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初上,延席盛開。
這裡後院雖然安靜,前面卻很熱鬧。
這裡確實是呂公的地方,但卻不是私家園林。
因為這裡是一家酒樓,一家附近最大的酒樓。
地方固然是偏僻了些,但並不妨礙這裡生意火爆,因為這裡最拿手的菜便是燒魚。
魚要怎麼做才好吃?當然是越新鮮越好吃。
怎麼能讓魚最新鮮,當然是離開水的時候,就已經躺在了廚子的砧板上才會最新鮮。
理解了這個,你就能理解了為什麼附近的有錢人,會不辭勞遠也要到這靠近江邊的酒樓來吃上一頓晚宴。
這裡的價格並不便宜,所要來的也大都不是一般人。
畢竟有的時候,有錢人吃的也並不是魚,而是面子。
越是貴的地方,請客越是有面子,聽起來好像很荒誕,但豈非兩千多年來一直如此?
在這樣高檔的地方,劉邦他們三人,看起來反而有點像是異類。
所以他們現在沒有出現在大廳裡,而是被請進了最上層的雅間。
劉邦,樊會還有盧綰,三人正在看著長青,就像看著那條躺在砧板上的魚!
長青卻在看著窗外。
夕陽照在江面上,倒影出滿江色彩。
天上雖然還有太陽,卻已下起了小雨,將多彩的江面變成了一片豔麗的毛玻璃。
今天已經是第四天,他們已經吃了四天的魚。
現在桌子上還是魚,長青實在是已經吃不下了……
無論是誰,一天三頓,連吃四天,再看到魚還能不吐已經是很有修養了。
算上在樊會家的一天,長青已經在這裡等了五天,他釣的龍還是一條都沒有出現。
“這道魚你實在應該嘗一嘗,這是店裡最拿手的一道菜!”劉邦終於開口,但他的手卻沒有動。
這些天他一直在表現出像是個有修養的人,坐在上席的客人還沒有動,他就絕對不會舉起快子。
劉邦既然沒動,樊會和盧綰就算再想吃也只能忍住。
他們當然不會嫌棄連吃了四天的魚,就算再讓他們吃上四十天,只要不花錢他們都會願意吃下去。
“今天已經是第五天!”
長青終於從窗外把目光收回來,看向劉邦衝他笑了笑。
他當然是一個有教養的人,所以主人既然請客,無論再噁心也得裝出一副喜歡的樣子。
更何況他知道,劉邦並沒有錢,能夠在這裡蹭了四天,已經極不容易。
“是!”劉邦雙手擺在膝蓋上,端正的坐著:“再有兩天,你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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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終於拿起箸,看著今天下午剛剛釣上來的兩條大鯉魚。
“你把我留在這裡,當然不是為了只讓我釣魚、吃魚吧?”
“是!”
劉邦給在座的其他人都倒滿酒,唯獨沒有給長青倒,受傷的人怎麼能喝酒!
“不過並不是我要把你留在這裡的,是你自己選擇留在這裡的。”
他這話倒也不算錯,確實是長青自願認輸的,也願賭服輸。
不過他看到劉邦現在這副無論是做事,還是說話,都嚴肅認真的樣子,心裡也說不上是痛快還是不痛快。
痛快,是因為劉邦果然如史上所載,這人好賭及色,渾然沒有正形。
但是到了關鍵的時候,卻又總能斂住自己的性格,讓人覺得他的混不吝純粹就是一種偽裝。
而他現在也終於收起了偽裝,露出了一點真龍的模樣。
既然龍已經顯形,要上鉤就簡單的多了。
不痛快,是因為劉邦現在太正經。
一個需要不惜汙名自己,也要偽裝起來的人。
當他撕掉偽裝的時候,就說明他遇到了需要他認真對待的人。
因為他知道,在同樣級別的人面前,那些偽裝統統都沒有用……
這豈不是說,如果自己再繼續裝成一個只知道讀書的憨呆公子,其實也已經沒有什麼用?
所以長青決定不裝了!
“你等的人,差不多也該到了吧?”長青的眼睛一直在盯著魚。
劉邦的眼睛也在盯著魚:“今天晚上就該到了,如果公子已經吃膩了魚,不妨等他們來了在吃。”
司馬卬坐在長青的身邊,跟凋塑一樣動也不動。
他故意選了一個燈下面的地方,隱入到燈下的黑影裡。
這些天,他在這裡一口都沒有吃。
因為在樊會家的時候,他看到長青對著那鍋倒釣的魚湯看了兩眼。
一個養尊處優的公子,本應該不會在意那鍋連鹽都沒有的魚湯,更不會為魚湯倒掉了感到可惜。
更可況,那魚湯倒掉了,只是為了騰出鍋來給長青燉人參老雞。
所以他給長青扯完衣服回來,就順便看了一眼。
不過他也更加佩服長青,竟然能跟什麼都不知道一樣,這四天裡劉邦送來什麼就吃什麼。
與司馬卬截然相反,樊會和盧綰已經有些忍耐不住。
眼神裡不斷催促長青趕緊動箸,他們也好趕緊就吃,可是長青不動,他們就只能喝酒。
一碗又一碗的喝酒,既然客人不喝酒,那陪客的喝酒就不算失禮。
長青手裡的箸,在另外四人的注視下,終於什向了那盤魚。
“別的魚我可以不吃,今天這條魚我確實必須要吃的!”
“但是這麼好吃的魚,若是沒有酒,豈不是少了九分的味道?”
劉邦的臉色不易察覺的變了變。
司馬卬的臉色也變了,他正要提醒長青的傷,就看到長青也正在看著自己。
長青漆黑的童孔,倒影著跳動的燭光,把司馬卬已經到嘴邊的話,燒的無影無蹤。
恰在此時,劉邦背後的門開了,兩個人並肩走了進來。
“這道菜,確實是沒有酒就少了九分味道!”最先說話的是那個矮個的男人。
“你們能釣到這麼大兩條鯉魚,還真是不容易,看來我們還挺有口福剛好又趕上了。”
這次說話的是另外一個個子比較高的男人。
兩個人都穿著中規中矩的長裾,頭上帶著一方竹冠。
都是一副底層秦吏最常見的打扮。
高的那個皮膚略白皙一些,鹿目隆鼻,五官端正,即說不上有多英俊,卻也看著順眼。
矮的那個就黑了一些,細目倒釣,薄唇輕閉,不笑也帶著三分笑意,鼻翼的一顆黑痣還掛著三根長毛。
雖然看著不順眼,倒也談不上很討厭。
長青起身,看了一眼兩人裾擺下露出的褲腳,便知兩人風塵僕僕趕了很遠的路,剛剛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