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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正式推廣國教

朱棣急著知道事情真相,馬騏自然把東廠相關人員逼得是雞飛狗跳。然而事實卻證明,那份奏摺中無有邑貴族傷亡情況以及未請求入烈士陵園之事並無任何貓膩,純粹是朱棣自己神經過敏。

歷史上地位較高的土官率領土兵助陣時,有時候會將記載出兵的多寡以及傷亡情況,但那一般都是土知州、土知府一級的高階首領。而這次柳州知府所徵召的有邑貴族中,爵位最高者為有邑輕車都尉,只不過率領百餘土兵而已。所以,柳州知府以及率軍的千戶並不怎麼重視這支友軍。寫戰報的時候,便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有邑貴族的損失。

至於說沒請求讓戰死者入烈士陵園的事,卻也並非柳州知府故意阻撓。

之前朱棣怒火中燒,那是因為他知道苗族、瑤族、侗族、壯族同樣存在著祖先崇拜這種信仰方式。而烈士陵園的特殊意義在於接受了皇帝的冊封後便能夠死後為神(儘管小兵連成為土地神的資格都沒有,只能成為天兵、門神之類的存在),那些少數民族不可能不對死後進入烈士陵園接受世人香火心生嚮往。

然而朱棣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他雖說建立了烈士陵園並暗中成立了一個以祖先崇拜為基礎的宗教作為國教,但無論是烈士陵園還是萬法一品教,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正式進行宣傳,完全是透過口口相傳這種最基本的傳播方式。而那次參與助戰的有邑貴族中爵位最高者不過有邑輕車都尉,還沒有資格前往京城的蕃學就讀,因此還不知道烈士陵園和萬法一品教這回事。

既然有邑貴族們不知此事,自然不可能主動提起。而柳州知府以及那名千戶同樣不可能主動提起——“打死敵人六十二人,生俘五百七十八人,而己方無一傷亡”多好聽,何必多此一舉添上有邑貴族的傷亡使得白玉微瑕呢?

知曉了奏摺上並沒有請求入烈士陵園的真正原因後,朱棣唯有苦笑。

之前朱棣沒有大力宣傳萬法一品教是因為他心中猶豫,覺得宗教的力量是一柄雙刃劍,控制得不好反而會傷及自身。但今年發生的多次自然災害導致了眾多流民,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邪教的身影,因此朱棣心中的天平便更傾向於推廣國教了。如今發現很多少數民族連烈士陵園的設立都還不知道,使得朱棣真正下定了決心。

仔細說起來,這種以祖先崇拜為基礎的宗教確實很適合東方社會。

從基本作用上講,祖先崇拜其實有和神靈崇拜有著類似的效果,那便是為道德倫理、社會制度等奠定一個大致的基礎。西方人做壞事前會猶豫,因為他擔心上帝正看著他,死後進不了天堂;而信仰祖先崇拜的中國人做壞事前則會擔心辱沒自己的祖先,死後沒臉見祖宗。

與神靈崇拜不同之處在於,祖先崇拜沒辦法與皇權對抗。當封建領主或是國王的專制統治過於殘暴時,教會或許可以成為一種制約力量(當然,也有可能助紂為虐、同流合汙),藉助所謂“神”的意志作為反抗專制暴政的依據。教士可以向教徒宣傳,國王的暴行違背了上帝的意志,所以我們應該聯合起來反抗國王。而祖先崇拜則完全沒有這種功能。因為張飛張冀德的後裔張三不可能用“皇帝的暴行違背了我先祖張飛的意志,我們大家一起聯合起來反抗皇帝”作為理由——因為你張三的祖先和我李四沒關係。

經過朱棣進行改良後的國教,每位神祗的信徒將大為增加。但由於萬法一品教是以祖先崇拜為基礎的多神教,所以神祗必然多得數不清。因此,這種宗教仍然不大可能對皇權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比如說某個信仰木匠之神魯班的教士對信仰戲神李隆基的戲子說:“皇帝的暴行違背了木匠之神魯班的意志……”,這當然就不會有任何效果。

既然危險並不大,而且宣傳國教至少在近期看是有利的,那麼現在開動國家宣傳機器來宣傳烈士陵園以及萬法一品教也不算遲。

這麼想著,朱棣第二天便將禮部尚書李至剛召至御書房。

待李至剛進了御書房,行過禮後,朱棣便開門見山地告訴了李至剛召他此來的目的。

“朕召你來,是為了推廣國教一事。僧錄司(注1)可將祖先神的名錄弄好了?”

李至剛面露為難之色。

“皇上,臣已經命令僧錄司收集各地的信仰習慣了,但偽神不論,各地符合祖先崇拜條件的神祗實在是太多太雜……統計工作至今還沒完成呢?”

“嗯?”

李至剛只覺得這簡簡單單的一個“嗯”此刻卻充滿了壓迫性,連忙叩頭舉例:“比如說福建高官汀縣發現的例子,當地塗賴兩姓人便是信仰塗賴二公。所謂塗賴二公,實際上是三尊並排雕刻在一根木頭上的小神像,分別稱作塗大郎、賴八郎和龔六郎。其中塗大郎和賴八郎是當地塗、賴二姓的開基祖,傳說這兩人到了塗坊鄉後,當地有一個社公,每年都要居民用一對童男童女去祭他。後來塗賴兩人將社公打敗,趕出了村外,從那以後,塗坊鄉便沒了吃人的社公。當地族人為了紀念這兩位開基祖,於是就把他們連同一起學法的龔六郎雕刻在同一根木頭上,在塗、賴兩個宗族內部輪流供奉,每姓半年。後來涂姓又自己雕刻一座神像,於是便成了三尊並排雕刻在一根木頭上的小神像。”

“又比如說同是福建省的李五郎。那李五郎同樣是南宋時期人氏,也是類似的消滅了吃人的社公的傳說故事,因此李氏後人為了紀念這位開基祖,就在村子水口建了一座家廟,裡面供有李五郎的塑像。每年正月十三日,李姓族人就要集中在這座相當於李氏大宗祠的廟裡祭祀李五郎。供品除了全豬、全羊外,還要有9個大碗,上面都蓋有一撮沙茅草。每年正月十五日和六月十九日,全村人還要把李五郎的神像抬出來遊村。”

“還比如說蕭瑀。蕭瑀是唐初名臣,《新唐書》、《舊唐書》都有他的列傳。這樣一位有名的歷史人物,卻被清流縣蕭氏說成是自己的開基祖。當地不僅有關於蕭瑀的傳說故事,而且有他的廟宇以及所謂的五座墳墓。蕭瑀廟就建在村口附近,裡面供奉蕭瑀及其夫人的塑像,過去廟門口還有一隻石狗。”

朱棣正聽得津津有味,可李至剛卻哭喪著臉總結道:“這些祖先崇拜的例子雖然未必稱得上是舉不勝舉,但有時候即便一個縣都會有數個類似的祖先祖崇拜……僧錄司的人手實在不夠啊。”

朱棣只知道中國人信仰祖先崇拜,知道關羽、岳飛、孔子、史可法等真實的歷史人物會被百姓們當成神一樣來祭拜,但他確實沒想到一些先祖並非歷史名人的百姓也會將自家先祖作為神祗來祭拜,而且還出現了不管某歷史名人是否是自己祖先,但只是姓氏相同便拉作自己祖先並作為神祗祭拜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讓僧錄司一個一個地排查也確實很困難。想了片刻,朱棣說道:“也罷,祖先神的名錄就不用僧錄司繼續排查了。但凡祖先神,不管有名的還是無名的,不管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只要透過僧錄司的確認既可,誰想信仰就去信仰吧。”

李至剛小心翼翼地問道:“皇上,這確認標準怎麼定?哪些算作真神,哪些算作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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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大手一揮。“只要是中國歷史上的名人,或者有名氣的傳說人物,或者普通百姓的祖先,只要有人信仰便可算作真神……也不能讓真神的標準太低,否則真神也太氾濫了。這樣吧,把信徒至少要超過五百作為一個硬性規定。信徒不足五百的不算真神,但允許百姓將之視為神侍來崇拜。”

“神侍?”

“神侍便是仙界中服侍真神的侍從。雖生活在仙界,但並無多少神力,並非真神。烈士陵園中第三等級的烈士便是神侍,普通百姓蓋了家廟進行祭拜的祖先也可視為神侍。”頓了頓,朱棣又道:“真神劃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為主神,第二等級為副神,第三等級為從神。主神和副神的關係就象一支部隊的主將與副將一樣。以財神為例,主神為趙公元帥趙公明,副神為文財神范蠡和武財神關羽。主神、副神與從神的關係就象主將、副神與其裨將一樣。以公正之神為例,主神為包拯,副神為御貓展昭和錦毛鼠白玉堂,王朝馬漢則是其從神。”

“你讓僧錄司出面推廣一下國教,務必在五年之內使大明之國民皆信仰國教。”

李至剛的眼睛瞪得比銅錢還要大。他的性格是最不肯違逆朱棣的,但此刻卻忍不住訴苦道:“皇上,百姓信仰雜亂,讓百姓改變信仰實在很困難……五年時間實在太短了。”

朱棣一哂。“有什麼困難的?每個行業都有其始祖,將其始祖定為該行業的神,那麼每個行業便都可以信仰本行業的神了。”

“比如說農民可信仰土神,此神名棄,又名后稷;裁縫業可信仰軒轅氏黃帝;蠶絲業可信仰蠶神嫘祖,嫘祖為黃帝之妻;釀酒業凡酒坊、酒館、酒家皆可信仰酒神杜康;竹匠、木匠、泥匠、瓦匠可信仰匠神魯班;戲曲業可信仰戲神唐玄宗李隆基;飯館、酒樓可信仰食神易牙;僕役們可信仰鍾三郎;書吏們可信仰蕭何;醫生可信仰華陀;藥店可信仰神農……有著這樣的基礎,推廣國教信仰還不容易?”

“至於說現有的信仰……你不曉得將現有的佛道信仰吸納到國教體系中去嗎?現有的佛教道教各個派別只要稍稍修改一下教義,將該宗教中信仰的神修改為符合國教標準的祖先神,這個宗教不就成了國教的一支?那些不肯修改教義的宗教,也不用斥之暴力將之消滅,只需規定:凡是不信仰國教者則為無信者,對其加徵信仰稅。”

“……這個信仰稅的徵收不宜一下子太急太猛,以免激起民亂,其徵收辦法就這樣規定吧:從永樂二年開始,當年向每個無信者徵收一個銅錢的信仰稅;永樂三年十個銅錢;永樂四年一百個銅錢;永樂五年一貫;永樂六年十貫……以後永為定例,信仰稅額度為十貫。想要信仰非國教也行,只要他願意繳納每年十貫的信仰稅既可!”

朱棣暗暗想到:道教是最容易順勢成為國教一支的。因為國教借鑑了道教的元始天尊、三清等元素,任何道觀裡恐怕都有元始天尊及三清的塑像。道教只需要在道觀中樹立一個歷史人物將其貫上神的稱號供百姓崇拜就可以了。

佛教相對困難些,不僅菩薩多,還有五百羅漢什麼的。這些神祗都得依託於中國古代歷史人物才算符合真神標準,得編那麼多故事,夠麻煩的。不過好在寺廟多,哪怕一個寺廟編一個故事,那也可以把菩薩們、羅漢們的來歷編好。

***教恐怕就麻煩了。因為***教規定不允許信仰人物,與國教是完全牴觸的。不過朱棣卻也絲毫不受良心的責問,當初新月旗控制的領土裡人們紛紛改信***教,不正是因為非***教徒必須繳納高額的稅?你做得初一,我做不得十五?在明朝的控制領土上,以彼之道還之彼身應該不算過分吧?朱棣覺得自己夠寬宏大量了。若是在基督教的控制區,哪裡還容得上***教的信仰?人家基督教甚至還有事沒事就發動聖戰呢!

只是,每年十貫的信仰稅是不是太高了?

朱棣按了按眉心,怎麼也想不起***教對佔領區的非教民徵收的稅額到底有多高。按明朝的生活標準來算,溫飽型的五口之家一年三十貫綽綽有餘,十貫已經將近兩人的生活費了,似乎確實高了點……普通民眾恐怕無法承受十貫的加徵稅,把別人逼入絕境那便必須承受狗急跳牆的後果。若是在阿匍的教唆下,***教信徒造起反來豈不是麻煩?

罷了,罷了,朱棣嘆著氣搖搖頭,對李至剛說道:“剛才那個信仰稅額度改一下。從永樂六年起,每年信仰稅的額度定為三貫。”

見李至剛沒問什麼立即答應了,朱棣厚著臉皮暗自想道:我是不是太過善良了?……

注1:僧錄司隸屬於禮部,負責處理全國宗教事務。(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