可能長年累月地關著。

究其原因,是因為此時糧食儲備有限,老百姓都是飢一頓飽一頓,又怎麼可能養著犯人在監獄裡白吃白喝呢?

那樣的話,坐牢豈不是成了一件美差,人人都爭著搶著坐牢了?

當然,也有折中的辦法。

官府不管飯,犯人還可以自己解決,也就是自費坐牢,雖然仍舊得不到人身自由,但至少可以免去流放之苦。

只不過,一般人很難獲得這種待遇,只有那些既有錢又有勢之人才能上下疏通,讓府衙網開一面。

孫母得到衙役的指點,終於不再在府衙門口作無用功,抹幹眼淚回了家,準備找兒媳婦盛淑蘭要錢。

可回到家才發現,盛淑蘭早就回孃家省親了。孫母跑到盛家找人,卻沒見到盛淑蘭,出來與孫母說話的是親家盛維。

盛維聽到孫母要盛家出錢替孫志高的要求,冷笑一聲,直接拿出了一紙訴狀。

孫母不識字,盛維就一字一字地念給她聽,原來這是一張要求盛淑蘭與孫志高和離的訴狀,訴狀上歷數了盛淑蘭嫁到孫家後所受的委屈,以及孫志高母子做下的種種惡行。

孫母這些年吃穿用度用的都是盛淑蘭的嫁妝,早就享受慣了,自然不會同意和離,反而倒打一耙,拿盛淑蘭嫁到孫家這麼些年都一無所出來說事。

盛維也不和她爭辯,只說若是不和離,就不會為孫志高出錢疏通,讓孫志高死在流放路上算逑。

孫母見盛維態度堅決,便知他已下定了決心與孫家決裂,但為了盛淑蘭的嫁妝,孫母面上還是絲毫不肯露怯,二人不歡而散。

結果沒多久,衙門就傳來訊息,說不日就要將孫志高流放至苦寒之地瓊州,孫母這才慌了神,急忙跑去盛家,同意了盛維的請求。

幾日後,孫母帶著和離書到獄中探監,哭著和孫志高說明了他們母子如今的處境。

儘管孫志高滿心不願,但也明白形勢比人強的道理,只能含恨簽字畫押,同意與盛淑蘭和離。

盛維得償所願,終於答應出面找到知府沉度,將孫志高的流放三千裡改為了徒刑二年。

至此,盛淑蘭成功與孫志高和離,還收回了全部的嫁妝,可以開始一段嶄新的人生。

而孫志高不僅失去了他最引以為傲的秀才功名,還要蹲兩年大牢,即便兩年後出來了,沒了盛淑蘭的嫁妝,他們母子也只能回到以前一貧如洗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