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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林地射手的強悍

“你感覺怎麼樣?”

“我很好,大人。”

羅蘭的眼神中,流露出明顯的崇拜之色:“我感覺自己現在甚至能夠射下天空中的雄鷹。”

洛薩心道,射下雄鷹應該是不可能,這就跟自己剛加完點以後,感覺自己力大無窮,實則只提升了三點一個道理。

他吩咐道:“那就試試你的弓吧,倫納德,把我讓你帶來的廢甲拿來,固定在二百碼外。”

羅蘭取出箭失,搭在弓弦上。

拉動弓弦,臉上竟然露出了驚異之色。

最終,臉色竟被憋得漲紅,弓弦也僅開了不到一半!

嗖——

弓箭沒有命中目標,從釘在一旁的鱗甲甲片旁擦過,不知飛往何處了。

他的臉色漲紅:“大人,我的力氣不夠,竟然開不了這弓。”

洛薩皺起眉。

是因為這弓原本是林地精靈射手所使用的,而不是普通士兵所能使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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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系統軍營的轉職是無法提高人身體素質的,只是提供了戰鬥經驗,技巧,還有裝備。

敕令騎士更慘,連裝備都不提供。

倫納德一巴掌拍在他的後腦勺上:“你這個蠢材,烏爾姆剛得到天父賜福,就能像個老練騎手一樣,騎在馬背上如履平地,怎麼就你不行?”

倫納德是知道內情的,這老貨也算是洛薩的心腹,同樣屬於那種,有能力,但不多的屬下,能管好築新城的事就算不錯了。

不然洛薩肯定也給他加加擔子。

“不用急,羅蘭,你用你的舊弓再試射一次。”

洛薩安慰道:“會出現這種狀況,你應該也清楚是因為什麼。”

羅蘭點了點頭:“我們不是精靈,身體比他們弱,手臂也沒那麼長。”

羅蘭再度挽起自己原本的獵弓,這一次,直接拉滿,脫手箭失疾飛,穩穩當當命中了釘在木靶上的甲片。

仔細看去,竟是入木三寸。

拿來看它那箭鏃,毫髮無傷,只是箭桿有些開裂。

弓箭都是這個時代軍隊裡的貴重物,弓如此,箭更甚。

這個時代,西方的遊牧騎兵勢弱的原因,也在於他們冶鐵技術糟糕,許多箭失仍在使用骨質箭鏃的緣故。

經過檢驗,哪怕是換了弓,只用這特製的箭失,鱗甲和札甲,在兩百碼內,都能輕易洞穿。

板甲沒有庫存,所以就沒檢驗。

也沒那個必要。

因為現在廣泛裝配板甲的,也就部分富裕的十字軍騎士,窮苦騎士連一套鎖子甲都湊不齊,更別提更金貴的板甲了。

許多大貴族雖然購買了很多套板甲,但往往是為了收藏或是炫耀。

洛薩也沒考慮過最近要打一場內戰的事。

薩拉森人廣泛裝備著鱗甲,札甲,能夠洞穿絕大多數這兩種甲就已經足夠了。

至於重灌弓騎的騎弓就不用提了。

雖然要比這一時期的遊牧騎兵普遍使用的三十磅輕弓強,達到五十磅。

但在馬背上難以使勁,導致弓騎在騎射時很難對全副鎧甲的敵人造成有效殺傷,除非停馬開弓,才能完全發揮出威力。

這種拜佔庭式具裝騎兵,更像是東方金國,如鐵浮屠一般的同行。

此時的大金國,國力雖然已呈日薄西山之勢,但幅員遼闊,有幾千萬人口,仍是東方帝國中最強的一個,要排在宋,遼之前。

其實單論人口,軍隊數目還有富有程度,宋才是最強的,但南宋朝廷……不提也罷。

“羅蘭兄弟,可以讓我試試你那把弓嗎?”

說話的是扎克。

他作為重灌弓騎兵,射術也是相當不錯的。

羅蘭有些不情願地將弓遞了過去:“給你你也用不了。”

扎克試了試,見果然如此,也不惱,笑著說道:“的確是用不了,這把弓起碼一百磅往上了。”

“也給我試試吧。”

洛薩輕咳了聲,讓羅蘭將那把精靈弓取來,挽弓搭箭。

在兩人驚異的目光中,直接拉滿。

嗖——

箭如流星,輕易洞穿了木靶的頭部,向遠方疾飛而去,不知所蹤。

“大人,您好大的力氣!”

洛薩輕笑道:“看到沒,弓箭兵也不是那麼容易做的,明天你到讓娜騎士長那裡報到,協助她整訓新兵,往後再挑一些拔尖的,來生命之樹這兒來轉職。”

人前小小顯聖一波,洛薩心中還是很得意的,這麼長時間沒練習箭術,竟然沒有半點退步。

弓也是好弓,沒校準第一次射都能命中,它功不可沒。

羅蘭躬下身:“是!”

片刻後。

一根根枝葉交替著,將遠方飛到不知何處的箭失運送到洛薩這邊來。

生命之樹傳來抱怨的情緒,埋怨洛薩險些將弓箭射中它的根莖。

“抱歉。”

洛薩道了聲歉,神情中卻絲毫沒有歉意,生命之樹這麼大的塊頭,就算被攻城弩炮射了一箭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他將箭失塞回羅蘭的箭袋中:“物歸原主。”

羅蘭連忙道:“謝大人,也謝神樹先生。”

枝葉微微搖晃,算是接受了羅蘭的謝意。

洛薩勉勵道:“羅蘭,以後努力鍛鍊,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拉開這把精靈弓。”

他沒有把這把精靈弓據為己有的想法,這把弓雖說有些非凡之處,但實際上也就對普通人而言很不錯罷了。

羅蘭僅僅是個小地方的獵戶,射術準一些,但放眼草原部落裡,比他射術強的比比皆是。

經轉職後,這射術是上來了,但身體素質還是原來那樣,還不如曾經擔任希伯倫城衛軍的扎克身體強壯。

不過洛薩對林地射手這支新部隊期待感更高了。

一百名能拉開一百磅以上重弓的精銳射手這是什麼概念?

哪怕在極度重視弓箭的清初軍隊裡,都屬於絕對的高手了。

換上破甲箭,任你什麼具裝騎兵,統統射穿了賬,放眼整個歐陸,刨除超凡因素以外,也屬於頂格的弓箭兵了。

進到新哈布斯堡,這裡的內堡已經接近完全竣工,依附外圍城牆的建築已經相當完善,看上去比前段時間儼然一個大型工地的模樣,要整潔有序了許多。

倫納德恭敬道:“大人,工程進度很快,要不了多久您就能住進來了。”

“不急,在我規定的時間內建好就行。”

洛薩在新哈布斯堡的公示欄上,看到了一幅畫:雙頭鷹張開雙翼,庇護著一對簇擁著孩童的夫妻。

“這是誰畫的?”

倫納德連忙道:“大人,是我親手畫的。”

洛薩稱讚道:“很不錯,老倫納德沒想到你還有這種本事?”

倫納德很誠懇地說道:“總要讓大家知道,他們的好日子是怎麼來的,往常,每年都有因為饑荒餓死的。”

“有道理。”

洛薩若有所思。

他不是慈善家,對底層平民好,起初,絕大多數是因為他也曾出身於平民階層,對平民更有同理心。

現在嘛,這個理由仍舊排在首位,但底層平民比異教徒的地方豪強更加容易收買也成了主要原因之一。

“倫納德,給我拿張紙,我要寫封信給庫爾斯。”

倫納德的做法給了他啟發,他打算用貼大字報...大字報不靠譜,現在文盲太多,還是簡筆漫畫的形式更實用。

“是。”

“你再自己從庫房裡取五十枚金幣作為自己的獎賞。”

這不是什麼重要的事,因為有座天使的凋像在,他的領民對他的好感度一向很高,增加個內宣方式,也就是錦上添花罷了。

...

洛薩在新哈布斯堡住了一宿,便回到了希伯倫。

眼下,近期內已經沒有什麼需要處理的瑣事,他又可以享受一段悠閒的時光了。

狩獵火龍當然不可能只算上洛薩跟般若兩個。

他倆輸出能力有限,而暴虐龍又是皮糙肉厚的主兒,就算暴虐龍站在自己面前,任由自己攻擊,恐怕也殺不了它。

畢竟洛薩最主要的攻擊手段,除了借來讓娜的聖槍以外,也就是使用“巨龍之息”了。

但那暴虐龍是能在岩漿裡泡澡的,幾乎等同於火焰免疫。

別看這一龍種沒有翅膀,實際上,就算在整個火龍族群內,暴虐龍都能排在中等偏上的行列,許多有翼火龍都要排在它的下面。

再加上,這頭暴虐龍若計算壽命,保守估計都有五百年,已經屬於成年龍的範疇。

絕對是需要洛薩,讓娜,芙琳,切利尼娜還有般若組成五人小隊,才能考慮對付的。

在希伯倫的宅邸。

洛薩躺在般若的膝枕上,自言自語道:“不過也不是不能提前針對。”

“據說,那頭暴虐龍應該還處於睡眠狀態,不然這麼多年下來,也不可能沒被人發現。”

“趁著它還睡著,先來一波集火,再進行正義的群毆?”

“但若是不湊巧引發火山噴發呢?”

般若低頭看了一眼洛薩,忍不住嘴角微微翹起:“大人,興許那頭火龍早就已經不在了呢?畢竟那本古書記載的,距離現在已經很多年了。”

洛薩笑道:“這倒不會,我已經拜託妮莎亞替我找人探查過了,那裡仍舊有火龍的氣息,不會弄錯的。”

“那裡是哪裡?”

“哈拉特火山群,那裡是聖裔家族的地盤,距離拜火教兩聖地很近。”

般若皺起眉:“所以,我們要先穿越拉烏夫的地盤,再進入到哈希姆?”

“深入敵境,聽起來是有些危險,但那裡已經是距離我們最近的有龍類出沒的地點了,若是總窩在領地裡,我恐怕這輩子都很難將龍裔血脈覺醒了。”

洛薩認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