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施箏得到了孫叔在城裡給人家做瓦工的訊息。
這樣也好,總歸每天能掙點錢。
吃完中飯,施箏去婦女主任家把二牛的情況跟她說了,她說會幫大牛找個學校,並且盡力聯絡他在外地的父母。
二牛這幾天很是不安,都不敢出門了,施箏去看他的時候他正躲在房裡一言不發。
“二牛,你怎麼了?”施箏感覺他的狀態不太好。
“施箏姐姐,我是不是闖禍了?小翠是不是要死了?”二牛顫抖著問。
“說什麼呢?別瞎想,好好生活。小翠的事情跟你沒有關係。”施箏對他說。
二牛還是不相信,施箏又說:“要是真說起來,小翠還得多虧你呢,你想,要不是你不小心打到了她的鼻子,她的病還發現不了呢,不能早發現就不能早治療,那樣的花就危險了。”
“真的嗎?”二牛擔憂地問,“真的不是因為我小翠才生病的嗎?”
施箏笑了笑:“不是,小翠是本來就這樣,只不過以前一直沒發現而已,你的這次不小心讓她的病被發現了,這樣就能更早地得到治療了。”
施箏見二牛不說話,繼續說道:“所以二牛不要再自責了,小翠應該謝謝你才是。”
二牛點了點頭,施箏笑著拍拍他的腦袋。
“姐姐已經跟主任說過你上學的事了,不出幾天應該就有人上門來找你去上學了,二牛要把自己收拾好乖乖上學知道嗎?”
“嗯嗯,謝謝姐姐,我會的。”
“那就好。”施箏滿意地點頭。
從二牛家出來的時候,已經半下午了。
施箏又急急忙忙朝大花家趕去。
剛進門,就看見一個中年婦女坐在大花床邊。
看上去比大花大十幾歲的樣子。
施箏瞭解到,原來她就是金秀,是大花母親專程找過來開導大花的。
“女人就是要一輩子相夫教子的,在家裡做做家務,伺候伺候公婆,這些啊都是常有的事。”
“你比我們輕鬆太多了,都沒有公婆要孝敬,我們那個時候那叫一個難啊,婆婆不待見,老公不體諒,家裡活一大堆,忙了一整天還要被數落。”
“你就知足吧,鐵柱不就脾氣差點,其他的我看還可以,隊裡也沒少幹一天活,小夥子倒是勤快的很。”
“……”
大花認真地聽著,像極了聽課的學生。
施箏實在聽不下去了,便說了句:“女性不是生育的機器,也沒有忍受不待見的義務,我認為遭到了不公平待遇就要反抗。”
“反抗?”金秀像是聽了什麼笑話一般,“拿什麼反抗?沒法反抗的,只能忍耐,除非你像男人一樣下地種田,一輩子不生孩子,惹受寂寞。”
“我不要,我幹不動農活。”大花嚷道。
施箏的眼神暗澹了下去。
她不是主張大花像個男人一樣無堅不摧,況且就算是男人,也有脆弱的時候,施箏只是希望大花能勇敢地捍衛自己的權利,僅此而已。
“金秀姐,那你可有什麼好辦法,能讓我家鐵柱對我好點?”大花問。
金秀頓時來勁了:“這你就問對人了,想當初我才結婚,丈夫婆婆都對我不待見,我那個時候呀,也不理他們,每天就一個勁幹活,把他們都伺候好了,他們自然就無話可說了,好在我這個肚子也挺爭氣,第一胎就是個男孩,婆婆更是寶貝地不得了,生怕我磕了碰了。”
“可惜我的孩子……”大花聽了,落寞地低下了頭。
“你還年輕,以後還會有的,不著急……”
她們巴拉巴拉談著,最後竟然談到床上功夫去了,施箏也是無語,便出來了。
反正她在裡面也插不上話,聽金秀說那些施箏眉毛都快打結了,她是真不贊同,但是人家不離總不能強迫人家離吧,到時候沾了一身屎怎麼洗也洗不乾淨。
施箏從來就不是多管閒事的人,之前對大花上心只是覺得她很可憐,同樣身為女性,她想儘可能地幫助她們。
但是現在看了,大花可能不太需要她的幫助。
其實如果大花同意她的建議,施箏有足夠的能力擺平鐵柱和她家裡人,甚至可以為她再找一個老實的,也不用一輩子守寡,但是大花不要,那自己也犯不著這樣。
搖了搖頭,施箏一個人慢慢往回走。
果然,人們更願意與和他們相似,有著共同遭遇或者弱點的人講話,而不願意聽取一個更中肯的建議,因為他們並不希望改掉弱點,只希望獲得憐憫與鼓勵。
這是施箏以前在一本書上看到的話,當時的自己並不是和不理解,但是現在從大花家走出來,她理解了。
從那以後,施箏再也沒有去過大花家。
她抽空去集市的鋪子看了看,已經搬空了。
70年代不允許個體經營,所有食品都是在供銷社裡面銷售,集市是老百姓自發組織的,平常都是販賣或者交換一些東西。
施箏之前賣東西的那個地方,是她精挑細選的,那邊有很好的遮擋,況且她賣的東西既便宜又不用憑票,大家都很樂意買,沒有人會去舉報,除了吳道平。
就是不知道他從醫院回來後會不會去舉報她。
不過那也不怕,反正她沒留下任何證據,什麼都收得乾乾淨淨。
而且說起吳道平,他自己也不一定乾淨,供銷社裡的東西都是固定地點銷售,而他家的那個雜貨鋪買東西也是要憑票的,這裡面的關係施箏具體也不清楚,總之他敢隨便要價這方面,施箏就篤定他是有什麼支撐或者靠山。
施箏自己是不怕麻煩的,就她的力氣,最起碼一百人一下是不會傷到她一根汗毛的。
她也不是非要去做生意,只是生活所迫,不得不維未雨綢繆,在這樣一個物資貴乏的年代,難道就不需要存錢了嗎?
要是哪天意外來臨,手頭上拿不出看病的錢,該是多麼悲傷的一件事啊。
人人都同情孫南河,人人都是孫南河。
再說到底了,她把自己的物資拿出來低價賣給大家,也間接保障了村裡人的生活不是嗎?那些都是現代社會的精品物資,平常都要幾十幾百,放到這邊都是幾毛幾分,雖說這個年代的錢比較值錢,但是這麼低的價格施箏實在是沒有討到便宜,要不是物資這些都是她撿來的,估計得虧死。
她得想辦法搬去集市上那個店鋪裡,藉著住在那的名義,做些生意。
說實話,要不是怕被安個投機倒把罪影響家人,施箏才不管這些呢,反正個體經營以後也是要被允許的,只不過這個年代太靠前了而已。