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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10%的股權(一更)

上午,RS娛樂公司,林一辦公室。

看著自己手機這份《關於O電視臺與RS娛樂公司達成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意向書》,林一感覺有些詫異。

《月之酒店》前天、昨天播了兩集,第一集全國收視率7.3,第二集全國收視率升到了8.5,直接把另外兩家有線臺打了一個潰不成軍。

憑藉著這個成績,O的廣告費賺翻了。

作為可以說是第一功臣的林一,他想到O會透過某種方式對他表示感謝了,但他怎麼也想不到O居然玩兒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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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書》的大概內容是:兩家公司達成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為期五年。

在此期間O電視臺製作的所有的電視劇、電視電影、綜藝都必須優先考慮與RS合作拍攝,所有內容的網路播放權都歸RS影片獨家所有。

作品由兩家共同投資,所得利潤原則上五五分成,實力上雙方可以按照按具體情況討論。

林一意外就意外在,這份意向書裡只提了O拍東西要優先考慮跟RS合作,卻沒對RS提出什麼要求。

也就是可以理解為O上趕著要跟RS合作,有點兒舔狗的意思了。

不過仔細想想也能理解,雖然目前看起來RS還只能算是一家小公司,但它潛力無窮啊。

不說別的,RS影片現在的註冊使用者已經破千萬了,在一個人口只有五千多萬的國家能有這麼多用戶,RS影片基本上可以說是離成功不遠了,缺的就是一些底蘊。

再拿出幾部優秀的作品,基本上就穩了,否則就是曇花一現,沒什麼卵用。

可以這樣說,RS影片現在覆蓋的人群數量比O少不了多少。

雙方其實已經算得上是處於平等地位了,只是這個年代網路還屬於弱勢,最直接的提現就是廣告費這方面,擁有相同流量的電視臺和網站,那肯定是電視臺掙得廣告費更多。

具體原因則是因為看電視的那波人比玩兒網際網路的這波人平均年齡更高,購買力也更高。

所以,這就導致這份《意向書》的內容看起來是RS佔了大便宜了。

可實際上,O對RS重要嗎?

就憑《月之酒店》和《廢柴導演》這兩部作品,就算沒有O,其他電視臺肯定也要上趕著跟RS合作了。

所以,RS離得開O沒有了RS,《月之酒店》拍完之後它播什麼?

它當然可以去跟別的作家合作,但是保險嗎?

O突然就起飛了,這傷害到了其他電視臺的利益,別的電視臺就不會想辦法對付O。

跟另外幾家電視臺比起來,O沒什麼底蘊,還是個小弟弟。

這種情況下O還找得到什麼大作家合作?

夠嗆了。

但跟RS合作就不怕了,另外幾家電視臺就算是想對付O,也沒那個膽子,因為RS的老闆是林一,林一的背後是林家。

所以,目前看起來跟林一合作,跟RS合作OCB是最保險,也是最佳的選項。

想明白這些後,林一也就不覺得詫異了,很明顯O這打著送禮的旗號,可根本就不是來送禮的,而是來抱大腿的。

然後再看這份意向書,林一就覺得不划算了。

思考了一會兒後,他上網搜了一下O現在的市值。由於《月之酒店》的成功,O這兩天股價經歷了兩個漲停,增值32.25%,目前總市值1526億韓幣。

也就是說,O這兩天光是市值就增長了將近400億韓幣,而且隨著《月之酒店》的熱播,它的市值接下來還會漲。

林一感覺自己還是太年輕,差點兒就被坑了。

他幫O掙了這麼多錢,一份《全面戰略合作伙伴協議》就想打發了他?

O這抱大腿的誠意不足,格局太小,林一不滿意。

“來人啊,送客。”

一聽這話,坐在林一對面的O電視臺電視劇部部長金中雲慌了。

他是來送《意向書》的,他感覺林一剛看到這意向書的時候表現的有些意外,然後是很滿意的樣子,再然後現在突然就翻臉了。

很明顯這是不滿意啊。

所以他急忙站起來鞠躬道:“林社長,您別著急,這只是份意向書,您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可以提,我們可以改正。”

林一微笑著擺擺手:“沒有沒有,你們給的這條件太豐厚了,我承受不起啊。”

“呃……呵呵~”

看著林一一副很客氣的樣子,金中雲一臉的尷尬,訕訕的笑了笑,然後從隨身的公文包裡拿出了一份檔案,雙手呈到了林一面前恭聲道:“其實我這兒還有一份東西給您過目。”

一份股權轉讓協議,O全體股東向林一有償轉讓7%的股份。

這才像樣嗎,最起碼算是有誠意了。

林一掃了一眼股權轉上協議,然後無奈的對金中雲說道:“你要是早拿出來不就沒事兒了嗎?”

早拿出來?這可不只是錢,還是權啊。當然是能不拿就不拿了,那些股東誰願意往公司裡請一個太上皇來?

心裡這麼想著,表面上金中雲則連連點頭道:“是是是,對不起,是我不對。”

林一點點頭,然後把協議往前一推:“拿回去吧。”

“啊?”

“你要是一開始就拿出來,我就收了,可你現在才拿出來,這讓我覺得你們O沒誠意。合作的事兒,再說吧。”

完了!不但不滿意,好像還得罪了。

金中雲心裡有些慌,急忙對林一說道:“林社長您能不能再給我幾分鐘,我去打個電話。”

“嗯,去吧,去吧。”

林一有些不耐煩的擺了擺手,金中雲趕緊跑出去打電話了。

兩分鍾後他回來了,轉讓股份的比例由7%漲到10%,而且還是按照兩天前,股價沒大漲時的價格轉讓。

這樣一來,林一就是O電視臺第四大股東了。

這就比較合適了,等過個幾年,O跟RS深度繫結了之後,林一完全可以經過一番操作把O收入旗下。

電視臺,引導輿論的利器啊。

“好了,關於協議的事兒你去跟樸助理談吧,我這兒有個劇本你看一下,接下來拍這個怎麼樣。”

說著,林一從辦公桌抽屜裡拿出了一個劇本遞給了金中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