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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鹽鐵專賣

內閣會議並不僅僅侷限於稅賦和科舉,李興之親征在即,對於永曆朝廷的內政方針雖然不能做飯面面俱到,但是對於鹽鐵等戰略資源的管控,還是要做一些佈置的。

按明代的“綱鹽制”,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分為十個綱,每綱鹽引為二十萬引,每引折鹽三百斤,或銀六錢四釐,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以“聖德超千古,皇風廓九圍”命名,未入綱者,無權經營鹽業,故鹽稅收入一直是大明朝的主要財政收入之一。

天啟元年,因遼東建奴事,朝廷加強了對鹽政的管控,天啟地崔呈秀任淮揚巡撫,任上大力支持兩淮鹽法道袁世振改革鹽法,執行綱鹽法,僅僅天啟元年的鹽稅收入達二百五十萬兩,為明朝自建國以來鹽稅收入最高的一年。

自天啟元年至天啟七年,朝廷僅依靠兩淮的鹽稅,就收入達兩千餘萬兩白銀。

天啟七年,朱由校大行崔呈秀倒臺,東林黨首領、北直隸通州富商李三才接任淮揚巡撫後,明朝兩淮的鹽稅收入當年便急跌至不足一百萬兩,並且逐年遞減,至崇禎十三年,兩淮的鹽稅已不足五十萬兩,也就是說自崇禎元年至崇禎十三年,光是兩淮的鹽稅就被貪汙了兩千餘萬兩。

李興之著黃文昌和楊彪進軍淮揚,其實就是想將兩淮的鹽政納入靖北軍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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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免除了三餉及北直隸、山東、陝西、河南、湖廣五年稅收後,李興之即推出了《整改鹽政令》,共7項三十九條。主要內容:第一條規定百姓可自由買賣,私人製鹽須得政府許可,私人所制之鹽須存放在朝廷指定的倉坨。由朝廷管理,以防私運,鹽非經朝廷准許不得向國外輸出。第二條廢除鹽商專賣之“引岸制”,實行就場徵稅,鹽場以其產鹽數量為標準分為四等。第三條鹽的場價由制鹽人代表按照鹽的等級制度及供求狀況,議定公告。購鹽者先納稅,後購鹽。第四條鹽分為食鹽、漁鹽、兩類。第五條鹽稅稅額:食鹽每兩百斤徵稅五錢,不得重徵或另行附加,漁鹽每兩百斤徵稅一錢。第六條鹽務機關,由朝廷設鹽政衙門和巡鹽衙門,地方錦衣衛派員監督,各產鹽場區設鹽政衙門及巡鹽衙門。鹽政衙門及其所署鹽場公署主管鹽的生產、放銷、倉坨管理,巡鹽衙門及其所屬分所主管鹽稅徵收和查緝私鹽。第七條戶部增設鹽政大使,依據本法負責對鹽政的改革等事宜。

除了鹽稅,李興之還把目光放到了礦稅方面,大明建國之始,朱元璋為了恢復民生,將商稅定到了極為恐怖的三十稅一,故洪武年間,明朝的礦稅僅僅五千兩,永樂年間,明朝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得到了飛速的發展,但朱棣因為得國不正,並不敢進行稅制改革,朝廷的礦稅年僅十餘萬兩。

此後大明歷代君王亦不敢違背明太祖祖訓,故此至萬曆朝大明的礦稅和商稅依舊保持在三十稅一。

萬曆皇帝為改變這種局面,朝廷便下達明旨由百姓和商戶主持開礦,而朝廷則收取稅利,所謂“開礦以濟睏乏”。之後,由於朝廷連連征戰,內廷財政消耗十分嚴重,國家財政面臨困境。

因此萬曆二十四年,明神宗下令“開礦抽稅,為因三殿兩宮未完,帑藏空虛,權宜採用。”之後,大量的礦監被派往全國各地,開始在地方開礦收稅。這些礦監,大多都是宮中的宦官。最開始這些人只是在中央直隸的一些地區進行開礦收稅,但很快就遍及全國,萬曆帝對礦制的改革,極大地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所以朝廷才有力量打贏了赫赫有名的萬曆三大徵。

崇禎元年魏忠賢倒臺,東林黨重新上臺執政,即以礦稅害民,朝廷與民爭利為由,奏請崇禎將各地的礦監和錦衣衛收回。

彼時,崇禎登基不久,在權閹授首、海晏河清、眾正贏朝,聖明天子在位的吹捧聲中,崇禎即同意了收回錦衣衛和礦監的條陳,以至於崇禎年間,朝廷幾無礦稅和商稅可收,故此在面對東虜和流寇的局面下,崇禎不得不將軍餉加諸於社會最底層的農民身上,以至於無數的百姓流離失所,最終成為事實上的反賊,官逼民反,不得不反。

為改變這種局面,李興之又正式頒佈了《整改礦稅令》。

其主要內容為:大明領域內的礦產均歸朝廷所有有,不依本法取得礦業權的不允許開採;第二條:礦業權。對礦業權的性質、效用、設定、變更與轉移、消滅、抵押等問題進行了規定;第三條:朝廷礦業,朝廷礦業戶部管理或由戶部部呈準其他衙門辦理,朝廷的礦業准許私人入股和承租;第四條:對於小礦業。對小礦業設定的條件,期限和程式進行了規定;第五條:用地:對使用他人土地的條件、應行的手續等進行了規定;第六條礦稅:規定礦稅分為礦區稅、礦產稅兩種,並規定了這兩種稅的稅率及徵收辦法,其中礦區稅為十稅二、礦產稅同樣是十稅二;第七條:礦業監督,所有礦產不得有司批准,不得轉賣國外,違者以通敵賣國罪處置,同樣由錦衣衛、戶部共同監管。

“丞相,鹽稅還罷了,但是將礦場收歸朝廷所有,並增收礦稅,這恐怕有違太祖祖訓,下官恐怕引起民變。”

內閣首輔劉理順、次輔張四知、文華殿大學士李邦華、工部尚書範景文以及戶部尚書吳甘中等人同時色變,他們久在朝廷,深知這些礦場的後臺基本上是在朝的官員還有江南的士紳集團以及大明的宗藩,將礦場收歸朝廷,這雖然說不上會掘了士紳集團的根,但至少會讓他們肉疼,誰也不知道這幫人會鬧出什麼么蛾子出來。

“民變?現在的民變還少嗎?李自成等人都聚眾百萬了,本相還會在乎他們民變?當年簡皇帝大力推行礦稅,誰反了?誰敢反?”

李興之擺了擺手,恩科取士和鹽鐵稅同時施行,其實就是為了拉一批,打一批,對於開明的士紳集團,也就是支援靖北軍統治的士紳,李興之是來者不拒,對於牴觸靖北軍統治的,他同樣會高舉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